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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我心换你心[梁凤仪]-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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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丁逊君这种白手兴家的女人,家中没了盐油柴米,是自己的事;写字楼人事复杂,公司政治难缠,也是自己的事;连午夜梦回,抬眼望住天花板,设尽办法驱除寂寞,再度入睡,又有谁加以援手呢?
从早到晚,都有数不尽的艰难,帮忙着虚耗一身的血肉!怎会胖得起来?
“汤太太,以前来过泰国吗?”
“没有。明轩不大喜欢东南亚。前年复活节,我央他陪我到菲律宾走了几天,回来以后,声言不再到热带地方去!”
丁逊君很想问,为什么今年改变了主意?答案可能对她很重要。
“今年明轩突然改变主意,因为我们的父母都分别到美加去度岁,又只得几天假期,度来度去,只好委屈来泰国了。”盛颂恩补充:“我其实顶高兴有缘礼佛,都说四面佛灵验非常!你看呢?”
“诚心所致,金石为开。神明其实无所不在,若在这儿有求必应,也是缘分而已。”
盛颂恩用心地看着丁逊君。心里油然生了半点敬意,眼前这个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意思,那么吸引。见过世面,自是非同凡响!
“丁小姐常来礼佛?”
这句话才出口,盛颂恩就惊觉自己的不得体了。如此查根问底,很有点干涉到他人私隐上头去的过态。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岂非间接指出对方心底有多少的不称意?
于是颂恩红着脸,力图挽救:“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我们女人最要紧是积谷防饥,千万别临急才去抱佛脚。”
丁逊君笑,没有回话,很专心地把那份早餐吃得精光,益显得对方言语的画蛇添足。
盛颂恩无聊地拌着咖啡,单是眼前人的那份含蓄,就是自己学不来的修养。老早嫁掉了的女子,躲在睡房里陪丈夫,跟电视机为伍,又如何得以在智慧上发育成长?
早餐之后,二人叫了部街车,到坐落于通衢大道的四面佛园去。
早上,礼佛的人一般不比黄昏多。连那个四人一组、专业以舞蹈敬礼神明的泰国舞娘也不见踪影。
逊君领着颂恩,买齐了一式四份的香烛、小木象、花环、金箔等,各自跪到佛前去祷告。
除了天上神明,无人知晓这两位面目姣好,身光颈靓的小妇人,究竟许什么心愿。只看两张虔诚的脸,表现得一般的焦灼,就可以想像得出,她们是认真的,丝毫没有闹着玩的儿戏!
人生本就多难,人心又永无满足。就这两个因素,造就了通天下的教堂庙宇,人来人往,香火鼎盛。
拜完了神,盛颂恩要赶回东方宾馆去跟丈夫会合。丁逊君无意自大年初一开始,就把自己降格做人家恩爱夫妻的第三者,于是随便寻了个借口,就跟颂恩分手了。
二人分别跳上了计程车,竟都是回旅馆去。
丁逊君决定躲在香格里拉,睡掉这几天假期。
盛颂恩刚相反,她一走出外头世界,就开心得像冬眠过后的小动物,仰着脸,迎着温暖的阳光,拖住丈夫满城乱走,把曼谷的所有名胜都逛个够。
物以罕为贵,汤明轩一年里头,鲜有空闲放下公事,陪伴娇妻度假。因而,颂恩乐不可支。
年初三的黄昏,汤明轩在宾馆游泳完毕,在泳池旁的太阳椅上小睡。
颂恩跑到他身边来,坐下,也不做声。
“你已购物完毕?”
“嗯!”颂恩面有难色。
“怎么?意犹未尽?”
“刚买的一套泰丝晚装,回来再穿在身上,还是觉得色泽不对,我穿水红色比较好看!”
“可以更换吗?”
“路很远!”
“对女人,这应该不是问题!”
“一去就两小时的样子,阻碍了吃晚饭的时间!”
“去吧!省得回到香港去,怨声载道,要飞回来的话,成本更不得了!”
“知妻莫若夫!”
“多谢夸奖!”
“那么,你要是肚子饿,就自己先叫点什么吃吧?”颂恩站了起来。
“可以找人陪我一道吃吗?”
“为什么不呢?”
话一出口,颂恩就有点舍不得的感觉,随即想起了丁逊君!
“明轩,你是要找丁小姐一起吃饭吗?”
“我没有想过!”
“可是,这儿除掉这个同事,你并不认识谁!”
汤明轩耸耸肩,不置可否。
颂恩重新坐下,不动。
“改变主意了?”汤明轩问。
盛颂恩默不出声。
“要去换衣服的话,快去快回!明天一早就得到机场了,今晚是最后机会!”
丈夫分明地在催她。
“今晚也是你的最后机会吗?”
“荒谬!”
“你知道我的意思?”
明轩没有答腔。
“心里头有鬼,才易露马脚,给人一下子戳穿了那重心思,就老羞成怒!”颂恩悻悻然地说。
汤明轩坐起来,穿上泳袍,径自走回酒店去。
这一下,教盛颂恩一时间不知如何反应。面子似乎已丢了一半,要跟在丈夫屁股后头走,很心心不忿,继续坐着不动,又如何是好呢?
颂恩突然间眼眶一阵温热,觉得自己衣冠楚楚地独个儿坐在泳池旁边,很孤苦伶仃。
原来一旦被汤明轩扔下,就会如此凄惶,不是不震惊的!
在池畔憩休的游人,都禁不住望她一眼,怪怪的眼光,透着幸灾乐祸的鄙夷,那么教颂恩脸红耳赤,面目无光!
如果真有一天,丈夫有了别个女人,把自己抛弃了,那种感觉一定比如今的难受百倍。
可是,还能怎么样呢?汤明轩一去不回头,自己除了尴尬地重新站起来,快步逃离现场,再行处理事件之外,实在并无他法!
盛颂恩鼓着一肚子的闷气,步回睡房去。
才推开房门,只见汤明轩刚放下电话。
颂恩整个人蓦地往下沉,比一担铅还要重。
明轩见她回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干脆把泳袍除脱下来,跑进浴室去洗澡。
颂恩的心,开始七上八落。
丈夫是不是已约好了那个姓丁的去吃晚饭了?他在曼谷分明并不认识什么人,拨电话给谁去了?
自己千不该万不该,言语一时不慎,把心上的狐疑宣诸于口,反而让他打蛇随棍上。从来没想过丈夫会是如此厉害的脚色!初嫁他时,还觉得他太老实!真是看走了眼!
待会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要赴他的约会去了,自己如何自处?
拚死跟在他屁股后头,是不是最好办法?还是率直地向他大兴问罪之师?前一个方法,失之于小器,后者呢,又未免太过泼辣!
然,如果自己失去了丈夫,还有什么呢?
那姓丁的并不好惹,她条件相当棒。论相貌,各有千秋。论学识,自己起码输给她社会经验。论名气,更瞠乎其后。论机会,汤明轩除掉八小时睡眠时间,其余的光阴刚好让两个女人平分。说不定,丁逊君接近他的时候还多一点点!
自己有哪一样是能轻易将对手比下去的?只有名分!然,今天今时,名分又算什么呢?太多非富则贵的成功人士,公开情人身分,予她特殊的社会地位!凡事你情我愿,就好商量!
想着想着,阴风阵阵,不寒而栗。
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瞥见颂恩苍白的一张脸,也微微吓一大跳。
“怎么?你不舒服了?”丈夫问。
颂恩摇摇头。
“你面色并不好!怕是着了凉,到床上去睡一会吧!”
颂恩像触电似地反应:“你这就要出去吃晚饭了?”
汤明轩呆了一呆,倒抽一口冷气。
“你究竟发什么神经病?”
“我才不笨!你已约好了丁逊君吃晚饭了,是不是?”
“你再要空穴来风,无理取闹,我就给你一个成全!”
颂恩怔住了。
“好好的一个假期,偏又要弄到不欢而散,才叫安乐吗?平日嚷着要我陪你到处散心,几艰难地出来走一遍,又乐得如此惨淡收场!我完完全全想不明白,你何解会踩着竽夹当蛇?”
“你刚才问,可不可以约朋友吃晚饭!又打了个电话!”
“哼!”
汤明轩气得在房里团团转。
蓦地,他抓起电话来,把听筒硬塞到妻子手里去,嚷:“我给你搭到香格里拉去找丁逊君,你问问她究竟我可曾约过她吃晚饭了?”
汤明轩在拨电话号码。
他和他的妻都没有留意到,何以有人能如此记牢香格里拉大酒店的电话号码?
当时,房里的气氛实在乱作一团。
颂恩手里拿着听筒,活像烫手似的,她慌忙地将之摔掉。
一下子,坐到床上去哭了起来。
颂恩是越哭越觉得自己凄凉。好好的一个娇贵人儿,就为嫁了人,一生的幸福全放在这个男人身上,稍有风吹草动,便惊得失仪。对方又不予体谅处境,连自己都觉着自己小题大做,千真万确的小家子气!总而言之,一股走投无路的委屈袭上心头,挥之不去,只有狂哭不止,意图宣泄。
哭得头昏脑胀了,汤明轩给妻子递过一条湿毛巾,让她擦脸。
“难怪人家说,年初三是赤口,无端端地大吵一场,将来有机会,再见到人家丁逊君,你怎么好意思了?”
明轩拖起了颂恩的手,把她带到浴室去。
“赶快洗把脸!我们到外头一间出名的泰国餐厅去吃晚饭,我刚才打电话订好了座位的!”
明轩像哄小孩似的,又加多一句:“要是你快手快脚地装好身就出发,还赶得及陪你先到城中去换掉那件晚装,再去吃饭!”
颂恩依然抽咽着,但已晓得自己下得了台,心上一宽,抓住别个话题开腔:“你看我要不要把那件翠绿色的晚装,换成水红色的!黄皮肤的人再白净,也很难穿一身的绿,是不是?”
颂恩的眼光是对的。她穿水红色的确妩媚。
当她穿着那套新鲜出炉的泰丝晚装,出席益丰集团年初四晚的职员团拜晚宴时,的确娇美矜贵,惹来甚多艳羡的眼光。
益丰一共有二千员工,单是管理层就有上百的经理。
最高层董事局成员共十八人,五个执行董事,是实际做事当权的,其余的都是挂个名堂,充撑场面而已。再下来的高级经理,包括汤明轩在内,还不过十来人。差不多清一色的男性,只一个丁逊君,成了万绿丛中一点红。
因而举凡益丰集团有盛会,无人风头及得上丁小姐。
常言有道:“有麝自然香。”丁逊君只消在人群中一站,就有男士们围拢上来,像足了苍蝇吮血,蜜蜂酿蜜糖。
这种情况,盛颂恩还是头一次看在眼里。
不知道是不是曼谷一役,颂恩心上无端端有管不为人知的刺在,她在益丰集团的团拜宴上,格外地疏远了丁逊君,却又舍不得不去留意她。
颂恩坐在宴会上最前头的几围主家席的其中一席上,同坐还有三数位董事的太太。难得都一般心态,把个丁逊君从头到尾地留意着。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现今的职业女性,行头还真不差,丁小姐的那套圣罗兰,怕不在万元以上!自己赚钱买花戴,总是从容。”
“如此大的排场,更难找户头了。”
“大鸡不食细米,老早摆明车马,叫没有资格的人免开尊口,省掉麻烦!”
颂恩把这几个女人的说话听在耳里,不是不震惊的。她并不认为一位以自己能力赚一口安乐茶饭吃的女人,该受如此的批评。
也许时代不同了,这些在三十年代里头,只会对舞女说的话,竟移师到如今当时得令的职业女性上头。总之,女人一旦抛头露面就成众矢之的。
盛颂恩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
她似乎有点悔意,一直艳羡职业妇女经济精神独立的矜贵,没想到要付出的代价,原来远比自己想像的高。
“汤太太,你跟丁逊君见过面吗?”坐在盛颂恩旁边的王秋华董事太太问她。
“不久以前,明轩给我介绍过!”
“觉得她怎么样?”
“言语玲珑,明艳可人!”
“当心!男人也老是如此想!”
颂恩只是笑,没有做声。她不致于是这群无事生非的女人之中的一员。
“汤律师一表人材呢!”王太太很着意地添上这一句!
颂恩的心,抽动了一下。
任何人都会对品质上乘的人物倾心!
颂恩环视这十来个控制着六十亿资产集团运作的男人。她也不由自主地赫然惊心。
为什么?因为如果要她挑,挑来挑去,也只有一位汤明轩可以上眼。
其余的董事与经理,不见得怎样出类拔萃。原来口袋里的钱,可以跟风采仪表如此的远距离。就拿这王秋华来说吧,颂恩差点笑出声来!
那姓王的,五英尺六英寸不够,挺一个大肚子。一张圆脸,随随便便地堆齐眼耳口鼻。最难以忍受的还是那光掉了一半的头,偏又留那么一撮绝对可有可无的头发,从左面梳向右面,算是为那光秃秃的头颅充撑一下场面,更显寒伧,何必?别说是受薪董事一名,就是腰缠万贯又如何?
当然,人不可以貌相,没有相当才干,无法掌握今天的名位。可是,每次跟那王董事见面,就是讨厌!他握住了女人的手,足有整整一分钟都不肯放下来。这种男人,能可爱到哪儿去了?他太太要管,是白管!反正如果大鸡不食细米的话,这种男人在颂恩的心目中,一定要归类到细米上头去!
盛颂恩凭直觉,也凭推理,知道丁逊君要求的水准,绝不可能跟这位王太太同日而语。
这么说,汤明轩一类的才俊,才真真是抢手货!
夜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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