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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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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人对这一消息放声大笑,他们难以相信,在这样寒冷恶劣的气候情况下,军队会来尾随他们。一名基奥瓦人十分焦虑,他要独自动身离开,但他的同伴却要留他住宿,因为夏安人在这天晚上要跳舞。所以,这两名基奥瓦人留下参加跳舞,而卡斯特的人们则悄悄地走近了。“双狼”被冻僵后,便去打盹。

  伊丽莎白在她的《紧随队旗》中,用最大的情趣唤起这个寒冷的夜晚,“兴奋与激动驱散了情绪热烈与激昂的士兵的寒意,当乐手们把冰冷的嘴唇贴在那更加冰冷的金属上时,欢乐的《加利欧文》曲子被吹奏出来,士兵们的心中顿时充满了由即将去完成无上光荣使命而唤发出来的热情与欢乐。”20世纪愤世嫉俗的参战士兵们,几乎是不会有如同伊丽莎白笔下的这样的情感的,但那时,似乎确实是真实的,当乐队开始以卡斯特的主题歌演奏时,他被冻得发麻的军队,立刻被激活了。也许甚至是激情奔涌地朝这个村庄冲去,用他们最快的神速朝那一座座高高的白色棚屋猛烈开火,安全地呆在家里的伊丽莎白可能是想像了这场激动人心的战斗场景。或者是重述了她所被告知的场景;可是,弗兰西斯·吉本森中尉亲临战场,他也描述了这充满爱国主义的炽热感情:“鼓舞人心的旋律终于喷发出来,在寒冷的清晨,那令人亢奋悦耳的声音响彻云天……”这些心潮澎湃的骑马队伍,如拉开闸的潮水从四面八方突然涌出,“山姆大叔”骑兵的密集队形渴望光荣……”

  这场暴风骤雨般的袭击,使卡斯特赢得了一个新名字,从那天起,他被叫作(在众多的其它绰号中)“爬行的豹子”。

  在达科他准州生活五年之后,阿里克洛人命名他“晨星之子”。至少他大概是这样接受了这个名字的。但也可能是叫做“晨星之子”的“乌鸦”侦察员“白人追他”把自己的名字授于了卡斯特。不管是李人还是“乌鸦”人先这么称呼他,“晨星之子”自身象征达科他准州的儿子,意为在黎明时明亮柔和的金光下降生。不管他怎样获取了这个名字,他喜欢被叫作“晨星之子”。骑兵们送给他许多绰号:“强驴”,“铁屁股”“长卷发”,可他最喜欢“晨星之子”。

  在这次袭击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孙子,路易斯·汉密尔顿上尉的心脏被子弹击中,他可能是被斗士“歪倒人”的来复枪击中的。大多数记述完全认定,汉密尔顿是独自一人跑在连队的前头被击中的。而在《我的一生》中,卡斯特暗示了他同这位上尉并肩乘骑。然而他给汉密尔顿的母亲写信说,他们刚刚分开一会儿。据一名目睹事情经过的军官说,汉密尔顿在马上痉挛地抽搐了一阵,“僵硬地躺在马蹬上,尸体被拖了好几码远,然后才从马上掉下……”他24岁,是正规军队里最年轻的上尉。据说,他是一位踌躇满志,雄心勃勃的青年军官,他精神饱满,很有才干,大家都爱戴他。

  他的紧身短上衣后来由他弟弟帮助陈列在俄克拉荷马历史协会,衣服上面有一个子弹洞,不是在胸部,而是在后背右肿骨上方。鉴于这一奇怪的事实,据认为,一位骑兵想要射死卡斯特,但却误伤了汉密尔顿。这仅仅是一种可能,没有明显的证据能证明这种推测。正确的解释可能是汉密尔顿骑马时,紧身服是解开的,子弹可能穿过身体飞出时,穿过了外衣。据乔治·本说,杀死他的印第安人斗士没有骑马,这是“红胫”与“巫人麋嗓子”告诉他的,说是“歪倒人”从他的帐篷里冲出,射死了一名军官,后来被认出是汉密尔顿。所以,事实应当是子弹从左乳头下约5英寸进入,从右肩胛骨的内角处飞出。

  汉密尔顿很喜欢素描,显然也很有造诣;俄克拉荷马“历史协会”有他的一幅笔墨画,画的是一些政治家与政治代理人,戴着一顶高高的大礼帽,这幅画使人联想到无情冷酷的杜米埃的漫画艺术。他喜欢为他第七团的战友们做临摹画,但当每个人对他的杰作报之哈哈大笑之后,他也就把它们撕掉。伊丽莎白说:“就这样,去掉心中的刺痛,却产生出持续不断的漫画视域来。”

  在汉考克远征期间,汉密尔顿结识了记者西奥多·戴维斯。戴维斯返回东方之后,他们继续保持通信联系。在他被杀的前一个月,他在道奇堡附近的营地给戴维撕说,正在组织一场大规模的冬季战役。接着,他对萨利将军做了一些诋毁性的评论。他请求戴维斯不要把它发表,以免伤害这位将军的感情。接着,他就政府的治安,就印第安人的同情者做了一些评述:“我只希望那些最热心的男女崇拜者们,是高尚的红种人的仁慈的接受者,而不是塞莱纳与索罗门的残遭不幸的定居者们的接受者。其中一名女子被带到哈克堡,被23名恶棍轮奸……康斯托克便是残遭这帮野蛮人伤害的第一个人,他同一位名叫格罗弗的侦察员拜访夏安人首领“黑水壶”的宿营地,接着,被认为是友好地交谊,并让离开,但当他们离开时,却遭受枪击。格罗弗装死逃跑了……”

  巴尼兹比汉密尔顿幸运些。他同名夏安人进行了殊死决斗。在这名印第安人从一边跳到另一边时,巴尼兹勇敢地前后闪开。两个人都明白,谁闪失,谁就死。他们同时开枪,那个也许是首领“鹊”的夏安人,摊开双手倒在地上。数年之后,“鹊”回忆了他同一名非常高大骑着棕色马的军官决斗,这确凿无疑地是指巴尼兹。

  可是,上尉自己腹部也中了子弹。他们的距离又这么近,这名印第安人的枪刃刺破了他的军大衣。好久之后,他记述说,由于他朝前倾了一下,来复枪的弹丸从一条肋骨擦下,击中了另一条肋骨,擦破了肋下一片肉,又偏离穿过他的身子,从靠近脊骨处的肌肉穿出。他又朝前骑出200码远,下了马,倒下,手中依旧握着缓绳。过了一会儿,他被人发现,放在一件野牛皮袍子上,抬送到战地医院。那里,两名遭受雪盲折磨的外科医生认为他受了致命伤。他也相信了他们的断言,决定给詹妮留几句话:“告知巴尼兹夫人,我不为我受了十分严重的伤得离开她而悔恨,我们相伴至今已这么多年月,我大概不能再次等待带给我们欢乐与幸福的重聚时刻了……”

  使每个人吃惊的是,他渐渐复愈了。圣诞节前夜,他从营地补给站给詹妮写信道,在原先开刀的刀口处,突出来一块如同拳头般大的组织,如同肉店里的香肠头。斯特恩伯格医生“用新发明的精细仪器”把它除去了。

  巴尼兹的病例,强烈地吸引了斯特恩伯格医生,他在《军医局局长1871年第三号通告》中陈述了这例手术过程:我用一根绞勒器线,但伤口还没缝合完时,线扣就断了……”斯特恩伯格医生对此十分感兴趣。他把这块称之“网腹”的组织,送给华盛顿的“军医博物馆”,它被放入一个盛有甲醛的广口瓶里陈列起来。

  斯特恩伯格和他的助手利平考特医生判断上尉的伤势十分严重,也多少有些正确。巴尼兹活了很大岁数,于1912年去世,享年77岁。但尸体解剖时,发现他死亡的原因还是由于1868年的子弹伤口处的一个增生物所致。尸体解剖中,也发现了他曾经穿的外衣的一块布片,看来,自华什他战斗之后,这块衣片一直存留在他体内。

  这颗使他倒在地上的大型圆头子弹,是从一支前膛式兰开斯来复枪发出的。或许是在“巫人棚屋”和平协商会议上,由政府发给夏安族人的一件武器。巴尼兹自己那时也去了“巫人棚屋”并感到诧异,“印第安人签署了条约,也分到了礼物,其中有65支新型左轮手枪!还有几百把把新型屠宰刀!”

  八年之后,在黄石河岸,雷奥少校就卡斯特战役做书面汇报时,总结了这么几行:“惨不忍睹的尸体堆起了一个壮观的高地,卡斯特就是在这个高地中阵亡的。在我死去闭目之前,它将永远活生生地存留在我的记忆中,这使我近来日益迫切地想要向这个国家发善心的人们发问,是否有这样一个政策,在武装的战场上,你既要武装敌方,为敌主提供衣食武器装备,还要保证这个政府不被你的敌方消灭。”

  显然,一个世纪之后,雷奥少校的这个问题还是未能被解决。

  继巴尼兹上尉之后,易怒的本廷也差点儿在“黑水壶”村庄击战中丧命。一个年轻的夏安人,看上去大概仅14岁左右,从首领的棚屋中猛冲出去,跳上一匹小矮种马,力图逃跑。本廷策马紧追,并在当时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清楚地向他表达着信号,告诉他要是他投降的话,他不会受到伤害。男孩的回答却是一边快马加鞭,一边开枪射击,子弹嗖嗖地从本廷的耳边穿过。年轻人连射了数次。第二或第三次时,本廷的马被射倒,使他滚落在雪地上。这个夏安族少年再次还击,本廷忍无可忍,把他杀了。

  大多数人把那勇敢的年轻人看作是“黑水壶”的儿子,但事实是,他是“黑水壶”的侄儿,名叫“蓝马”,他的年龄要比他的外貌大一些。据乔治‘本(他同“黑水壶”的侄女结了婚,应当知道)说,“蓝马”大约21岁,他误解了这位丰满的老祖父般父亲的挑战。

  按照这位将军的看法,他重大的伤亡人员中还有他宠爱的鹿猖布鲁契尔。傻瓜布鲁契尔!它被极度刺激的场景弄迷糊了,分不清朋友与敌人,便决定加入到印第安人中去,从而在肋骨上中了一箭。数月之后,卡斯特说:“我在那个重大的早晨,在存放大衣的附近,发现了它的尸体。”

  村庄的战斗仅仅持续了几分钟,而杀死那些单独逃窜的印第安斗士则花了几个小时。他们藏在壕沟的草丛中。按卡斯特的死亡人数记录表,被杀死的印第安斗士是103个,但实际上可以列入名册的仅有11名:首领“黑水壶”,首领“小石头”,斗士“怪人”,“蓝马”,“熊舌头”,“红牙”,“瞎熊”,“小心肝”,“红马”,“大熊”和一白熊”。其余93名全是印第安妇女、儿童与老人。纽约《论坛》刊载了一篇未署名的见证人的报道,把这个遭劫掠后的荒村比做一个屠宰场的畜栏。到处是粘裹着脏泥污雪的印第安人的尸体和动物尸体,山洞里,沟渠里,一具压着一具,听起来,仿佛“黑水壶”的付子躺在成吉思汗的征途上。

  枪声平息之后,卡斯特派遣了几班人把所有失散的印第安人的矮种马集拢起来。雷安军士被派人一个班。他在1909年撰写的《回忆录》中,讲述了他在远足返回途中差一点被杀。当他骑马来到一个悬崖脚下时,闯到了一位没有上马的斗士的鼻子底下。距离这么近,雷安首先想到的是从他身上踩踏过去,并同时设法向他开枪。可是,此时,雷安的马由于受惊腾空而起,已无法控制,所以,我还没有来得及察看这名印第安人是否被杀死呢,它已经跑出了一段路。“我非常想揭掉这个印第安人的头皮”,雷安说,就在他终于把马控制住时,回过身来时,见那个敌人依旧活着。这位军士又向他补了两三枪。此刻,又出现了另一个披着毯子的人,可他不是夏安人斗士,而是雷安本连的二等兵伊格,他也来自雷安的马萨诸塞州家乡。

  我问伊格是否能把我的马拉住,然后,下了马。我把那个印第安人的脸板过来,用左脚踩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头皮揭下来,并举向伊格,说:“约翰,这是我为我的军队取的第一张头皮!”我取下他的来复枪,这是一支笨重的前膛式有缓冲的枪,是宾夕尼亚兰开斯特市制造的,特为印第安人捕猎用。我还得到了一支44毫米口径的雷米尼格范左轮手枪和一把带路的刀子,但没动他身上的小装饰品。我相信我收集的这些物件中,如今还有一些存放在我家中。

  我把这张头皮挂在腰带挂剑的挂钩上,开始寻找我们的部队。途中,我注意到我的大衣下摆沾上了血污,于是,便把头皮扔了。抵达营地后,我向连队指挥官欧文·里尔中尉汇报了我的经历,他问我头皮在那儿,我告诉他扔了,他笑着说,应当把它留着,因为,在那种场合,应当把它看作一种无上光荣。我向里尔中尉示意了我价值14美元的外衣情况。他问及我的感触;我告诉他我觉得我像艾利斯曼。艾利斯曼是一名“纽约军团”的士兵,他弟弟于1864年6月16日在彼得伯格前线被杀,这使他十他悲愤,第二天,他在身背后藏了一根树桩,杀了10名南方邦联支持者。上尉问到他的感触时,他说,他不知道他是否对可怜的汤姆有任何帮助,但他觉得心里舒坦些了。我的感觉就这样。

  一位名叫“银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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