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血-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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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假设可以看出,有人在修道院的走廊里跟踪我,监视我……目的是什么? 兄弟会答应把我藏起来,不是对我进行监禁,这不是他们的任务,我不该乱猜。”玛丽咏摇晃了一下脑袋,她想得太多了。
该换换脑筋了,重新沉浸到二十年代的埃及中去。
坐在沙发上,她想了一下冰箱里还剩些什么,记起有点儿准备午饭吃的炒蔬菜。一切就绪,没什么需要准备的了,她整天都有空。
有空读日记。
还没读几个字,她就又站起身,把花几推到门前。
“好啦,”她说,“这样,我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玛丽咏斜躺在长窗下,一只手里握着一杯茶,另一只手里握着那本日记。
第十八章
就在阿齐姆查找第四个受害者的身份时,杰瑞米·麦特森正在有轨电车的摇晃中前往吉泽遗址。
开罗城参差不齐的建筑轮廓已在身后,迎接他的是线条柔和的广袤沙漠。
杰瑞米到这片沙漠中已经小住过好几次,无止无尽的火红色沙丘与蓝得让人难以想象的深蓝色天空形成反差,几乎能把人的眼睛刺瞎。沙漠是凡夫俗子可以企及的无穷境界。寂静在此萦绕不散。
一丁点儿声音都没有,几天之后,耳朵就会生出嗡嗡声,一直要等到耳朵和大脑适应了酷热造成的昏沉迟钝才会好些。
电车离吉泽高原越来越近,杰瑞米的一只手撑着车窗。
一座座三角形的金字塔气势雄伟地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是对他这个昙花一现的凡人的警告。仿佛不是金字塔从沙粒中拔地而起,相反,是整个沙漠恭敬地为它们铺开长得见不到头的地毯,每一颗沙粒都表达着对金字塔的敬意。
高居在开罗城上嘹望金字塔,好奇心油然而生;一旦来到它们的脚下,却让人既赞叹又敬畏,禁不住浑身发抖。
14路电车线在离开罗城中心八公里的美纳家饭店前到达终点,这里是全西方社会最为推崇的沙漠旅店。
旅游旺季接近尾声,可金字塔还是吸引着众多游客。太阳出来不过两个小时,已经有三十多张白人面孔,头戴奇形怪状的帽子攀登大金字塔的脊背,蓝天下只看得见吃力地弯着腰的一点点人影。
埃及是欧洲贵族、世界各大王室和他们的大批随从最热衷的旅游胜地。
美纳家饭店是位于沙漠起点的豪华绿洲,拥有无数个露天平台,让客人可以在高大陵墓的注视下休憩养神。
杰瑞米知道,他在这儿能找到她正面对着世界奇观享用早餐。
他一大早就打电话给她在埃里奥坡里斯的别墅,仆人告诉他“夫人不在家”。这么早就不在家,她只能是在这里过了夜。她非常喜欢这里的客房。
杰瑞米记得那张扇影掩隐下的面庞,充满欲望、闪闪发亮的眼睛。她和他在杰兹拉运动俱乐部共进午餐。他记得,那两瓣红唇透过扇子的叶片在窃窃私语,说她多么喜欢在金字塔的注视下和他享受床第之欢。
连在这种地方,她都敢说出大胆放肆的话。每每想起这些,杰瑞米总是觉得腹下隐隐作痛。没有一个人能像她那样敢说敢做,敢在男人面前表现得如此自信。她的言行带着种既性感又迷人的优雅,因此从来没人敢对她说什么。如果她决定要挑逗或玩弄哪个人,那人就只能笑笑,或者低下眼睛,或者鼓起胸膛。她挑逗的手法那么轻巧,不会引起任何其他人的注意。
热气从地底下钻出来,从天上落下来。
杰瑞米艰难地咽着口水,他口渴得很。
为何而渴? 为谁而渴?
他闭上眼睛,竭力忘记这些既无聊又无用的念头,踏进饭店。
她总是住同一个客房,房间在饭店的一个偏僻处。“就用不着小声了”,放荡的时候,她曾这么说过。
杰瑞米摘下墨镜,敲了敲门。
寂静中,他脑子重又清醒起来,他来这儿干什么?太险了。
他心里开始期望着没人应门。
门开了,是一个仆役打扮的男人,穿着白色和金色镶拼的衣服,头戴红土耳其帽。
“先生? ”
“我找琳哈特小姐。”
仆人皱了一下眉头。
“你一定是弄错了,先生,这里没有琳……”
“让他进来。”在他背后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仆人闻言照办,杰瑞米走进套房。窗户宽大,高原的日光尽情
洒进宽敞的客厅。
客厅外是长长的木阳台。茉莉花熏人的香气从饭店花园飘来,
一直飘进打开的窗户。
杰瑞米走出客厅来到阳台上。遮阳伞下支着一张桌子,绣花台布上摆放着几罐果酱和极其精美的瓷器。
藤椅上,一个女子用餐巾擦了一下嘴角,直起身。
尽管他早就熟悉她的美貌,可仍然不由惊叹。
长长的黑发衬着雪白的皮肤。
一排长得惊人的睫毛下,一双绿色的大眼睛。
深陷的面颊上,一粒黑痣更为她平添魅力。她的手臂是那么纤细,那么修长。
她穿着件两侧开衩的绿色长裙,祖开的前胸上系着一只大蝴蝶结。这条裙子,杰瑞米从来没有看见她穿过,他从来没抚摸过它,解开过它。这个念头让他的心中一紧。
她的嘴唇是羞涩的粉红色,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
“你忘了? 我现在是凯奥拉兹太太。”
“请别……”
她低下头,一缕乌黑的头发落在前额上。她有时优雅美丽;有时冷漠无情,拒人于千里之外。在一个瞬间,她可以像是换了个人。
“如果你来是为了打搅我的话,那就要尊重我是谁。”她打断他道,脸上顿时笑容全消。
她拿起一片面包,涂上一层玫瑰酱。
“你知道,我永远不会这样称呼你,”他说道,拉了一把椅子,坐到她对面,“我需要你。”
“这是你一厢情愿。你要什么呢? ”
还是这样伶牙俐齿,宁愿拿自己天鹅绒般的舌头去换毒蛇信子,杰瑞米心中想道。这一番联想,顿时两人缠绵的往事如潮水般涌起,刺痛他的胸口。
“你说呀? ”她追问道。
他长长吐出一口气,然后开口道:
“我需要你的帮助。有关你的基金会。”
“你是说,弗朗西斯的基金会。”
杰瑞米咬紧牙关,原本就消瘦的面颊陷得更深了。
“你管理的那个基金会。”他从牙齿缝里吐出这句话,“你别跟我玩这套,杰萨贝尔。”
“哪一套? ”
“你自己很清楚! 你这套忽冷忽热的游戏,别跟我玩,我太了解你了。”
她放下面包片,打量着他。
“那又怎样? 难道在你身上就行不通吗? 你敢跟我说,它真的对你不起作用。我知道怎么伤害男人,在这项艺术上,你不要小瞧了我。在我眼里,你们都是透明的。以前,我好奇心太重,我爱过你们,把你们当作我的收藏品,我把你们彻头彻尾地观察透了,后来,我厌倦了。在我眼里,你们都是透明的。我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我把所有其他人都看得一清二楚。所以,你不要既要到这儿来求我,又说我对你没有吸引力,否则,你为什么是这副脸色? ”
杰瑞米把身子挺直了些,他意识到自己的头垂得太低。她把他与其他人混为一谈,根本就不在意他,把他当作许多名字中的一个,许多次床第欢爱中的一次,却不想一想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对,她说的不错,她知道怎样伤害他,就是这样,藐视他,把他们的故事只当做她游戏中的一块多米诺骨牌。
“杰萨……”沉默了一会儿,他低声说道。
他说不下去。她一边吃,一边观察他,也不帮他,看他能找出什么词儿来摆脱困境。
杰瑞米犯了一个连他自己都知道的可怕错误:他垂下了眼睛。
他避开那双像铁钳一样牢牢盯着他的祖母绿瞳仁,看着套房的大玻璃窗。在她身后,玻璃门开着,正对着卧室,一张极大极软的床,床单凌乱,拖到地上。杰瑞米咽了一下口水,他心中的那条裂痕已经变成了一道深渊。
“他……他在吗? ”他终于问道。
“谁? 给我快活的那个人吗? ”
杰瑞米真想痛恨她,憎恶她,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她没有说“凯奥拉兹先生”? 或者“我的丈夫”? 这本身已经够痛苦的了,不,她还把他当做她获得快感的工具,让杰瑞米更加不可忍受。而且,她知道,杰瑞米对她的爱已经超越了精神与感情,他把他们之间的肉体欢爱看做是强烈爱情的证明,是爱的物质化,肉体之爱曾经是他们的一切。因为,只有在这种时刻,她才停止游戏,只有在这时,她才休息,那是她成为自己的唯一瞬间,赤裸裸,把自己暴露无遗。谁能在高潮中拥有她,谁就能欣赏到她的真实灵魂。
此时,杰瑞米的妒嫉比起往日有过之无不及,她知道得很清楚,她是在嘲弄他。
“他陪伦敦来的朋友参观,”她透露道,“有什么事? 你是不是希望和他谈谈? ”
“别说了,我需要你帮忙。不是为了我,是为了孩子们。”
从她脸上不易察觉的变化来看,杰瑞米知道她上钩了。
“你的基金会中有几个孩子遭人杀害了。”
她把那块咬过的面包直接放在桌布上,眼睛眯成两条深色的缝。
第十九章
就在同时,阿齐姆走遍了开罗城东。一个常给警察局干活的画家答应为他画一幅最后那个遇害孩子的画像,画像会尽量忠实于死者的面貌,但略去了让他脸部变形的伤痕。麦特森侦探揽下了对遇害孩子所在基金会的调查,却并没有要求他与基金会保持距离。
到基金会后,矮个儿埃及人确认了第四个遇害者的身份。他见了几个授课老师,其中有一个一眼就认出了孩子的画像。
西里姆·叶赫亚,十岁。
阿齐姆把消息传给警察局秘书处。幸运的是,基金会在录取学生的时候,记录了孩子们的详尽情况。首先就是住址。开罗城的旧街区有个特点,不是每条街道都有街名,更不要说门牌号码。所以,问路时经常要用上些标志性建筑,比如,一处喷泉,一幢有蓝色百叶窗的房子,或者一个有五条岔路的路口……西里姆的地址就是用这种方法记录的。
中午不到,阿齐姆就找到了孩子的父母,向他们报告了这个噩耗。
在哭天喊地声中,他简短地问了几个问题就离开了这条肮脏的小巷子。
西里姆和前面几个受害者很相像,是个文静、聪明、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所以他才会被基金会接纳。他也不是个爱找麻烦的孩子。
据说,他甚至非常听话。
凶手怎么样才让一个乖孩子心甘情愿地半夜离家?
他急不可待地渴望深入了解这个基金会。但是,他已经答应麦特森侦探不采取任何行动,等着他来处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凶手是如何让小家伙们自己到他定的地方去。
阿齐姆有这个预感。
怎样才能把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引到自己身边? 怎样鼓动他或她半夜三更,预先不和任何人说起,也不出一点儿声地就离开了家?
一个西方人,用钱或者用从他们那儿带来的稀奇玩意儿可以引起孩子们的好奇心。可是,这个假设势必涉及一个会讲阿拉伯语的英国人,才能让这些孩子不起戒心;而且,在这种阿拉伯人居住区,他还得冒着极易被人发现的危险。除非,他行动时穿着阿拉伯长袍。
或者,如果他很熟悉那个地界的话,一定知道避免人流众多的街道。
总之,一切都有可能。
阿齐姆不停地回想那些问话。
他的确有个小小的念头,但,这个念头让人难以接受。
鬼。
恶鬼附体,就像“蛊”一样,用魔法、妖言和巫术吸引它们的猎物。
当然,这个解释站不住脚。
这个解释不比流传在东区的那个“凶手就是蛊”的谣言更站得住脚。
然而……它却能解释不少现象。残暴无比:没有一个人能够如此凶残地对待一个孩子,除非那人疯狂到极点,到了禽兽不如的地步。抓痕又深又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解释是可取的,除了那个对流血已经麻木了的老医生以外,没有人能相信手指甲会造成这种伤痕,更何况,法医的这个观点并不是基于医学知识,是因为他找不出其他解释。魔鬼附体:这能解释孩子们是自愿来见凶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旁证。他的假设首先从这里而来,有证人看见过那个鬼。
旁证。
“如果真是有鬼,那索性就从找鬼开始,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阿齐姆大声说道,他正走在老城街区达布·埃尔一阿玛尔的一条街上。
他停下脚步,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