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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柯云路作品精选-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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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生的小城(5)   
  头头已坐在桌子后面的椅子上,微微喘着气,微露愠怒,但还端着惯常的和蔼的威仪。 
  房间内,看得见凌乱,还有看不见的凌乱。妮妮坐在沙发上,脸微红,低着头,双膝紧并,头发有些蓬乱。她用手理了理,很平静了。 
  我放下壶转身走了。 
  听见头头很泰然地站起来,很泰然地朝房门这儿走。 
  我关门时留了一条缝。 
  听见妮妮用快而不失自然的碎步走到门口。 
  大概两人同时抓住了门。 
  妮妮说:部长,我这会儿要去书记那儿。他等着我送打印出来的文件呢。 
  啊……那位叫部长的头头抓着门把的手想必犹豫了:那吃烤鸭呢,你去吗? 
  妮妮说:下一次吧。今天我还有事,去不了。 
  我加快脚步离开这里,又把暖壶送进了另一个办公室。 
  六 
  我主要是伺候那被称作书记的最大头头。我同时也伺候许多被称作这长那长的头头们。 
  我像无声的影子在宽荡荡、硬邦邦的长廊里飘来飘去。我觉得自己是青灰色的,半透明的,没有质量的,虚空的。我不被任何人注意。如隐身人一般。人们知道我的存在,是看到暖壶在一间间办公室被拿进拿出。 
  不是我拿着暖壶,是暖壶跟着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这人影可以从窄窄的门缝里闪进去,闪出来。它不占有空间。 
  我不奢望占有空间。 
  我不过是个多余的灵魂,在这伟大严肃的宫殿里,搬运着暖壶,或传递着公函。 
  只记得刚刚踏进这座大楼时,还多少被人注意过两眼。现在,已经被所有的人忽略了。 
  我习惯这忽略,这让我安然。 
  我仇恨这忽略,这让我切齿。 
  然而,切齿是没有道理的。 
  我也便平淡了。 
  我不存在了,在别人心目中,我是暖壶的影子而已。那些头头们在我的心目中似乎也不存在了。他们不过是使用暖壶的影子而已。 
  我飘飘荡荡。我如在坟场飘荡的精灵。 
  然而,我时时感觉着妮妮的存在。 
  那是太阳。那是光明。那是儿童嘴里最初长出的稚牙。很清新。很洁白。 
  我知道,这宫殿里影影绰绰开着各种各样的会。这个肮脏的城市里,许多时间、空间、财富,都是在这里被瓜分的。 
  天下的瓜分各种各样。 
  漂亮的脸蛋也可能是瓜分的对象。 
  当然是。 
  妮妮也是伺候一群头头们,但也是主要伺候那被称作书记的头头。 
  在这里,都称是几把手。书记可能是一把手。 
  有一天,一把手家中有些事,居然让我和妮妮同去。 
  我感到兴奋。能和妮妮一块儿去办公差,也是少有的机会。 
  第一把手从来不让妮妮去他家里办事,除非他老婆不在家。 
  这次是干什么?原来,他家的院里又盖了一个好漂亮的玻璃花房,要搬动什么,布置什么。我和妮妮只是去帮忙的一大群人中的两个。 
  第一把手的女儿红扑扑的脸,很快乐地指挥着。她背后站着面目如案板的第一把手的夫人。她哼一声,略撇撇嘴,女儿就如一个放大器,把母亲的指示放大成悦耳的声音。 
  女儿很善良。但是,我发现她对妮妮有戒意。对妮妮不怎么善良。 
  我从她的目光中读出来的。 
  接着我才发现,今天来帮忙的人都不寻常。 
  其中有两个被称作部长的头头。他们对第一把手的夫人笑呵呵地讲:我们都是比较喜欢养花的,所以,今天来尽义务。我们支持领导养花。有爱花的领导,才有爱花的城市。 
  好堂皇的说法。他们的卖劲,他们反客为主的张罗、指挥,他们亲自动手的汗流浃背,都显得大方又磊落了。 
  很多人送来了很多名贵的花。 
  这些名贵的花,有的来自公家的花园,有的来自私人的花房。 
  这不是,穿着黑皮夹克的中年汉子,健壮的身躯,满脸络腮胡,据说是个养花致富的百万富翁。他笑着说:领导养花,我首先“赞助”。 
  人们大笑。 
  他也大笑。 
  妮妮告诉我,这“络腮胡”有七八个小老婆,阔得很。 
  那不法办,现在不让重婚呀?我懵懵懂懂,传说一般知道一点法律。 
  不公开结婚就是了。妮妮说。 
  完了,挥汗如雨了,阳光灿灿烂烂照进玻璃花房了,这里充满春天了,第一把手夫人说要请大家到客厅里喝茶歇歇了,人们却都拍拍打打,笑着告辞了。 
  两位部长说:今天这样义务劳动一下,浑身特别舒服。人是需要经常活动锻炼的。 
  我和妮妮往外走。 
  第一把手的女儿叫猫咪,对我招了招手:你再坐坐吧。我这儿有画报,你不看? 
  我犹豫地站住了。 
  我感动,为这样的千金小姐如此款待我。我喜欢她那甜润的脸蛋。 
  可我前面站着妮妮。   
  陌生的小城(6)   
  我注意到了猫咪对妮妮那敌意的一瞥。我也听到妮妮特别友好地说:猫咪留你玩,你就留下吧。 
  我却来了果断,对猫咪说:我下次再来。我回机关还有点事。 
  我和妮妮走了。 
  我感到了猫咪在身后失望的目光。 
  我心中很激动。 
  我没有过这样的荣幸。 
  我们走着,有一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妮妮问:你知道猫咪为什么要留你吗? 
  不知道。 
  她喜欢你。 
  喜欢我?我真的惊讶了。 
  是。你又纯又俊,像童话里的小男孩。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心想:这是真的? 
  这时,一辆小轿车过来,在身边停下。 
  我以为是哪位头头,从车窗里探头的却是那位“络腮胡”。 
  二位回机关,我送你们去吧? 
  妮妮说:我回家。 
  他呢?“络腮胡”问。 
  他也去我家。妮妮一拉我的手,我们便一块儿钻进了车。 
  七 
  她的家竟这样平常,像一件普普通通的上衣。她的家竟这样清贫,像一个普通的碗里盛着清水。 
  我不敢相信。 
  一瞬间,妮妮在我心目中也变得普通多了,没有仙女的光轮了。 
  她离我近了许多。 
  然而,她依然美丽。只是那美丽,我稍微有勇气(有资格?)欣赏一点了。 
  她很苗条,很匀称,很白净,眉毛弯弯的,眼睛像春水,又像秋水。 
  她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在描绘纯情,快乐,青春。 
  她的家是小院内套的一个小小院,一间平房,再就是一间厨房。 
  她只有妈妈。爸爸大概去世了。 
  妈妈很和善,正坐在小凳上给人家洗床单。床单上印着某某旅社的字样。 
  洗衣机摆在院中。大盆里堆起肥皂沫。她正在用手搓洗床单上那些最脏污的部分。然后才能放进洗衣机洗。当院有个水龙头,有个下水池,这是全部优越条件。 
  妈妈,我帮你洗吧,妮妮说。 
  你们快进屋坐吧。母亲这样说。大概家里很少来客人,母亲显得热情而且局促。她站起来,用围裙擦着手上的肥皂水,不知该如何接待踏进小院的客人。 
  妮妮一拉我:那我们进屋去。 
  一间挺大的房,被木板墙隔开了。外面是一张床,是饭桌,是几把可以当做沙发的矮椅子。东西都很旧,很暗。里面,掀开板墙上的门帘,是个小小的空间。那是妮妮的世界。一张小床。床边一张小三屉桌,桌上有一个砖头似的旧收录机,一堆英语磁带,有一盏荧光台灯。 
  来,坐床上吧。妮妮说。 
  这个小小的空间,没有放椅子的地方。看来妮妮总是坐在床上凑在桌边看书写字的。 
  本来我也不用隔开,就我和妈妈两个人。前两年,我有两个侄女从农村到城市来上中学,我正要高考,就一个人隔到里面,钻在书堆里复习。妮妮解释道。 
  我看着墙上贴的画。各种各样的风景。还有穿着美丽衣裳的美丽姑娘。 
  在这小小的空间,我闻到妮妮那特有的温馨气息。我融融的,说不出来的温暖幸福。 
  你在想什么?妮妮问。 
  我从恍恍惚惚中醒来,感到自己脸红了:没想什么。 
  我没有请人来过我家。没有人在我床上坐过。妮妮看着我,很坦白的目光。 
  我第一次有了男人的骄傲。我感到离妮妮很近很近。 
  近得我不敢相信。 
  从第一次读到她那双友好的、快乐的脚到现在,回忆像电影一样在眼前掠过。 
  天空中还有各种各样的魔鬼闪闪而过。 
  你听音乐吗?妮妮从满桌的英语磁带中挑出两盘音乐带,放进录音机里,摁下了键。 
  出来的是苍凉的男人的歌声。那男人是站在大西北的高山上唱一片荒凉的。 
  还唱西北风,唱狼,唱骆驼,唱看不见的姑娘。 
  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有些发涩。妮妮怎么会喜欢这样的歌呢? 
  歌声完了,有一阵嘈嘈的杂音,大概是从哪儿翻录来的。 
  妮妮问:喜欢这些歌吗? 
  我点点头。 
  妮妮突然悟到什么:你的家乡是不是这样? 
  我又点点头:有点像。 
  那你喜欢这座城市吗? 
  我想放把火烧掉它。 
  妮妮先是有些吃惊地看着我,随后,一定是理解了。她过了好一会儿,问:那你为什么到这里? 
  我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什么。雪白的荒野在眼前展开。一溜脚印迤迤逦逦伸向远方。一只灰狼在茫茫雪地中孤寂地跑着。 
  我不知不觉哼起了歌,就是刚才听到的那些歌子。最后一句是:我的故乡,荒荒凉凉,荒荒凉凉,没有我想念的姑娘…… 
  大概是哼完了。 
  妮妮看着我,我也抬起眼看着她。 
  她问:你会唱这个歌? 
  我说:我第一次听这个歌。   
  陌生的小城(7)   
  那你就都会了? 
  我喜欢唱的歌,只要听一遍,就都会唱了。 
  妮妮端详着我:是吗?那你是有音乐天才的。 
  这个晚上,我从妮妮家出来,独自走在小城的街道上,第一次发现头顶有星空。 
  星星们画着各种奇谲的迷宫。 
  第 三 章 
  八 
  我现在才知道妮妮不是平平常常对待我。我也是现在才真正了解,她帮我调入这威严的高楼,是她确确实实想和我在一起。 
  她很聪明,会和各种人周旋。然而,她从没有像对我这样对待过任何一个人。 
  她只和我说心里话。她说:这个城市中,人人都伸着利爪,你要机灵,才不会被他们抓伤。 
  有一天,她抱着一堆歌本、音乐磁带,还有一把吉他,来到我在机关楼里住的小屋,说:我们来共同塑造一个音乐天才。 
  我窘促了。我说,我只会哼歌。只会唱我喜欢的歌。 
  她站在那儿,还是那样双手相握在身前,还是那样有弹性地踮了踮脚,很认真地说:对,你只需要唱你喜欢唱的歌,你可以永远不唱你不喜欢的歌。 
  我无措了,不知道妮妮要干什么。 
  妮妮说:你学会吉他。你好好唱歌。然后,你可以登台去唱。你可以当个歌星。 
  我不要当歌星。我不要登台。我恨所有登台的人。我说。 
  妮妮打量着我,过了半晌,说:你不是要放把火烧掉这城市吗?你唱歌吧。 
  我不吭气了。我不知道这都是怎么回事。 
  妮妮笑了:你别那么紧张。我并不一定非要让你当歌星。我只是喜欢听你的歌声。 
  我有些傻兮兮地笑了。我知道,这没什么好争的。愿意唱歌就唱,唱给自己听,唱给妮妮听,还不行吗? 
  我也许是有天才,吉他一学就会弹。 
  星期天,我和妮妮又来到小城郊外的黄土断崖处。 
  已是肃杀的深秋了。残阳苍苍白白。风横着过来,稀稀寥寥的几枝芦花,描绘着风的图画。 
  唱个歌吧。妮妮把吉他递给我。 
  我很窘然。 
  我从来没有正正经经地应邀唱过歌。 
  妮妮看出我的难受劲了,她说:你弹吉他,我来唱歌。 
  我应了,吉他咚咚地响了,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手撑着下巴,沉沉思思地唱起一支忧郁的歌。 
  芦花在凄凄凉凉地飘飞。黄土坡在寂寂寞寞地起伏。远处,一头黄牛在落日的映照下顶着犄角一步步走着。天空中有一队大雁,无声地斜着飞过。 
  她的歌声渐渐“远去了”,消逝了。我的吉他也哀哀婉婉地陷入回忆。 
  好久好久,她抬起头,眼眶中噙满泪水。她看我。我也看着她。 
  又过了好久,我把手伸给她。 
  她站在我面前。我觉得她的胸脯离我很近。 
  她低下头,轻轻抵在我胸前,轻声说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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