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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此情可待 作者:※南北※(晋江2014-07-04完结)-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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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太了解她。才会将自己逼进这样的绝境。
  但是,已经无路可退。他亦无法再远离。
  刚刚苏以年前脚先回来,她魂不守舍地跟在后面,神色恍惚,甚至在门槛那儿绊了一跤,要不是他眼疾手快一把揽住她,估计又要摔个四脚朝天。而她被他扶住之后,眼神依旧没有焦点,仿佛过了好一会儿才认出面前站着的人是他,却装作毫无心事的样子,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说了句“谢谢”。
  他强忍着怒气将她带离,又怒又急,一路上都在琢磨着要怎样开口表明心迹。他一心想着要快,只怕再不说就晚了的,就只怕来不及。结果却失了控,做出那样无礼的举动。她的反应在情理之中。
  而他却是覆水难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天蓝躺到床上的时候心潮仍久久未能平静。
  刚刚他那样霸道地吻,本应该反感地立刻推开,而她居然在拒绝未果后不自觉地双手攀上他的肩头。她并不否认自己的回吻很投入,可是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她怎么会不抗拒这样的吻?她怎么能这样。难道真的是因为感情空窗太久所以生活中缺乏异性而导致的饥渴?她想到刚才纵情相吻的画面就已经觉得心跳加速,脸烫得像火烧。淡淡的月色映进来,床头摆放的银质相框有些微微反光。反正是睡不着,她索性打开床头灯,抽出照片,细细地端详着上面的人。
  照片看得出年代久远,已经有些微微泛黄。一位素颜女子倚栏微笑,虽然只穿着朴素的衣物,但那淡淡的笑容却显露出她的知足与幸福。即使相纸有些旧日的痕迹,也不难看出这女子的眉目生得极好,那样淡雅的微笑已经让人觉得有绝代芳华的气质扑面而来。
  这就是妈妈啊,她从未见过的母亲。她小的时候一直不觉得应当在乎母亲与父亲经历了些什么,有着怎样的爱情故事,因为她对他们是有些恨意的,恨他们当初那样狠心地抛弃她。她并不经常想起他们,但始终认为纵使有天大的苦楚,大人们也不应该抛弃自己的孩子。直到后来……
  直到后来她独自经历过那样美好得像童话又一触即碎的爱情之后,她才渐渐懂得人生有许多许多的不得已。而她有养父的疼爱已经觉得满足了。
  自病危的父亲手中接过这张照片时,她已经不恨了。其实也说不清那时究竟是怎样的心情,大约是无力再恨吧。那时她刚刚经历一场痛心彻骨的爱情,恩重如山的父亲猝然离世,她没有力气来恨。她想着,这毕竟是自己的妈妈啊,是她给予了自己生命,是她把自己带到这个多彩的世界,自她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便无法再恨下去了。
  天蓝翻到照片的背面,竟意外地看到之前不曾注意过的一行字,相纸本身被保存得极好,背面封了黑膜,字又是同色的水笔写就,是以如果对光角度稍有偏差,她根本不会有机会看到这行字。
  那行字写得正气凌然: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熟悉的字迹,是养父一贯的小楷字体。她知道这句诗出自李商隐的名诗《锦瑟》,但是无法把它与照片上的人联系在一起。她翻来覆去念着这句诗,忽然心念一动,“锦”“年”二字仿佛即将要勾起什么往事,这样熟的两个字,似乎马上就要参透什么玄机,思路却偏偏在这里被迫中断了。
  竟然是林拓南。这么晚了打电话,想必是工作上的急事。
  果然他在那边急急地吼着广州的合作公司出了点事,他要留在北京处理别的业务,所以天蓝得去自行解决广州那边的麻烦。这家公司本来是当初天蓝查阅多方资料比对后提案通过的,现在出了这么大的纰漏,所以于情于理,她都得去解决自己工作上的失误。于是当下就答应了。
  只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特地上去把一个大信封恭恭敬敬地摆在林拓南的桌子上。
  林拓南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根据劳资合同,递交辞职信之后要在本公司继续工作一个月。”
  天蓝反正已经抱定主意,于是淡淡答,“我知道,所以在此期间我会照常工作。”
  听了这话,林拓南倒抬起头来认真打量她几眼,不错嘛,两个人闹别扭连辞职这招都用上了还能如此平静,立刻对顾天蓝刮目相看。
  他随手将辞职信搁进碎纸机里,也是淡淡地,“应某人要求,对你今天所有失常举动都不必认真。”
  天蓝气得几乎内伤,但是脸色如常,“随便你,反正辞呈也交了,30天一过我就走人。”说完利落地转身走人。
  林拓南呆了半晌,不由地佩服她的涵养功夫。想想以前某人甩给他处理的那些女人,啊,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要么就是把他当成下一个长期饭票死缠烂打,一个个姿态狰狞不堪入目。瞧瞧,人家这风度,这气场。 
  其实第一次见到顾天蓝,他就知道林拓也这么多年浑浑噩噩都是为了谁,以前被他撞见的那些女人与她竟都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他本来还不信大哥会为了她定下来,在他眼里,自家风流成性的大哥估计是对未到手的东西有那么一点猎奇心理,毕竟顾天蓝看上去真的就只是个毫无情趣的普通女子罢了,男人嘛,爱的不过是那个调调,等玩够了,转过头来就抛在了一边。然而相处下来,他有点明白,也许只有她,才是林拓也的那根软肋。
  他觉得有点好笑,电话接通后说,“哎,你那个顾天蓝今天跟我提辞职了啊,我说,哥你要不快”话还没说完,那头就传来“嗞——”地一声巨响,震得他耳朵瞬间失聪了。
  关敬听到声响急急忙忙敲敲门,意思两下就闯了进来,看到号称从来不把私人情绪带到公司的林拓也站在办公桌前,一脸怒色,手机摔在地上碎成两半,小心翼翼道:“林——”话还没说完,林拓也一抬头,脸色森然,竟将他吓得生生咽回未说出口的话,刻意轻着步子出来,又小心翼翼地带上门,这才敢大喘一口气。
  刚刚的动静委实有点大,面对众人或好奇或关心的目光,关助理深沉而缓慢地说:“大Boss不高兴,后果很严重。”没想到他自以为严肃的面孔,大家还当他在恶搞,“切”地一声哄笑而散。结果不到一小时,当第七位部门经理一脸苦相地从总裁办公室走出后,没人再质疑小关的可信度了。
  林拓也的手机自然是已经碎了,但小关善解人意地马上送来了一个新的,他只犹疑了一秒钟就不假思索地按下一串烂熟于心的数字,一个冷冰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Sorry,the number you dialed……”他克制住再次摔电话的冲动,只是在接下去的数个小时无法专心致志地工作。
  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突然响起,他面有喜色地迅速接起,却传来“林总,下午两点的会议在……”
  “我知道了。”他粗暴地打断,明明知道这样不对,但仍不可抑制地失望。
  随手拿了需要的文件,又瞥了眼安静的手机,毫不犹豫地抓过来,无意识地在手里攥紧。
  “哎,Boss好像不对劲呀。”公关部张经理一眼就看出来了。
  “可不是,你看他都瞥手机几次了。”
  旁边的小于凑过来加入讨论,眼睛一边盯着手表一边小声说:“据我统计,林总看手机的频率保持在一分钟5次左右。”
  也不怪下属职员会议论,致远的员工自进公司之初就需要接受培训,第一条就是规定会议时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每个进公司的新人都抱怨过这条规定,毕竟谁都怕突发状况。万一家里有急事需要联络怎么办?再说,手机也是可以调到震动档的呀。但是致远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总裁也要遵守这些规定。众人见识过一次。那次听说是总裁家人紧急入院,但是因为正在开会,他接不到手机,等到电话从秘书处一层层传上来,会议已接近尾声。一向冷静的老板匆忙之中还是把任务布置得妥妥帖帖后才散会直奔医院的。自此之后,自然没有人对这条有些苛刻的规定再多言。
  林拓也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把笔转来转去,这还是学生时代的把戏,当时她看到一支笔在他手里转得花样百出,死活缠着要学。
  “看,就是这样”,他说着把笔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固定住,微微发力,依次转到无名指、小指,然后小指轻轻一抬,再回到大拇指。很简单的动作,但她就是怎么也学不会,笔一次次摔到地上。其实她学东西的样子特别认真特别执着,眼睛瞪得圆圆的,紧张地盯着笔,细细的眉毛微微拧着,嘟着一张嘴,自己跟自己憋气,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支无辜的笔第十六次掉到地上,而某人仍旧一副痴心向学的样子,不觉笑出声来。她听到声响扭头瞪他,“笑什么笑,我就不信你第一次学转笔就学会了。”他记得自己特地摆出一副惊讶的样子气她,“什么?这还用得着学?不是人的本能么?”她哪里会听不出他言词里的戏谑之意,又转过头去不理他,兀自练习。
  笔又掉了十多次之后,她没有再捡,就那样坐在那里,他只当她在生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按捺不住好奇心,跑到她面前一看,顿时慌了手脚,“哎,哎,你,你,怎么哭了?别哭,别哭,不就是学转笔么,不会转笔的人有的是,你别……”
  没想到她听了他的话,反应那样大,她突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瞪着他,“你凭什么这样说!你不当一回事的东西,我当成是宝贝,巴巴地跟你学,又笨手笨脚得学不会,很好笑是不是?”她边怒斥他边哭,“你这种人,天生有点小聪明,你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我是笨,但我可以,”吸了一口气,“可以一学再学,你凭,凭什么嘲笑我讥讽我?”
  豆子大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滑下,看得他心里一阵一阵揪起来,连带说话都结巴起来,“不,不是,没,我没那个意思。真没有,真的,我发誓,”说着举起三个指头并列在脑袋旁边,“哎,你倒是别哭了呀,大不了我再教你就是了。快别哭了,本来就不好看,哭起来越发像个孩子似的没出息。”她有些奇怪地瞧他一眼,倒是渐渐止住了眼泪,半晌,抽着鼻子嗡嗡地说:“你怎么跟我爸爸说一样的话?”他没明白,但是她也没再多解释,总之,看到她终于止住眼泪,他心里那一阵紧过一阵的难过好多了。
  又过了一会儿,等到她彻底平静下来,他才敢问:“喂,你为什么这么想学转笔?”
  她把笔捡起来,手指按着开关,“啪”一下,笔尖露出,又一下,笔尖缩回,淡淡笑着,也没看他,“你不会懂的。”
  “以年那么优秀,我总得追上他呀。”她说得不是很明白,也没指望他会懂,但她不知道,其实他懂的。
  苏以年那样优秀,所以能够站在他身边的女子一定不能落得太远。即使功课怎么努力也追赶不上他的脚步,别的方面也要努力。苏以年会的,她纵使不能全部学来,也要最大程度地努力学习。
  这就是她喜欢一个人的方式。喜欢那人喜欢的一切,努力做到那人做的事。
  他一直都懂。
  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对她说。
  那时窗外的夕阳照进来,她的脸上镀着一层模糊的光晕,说到心上人时不自觉轻轻笑着,分外柔和的侧影。他虽然没有反驳,但是心里确实不好受,有点堵,有点酸,总之是说不出的难过。没能等他明白自己的心意,又豪气冲天地说:“别难过了!来来来,我手把手地教你。”
  她依言坐了过来。他握着她的手时才吃了一惊,那样小,那样纤细,那样凉,简直不敢用力,生怕稍一用力就折了。慢慢地,从中指到无名指,从尾指再轻轻转到大拇指,她的手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稍一用力便可以看见隐隐的青筋,真真是古人所说的素手。她的头与他挨得很近,有几缕发丝甚至拂到他的脸上,有隐隐约约的香气,不是洗发水那样化学香精的味道,是少女特有的气息,有点甜,有点飘忽不定,幽幽地,令人闪避不及。那时是零下的严冬吧,他却觉得一阵阵热,好像身体里有一把火苗到处乱窜,血一直往脑门冲。
  就是那么一分神,笔掉了,她看他的时候眼里含了些责怪,“喂,你怎么这么不专心啊。”
  他却借机跳开来,不动声色地跟她保持了一定距离,还不忘毒舌本色,乱嚷道:“唉,不教了,你是不是小脑没发育好啊,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她才没注意到其他,只是气呼呼地说:“你才小脑不健全呢,不教就不教,我还不稀罕呢,不讲信用的家伙,哼。”说完居然还做了个鬼脸。
  当时他一直庆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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