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摘人物版-爱从不卑微 作者内详-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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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塔克?”
“我爸爸说他捐两块半。”
“这太好了,海伦。真是太好了。”
老师的话也使我感觉很好。因为这个数目不太大,要超过它并不太难。我口袋里的零角子和硬币加起来差不多有三块钱了。我把手插入口袋里,攥紧那些钱,盼望着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可是老师念完班上所有其他同学的名字之后,就关上了她的本子。
我站起身来,举起一只手:“您刚才忘了我吗?”
老师朝黑板转过身去,背对着我说:“我没时间跟你胡闹,狄克。”“可我爸爸说他要……”
“坐下,狄克,你扰乱课堂秩序了!”
“我爸爸说他要捐……15块钱。”
老师终于朝我转过身来,一脸怒气:“我们这次募捐正是了帮助你和像你这样的穷人的,狄克格里戈利同学!如果你爸爸出得起15块钱,你们家里就不用领救济了。”
“我现在就有钱,我现在就有钱,是我爸爸让我今天来交的,我爸爸说……”
“而且另外,”老师显然被我的话激怒了,她的鼻孔胀大了,嘴唇绷紧了,连眼睛都瞪圆了。她盯着我,面无表情地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也知道,你———没有———爸爸。”
她的话冰冷地穿透了我的耳膜。轻而易举地击碎了我用无比的勇气建立起来的信心。我呆坐在座位上,几乎成了一具丧失了灵魂的空壳。这时,海伦塔克朝我转过脸来,她眼睛里噙满了热泪。我知道她是真诚地为我感到难过,可是当时我却看不清她的面孔,因为我的泪水早已淌满了脸颊。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只是一个值得怜悯的可怜虫,无论我怎样感觉良好,都改变不了我低下的身份。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以平等的姿态赢得海伦的欢心了。在乞求的状态下得到施舍,那将是我最大的耻辱。
那一天我走出了学校,而且在以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也很少回学校去———因为那里有我的羞耻。我甚至感觉到那羞耻像影子一样到处追随我,无处不在。我开始拒绝领取福利机构发给穷孩子的统一制服;以前,每天晚上到本先生的店子里去要烂桃子是我的一大乐趣,但现在,我却想尽办法推托母亲安排的这项任务;我开始害怕到西蒙斯太太家去要一勺糖,或者跑到街上去迎接救济卡车,我甚至开始憎恨那辆卡车,它满载着食品,专为救济我和像我这样的“穷人”。因此,它一来我就跑进屋子里躲起来。我的这些反常举止曾招来母亲的拳头,但我想她也许不理解一个孩子最初的梦想破灭时那种自暴自弃的沮丧心情。
我的这种麻木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为自己感到难过,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在一家餐馆遇见了那个酒鬼。那天我忙碌了一整天:擦皮鞋、卖报纸、替人跑腿……一天下来,我口袋里的小钱已经多得数也数不清。我决定犒赏一下自己。于是,我来到这家餐馆打牙祭:我花一毛五给自己买了一碗红番椒,花一毛五买了一份干酪牛奶三明治,花五分钱买了一杯可乐,又花五分钱买了一块巧克力。面对这难得的丰盛晚餐,我吃得带劲极了。这时,那个老酒鬼走了进来。他在柜台前坐下,要了两毛六分钱的食物,然后有滋有味地吃完了他所要的东西。当店主威廉斯先生请他付账时,这个老酒鬼并没有撒谎,或者装模作样地先摸摸衣服口袋,然后假装突然发现口袋上有个窟窿。他很坦白地说了一句:“没钱。”
威廉斯先生咆哮道:“没钱你他妈的干吗要跑到我这儿来白吃白喝?这些食品可是我花了钱买来的呀!他一步跳到柜台前,一掌将酒鬼从柜台上打倒在地,又用汽水瓶子砸他的头,酒鬼的头上汩汩地流出血来,然后老板后退一步,接着又踢了他两脚。我看见那个酒鬼血流满面,就走了过去。“饶了他吧,威廉斯先生,我愿意替他付那两毛六分钱。”
酒鬼站了起来,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我说:“省了你那两毛六吧,你不必付钱,现在已经不用了。我刚才已经付过了。”
他说完朝我俯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谢谢你,小子,可是现在太迟了。干吗不在我挨打之前帮我付钱呢?”
我对此感到十分难过。我在出手帮助另外一个人之前等得太久了。那天晚上,我在另一种痛苦中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曾经孤立无援受鄙视的耻辱和袖手旁观的羞愧一起折磨着我的心灵。我突然发现哪怕我再如何卑微,我其实都有能力去帮助别人。也许只是一角钱、一句话或是充满同情的泪眼。此时我想起了我的老师和海伦,也许她们当初对我的怜悯是真诚的,而我为什么要去痛恨,为何不将这种怜悯变成我今后生活目标的动力呢?!
在此之后的22年中,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摆脱我心灵中最初的羞耻感。上高中时我参加乐队做鼓手,那是为了海伦;上大学时我打破学院的田径纪录,那也是为了海伦;当我投身演艺界,开始站在麦克风前娱乐大众,当我听见观众的鼓掌欢呼时。我的心里就想,如果海伦现在在场该是多好啊!直到我29岁成家立业挣大钱时,我才最终从她的影子中解脱出来。
时过境迁,现在回头想想当年教室中那个脆弱而执拗的穷苦少年,再回忆起在我生命中影响深刻的海伦的面庞,我想,也许当时我该觉得羞耻的不是身份和地位,而是没有一颗宽容慷慨的心。现在我终于可以无私地给所有的人送去欢笑,帮助不少迷途的人找到生命的希望,这总算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永恒的慰藉。
(本文作者:陈乐译)
牛仔裤和长头发
凡是新的,固然不一定是好的,是有价值的。但是,凡是好的,有价值的,却差不多都是从新的中产生。新,含有追求理想和开创天地的因子。
人的衣服跟人的思想一样,不断在变。
变得最惊心动魂的;莫过于女人的衣服;最近东京发生了一桩花边新闻,一位美国教习看不惯女学生穿牛仔裤,下令她们改穿裙子。老奶们群起抗议,硬是穿牛仔裤穿定啦。美国教习誓言跟牛仔裤对抗到底,如果失败,宁愿卷铺盖。记得想当年美国另一位教习,也曾大战过女学生老奶的短裙,他不准女学生穿露膝盖的裙子上课,否则就两个“山”字加在一起———请出。那场战役的结局是知道的,女学生老奶们大获全胜,争到了“露膝盖的自由”,以致到了后来,女人们的裙子简直短得几乎看不见。
牛仔裤的原始特点是窄而且紧,要累得满身出汗才穿得上。现在的牛仔裤则恰恰相反,宽而且松,连两条腿都伸得进去。远远望之,好像两条棍子矗在那里,这种形状实在谈不上美,但却有一种好处,患罗圈腿的老奶,却可藏垢纳污,冒充亭亭玉立。
我不知道为啥老一辈的人总是对年轻人的衣服怒发冲冠,他们已忘掉自己年轻时也曾穿过奇装异服,和被老一辈人疾恶如仇的痛苦。盖老家伙晕晕陶陶,在钱眼里打滚,忽然有一天,抬头一觑,咦,怎么年轻人穿的跟我不一样呀。于是,摇头叹气者有之,暴跳如雷者有之,在课堂上猛轰女学生者有之,将来说不定还会演出提刀上阵的场面。
女人身上的零件,具有先天的乱变本质,谁都挡不住,纵然挡住也不过挡住一时。其实,男人的衣服也在变(只不过没女人变得那么使人心惊肉跳罢了)。十年前西装流行窄领子兼三个钮扣,现在则是宽领子兼两个钮扣。三十年前裤子流行的是宽脚管,宽得跟现在的女装午仔裤一样,可以把尊足盖住;后来流行起来窄脚管,窄得好像二十年代军人扎的绑腿;现在又流行不窄不宽的焉。四十年前皮鞋流行的是方头突起型,后来流行其尖如刀,现在则流行圆圆的焉。
男人的头发也使人喘气,从前只不过在发型上变,若飞机头、原子弹、蝴蝶头、狮子头等等之头,现在却忽然跟女人竞争。据说有两个人在公园并肩而坐,甲曰:“嗨,那个女孩真不知羞,光着脊梁晒太阳。”乙愠然曰:“他是俺儿子。”甲道歉曰:“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他娘。”乙曰:“不,俺是他爹。”这种不男不女的长发,实在是一大困扰。顺便奉劝大街上向女孩子乱吹口哨的年轻小子,要先行分辨雌雄,才是上策。———好的女孩子胸部突突焉,男孩子则一脸胡子焉,稍加留意即可。
结论是,柏者一位朋友(当然也属于老家伙之类),曾逼着他儿子把尊发剪短,儿子哀求曰:“老爹,你是不是教我变成怪物,走到哪里,都被人啧啧称奇?”老爹瞪得眼睛奇大,无言以对。该朋友去做西装,拉我作陪,量身时就跟裁缝师傅发生舌战,坚持要做宽脚管的,裁缝师傅晓以大义,该朋友正色曰:“我就看着宽脚管顺眼。”活在70年代的社会,而大脑还停留在30年代,恐怕只有他自己看自己顺眼。
柏老并不赞成老年人一窝蜂随波逐流,但我们也不要太过分地厌恶和恐惧新玩艺。凡是新的,固然不一定是好的,是有价值的。但是,凡是好的,有价值的,却差不多都是从新的中产生。新,含有追求理想和开创天地的因子。我想,老一辈把力量用到正经事上吧,跟年轻朋友的牛仔裤长头发斗个啥。
(本文作者:柏杨)
人生就是一次次历险
我以为人生是一场真正的历险。没有谁可以为自己设计一个平坦顺畅的人生,然而正是从困厄与危境中一路走来,我们才变得坚韧和挺拔。
我总以为自己能活到今天,而且活得蛮健康,或大或小应算做一个奇迹。我并不是悲观主义者,然而种种猝不及防的伤害和险情,总魔魇似的,始终伴随我的人生之旅。
最初两次历险分别在我出世第七个月和一岁半,因为太年幼,不曾留下任何的记忆,但听母亲每每提及,都止不住后怕。第一次是在蓉城,去舅舅家的电车上,到站时,母亲怕挤伤我,候到最后一个下车。马虎的司机以为客已下尽,断然摁下按钮。若不是母亲及时回撤一步,我稚嫩的头颅恐已夹在了电车门上。为此,素来文静的母亲,硬是扯住司机大闹了一通。另一回在小姑家,母亲将熟睡的我轻放在堂屋的沙发上,然后去后门帮小姑拧刚洗的被单。回屋时,却见沙发上空空的,寻遍屋子所有角落,也不见我半点影子。最后,精疲力竭的母亲和小姑在巷子拐角追上了被抱走的我。原来,一个异地女人,一个不能生产的女人,途经小姑家门时,听到小孩的哭闹,寻声见到一个憨态可人的胖小子,便动了抱养之心,只差一点儿,小小年年纪的我便流落异乡为异客了。
之后的数度险遇,因已长成,便都记忆犹新,历历在目了。小学三年级的暑期,我去乡下外婆家。外婆住在重庆万州区僻远的一个山村里,盛产种类繁多的李子。我和小表弟悄悄攀上山崖边一棵枝繁叶茂果实累累的李树上,专拣个儿大的,边摘边往嘴里塞。没料我脚下一丫树枝力所不承,突然断裂,我也随之坠下崖去。万幸的是我被悬崖上的一丛荆棘挂住,而后又掉进一块松软的黄土地里,竟毫发未损,只是吓得老半天才愣过神来,急得外婆给土地爷叩了七七四十九个响头。有年春节回家省亲,返程的那个黎明,亲人们到车站送行。客车已启动,我还依依不舍地探出身子,狂挥双手。隐约发现并不宽敞的乡间公路对面驶来一辆卡车,我赶紧缩回,可惜为时已晚,头是保住了,可不及收回的右手却重重地撞击到卡车上。随着一声惨叫,鲜血淋淋的我晕倒在车厢内。还好车速不快,右手并未当即报废,可桡骨、尺骨及腕骨断裂达五处之多。我因此休学一年,不得不每日面对病室的苍白。另有一桩事故,发生在某个炎夏,我独自在家,光着膀子,边看书,边用高压锅熬绿豆粥。粥熟火灭,拔去阀门,约半个时辰,料想蒸汽已尽,安全百分之百了。可用力揭盖时,“砰”的一声,压力锅崩爆开来,滚烫的稀粥散射四壁,蒸汽和粥糊溅了我满胸满脸。我前胸和左脸严重烫伤,两个多月里,每天坚持擦一种叫做獾油的药物。由于用药得当,左脸几乎恢复如常,只是前胸平添了一片灰褐的新大陆板块。
最让我刻骨铭心的,却是两次精神历险,抑或应叫心理历险。1992年那个郁郁的秋,相恋三年的女友绝然离我而去。那段恋情,是我心中美的极致,是我付出整个身心营造的华美乐章,是我以最纯最真的情愫谱写的诗篇。正当我满怀憧憬地勾画幸福未来,那乐章却在激越之巅戛然而止,那诗歌的碎片雨丝般凉凉地掠过我忧伤的眼眸。我是以一种极其惨淡的心境,走向那片死寂而深不可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