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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

又见杏花开 (全本)十一狼-第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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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郑州唱区:一地鸡毛 
  郑州唱区是争议最大的唱区,其中最大的争议,就是重庆mm夏颖被河南本土选手 
  宋琳挤出了前三甲。比赛我看了,跟全国上下的观众一样,我只想说:夏颖太冤了。 
  如果说佘曼妮是人间淑女,那么夏颖就是从九天飘落凡尘的仙子。她在舞台上给人的感觉,真是太美丽了,但是深深打动我的,并不是她的美丽,而是那句话。主持人问夏颖为什么要参加超级女声,夏颖说“我以后肯定会做妈妈,我想在几十年以后告诉孩子:妈妈参加过超级女声”。她说得很平淡很自然,美丽的大眼睛里面,闪烁着一种人性的、爱的光芒。当时我的神经好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眼泪忍不住就流下来,那一刻的感动,终生难以忘记。:0,夏颖的粉丝们不要骂我太色太痴心妄想,当时我就在做白日梦:娶妻若夏颖,今生何求? 
  最郁闷的,是夏颖输给了宋琳,一个唱功不如她、外形也不如她、舞台表现力还是不如她的“河南本土”选手。我不敢恶意猜测什么,也从来不会漫骂和诋毁(偶向来很有风度,:0),但是,网友们对宋琳,对幕后黑手,对河南的地方保护主义,发起了潮水般的攻击,有的甚至是人身攻击。我不会参加这种人身攻击,但是我看了他们攻击的文字,也有一种解气的感觉,因为郑州唱区的这场PK,实在太过分。如果超级女声能够举办100年,100年之后,这场PK依然是郑州唱区的耻辱。 
  也许真的是有幕后黑手和地方保护主义,但是很可笑的是,这种行为已经弄巧成拙。我觉得,宋琳是无辜的,因为这些事情不是她一个小小女孩能安排的;安排这一切的,要么是传言中她那位市长父亲、幕后黑手,要么就是那31个脑袋进水的大众评委,而可怜的她,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试想,宋琳进入了郑州前三甲,但是全国总决赛呢。凭她原本就不突出的外形、唱功、舞台表现力,她本来就胜算微微,现在又让全国的观众心中都对她产生了厌恶情绪,她有什么希望呢。我是长沙人,很熟悉长沙观众的心理,长沙人都是疾恶如仇的,从当年赵薇因为日本军旗装事件在长沙被泼大粪,就可见一斑。我估计,在总决赛现场,宋琳一出场,就会嘘声四起,她唱不到一半,就会因为观众的骂声而难以为继。恭喜传说中的幕后黑手,恭喜河南的地方保护主义,你们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美丽的夏颖,反而因祸得福,否极泰来。她现在已经成为全国观众心中的女神,就像荷兰被称为世界杯足球赛的无冕之王,夏颖已经成为了2005超级女声的无冕之王。最近夏颖接受了新浪网的专访,而且马上要出唱片了,据说还要接拍刘德华的电影,星路前程无量,这恐怕是郑州唱区那些所谓大众评委没有想到的吧。对于我心中的超级女声夏颖,想送你8个字:往事如风,前程似锦。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怜了郑州前三甲中的另外两位选手:朱妍和郭慧敏。平心而论,她们是有一定实力的(当然没法跟其他唱区的实力唱将比),但是现在郑州唱区千夫所指,他们也被全国观众恨上了。鸡蛋里面挑骨头,有好事的网友,评论朱妍是大妈装嫩、胖得快把衣服撑破了还要出来现世(很刻薄),攻击郭慧敏是风尘歌女(过分),她们已经失去人心。所以,郑州唱区三位选手在总决赛的前景,已经不被看好了,有一个进入前10,就算是佛祖保佑吧。 
  另外,想跟广大网友说,你们可以攻击郑州唱区不公正,但是千万不要攻击河南农民。没有农民,我们城里人都会饿死。饮水当思源,我们在吃饱了,喝足了,看超级女声,嘻笑怒骂的同时,不要忘记,辛勤的农民兄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攻击农民,就是不尊重自己。 
  有点累了,等成都和杭州唱区决赛结果出来,偶再来写续篇。仅代表个人观点,转载请保留作者:11号色狼。       
随笔 他要去日本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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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跟美国的steven联系上了,我忽然又想起那个说要到日本留学的男孩,于是我停下了手中的小说,开始写这篇文章。写完之后拿出来给大家共享,同时祝福每一位书友元宵快乐! 
  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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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2003年的时候,我在南方某著名大学读研究生二年级,那个时候我们开有英语外教课程。一般内容是美国、英国或者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的老师,带领中国学生做游戏、谈话,用这种方式提高英语能力。 
  我们的英语外教是一名美国人,名叫steven,来自休斯敦,非常和蔼的老头。那天他问了我们一个问题:If you have a chance tostudy board;which country do you want?(如果你有机会留学,你愿意去哪个国家?)。 
  很多人说美国,因为美国技术发达;还有说英国、加拿大、法国等等。最后轮到一个名字叫做琦(不便说全称,抱歉)、非常瘦弱的同学,他好像是有病,脸色很苍白;他平常话也不多,大家都不怎么注意他。 
  steven笑眯眯的看着他,等他的答案,那个大男孩犹豫半响,从嘴里吐出一个单词:Japan(日本)。steven脸色忽然变了,和蔼的表情变得很奇怪,那是一种很复杂的表情,我看得出,有鄙视、不解、困惑和同情。他忽然仰天长笑,指着那个瘦弱的男孩,大声的对其他人说:Japan?Thisboy will like to go toJapan?(日本,这个孩子居然想去日本?)。虽然没有明说,但是steven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在历史上,日本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而且拒不认错。只要是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他留学的首选都不应该是日本。班上其他同学跟着一起哄笑。 
  琦涨红了脸,半天没说话。steven刚刚想转到下一个话题,琦忽然站了起来,他大声的对steven说:Listen to me!Justlisten tome!(听我说,给我个机会让我说话)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大声的对外国老师说话,因为很不礼貌,所以,全班同学,包括steven,都瞪大眼睛,呆呆的看着琦。。。 
  琦的英语不怎么好,大家都知道,但是这次,他一字一顿的说出来,说得非常缓慢,但是说得非常清晰,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琦说:I hatejapan!But if we want to defeat Japan;we must study from Japanfirst!(我痛恨日本。但是,如果我们要打败日本,我们必须先向日本学习)。steven惊呆了,他扶着自己的金边眼镜,半天说不出话了,其他同学也是呆呆的看着那个瘦弱的男孩,男孩的眼睛里面,分明流淌着两行晶莹的泪水。半响,steven冲男孩翘起了大拇指,全场响起雷鸣一般的掌声。 
  这是发生在南方某大学一个真实的故事,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个瘦弱的、脸色苍白的、说话一字一顿的男孩,他的名字叫做琦。同时我清晰的记得,那天回到寝室,我砸掉了SONY的单放机……年底,我去了南京,我参观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买过日货。       
随笔 一杆生锈的老枪!         
  (今天一个兄弟写程序出了点问题,偶现在还在加班帮忙,不晓得会加班刀明天几点……IT行业嘛,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今天估计没法更新,只好先发一篇偶早年帮MM写的文章,水平很差的东东,见笑见笑!纯属虚构,文如下:) 
  记得那是我军校毕业那一年,我才22岁,被分配到太行山下的林县看守林场。虽然我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我还是背着一个大大的包来到了那个叫做英雄沟的地方。 
  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方圆几十里除了我住的木屋,再没有一个可以看见炊烟的地方。更讨厌的是,周围的景色极其单调,绿色的浅草、绿色的灌木、绿色的小树、绿色的参天大树……放眼望去,一眼看不到头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单调无比的绿色。 
  那里原来有一个老瘸子守林,组织上的意思是他先带我一年,等我熟悉了情况,再让他退休。老瘸子很烦,也不和我说话,成天到晚抱着一杆生锈的步枪到处瞎逛;我很奇怪,象他这样的瘸子怎能跑的这么飞快。 
  刚开始的时候,老瘸子还叫我和他一起去山里逛;叫了3次,我都没有反应,他也就不叫了,只是扔了一本林区的地图给我看,自己依旧出去晃悠。我也乐得轻松,于是就在屋子里看小说;看完了再到40里外的镇上去租一大包回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过了两个月,看小说也没有意思了,我对老瘸子的枪产生了兴趣,几次要拿来玩,都被老瘸子凌厉的眼神吓退。有天晚上,在老瘸子睡着的时候,我偷偷的从他怀里抽枪;我把吃奶的力气使出来拼命的抽,就是抽不动。没半刻,老瘸子醒了,他眼里闪烁着灼灼逼人的光芒,手中的枪依旧纹丝不动,仿佛太行山一样不可动摇;他没有责怪我,只是轻轻的告诉我,这支枪是他的命根子。 
  又过了一个多月,我终于憋出病来,一场感冒,竟然高烧41度。老瘸子从镇上买来药给我服下,我依旧高烧不退,胡言乱语。记得那是那年秋天一个下雨的午后,药吃完了,我终于稍微安静下来;老瘸子又去买药,在昏迷中,我清晰的记得,老瘸子没有带那杆生锈的枪:他跑出屋子,又跑回来,把枪挂在墙上……然后,我就在昏昏沉沉中渐渐睡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感觉好了很多,但是老瘸子已经不在了,而木屋外人声鼎沸。我很奇怪,哪里来的这么多人。我挣扎着爬起来,走到屋外,只看见地上满是斑斑的血迹,而老瘸子,躺在地上,已经永远的停止了呼吸…… 
  在声泪俱下中,县林业局的局长向我道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原来老瘸子是一名越战老兵,他的妻子则是一名随军护士;在越南战场上,妻子牺牲,而他为了救战友,被炸断一条腿;战争结束以后,他被评为战斗英雄,组织上安排他退伍到林县老家看林场。临行前,问他要什么奖励,他什么也没有要,只要了那一杆陪着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步枪。十几年过去,老瘸子的额头上爬满皱纹,而那杆枪也开始锈迹斑斑。 
  昨天,老瘸子买药回来,发现一伙盗林的惯犯又在砍树;老瘸子上前阻止,那帮人欺负他是瘸子,狠狠的打了他一顿,把他的另外一条腿也打断了。老瘸子就靠两只手,在充满荆棘的山路上爬了三里多地,回来取了枪,又爬了三里地回去,放了两枪,打死了为首的匪徒,把其他人都镇住了;但是他的伤腿流血过多,终于不支,倒在他相伴了几十年的太行大地,而他的鲜血,染红了山头上的小草。 
  听到这里,我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 
  三年后,我管理的林区被评为先进林区,组织上安排我回县林业局,另外派了一个22岁的军校毕业生来接替我的工作。 
  临走的时候,我对那个有些愣头青味道的毕业生什么也没有说,只交给他那杆生锈的老枪,然后大踏步离去。山路上,我迎风大步前行,踏过的路上依稀还有斑斑血迹。目光转向对面的山梁上,我依稀又看见那个一瘸一枴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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