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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顽石他日成翡翠 by真意之风(互攻互虐 最后瞎了一个比较攻的)-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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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人,就没消停的时候! 



聂枰正想视若不见地溜走,却被老大叫住… 



“我告诉他真相了。” 



聂枰一愣,终于明白,这次不是简单的闹别扭! 



跟了梁朴昕十几年,聂枰猜度老大的心思可谓十拿九稳—— 

以梁朴昕的强硬和顽固,分手时刻,绝不允许自己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舍! 

可是,海贝贝不同于过去那些被老大抛弃的女人…… 

也许,老大自己都不清楚,海贝贝对于他,意味着什么…… 



聂枰快步走过去,俯身捡起海贝贝的鞋子,替梁朴昕说出那些说不出口的话,“老大,我把鞋给海贝贝送过去;再找两个弟兄暗中盯着他;如有异常,立刻通知您…如果他要离开,我会亲自跟踪,确保他的安全。” 



梁朴昕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眨眼工夫,就听到后面车库里发动引擎的声音… 



没过一秒钟,疾驰的跑车已转过三道弯,快如闪电般沿着崎岖的山道一路狂飙…… 



聂枰紧盯着飞驰而去的跑车,心惊肉跳、手心渗出冷汗—— 

老大,你这是何苦? 

口口声声说爱的人,有几个是真心? 

难道,你不明白—— 

不说爱的人,真心藏得最深! 

…… 



…… 



夜幕低垂,晚风阵阵,海贝贝坐在大厅沙发上,静静等待梁朴昕回来… 



美丽的眼睛澄澈透明… 

可见少年没有流泪! 

然而,心底的泪水早已泛滥成灾! 

每当涌起泪意,少年就用树枝划破脚底—— 

绝不能让那个魔鬼得意! 

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傻瓜——不顾廉耻、抛却尊严地在床上迎合他,为他的残忍辩解,为他的狠毒开脱,不断自我欺骗! 

而他,自始至终没有一丝爱恋,没有一丝在乎,就连感激和爱都可以一手操纵! 

魔鬼长出心来… 

或是,自己遗忘伤痛… 

不知哪个更难? 



…… 



聂枰一贯淡然的眼神,现在看来格外扎眼! 

那平淡的表情似乎蕴藏深意,“看,早提醒过你,终于撞到南墙了吧。” 



…… 



“好香,好软!” 



夜阑人静,梁朴昕低沉的笑声,和着女人撒娇的嗔骂,飘进大厅…… 



俊脸上干涸的血痕,丝毫不影响男人的魅力,倒是更添几分致命的邪惑! 



女人水灵的眼睛瞟一眼海贝贝,笑问:“美少年啊!你弟弟吗?” 



“我妹妹。” 



女人放浪的笑声再次响起,带着毫不掩饰的轻鄙… 



推开傻笑的女人,梁朴昕双手抱胸,打量一番海贝贝,眉毛嘲弄地扬起:“你怎么还在这儿?” 



模仿着男人的无赖架势,海贝贝也刻意打量一番梁朴昕,抬抬眉毛,“我有话跟你说,说完就走!”说罢转身上楼。 



…… 



卧室门开了又关,男人缓缓踱进来,走到窗边,沉默不语。 



早已想好的话,在嘴边徘徊,少年却一语不发,只怕一开口,眼泪就会丢脸地流下来…… 



终于,海贝贝拼命抑制住颤抖的声音,淡淡看向男人,“我早猜到,你根本不爱我——你爱的是跟我眼睛相同的人……我连爱的替身都算不上,充其量不过是个‘爱的替眼’……可是,因为你,我丧失所有,连家都没了……被这样对待,我总有权利问个为什么吧?” 



“这么自信……你就没想过——你是恨的替身?”梁朴昕冷冷说一句,从柜子里拿出烟盒,点上烟,静看烟圈袅袅… 



第一次见到男人喷云吐雾,海贝贝蓦地想到很久以前,自己跟梁朴昕的说笑,“你烟酒不沾、素食,真有点希特勒的做派……” 

原来,嘴巴都已看透梁朴昕的本性,脑子和心却一直被雾蒙着,拒绝去看! 



…… 



良久,梁朴昕用手掐灭半截烟头,俊脸上浮现玩世不恭,低沉的声音似乎来自天边、来自遥远的过去—— 



“从前,有个没爹的野孩子,名叫梁囡……” 



…… 

第十三章 



苍翠青山深处,一户彝族人家正在嫁闺女;几十里外,就能听到葫芦笙、铜鼓的欢闹声…… 



不远处,一个高瘦的少年蹲在芭蕉树上津津有味地偷窥,黑亮的眼睛中满是渴慕—— 

啧啧,新娘真好看! 

哼,新郎真笨!新娘子明明就藏在门后啊! 

嘻,新郎被新娘泼了一身水! 

哈,新郎真矬,又被抹了一脸锅灰…… 



少年正看得来劲,忽然,一块大石头直奔面门砸来!少年一闪身,双臂抱着树干,灵巧地滑下芭蕉树…… 



芭蕉树下已围了一圈人,大多是年龄相仿的孩子,仗着人多势众,七嘴八舌地骂着: 

“越南杂种偷看咱们的新娘子!” 

“别靠近他,这兔崽子是野人!”“ 

“真该把他的心也挖出来!” 



听到挖心的话,梁囡眼中寒光暴涨,突然抓住骂这句话的男孩,抬手扯住男孩的嘴唇,用力撕拽—— 



“啊——”男孩的嘴角被生生撕烂,鲜血淋漓,直痛得嗷嗷惨叫! 



听到男孩的哭嚎,几个男人急匆匆往这边赶来。 



好汉不吃眼前亏,梁囡撒腿就跑,却被几个少年揪住肩上的擦尔瓦,“别让越南杂种跑了!” 



梁囡急着逃跑,用力一挣,嘶啦~~~~~ 

擦尔瓦被撕成两半! 



“操你娘!”梁囡一见擦尔瓦被撕烂,勃然大怒,飞起几脚,踢倒五六个少年;仍然不解恨,冲过去,在那些男孩肚子上狠狠踩了几脚,随后飞奔着逃走…… 



…… 



(注:擦尔瓦,就是彝族人用羊毛织成的披衫) 



…… 



山涧边,梁囡掬起溪水,洗了把脸,坐在草丛里,看着被撕成两半的擦尔瓦发愁—— 

阿爸的遗物被扯坏,阿妈一定会伤心… 

她还会骂我惹事… 

可是,那些寨子里的坏人凭什么害死阿爸! 

我要报仇! 

杀光寨子里的人! 

全部杀光! 



梁囡一跃而起,对着身边一株大树拳打脚踢,嘴里呼呼吆喝,“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打死他们……” 



直到满身大汗,梁囡才停下来,瘫坐在地上—— 

就靠自己,怎么杀得死那么多人? 

也许,该去外面闯闯?书上说:有了钱,要什么有什么! 



抬头眺望层层叠叠、延绵起伏的群山,少年一脸茫然—— 

真想翻过最远处的叠沧山,看看山那边是什么… 

可是,阿妈说,叠沧山后仍然是山… 



想起卖蛇胆时,镇子上那些人的狡猾古怪,梁囡顿觉沮丧,黑眼黯淡无光—— 

即使翻越所有大山,看到广袤的平原,又能怎样? 

自己跟外面世界的人的隔阂,只怕比山更高…… 



梁囡站起来,走到一株乌松树下,敏捷地爬上去,取下一个竹背篓,里面已经爬进五六条金线蛇,正在撕咬一只拴在竹篓上的小麻雀。 



嗯,收成不错,阿妈应该能开心些。 



梁囡将满身是血的小麻雀扔掉,迅速盖住竹篓,扣好竹楔子,急匆匆往家赶。 



…… 



转过山坳,再走一里地就能到家。 



突然,梁囡停下脚步,难以置信地大睁双眼—— 

自家院子里,一个男人正在跟阿妈说话! 

阿爸!是阿爸! 



一把甩掉肩上的竹篓,梁囡脚不点地的直冲下山坡,嘴里狂喊着“阿爸——”,脸上泪水横流… 



冲到屋前,梁囡猛地刹住,一颗心瞬间沉到谷底——不是阿爸。 



男人身材瘦高,侧影像极了阿爸。 

然而,只是很像而已。 



奚春将儿子拉过来,疼爱得擦擦他额上的汗水,“囡囡,快叫二叔。” 



二叔? 



梁囡满含戒备地看一眼男人—— 

雪白的衬衫,笔挺的长裤,锃亮到可以当镜子照的皮鞋。 

穷乡僻壤的,何曾见过这么光鲜贵气的人。 



“二叔…”梁囡很不情愿地喊了一声,随即垂下头,似乎懒得再说一句话。 



“唉,这孩子不习惯见生人。”奚春对男人陪着笑,回头对着儿子说,“囡囡,二叔是你阿爸的亲兄弟,专程来看咱们。” 



男人看着少年,凤目微眯,“阿嫂,囡囡生得真俊啊!再过些年,不知能迷死多少姑娘呢!” 



奚春轻轻抚摸儿子俊美的小脸,心下黯然——这里的人,见了我们娘儿俩,躲都来不及呢; 囡囡恐怕一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囡囡,愿意跟我去柬埔寨么?” 



听到男人的询问,奚春眼里闪过欣喜,急忙看向儿子。 



梁囡仍然低着头,不置可否,仿佛没听见一般。 



男人淡淡一笑,自腰间皮套里,取出一样东西,递过去,“囡囡,这把枪是二叔的见面礼。” 



男人修长优美的掌心,放着一把银色的手枪,精巧绝伦… 



梁囡接过手枪,心底怦怦直跳,兴奋不已地看着这听说过,却没亲眼见过的新鲜玩意… 



“怎么用?”梁囡迟疑地问道。 



男人拿过枪,双手持枪,瞄准一只喜鹊,彭~~~~地一声,刚才还自在翻飞的鸟儿,眨眼间便落在院子里。 



看出少年的跃跃欲试,男人递过枪,“你试试。先深吸一口气,再瞄准,开枪时要屏住呼吸。” 



梁囡照男人说的,瞄准一只喜鹊,忽然发现一只小麻雀头顶飞过。 



瞬间,少年心底闪过与生俱来的傲气,放过喜鹊,转而瞄准更小、更不容易射中的麻雀,彭~~~~ 



小麻雀中枪落地。 



巴掌声响起,男人赞道:“好眼力,好准头!” 



梁囡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喃喃道,“我经常用弹弓打麻雀…” 



男人走过来,拍拍梁囡肩头,“触类旁通,可造之材啊!”突然紧盯着少年,“我是做军火生意的,老巢在柬埔寨…囡囡,刚才问你的话,想好了吗?” 



梁囡抬头看向男人,呆住—— 



清隽的脸上,一对金色的眸子,光华璀璨;眼波流转间,似天上的繁星,又似最上等的松香黄玉! 



迷失在美得令人窒息的眼睛里,梁囡心头小鹿乱撞,下意识地不停点头——二叔竟然比今天偷看到的新娘子漂亮一百倍…… 



男人看着痴傻的少年,淡淡一笑,“那咱们说定了,明天就上路……还有,别叫我二叔,老气!叫我克雷。” 



“克雷…”梁囡低低叫了一声,抬头,正对上炫目的金色眼眸,便又不好意思起来,低下头去,再说不出一句话…… 



…… 



明月如勾,群星点点。 



三人围坐在小木桌边,“转转酒”,“坨坨肉”,香气四溢…… 



少年不时偷瞧男人;在他眼里,克雷的眸子比最亮的星星更加闪亮耀眼! 



第十四章 



终于走出大山,梁囡却没表现出丝毫兴奋,一路上沉默不语,也不搭理克雷,偶尔还会恶语相向。 



奚春只得替儿子赔不是;克雷却不以为意,总是笑看着棱角锋利、浑身是刺的少年,有意无意地再说些招惹他的话。 



漫长的旅途就在二人的别别扭扭中渡过。 



…… 



克雷的老巢在柬埔寨的洞里萨湖区,当地土著仍然过着刀耕火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并且排外性极强,经常把外人赶到瘴气弥漫的沼泽,有去无回! 



趁着柬埔寨内乱、政府无暇他顾的大好时机,克雷利用土著中比较开化的年轻人为他办事,建立起庞大的军火集散地,大把敛财,俨然洞里萨之王! 



…… 



篝火处处,人们围坐起来,喝着‘坛子酒’,高谈阔论,为梁囡和奚春接风洗尘。 



当地人喝酒不用杯子,只在酒坛子里插些竹子吸管,人们坐在酒坛子周围,想喝酒了就拉过一根吸管,把酒吸到肚子里。 



梁囡好奇地拉过一根竹吸管,用力一吸,香醇米酒下肚;少年人不知节制,越吸越多,两颊慢慢泛起红晕…… 



克雷探身过来,拿走梁囡嘴里的吸管,递上一块米糕,“囡囡,别喝了,吃点东西。” 



梁囡不理睬克雷,随手又牵过一根吸管,咕噜咕噜大口喝酒,黑亮的眼睛里满是挑衅! 



少年外表桀骜嚣张,心底却已乱成一团麻—— 

一看克雷的眼睛,自己就会眩晕,心怦怦狂跳,甚至浑身的血液都乱了方向! 



似乎早已习惯梁囡的乖张,克雷笑着摇摇头,又从锅中捞出一盘大虾,放在梁囡眼前。 



梁囡一甩头,正想再给克雷一个白眼,却突然涨红了脸,两眼发直——一个漂亮的波鲁族姑娘,腰间围着长裙,上身赤裸,丰满的乳房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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