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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双节堂庸训-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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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听亲党调处,归于无事。彼激播唆讼者,非从中染指,即假公济私。一 
被摇惑,如纵孤舟于骇浪之中,彼第立身高岸,不能为力。胜则居功,负则 
归过于本人无用,断不可听。 

                                  勿斗争 

     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圣训切著,有理不在高声。争且不必, 
况斗乎?余阅事数十年,凡官中命案,不必多伤,亦不必致命也,偶然失手, 
便为正凶。故争竞之时,万万不可举手挞人。 

                                 言语宜慎 

     多言宜戒,即直言亦不可率发。惟善人能受尽言,善人岂可多得哉!朋 
友之分,忠告善道。善道云者,委婉达意与直言不同,尚须不可则止。余素 
戆直,往往言出而悔。深知直言未易之故。若借沽直之名,冷语尖言,讦人 
私隐,心不可问,贾祸亦速,又不在此例。古云“出口侵人要算人受得”。 
又曰:“伤心之语,毒于阴兵。”非阅历人,不能道也。 

                                小人不可忤 

     与君子忤,可以情遣,可以理谕,谅我无他,不留嫌怨。小人气质,用 
事志在必胜。忤之则隐怒不解,必图报复。故遇小人无礼,当容以大度。即 
宜公言,亦须稍留余地,庶不激成瑕衅。 

                               嫉恶不宜太甚 

     余性褊急,遇不良人,略一周旋,心中辄半日作恶。不惟良友屡以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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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闺人亦尝谆切规谏。临事之际,终不能改。比读史至后汉党锢,前明东林, 
见坐此病者,大且祸国,小亦祸身。因书圣经“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十言于儿,时时寓目警心,稍稍解包荒之义。涵养气质,此亦第一要事。 

                               善恶不可不分 

     然善恶之辨,断不可小有模糊。或曰:皂白分则取舍严,取舍严则门户 
立,非大度之说也。曰:不然。不知而徇之,谓之闇;知而容之,谓之大度。 
闇则为人玩矣。毋显受人玩,宁佯受人欺。 

                                勿苛人所短 

     此即使人以器之道也。人无全德,亦无全才。鸡鸣狗盗之技,有时能济 
大事。但悉心自审,必有能、有不能,自不敢苛求于人。故与人相处,不当 
恃己之长,先宜谅人之短。 

                                  勿过刚 

     刚为阳德。正人之性,大概多刚。然过刚必折,总非淑世淑身之道。千 
古君子为小人谗陷,率由于此。当为受者层层设想,使其有以自容,则宽柔 
以教,原不必全露锋棱。 

                                遇事宜排解 

     乡民不堪多事,治百姓当以息事宁人为主。如乡居,则排难解纷为睦邻 
要义。万一力难排解,即奉身而退,切不可袒■激事。如见人失势,从而下 
石,尤不可为。为者,必遭阴祸。 

                                勿预人讼事 

     切己之事尚不宜讼事,在他人何可干预?如邻佐干证之类,断断不宜列 
名。盖庭鞫时语挟两端,则易遭官府诃遣;公言之,必与负者为仇,大非保 
身之哲。 

                                勿轻作居间 

     姻族中遇有立继、公议之事,于分于理不能自外者,不得不与。即不得 
已而讼案有名,亦不得不昌言。此有公议可凭,非一人所得偏也。若事关田 
产资财,恐有未了者,总不宜与事居间,后干讼累。至官司交易,一涉银钱, 
便为赃私过付,牵连获罪,尤当避而远之。 

                                势力不可恃 

     恃势逞力,必有过分之事,损福取祸,万万不可。谚云:有一日太阳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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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谷。”又云:“有尺水行尺船。”皆刻薄语也。有太阳时,须算到阴云 
霖雨;有水时,须算到河流浅涸,自不敢恣所欲为。能以礼下人,全在有势 
力时,若本无势力可倚,不得不畏首畏尾,非让人也。天道恶盈,凛之哉! 

                                 信不可失 

     以身涉世,莫要于信。此事非可袭取,一事失信,便无事不使人疑。果 
能事事取信于人,即偶有错误,人亦谅之。吾无他长,惟不敢作诳语。生平 
所历,愆尤不少,然宗族姻党,仕宦交游,幸免龃龉。皆曰某不失信也。古 
云:“言语虚花,到老终无结果。”如之何弗惧! 

                                勿傍人门户 

     他人位高多金,与我何涉?依门傍户,徒为识者所鄙。且受恩如受债, 
一仰人鼻息,便终身不能自振。惟竖起脊骨,忍苦奋厉,方为有志之士。 

                                勿贪受赠遗 

     势当穷迫无路,亦不得不藉人援手。无论姻亲、朋友,望其提携,切不 
可受其遗赠。盖品题作佳士,在人不费,在我有益。世无乐于解橐者。至靳 
我以言,酬我以资,其情分尽矣。断不能再为发棠之復。是受一人惠,即绝 
一人交,不可误贪近利。 

                              贫贱勿取厌亲友 

     贫贱之人,仆仆于富贵亲友之家,纵一无干求见之者,总疑其有所请乞。 
且地处富贵,类无闲空工夫。我以闲散之身,参伍其间,原不免有众里嫌身 
之状。久则厌生,或为同辈所轻,或为阍人所慢,甚无谓也。 

                              富贵勿薄视姻邻 

     生女无人道喜,载生男子,姻邻并贺,非贱女而贵男也。谓女生外向, 
而男子兴宗,荣可旁及也。原思辞禄,夫子即教以与邻里乡党,其义甚明; 
幸而得志,当存此心。如倚势以逞,至邻党寒心,姻亲侧目,未有不速祸者。 
刻薄之名,又其余事已。故身处富贵,遇单微戚友,必须从优礼款,并训约 
子弟、僮仆,不许稍有亵狎,俾可久远往还,以尽笃亲重故之谊。 

                                须予人可近 

     春夏发生,秋冬肃杀,天道也。惟人亦然。有春夏温和之气者,类多福 
泽;专秋冬严凝之气者,类多枯槁。固要岩岩特立,令人不可干犯,亦须有 
蔼然气象,予人可近。孤芳自赏,毕竟无兴旺之福。 

                               失意人当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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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炎附势,君子不为。然热闹场中遇落寞人,多不暇照应。不知我目中 
无彼,而彼目中有我,淡泊相遭即似有心倨侮。余年十四、五时,身孤貌寝, 
家难多端,几不为宗亲齿;数山阴李惟一先生,族姑夫也,一见相赏,谓“孺 
子不凡”。辄有知己之感,益自奋励,至今犹常念之。故生平遇失意人及孤 
儿、寒士,无不加意礼遇,亦有无意中得其力者。俗传:“锦上添花,不如 
雪中送炭。”言近指远,当百复也。 

                                 保全善类 

     浇薄之徒,恶直丑正,非其同类,多被谤毁,受摧折。专赖端人君子为 
之调护扶持。遇此种事务,宜审时察势,竭力保全;切勿附和随声,致善类 
无以自树。事之关人名节者,更不可不慎。 

                                   敬官长 

     朝廷设官以治尊卑相统。不特富户、平人当守部民之分,即曾居显宦, 
总在地方官管内,礼宜谦恭致敬。俗所谓“宰相归来拜县门”也。若身在仕 
途,亦宜约敕子弟、家人,谨遵法度。投鼠忌器之故,不可不知。万不可被 
里人怂恿,把持抗阻,为官长之所憎嫉。 

                                勿交结官长 

     仕路最险。同官为寮,可以公事往来。宦成退居,已不必与地方官晋接。 
若分止士庶,断不宜交结官长。盖略与官近,易为乡里属目。即不敢小有干 
预,而姻友之涉讼者,不无望其盼睐。谢而绝之,嫌怒遂生,彼不知自慎, 
以致身败名裂,更无论已。 

                                  睦邻有道 

     望衡对宇,声息相通,不惟盗贼、水火呼援必应,即间有力作之需,亦 
可借佽将伯。若非平时辑睦,则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矣。辑睦之道:富,则 
用财稍宽;贵,则行己尽礼;平等,则宁吃亏,毋便宜。忍耐谦恭,自于物 
无忤。虽强暴者,皆久而自格。 

                               受恩不可不报 

     士君子欲求自立,受恩之名,断不可居。事势所处,不得不受人恩,即 
当刻刻在念,力图酬报。如事过辄忘,施者纵不自功,亦问心有愧。 

                                索债毋太急 

     负债须索,常情也。其人果力不能偿,亦勿追求太急。迫之于穷懦者, 
典男鬻女,既获罪于天;强者,征色发声,亦取怨于人;甚有抱惭无地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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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故者,不可不虑。 

                               贷亲不如贷友 

     炎凉之见起于至亲。倘境处贫困,向富戚告贷,我原意在必偿,彼先疑 
我必赖。以必偿之债,被必赖之名,无论未必肯贷。即肯贷矣,其声音笑貌 
总有一种夷然不屑光景。自爱之士,谁能堪此?且十年消长不一,他日有求 
于我,稍不遂意,辄以前事相苛。余为童子时,闻邻家有先世叨亲戚之助, 
至其子孙尚苦訾议者,故向当奇穷之日,每从朋友通融,不烦亲戚假借。盖 
朋友有通财之义,果称相知,自关休戚。既偿之后,无他口实。故存必偿之 
念者,贷于亲,不若贷于友。 

                                 宜量友力 

     然竭人之忠,尽人之欢,则又不可。虽密友至交,前逋未偿,必不宜再 
向饶舌。即我处必贷之势,亦先须权友之是否能贷。倘友实力有不及,而我 
必强以所难,安得不取憎于人? 

                              讳贫伪贫皆不必 

     富少贫多,古今一致,故士以安贫为贵。然非佚居无事也,特不肯为悖 
理远天之事耳。有道而贫,儒者所恥,自当劬躬循分,求可免于长贫。若以 
贫为讳,将饰虚为盈,必致寡廉不顾。至实己不贫,而伪为贫状,此在居家 
则欲疏亲简友;在居官则图亏帑婪赃。鄙哉!不足道也。 

                              受怜受忌皆不可 

     我丈夫也,何事可不如人而下气低头、乞人怜我,耻乎不耻?若才智先 
人,事事欲求出色,则锋棱太露,为人所忌,必至获咎。故受怜不可,受忌 
亦不可。 

                            与人共事不可不慎 

     不幸与君子同过,犹可对人;幸与小人同功,已为失己。况君子必不诿 
过,小人无不居功。与人共事,何可不慎?故刚正若难逢时而坚守不移,终 
为人重;唯阿似易谐俗,而得中无主,卒受人愚。欲处处讨好,必处处招尤。 
乡愿固不可为,亦不易为也。 

                                勿破人机关 

     此远怨之道也。一切财利交关、婚姻撮合、至亲密友相商,自应各以实 
告。如事非切己,何必攻瑕讦隐,破人机关?昔有愿人为盗诬引,屡质不脱, 
莫知所由。久之身以刑伤,家以讼破。盗始曰:“吾今仇雪矣。某年除夕, 
吾鬻缸已售,汝适路过,指缸有渗漏,售主不受,吾无以济用,因试为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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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遂滑手为之,致有今日。非汝,吾缸得鬻,岂为盗哉!”呜呼!天下有结 
怨于人,而己尚懵然者,大抵自口召之。金人之铭,可不终身诵欤? 

                              知受侮方能成人 

     为人所侮,事最难堪。然中人质地快意时,每多大意,不免有失。无端 
受侮,必求所以远侮之方;遇事怕错,自然无错;逢人怕尤,自然寡尤;事 
事涵养气度;即处处开扩识见。至事理明彻,终为人敬礼。余向孤寒时,未 
知自立,幸屡丁家衅,受一番侮,发一回愤,愈侮愈愤,黾勉有成,故知受 
侮者方能成人。 

                               老成人不可忽 

     少年之人惟天分颖异者,见理早彻,处事能周。如非过人之质,类多血 
气用事,壮往致悔。涉历一番,则精细一番。故持重之说,专归老成。不独 
学问中人,即野叟鄙夫,阅事既多,识议亦时中肯。綮谚云:“若要好,问 
三老。”大舜之察迩言,诗人之询刍荛,非务乎其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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