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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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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了。对了,叫人给石府带个话,说我今日恐怕赶不回去。”
  
  红姑困惑地看着我,“究竟什么人,竟然值得你在这里一直等,明天见不一样的吗?”
  
  我侧头笑道:“听过伯牙子期的故事吗?一首曲子成生死知己。我和此人也算闻歌舞知雅意,我想见见这个极其聪明的女子。”
  
  天色黑透时,李延年带着弟弟和妹妹到了园子。我和红姑立在院门口,等仆人领他们来。红姑神色虽平静,眼中却满是好奇。
  
  李延年当先而行,一个眉目和他三四分相象,但少了几分清秀,多了几分粗犷的少年随在他身后。那他身旁的女子……
  
  一身素衣,身材高挑,行走间充满着一种舞蹈般的优雅,身形偏于单薄,但随着她步子轻盈舞动的袍袖却将单薄化成了飘逸。红姑喃喃道:“原来走路也可以象一曲舞蹈。”
  
  轻纱覆面,我看不到她的容貌,但那双眼睛就已足够。妩媚温柔,寒意冷冽,温暖亲切,刀光剑影。短短一瞬,她眼波流转,我竟然没有抓到任何一种。刀光剑影?!有趣!我抿嘴笑起来。红姑低低叹了口气,然后又叹了口气,然后又叹了口气,这个女子居然单凭身姿已经让看过无数美女的红姑无话可说。
  
  李延年向我行礼,“这位是舍弟,名广利,这位是舍妹,单名妍。”两人向我行礼,我微欠身子,回了半礼。
  
  我带着李延年兄妹三人看屋子,李广利显然非常满意,满脸兴奋,不停地跑进跑出。李延年脸上虽没有表情,可看他仔细看着屋子,应该也是满意。李妍却没有随兄长走进屋子,眼光只淡淡在院子中扫了一圈,而后就落在了我脸上。
  
  我向她欠身一笑,她道:“家兄琴艺虽出众,可毕竟初到长安城,还不值得坊主如此。”她的声音没有一般女孩子的清脆悦耳,而是低沉沉的,让人需凝神细听,才能捉住,可你一凝神,又会觉得这声音彷佛黑夜里有人贴着你的耳朵低语,若有若无地搔着你的心。
  
  我耸了下肩膀道:“我很想做得不那么引人注意些,可我实在想留住你们。是你们,而不仅仅是李师傅。而且我喜欢一次完毕,懒得过几日让你们又搬家,我麻烦,你们也麻烦。”
  
  李妍道:“我们?”
  
  我笑道:“兄长琴艺出众,容貌俊秀。妹妹仅凭我的歌舞已经揣摩了我的意图,我岂能让知音失望?”我有意加重了“意图”和“知音”二字的发音。
  
  李妍眼睛里慢慢盈出了笑意,“坊主果然心思玲珑。”
  
  我不知道女子间是否也会有一种感觉叫“惺惺相惜”,但这是我唯一能想出地形容我此时感觉的词语,我侧头笑起来,“彼此彼此,我叫金玉。”
  
  她优雅地摘下面纱,“我叫李妍。”
  
  我不禁深吸口气,满心惊叹,不是没有见过美人,但她已经不能只用美丽来形容,原来天下真有一种美可以让人忘俗,如果星辰为她坠落,日月因她无光,我不会觉得奇怪。
  
  (一)

  这是《花月浓》上演的第六日,虽然价钱已经一翻再翻,歌舞坊内的位置仍全部售空,就是明后两日的也已卖完。
  
  因为我早先说过,除了各自客人给的缠头,月底根据每个人在歌舞中的角色,都会按比例分得收入,坊内的各位姑娘都脸带喜色,就是方茹嘴边也含着一丝笑意。她已经一曲成名,如今想见她的缠资快要高过天香坊最红的歌女,而且就是出得起缠资,还要看方茹是否乐意见客,所以一般人唯一能见到她的机会就只剩下一天一场的《花月浓》。
  
  歌舞坊内除了低下以茶案卖的位置,高处还设有各自独立的小屋子,外面垂了纱帘和竹帘,可以卷起也可以放下,方便女子和贵客听曲看舞。
  
  我带着李延年三兄妹在一个小屋坐好,李延年道:“玉娘,我们坐低下就好,用不着这么好的位置。”
  
  我笑道:“这本就是我留着不卖的位置,空着也是空着,李师傅就放心坐吧!”
  
  李妍看着我,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问,你留给谁的?我侧头一笑,你猜猜。
  
  一个丫头拉门而进,顾不上给李延年他们问好,就急匆匆地道:“红姑请坊主快点过去一趟,来了贵客,红姑觉得坊主亲自接待比较好。”
  
  我猛然站起,定了一瞬,又缓缓坐下,小丫头愣愣地看着我。李妍笑问:“等的人到了?”
  
  我点了下头:“八九不离十,红姑自小在长安城长大,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若非有些牵扯,她用不着叫我过去。”
  
  李妍问:“要我们让出来吗?”
  
  我摇摇头,“还有空房。”说完饮了口茶,调整好心绪,这才施施然地站起,理了理衣裙向外行去。红姑正带着两个人行走在长廊上,看到我,脸上神色一松。
  
  小霍,不,霍去病玉冠束发,锦衣华服,一脸淡漠地走着。见到我的刹那,立即顿住了脚步。我嘴角含着丝浅笑,盈盈上前行了一礼,“霍公子屈尊落玉坊,真是蓬荜生辉,暗室生香。”
  
  他打量了我一会,忽地剑眉微扬,笑起来,“你真来了长安!”红姑看看我,又看看霍去病,脸上表情困惑不定。
  
  我本来存了几分戏弄他的意思,结果他几声轻笑,没有半点理亏的样子。我有些恼,一侧身,请他前行。
  
  还未举步,一个小丫头提着裙子快步如飞地跑来,红姑冷声斥责:“成什么样子?就是急也要注意仪容。”
  
  小丫头忙停了脚步,有些委屈地看向我。我问:“怎么了?”
  
  她喘了口气道:“吴爷来了,还有一个长得很斯文好看,年纪只有二十出头的人,可吴爷却管他叫石三爷,然后马车里似乎还有个人。”
  
  我“啊”了一声,微提了裙子就跑,又猛然醒起来,回身匆匆对霍去病行了个礼,“突然有些急事,还望公子见谅。”赶着对红姑道:“你带霍公子入座。”说完就急速向外跑去。小丫头在后面嚷道:“在侧门。”
  
  九爷正推着轮椅缓缓而行,吴爷、天照和石风尾随在后。我人未到,声先到,喜悦地问:“你干吗不事先派人说一声呢?”九爷含笑道:“我也是临时起意,来看看你究竟在忙什么,昨日竟然一夜未归。”
  
  我皱着鼻子笑了笑,走在他身侧,“昨夜倒不是忙的,是看美人了。待会带你见一个大美人。”他含笑未语。
  
  我带着他们到屋廊一侧,笑吟吟地说:“麻烦两位爷从楼梯那里上去,也麻烦这位石小爷一块去。”吴爷和天照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动。石风看他们两人没有动也只能静静立着。九爷吩咐道:“你们先去吧!”
  
  三人行了一礼,转身向楼梯行去,我带着九爷进了一个窄窄的小屋子,说小屋子其实不如说是个木箱子,刚刚容下我和九爷,而且我还站不直身子,所以索性跪坐在九爷身旁。
  
  我抱歉地说:“为了安全,所以不敢做太大。”
  
  关好门,拉了拉一个铜铃当,不久,小屋子就开始缓慢地上升,九爷沉默了会问:“有些象盖屋子时用的吊篮,你特意弄的?”我轻轻嗯了一声,
  
  黑暗中是极度的静谧,静得我好象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其实膏烛就在触手可及处,我却不愿意点亮它,九爷也不提,我们就在这个逼仄的空间彼此沉默着。九爷身上清淡的药草香若有若无地氤氲开,沾染在我的眉梢鼻端,不知不觉间也缠绕进了心中。
  
  我们到时,歌舞已经开始。我正帮九爷煮茶,吴爷在我身旁低声道:“你好歹去看看红姑,你甩了个烂摊子给她,这也不是个事呀!”九爷听我们在低语,回头道:“玉儿,你若有事就去吧!”我想了想,把手中的茶具交给天照,转身出了屋子。
  
  红姑一看到我,立即把捧着的茶盘塞到我手中,“我实在受不了了,霍大少的那张脸能冻死人,自他踏入这园子,我就觉得我又回到了寒冬腊月天,可怜见地我却只穿着春衫。我陪着笑脸、挖空心思地说了一万句话,人家连眉毛都不抬一下。我心里怕得要死,以为我们的歌舞没有触怒卫大将军,但却招惹到了这个长安城中的冷面霸王。可你一出现,人家倒笑起来,搞不懂你们在玩什么,再陪你们玩下去,我小命难保。”一面说着一面人就要走,我闪身拦住她,“你不能走。”
  
  红姑绕开我,“你可是坊主,这才是用你的关键时刻。我们这些小兵打打下手就成。”说着人已经快步走着远去,只给我留了个背影。
  
  我怒道:“没义气。”红姑回头笑道:“义气重要命重要?何况,坊主,我对你有信心,我给你气势上的支持,为你摇旗呐喊。”
  
  我叹了口气,托着茶盘慢步而行,立在门外的随从看到我,忙拉开门,我微欠了下身子表示谢意,轻轻走进屋中。这位据说能改变节气的霍大少正跪坐在席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台上的一幕幕。
  
  我把茶盘搁在案上,双手捧着茶恭敬地放好。看他没有搭理我的意思,我也懒得开口,索性看起了歌舞。
  
  霍去病随手拿起茶盅,抿了一口。此时轮到扮将军的秋香出场,她拿着把假剑在台上边舞边唱,斥责匈奴贪婪嗜杀,欲凭借一身所学保国安民。霍去病噗嗤一声把口中的茶尽数喷出,一手扶着几案,一手端着茶盅,低着头全身轻颤,手中的茶盅摇摇欲坠。
  
  我忙绕到他面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盅子,搁回几案上,又拿了帕子擦拭溅在席面上的茶水。他强忍着笑,点了点台上的秋香,“卫大将军要是这副样子,只怕是匈奴杀他,不是他杀匈奴。”
  
  想起匈奴人马上彪焊的身姿,我心中一涩,强笑着欲起身回自己的位置,他拽住我,我疑问地看向他,他道:“这歌舞除了那个扮公主的还值得一看外,其余不看也罢,你坐下陪我说会话,我有话问你。”
  
  我俯了下身子道:“是,霍公子。”
  
  “小玉,我当时不方便告诉你身份,你依旧可以叫我小霍。”他有些无奈地说。
  
  “如今相信我是汉人了?”
  
  “不知道。你出现的十分诡异,对西域的地貌极其熟悉,自称汉人,可对汉朝天下却很陌生,若我们没有半点疑心,你觉得我们正常吗?后来和你一路行来,方肯定你至少没有歹意。可我当时是乔装打扮去的西域,真不方便告诉你身份。”我低着头没有说话,他所说的都很合理。
  
  他轻声问:“小玉,我的解释你能接受吗?”
  
  我抬头看着他,“我对西域熟悉是因为我在狼群中长大,我们有本能不会在大漠中迷路。我的确从没有在汉朝生活过,所以陌生。我认为自己是汉人,因为我这里是汉人。”我指了指自己的心,“不过也许我哪里人都不能算,我的归属在狼群中。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你相信我所说的吗?”
  
  他凝视着我的眼睛点了下头,“我相信,至于其它,也许有一天你会愿意告诉我。”
  
  只有极度自信的人才会经常选择与对方的眼睛直视,霍去病无疑就是这样的人。我与他对视一瞬后,移开了视线,我不想探究他的内心,也不愿被他探究。
  
  他问:“你来长安多久了?”我道:“大半年。”
  
  他沉默了会问:“你既然特地排了这出歌舞,应该早已知道我的身份,为何不直接来找我?如果我即使听到有这个歌舞也不来看呢?”
  
  他居然误会台上的这一幕幕都是为他而设,此人还真是自信过头。我唇边带出一丝讥讽的笑:“想找你时不知道你在哪里,知道你在哪里时我觉得见不见都无所谓。”
  
  他看着我,脸色刹那间变得极冷,“你排这个歌舞的目的是什么?”我听着方茹柔软娇懦的歌声,没有回答。
  
  他平放在膝盖上的手猛然收拢成拳,“你想进宫?本以为是大漠的一株奇葩,原来又是一个想做凤凰的人。”
  
  我摇头而笑,“不是,我好生生一个人干吗往那鬼地方钻?”他脸色放缓,看向方茹,“你打的是她的主意?”
  
  我笑着摇摇头,“她的心思很单纯,只是想凭借这一时,为自己寻觅一个好去处,或者至少一辈子能丰衣足食。我不愿意干的事情,也不会强迫别人,何况我不认为她是一个能在那种地方生存得好的人。”
  
  他道:“你这也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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