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笔记 作者:[英]多丽丝·莱辛 陈才宇 等译-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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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这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前头。噢,对了,我现在想起来了,我们之所以发生争吵,是因为我们中有一半人抱怨说某些成员“没在这个国家扎根”。我们就因这样一些方向性问题而闹分裂。
下面就谈谈我们这个分裂出来的小派别吧。其中三人来自空军兵营,他们最初都是在牛津认识的———分别名叫保罗、杰米和泰德。然后是乔治?豪斯娄,一个养路工。维利?罗德是一个来自德国的难民。接下去是我自己。还有玛丽罗斯,她就出生在这个国家。在这个圈子里我是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自由的。这“自由”的含义是指我当初是自己选择到这个殖民地来的,只要我乐意,随时可以离开。但我为什么不离开这个地方呢?我恨这个地方,自从一九三九年初次来到这里结婚并成为一个种植烟草的农场主的妻子以后,我就一直恨它。我是在此前一年在伦敦认识史蒂文的,他当时在那里度假。到农场后第一天,我便知道自己喜欢史蒂文,但绝对无法容忍他那儿的生活。但我终于没有回到伦敦,而是进了城,做了一名秘书。多年以来,我的生活似乎显得很充实,开始三心两意地做一些暂时性的工作,并一直保持这种状况。比如说,我成了一名“共产党员”,其原因就在于左派是这个镇上惟一具有道德力量的人,只有他们理所当然地把种族隔离看做洪水猛兽。然而,在我身上始终存在着双重人格:共产党员的人格和安娜自己的人格。安娜的人格一直在评判共产党员的人格,反之亦然。我想,我可能患上了某种懒散症。我知道战争马上就要爆发,回家的路将变得艰难,但我还是继续留了下来。我不喜欢这里的生活,我并不快活,但我还是去参加日暮后的聚会,跳舞、打网球,看日落。时间似乎显得那么遥远,我简直感觉不到自己曾经做过这一切。我“记不起”作为坎贝尔先生的秘书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每天晚上又是怎样去跳舞的。好像这些事都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不过,我好像认清过我自己,但这样的想法也只是那天找到了一张旧照片才产生的。那张照片上的人是个又瘦又小、脾气暴躁的小女孩,简直就是一个洋娃娃。比起当地的女孩子来,我自然显得老于世故;但经验却比她们少得多———生活在殖民地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更多的事。女孩子们在那里能做的事如果在英国就非得去争去抢不可。我的老于世故只是在文学和社交方面。玛丽罗斯显得很脆弱,很容易被人伤害,但即便跟这样的女孩子相比较,我仍像婴孩一样缺乏经验。那张照片上的我站在某家俱乐部的门口台阶上,手里握着个球拍。我看上去很开心,很刻薄。那是一张又小又尖的脸。我身上从来没有过殖民地人那种令人羡慕的品质———即好脾气。(为什么说它令人羡慕呢?反正我很喜欢那样的脾气)。我已记不起自己有过什么想法,只记得每天都对自己说:我现在必须订好机票回家。即使战争开始以后也一直这样想。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碰到了维利?罗德,跟政治打上了交道,但并非第一次。我当时年纪太轻,当然不可能参加西班牙革命,但我的朋友们参加了。因此,共产主义和左派对我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不喜欢维利,他也不喜欢我。然而,我们却开始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尽可能这样去做。在一个小镇上生活,任何人都知道你在干什么。我们住在同一家旅馆里,一起用餐。我们在一起差不多过了三年。然而,我们相互间既不喜欢,也不理解。我们甚至在一起睡觉时也不怎么开心。当然,那时候我没有经验,在那以前我只跟史蒂文睡过觉,但为期不长。我知道我们并不投合,这一点维利也知道。自从对性有所了解以后,我懂得了“不投合”这个词的某些真实的含义。它并非指没有爱情,没有同情心,不耐烦,不懂事理。两人在性关系上不投合,好像他们身上的化学结构就是对立的,但在跟别人上床时又会变得非常幸福。对了,维利和我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也就不去追求那种无益的欢娱。我们只能在感情上有些相通。我们都同情对方,两人都怀着一种悲怆的失望,并为之苦恼着,因为我知道,在这方面我们无法使对方获得幸福。没有任何东西阻止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伴侣,但我们没有这样做。你说怪不怪,我没有这样做是因为我具有被我称之为懒散或好奇心的品质,即使我觉得自己早就克服了它,但实际上它总是逗留在我身上挥之不去。这是不是由于脆弱?在我写下这个词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个词可以运用到我身上,但我揣测它确实可以用在我身上。然而,维利决不是个生性脆弱的人。相反的,他是我所知道的最无情的人。
黑色笔记(7)
一写下这句话,连我自己也感到震惊。我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完全能做到十分和蔼。我现在记起来了:许多年以前我就发现,不管我用一个什么样的形容词来描述维利,总能同时用上它的反义词。是的。我翻阅了以前写的笔记,发现在维利的标题下曾列过一张表: 无情的 仁慈的冷淡的 热情的
感情用事的 讲究实际的
如此这般一直往下写。底下还有几行字:“当我写下关于维利的这些印象时,我发现我对他一点也不了解了。要想理解一个人,你一定得先列一列表。”
我实际上所发现的是:用这些话来描述一个人的个性都是没有意义的。但当时我并不懂得这一点。要描述一个人,你可以这样说:“维利僵着身子坐在桌子的前端,让脸上那一对一闪一闪的眼镜片对准正在朝他看的听众,开始以严肃的口吻说话,语气中略现粗俗而笨拙的幽默感。”如此等等。问题的关键是———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心神不安(奇怪的很,很久以前,由于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在我列出这些意思相反的词语时,我便不知不觉地流露出这种心神不安的心情)———在我说“好与坏”、“强与弱”这样一些意义大相径庭的词语时,我的态度是超越道德的。当我开始编写“故事”或“小说”时,我便打算奉行这样的准则,别的一切我都顾不上了。我所关心的只是:我应该把维利和玛丽罗斯写出来,让读者感受到他们的真实性。在左派的周围生活了二十年以后(这意味着有关文学艺术的道德标准的说教曾先入为主地影响过我二十年),我如今所主张的却只有这一点了。我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在我看来,人的个性是一片奇特的火焰,它是神圣的,与之相比其他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要说的话吗?如果是,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回头再说维利。他是我们这个小组织的情感核心。分裂以前,他是那个较大组织的核心;在那以前,又是整个组织的核心———另外一个跟维利一样强有力的人如今正领导着分裂后的另一个组织。维利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核心,是因为他坚信他是正确的。他是个辩论大师,能十分精辟、十分理智地剖析社会问题,换句话也就是说,能愚不可及地信奉教条主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鲁钝。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继续围着他转,连那些比他更精明的人也不例外,尽管有时他们明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我们已经变得十分放肆,甚至敢当他的面嘲笑他,但一碰上咬文嚼字一类古怪的差事,我们仍得以他为中心,并依赖他。事实就是如此,这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比如说,当初他来推销自己,并促使我们接受他时,他说自己是个反对希特勒的地下工作者。他还编了个十分荒唐的谎言,说自己杀死了三个党卫队员,把他们偷偷埋了,然后逃出国界线,去了英国。我们对此当然坚信不疑。为什么要怀疑呢?后来早年就认识他的山姆?克特纳从约翰内斯堡来到这里,他告诉我们维利在德国除了是个自由主义者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是,他根本就没有参加过什么反希特勒的组织,他离开德国也只是因为他到了服兵役的年龄。只有在这以后,我们才对他的身世将信将疑。我们心里在想,他会不会这样做呢?我确信他会的。总之,他就是那么一个凭想像力虚构自己的大好人。
在此我并不想描写维利的历史———这种历史在当时也太司空见惯了。他是一个为逃避战争而来此留居的欧洲难民。如果我能够,我想描述一下他的性格。有关他最有趣的一件事是:他总爱坐下来盘计十年内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然后预先制订出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世上的事没有比预见五年以后可能发生的一切更困难了。这种做法叫做机会主义。但真正的机会主义者可说是寥寥无几。机会主义者不仅需要有清醒的头脑(这种人很多),而且需要有固执的脾气和旺盛的精力(这种人就很少了)。比如说,维利自己并不爱喝啤酒,但战争期间整整五年时间内,他每个星期六上午都跟一位来自英国警察厅刑事调查部的人一起喝啤酒,而那人又正是他所蔑视的,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他预计到这个特殊人物在他需要帮忙时有可能成为一位高级官员。他是对的,战争结束时,正是这个人帮忙维利大大早于其他难民取得了英国国籍。因此,维利比他们早一两年获得离开定居地的自由。后来是他自己不打算居住在英国,而是回到了柏林。但如果他选择英国,那时他就用得上这英国国籍了———反正就这么回事。他所做的一切都具有这样的远见卓识的性质。然而,我们显然都不相信他会是这样一个人。我们都以为他确实喜欢那个来自刑事调查部的人,只不过他偏偏耻于承认自己喜欢一个“阶级敌人。”因此,当维利每每说起“他对我将来会有用处”时,我们便会友好地嘲笑他的弱点,并觉得他因此而具有人情味了。
黑色笔记(8)
是的,我们本来觉得他是没有人情味的。他担任的是政委的职务,那是共产党内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人。然而,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典型的中产阶级分子。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他骨子里是赞成现成的秩序、规范和传统的。我记得杰米就曾嘲笑过他,说他如果星期三成功地领导了一场革命,到了星期四就会任命一位前朝旧臣做他的部长。对此维利的解释是,他是个社会主义者,而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他对那些感情脆弱、命运不济、或者未能适应环境的人毫无同情心。他蔑视那些生活中受个人情感困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不会花上一整个晚上好言相劝某个陷入困境的人,而是说他的劝告往往会使对方觉得自己犯不着那样怨天尤人。
维利受过最传统、最中产阶级化的教育。他是在二十年代的后期和三十年代的柏林长大的,他把当时的社会称为颓废的社会,但他自己正是其中的一分子。十三岁时,他迎合时代的风尚沾染上同性恋的恶习;十四岁时,受过女仆的诱惑。然后便出入各种聚会,开快车,与餐厅的助兴歌手为伍。他还曾经心血来潮想感化一名妓女,为此事至今感情上仍是个犬儒主义者。他对希特勒怀有贵族式的蔑视态度,身上的钱包总是鼓鼓的。
他总是衣冠楚楚———即使在这定居地,一星期只挣几英镑时也是如此。身上穿的那一套西装显得很雅致,是花十先令由一位印度裁缝做的。他的身材适中,体型瘦削,背有点驼。戴一顶鲜亮无比的帽子,陡然掠向脑后的乌黑头发在帽子的映衬下闪闪发光。高高的前额显得苍白,一对极其冷峻的蓝眼睛经常隐现在专注地直视前方的镜片底下。鼻子高高隆起,一副权倾天下的样子。当别人说话时,他会眨巴着眼睛耐心地听下去,然后摘下眼镜,起初会露出那双一眨一眨显得缺乏生气的眼睛,接着突然间眯起来,显出十分严厉的样子,并以一种足以使人大吃一惊的傲慢口吻发表他的意见。这就是维利?罗德,一个职业革命家。他后来去了东德(那是在他期望在伦敦谋取一个高薪的工作失败以后的事。请注意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极其坦率的话:“我听说那边的人日子过得很舒服,有车子又有司机。”),成了一位很有权力的政府官员。我相信他是个极其能干的官员。我相信他在可能的情况下是很讲人道的。但我忘不了在马雪比时的他,忘不了在马雪比时我们所做过的一切。在我看来,我们作为政治活动分子所度过的日日夜夜,远没有比马雪比那段经历更说明问题,尽管我们当时政治上只是向壁虚构,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切实的责任。
来自兵营的那三个人尽管在牛津时是朋友,但到了这里除了穿一式的制服外,其他一概不相协调。他们自己也承认,战争一旦结束,他们的友谊也就结束了。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