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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一日重生-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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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她问。
  早晨
 尴尬的孩子(2)
“感到尴尬。因为你,你的衣服,或者 …… 你的情况。”
“我的情况?”
她用水把沾着香波的手冲洗干净,然后接着冲洗罗丝的头发。
“一个因为母亲而感到羞愧的孩子,只不过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罢了,”她说。
隔壁的房间里,有一个布谷鸟钟,微弱的钟摆声和齿轮转动的声音,打破了屋子里的静寂。妈妈开始用梳子和剪刀给罗丝剪头发。
电话铃响了。
“查理,亲爱的,”罗丝说,“能帮我接一下电话吗?”
我走到隔壁房间,顺着铃声,找到了挂在厨房门外墙壁上的电话。
“喂,”我拿起话筒。
形势突变。
“查尔斯·贝奈特?”
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叫喊声。
“查尔斯·贝奈特!能听到我吗?查尔斯?”
我整个人呆住了。
“查尔斯?我知道你听着呢!查尔斯!我们发现了一起交通事故!说话啊!”
我双手颤抖,把电话挂上。
“好了,罗丝,”我回到洗衣房,听到妈妈说,“再过半个小时,你就会变得很漂亮了。”
“亲爱的,是谁的电话?”罗丝问我。
我几乎无法摇头。我的手指在发抖。
“查理?”妈妈问我,“你没事吧?”
“没,没……”我艰难的回答道,“电话接起来没有人。”
“可能是推销员,”罗丝接口说。“他们常一听到男人接电话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他们只喜欢和像我这样的老太太说话。”
 我坐下。我突然感到精疲力竭,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刚才发生了什么?电话上的那个声音是什么人?怎么会有人知道我在这里,还不来抓我?我越想,越觉得头昏脑胀。
“你累了吗,查理?”妈妈问。
“让我,让我……静一静。”
我闭上眼睛。
“睡吧,”我听到一个声音说,但我分不清是妈妈说的,还是罗丝说的。是的,我已经不清醒到了那种地步。
 早晨
 罗丝道别
我和妈妈走出罗丝家的时候,太阳光更强了。罗丝一直送我们到门廊的尽头,她站在那里,拐杖靠在铝制的门框上。
“好了,再见了,亲爱的罗丝,”妈妈说。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希望很快再见到你。”
“当然会。”
妈妈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亲。我必须承认,妈妈的手艺真是不错。罗丝的头发现在又整齐又有型,她好像比我刚看到她的时候,年轻了好几岁。
“你看起来真不错,”我告诉她。
“谢谢你,查理。我有一个特别的地方要去呢。”
她调整了一下扶拐杖的姿势。
“什么地方?”
“我要去见我的丈夫。”
我没敢追问她的丈夫在哪里,怕答案是老人院,或者医院这种地方。所以,我敷衍道:“哦,是吗?那可不错。”
“是啊,”她轻柔的说。
妈妈从自己的衣服上拉下一个散落的线头,然后看看我,笑了。罗丝往后退了几步,这样,她就可以把门关上了。
妈妈扶着我的胳膊,小心走下台阶。我们走到街边,她向左指了指,我们便转弯向左。这时候,太阳已经直直的照在我们身上了。
“我们回去吃午饭,怎么样,查理?”她说。
我几乎笑出声来。
“怎么了?”
“没什么。好呀,吃午饭。”这听起来是很有道理。
“你现在感觉好一点了吧?——刚才你在罗丝家打了一个小盹呢。”
我耸耸肩,“可能吧。”
她慈爱的拍了拍我的手。
“她快要死了,你知道吗?”
“谁,罗丝?”
“嗯。”
她对着太阳眯起眼睛。
“我不懂,她看着挺好的。”
“她今天晚上就要死了。”
“今晚?”
“对。”
“但她不是说要去见她丈夫吗?”
“她是要去的。”
我停下了脚步。
“妈妈,”我问,“你怎么知道?”
她脸上露出了微笑。
“因为,我已经帮她准备好了。”
 《一日重生》中午
 鸡仔上大学
 我猜想,妈妈生命中最快乐的那一天,是我去上大学的那天。至少,在那一天开始的时候,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的专长,大学给了我一笔棒球奖学金,相当于一半的学费。妈妈告诉亲朋好友的时候,只说我拿到了“奖学金”,她喜欢这个词,虽然大学招收我,更多的可能是为了让我给校队打棒球,而不是为了让我读书。
 我还记得妈妈开车带我去大学的那一天。天还没有亮,她就起床了,等我下楼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有满满一桌子好吃的在等着我了,煎饼,培根,鸡蛋——就算家里有六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吕贝塔想和我们一起去,但我的回答是绝对不行——我的意思是,有妈妈陪我去,已经够让人尴尬的了——所以她只好用撒满糖浆的法式土司安慰自己。我们出发前,先把吕贝塔托付给一户邻居照顾,然后,开始了我们四个小时的车程。
 因为这对妈妈来说是件大事,所以她穿得很隆重:紫色的套装,一条围巾,高跟鞋和太阳眼镜。她坚持要我穿衬衫,打领带。“你是去上大学,不是去钓鱼,”她说。我们两个穿成这样,在镇上就很引人注目了,更不要说是在六十年代的大学校园里。那时候,越是嬉皮的打扮越入流。所以,当我们终于开车到了大学校园,走出我们的雪佛兰车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女孩都穿着凉鞋和乡村风格的长裙,而男生们都套着汗衫,头发留得长长的,遮住了耳朵。我和妈妈站在那里,领带和紫色套装,我再一次感到,妈妈所招引来的目光,连带落在了我身上,让我感到无比难堪。
 妈妈问了一个路人,学校的图书馆在哪里。我们走进图书馆大厅的时候,她激动地对我说:“查理,看看,都是书啊。你就是把大学四年的时间都花在这里,也看不完一个角落啊。”
她不停的指指点点 ——“看,那是书桌,你可以在这里看书”,“看,那是餐厅的桌子,你可以在那里吃饭”——
 我忍受着,盼着她快快离开。我们穿过草地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涂着白色唇膏,嚼着口香糖,留着前刘海的漂亮女孩。我的肌肉顿时绷紧了,说不准她会成为我大学里的第一个女朋友,谁知道呢?但就在那一刻,妈妈在边上问:“你没有忘记带上盥洗用品吧?”
 这问题该怎么回答呢?有?没有?或者“上帝啊,妈妈!”女孩从我们身边走过,好像听到了妈妈的问题,忍不住要掩口而笑;或许,那可能只是我的想象。其实,我和她的世界还完全不搭界。我看着她袅娜地走近横躺在一棵大树下的两个男子。她嘴对嘴吻了其中一个,然后在他们旁边躺了下来,而我还在妈妈边上,接受她关于盥洗用品的询问。
一个小时后,我把行李箱提到了宿舍的楼梯口。妈妈替我拿着两个棒球棍,它们是我的幸运棍,我靠着这两根球棒打出了不少本垒打,赢得了椒谷县的比赛。
“给我吧,”我伸出手说,“我来拿吧。”
“我和你一起上去。”
“算了,不用了吧。”
“但我想看看你的宿舍。”
“妈妈。”
“怎么了?”
“算了吧。”
“为什么?”
“你明白的,算了吧。”
 我实在想不出应该怎么说,才能不伤害她的感情,所以我只是把手伸得更长一些。妈妈的脸沉了下来。那个时候,我已经比妈妈足足高了六英寸。她把球棍递给我。我把棍子放在箱子上面。
“查理,那给妈妈一个吻吧,”妈妈说。她的声音一下子温和了许多,听起来和往常不同。
 我把箱子放下,箱子着地时发出轻轻的“咚”一声。我朝她靠了过去。就在这时,两个年长的学生正好从楼梯上下来,他们边走边大声说笑着。我条件反射似的往后退去,和妈妈保持一定的距离。
“借过,”两个学生中的一个说,从我们身旁绕了出去。
 等他们走开后,我再次向妈妈靠去,我想在妈妈的脸颊上轻轻啄一口,但她用双臂抱住了我的脖子,把我搂得很近很近。我可以闻到她的香水、发蜡、润肤露、以及其他各种为了这个特殊的日子而使用的化妆品的味道。
我从她的怀里挣扎出来,提起箱子,转过身,走上楼去,留下妈妈独自一人站在楼梯口。就在那个楼梯口,妈妈站在了这辈子离大学殿堂最近的地方。
 《一日重生》中午
 那天中午
“凯瑟琳怎么样?”
 我们又会回到妈妈的厨房,按她的建议,一起吃午饭。自从我一个人过日子以来,我基本上都是在酒吧,或者快餐店解决就餐问题的。但妈妈一直不喜欢到外面去吃饭。“我们干嘛要付钱去吃那些难吃的东西呢?”她总这么说。我知道,自打爸爸离开我们以后,是否外出吃饭成了一个需要仔细斟酌的问题。我们总是在家吃饭的原因是我们负担不起。
“亲爱的,查理?”她又重复了一遍她的问题,“凯瑟琳怎么样了?”
“她还不错,”我在说谎。我根本不知道凯瑟琳现在怎么样了。
“你说玛丽亚因为有你这样一个爸爸而感到羞愧,是怎么回事?凯瑟琳是怎么说的?”
 她端来一个盘子,上面有一个粗粮面包做的三明治,里面夹着烤牛肉,番茄和芥末酱。她用刀把三明治对角切开。我已经记不得上一次看到对角切开的三明治是什么时候了。
“妈妈,”我说,“老实告诉你吧……我和凯瑟琳已经分开了。”
她停下了切三明治的刀,像在思考什么问题。
“你听到我的话了吗?”
“嗯,”她回答,轻轻的,没有抬头看我。“是的,查理。我听到了。”
“不是她的原因。是我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过日子了,你知道吗?这就是为什么……”
我还要说些什么呢?这就是为什么我想自杀的原因?她把盘子推到我面前。
“妈妈……”我的声音有点哽咽。我又放下三明治。“我们已经埋葬了你。你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我的眼睛盯着那块对角切开的三明治,嘴里小声说:“现在情况都变了。”
她伸过手,摸摸我的脸颊,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她看起来好像很痛。
“有些事情,是可以解决的,”她说。
 《一日重生》中午
 泰尔玛小姐(1)
 妈妈说她接下来要去的人家在镇上的平房区。那里住的大多是穷人,房子一家连着一家。我很肯定我们一定得开车才能到得了,但我还没有来得及问,门铃就响了。
“去看看是谁,查理,好吗?”妈妈一边说,一边把碟子放进水槽。
我有些犹豫。我不想去开门,也不想接电话。但妈妈又催促起来:“查理?能帮我去开一下门吗?”我只得站起来,慢慢向门口走去。
 我告诉自己,不会有事的。去开门吧。但就在手摸到门把手的那一刻,我感到背后有一个瞬间的爆炸,一道光,一个男人的声音,和我在罗丝家的电话上听到的是同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喊叫。
“查尔斯·贝奈特!我是警察!”
那声音感觉像暴风,离我那么近,好像几乎可以碰到。
“能听见我吗,查尔斯?我是警察!”
 我踉跄退后几步,用手捂住脸。那道光不见了。风停了。我只听到自己粗粗的喘气声。我转头看了一眼妈妈。她还在水槽边上站着;我刚才所经历的一切,或许只是我头脑里的幻想。
 我愣了几秒,长长吸了三口气,然后小心翼翼的转动了门把手。我低下头,以为站在门口的会是一个朝我喊叫的警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来抓我的会是个年轻的警察。
但当我抬眼看时,看到的却是一个戴眼镜的黑人老太太。她的眼镜上拴着链子,头发乱糟糟的,手里还有一支没有吸完的香烟。
“是你吗?鸡仔仔,”她说。“哇,看看你,长得有多大了。”
 那时候,我们都叫她泰尔玛小姐。她是帮我们打扫屋子的。她瘦瘦的,肩膀窄窄的,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性格直爽。她的头发染成了棕红色。她总是在吸烟。她把“幸运”牌香烟放在她胸前的口袋里,像男人一样。虽然在阿尔巴马出生长大,她不知怎么就到了椒谷镇。那是五十年代末期,住的镇上这一边的人家都雇佣像她这样的人。人们或是叫她们“做家政”的,或是更直接一点,称呼她们为“女佣”。我爸爸总是在星期六早上,到哈德特咖啡馆边上的公共汽车站去接她。送她到家后,他会先把工钱给她。钱总是被折起来,垂着手从屁股的部位悄悄塞给她,好像两个人都不应该提及钞票这回事情。然后,爸爸就领着我们去打棒球,而她就在家里干上一整天家务活。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我的房间总是已经一尘不染,尽管我并不喜欢那样。
 我妈妈坚持要求我们叫她“泰尔玛小姐。”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还有,我们小孩子是不允许进入她刚刚吸完尘的房间的。我还记得,她曾经陪我在后院玩过掷球的游戏,她的掷球和我一样有力。
 她还在不经意间创造了我的绰号。爸爸曾经试图叫我查可(但妈妈不喜欢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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