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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Baby Blue-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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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她,她脖子上悬一条金链,金线绕出BABY BLUE字样。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混血儿,眼睛很大,高鼻子,穿那种宽大但如果身栽好只有更诱惑的衣服,衬着别致的饰物,令人行注目礼。 
  她穿大衬衫,牛仔裤,嘴里还嚼口香糖。 
  只听得表娘在背后骂她:“这只狐狸精,干么又来了,她知不知范家同她已没有任何关系。” 
  我好奇起来,“她是谁?”我问。 
  妈妈立时白我一跟,“别问那么多。” 
  但我已不能控制我的好奇心 
  大姐随我的目光看过去,嗤的一声笑出来,“还女孩子呢,那我也是女孩子。” 
  “喂,说呀,她是谁。” 
  “那是你宗表哥离了婚的妻子。” 
  我大吃一惊,“宗表哥结了婚我怎么不知道?” 
  “你在外留学,当然不知道。” 
  “说给我听。” 
  “关你什么事。” 
  “说嘛。”我拉住她的手。 
  “不是都说了吗,离了婚。”大姐甩开我。 
  我在人群中找宗表哥。 
  他如平常那般沉默,拿着鸡尾酒,站在一角。 
  “毕业了,不走啦,打落凡间,要找工作做。” 
  宗表哥看我一眼,拍拍我肩膀,“你怕什么,无论哪个叔伯的公司或厂总用得到人才。” 
  他是一个内向的年轻人,动不动还会红面孔,我真不能想像他会在短短的时间内秘密结婚,且又离了婚。 
  “表哥,那是你妻子?”我索性单刀直入。 
  他一呆,目光有点呆滞,点头:“是。” 
  “从没收过你的喜帖,怎么一回事?” 
  “没有请客。” 
  “已经离了婚?” 
  “约翰,别再问下去。”他有点激动。 
  我说:“对不起,但我俩自幼一齐长大,我不但好奇,同时也关心你。” 
  “总而言之,我做错了。”他低头说。 
  “那么她今天又怎么会来?” 
  “她说喜欢参加订婚酒会,请求我让她来,我觉得无所谓,她又与珍表妹蛮谈得来。最主要的是,我想见她一面。” 
  “仍然爱她?”我还在发问。。 
  宗表哥点点头。 
  “她叫什么名字?” 
  “蓝宝。” 
  呵,所以配着BABY BLUE字样的项链。 
  我真想知道整个故事,但每个人都不愿多说,我又不忍逼宗表哥说出全盘真相。 
  珍表妹穿着缎子小礼服亮相,她未婚夫一表人才,站在她侧跟,接受祝贺。 
  这个叫蓝宝的女孩子第一个过去亲吻她。 
  那么多人,只有她衣冠不整,彷佛旅行返来,但这并不损害她的美丽,她一派自在,并不介意人们怎么看她。 
  我很佩服她。 
  表姨仍然喃喃地表示不满,“神经病,离婚也由她自己提出,此刻又跑来坐着。” 
  我把以上的资料略作整理,得到的结论如下:宗表哥娶蓝宝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他爱她。我知道叔叔及婶婶的脾气,他们一直希望得到名门闺秀作媳妇。当然不会喜欢像蓝宝这么不羁的女子,况且又是混血儿。所以宗表哥这头婚事没有得到大人的支持,过不久,基于一些原因,他们离了婚,分手由蓝宝提出。 
  蓝宝大概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宗表哥一角钱也没有,叔叔把一切财产提在手中。 
  今天她来范家的喜庆场合,分明是示威。 
  亲友间开始窃窃私语。 
  我走过去,向她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范约翰,我们还未见过面。” 
  她有一丝诧异,随即说:“我听宗说起过你。” 
  我轻轻托看她手肘,引她出花园。 
  我说:“你的眼睛是褐色的,并不是 Baby Blue。” 
  她一听,仰头笑起来,半晌说:“你比阿宗活泼。” 
  我说:“宗表哥是君子。” 
  “呀,是,君子。” 
  我们在花园散步。 
  “结婚多久?” 
  “一年半。”。 
  “住在什么地方?” 
  “我的家里。” 
  我说:“宗表哥一直没向我提起。” 
  “一开头。双方都知道不会长久。”她非常无所谓。 
  我看她一眼。 
  “你故意引开我?” 
  我点头,“我们去市中心喝杯东酉,别使他们尴尬,来。” 
  她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想一想,“因为你我同是不羁的人。” 
  她笑出来,“好。” 
  “我说的是真话,大人不止一次害怕我会把表妹表弟们带坏。” 
  她是个很爽快的人,表面上一切不在乎,内心世界则不得而知,如果她尚有内心世界的话。 
  我开始了解宗表哥为什么会喜欢她,她跟他完全不同,他在她身上获得另一境界的芬芳及刺激,使他迷恋不已。 
  蓝宝是中葡英混血儿,父亲是西洋人,母亲上海人,她会说流利的葡语、英语、粤语及沪语,却只念到中学毕业。(这就嫁到范家来了,啧啧啧,范家根本不当中学生是念过书的人,堂弟妹他们至少捞个管理科硕士才敢返家,不成才如我,也混到博士衔头。) 
  她做过许多工作:人寿保险经纪、文员、时装店售货员、模特儿、教健身操、推销化妆品……都没做得长。 
  这类女孩子在大都市中多得数不清,本市起码有三十万名,但蓝宝长得特别美丽。 
  她在很偶然的机会认得宗表哥,他立志追她,拿着信用卡买尽名贵的礼品来奉献给她,才三个月,她便答应跟他,那时候,她在美容院教按摩。 
  婶母气得几乎爆血管,据蓝宝说,就是为看好玩,她才嫁阿宗,看看那五十多岁,体重超过七十公斤的专横老太太能拿她怎么样。 
  她转着咖啡杯,感喟的说:“不过阿宗最惨,几乎被家人赶出来,又断了他经济来源, 我是同情他,才同他分手,好让他回家。” 
  我啼笑皆非:“他可以找工作,那里就像阿芒与茶花女了。” 
  “一万数千,要来作啥?”没想到蓝宝口气那么大。 
  “那么,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好得不得了,我刚自巴黎回来,下个月又去埃及。”她朝我眨眨眼。 
  “同谁去?”我微笑问。 
  “六月去东京则同阿宗。”她答。 
  我也早猜到他俩藕断丝连。 
  她侧头看看我,“你很聪明,比阿宗精灵一百倍。”. 
  “所以你不会爱上我这样的人,尽管我们两兄弟都姓范。” 
  她立刻答,“像你这样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爱上人。” 
  喝完咖咪,我把她送回家,她住在草莓山的洋房,此刻想必有人上门替她按摩,她不必做任何事了。 
  我觉得宗表哥是个妙人,自助这么斯文、听话,品学兼优,规规矩矩,烟酒不来,是我们小一辈中模范生,大人叫他坐便坐,叫他站便站。可是後来他背叛得多彻底。 
  我莞尔,真幽默。 
  我回到范宅,派对还没有散。 
  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曰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他便由司机送出来。 
  到这时候我暗暗佩服这个老人。 
  是要这样子,否则的话,如何叫蓝宝服帖,单有几个臭钱是不够的。 
  “阿宗情绪很低落。” 
  她听后不语,点起一支烟,吸几口,又按熄,拉拉衣襟,缩缩鼻子,一连串小动作,看得我目不暇给。 
  “我也很苦闷。” 
  “如果你愿意与他重修旧好,我愿意帮忙。” 
  “长贫难顾。” 
  “贫?你们俩太过就於逸乐,距离贫还有一大段路,”我有点生气,“人生目标是什么,总要清楚点,要钱不要心,要情不要金,你们的毛病是贪。” 
  她把脸理在手中,过很久说:“约翰,你说得有道理。” 
  我叹口气,看看她住宅的环境,装修得十分华丽堂煌,却又不落俗套,范家并比不上。 
  我说:“他对你很好。” 
  蓝宝幽幽说:“太好了,给我足够的钱,又给我充份的自由,所以我也不便太过份。” 
  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说:“我看得出来。” 
  “他向我求婚?” 
  我意外,扬起眉毛。呵,求婚。 
  “老头向你求婚?” 
  “他并不那么老,才六十二。” 
  “‘才’六十二!”我说:“你几岁?你才廿一。” 
  “又怎么样?” 
  “他可以做你太公。” 
  她又笑,“又怎么样?” 
  我无言。 
  最后我问:“你不是真的考虑嫁他吧?” 
  她耸耸肩。 
  “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了。“别跟阿宗说。” 
  “我不认为他会伟大得去自杀。”我说。 
  “好。” 
  住进金屋的人很难再搬出来。 
  洋房外小径两边种满鸢尾兰,青莲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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