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老子的大智慧-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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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讲:“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八十一章》)佛陀讲“但有言说,皆无实义,”何况不信实的“美言”。“美言”可以哗众取宠(“美言可以市尊”),徒有虚名;“美行”者不美,大道无为无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而美行者是“下德无为而有以为”,只能展示与人,并非道之无行无为。从道体来讲,人虽不美,然“道”不相离,“心、佛、众生”,佛性等同,故不该舍弃之。从“道”的属性看,不善人之恶习狂心,并非实有,恶业本空,烦恼不异菩提,转念即是,“狂心一歇,歇即菩提”,故“人之不善,何弃之有”。从粗事相的主体来看,一个不善之人,识心识念重,二相极性观念坚固,必然愚昧无知,他哪里知道“损之又损”的道理?哪里知道悔过自新的道理?更哪里知道突破思维、开显自性的道理呢?故这样的人,不了解不知道“人之不善”,当然“何弃之有”?!
6、无为无执,无败无失
佛陀曰:“一切业障海,皆从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普贤行法经》)求道者得道;得道者契实相;处实相则众罪消除(有罪以免);众罪消除者,就是“为道日损”,“以至于无为”;“以至于无为”则“无为无不为”;“无为无不为”者,“贵此道(从事于道)”,“求以得(同于道)”。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转识成智,智现识亡;二相归一,一相不二;突破思维,开显自性;自性开显,极性思维破除,“故为天下贵”,“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那必然是“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六十三章》)大道是一相的非极性,非极性自然是无为、无事、无味,一相本无大小、多少、怨德的极性分别。吾人识心思维,必致有为、有事、有味的身心极化,“故从事于道”的体现,就看“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的事相能否透过去。“从事于道”的一切所为,就是为达“无为”。“无为”不是不作不为,而是不为我为,“为而不争”,大作大为。因为唯有“无为”才能“无不为”,“无不为”才是大作之为,还有什么比“无不为”更为“所为”呢?所以,“为无为”才是真正的大有作为,只是“应无所住”而已。
“为无为”是老子对人们常有为的对治。吾人不能无为,常在有为中痛苦烦恼。老子曰:“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六十四章》)“为”与“败”、“执”与“失”,都是极性的二端。故凡“为”凡“执”,必是极性所为所执。极性所为所执,必受极性规律制约。极性事物的特征是物极必反,无常变化。无常变化总是体现着生长成亡的周转循环规律,故“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极性所为,皆是被境所转之为,二相取舍之为,“不知常”的“妄为”。此“为”此“执”远离“无为”,非“道”之为,故“妄作凶”,当然不“可以长久”,非是“长生久视之道”,故必败必失无疑。
“为”、“执”是以我为主的意识所为。主观意识来自七识末那,七识违逆“道”的平等性智,主观自私,固执刚强,极化人我是非,种下运动变化之因,故“为”之而“败”,“执”之而“失”,是“反者道之动”的体现,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运行之必然。鉴于此,圣人主张“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的智慧之为。“无为”、“无执”是一相非极性之属性,体现“道”的“常无欲”的妙用,亦是“知常曰明”的智慧体现。“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可见,“无为”、“无执”,是无私无欲的公容心量,圆满展现天道不二的自然流露,无极性心识分别的圆融同体,无我执坚固的平等一如,亦是“无作妙力”的“自在成就”,是“为而不争”的无私奉献,“利而不害”的“无作妙德”,“上善若水”的无碍“大顺”,当然无败无失。
7、极化与去极
老子“为无为”的大有作为,体现在“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溥”;“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贵食母”,“唯道是从”;“不若进坐此道”;“常无欲以观其妙”;“为而不争”,“利而不害”;“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邪”;“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腹不为目”;“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行于大道,唯施是畏”;“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损之又损,以至无为,无为无不为”;“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复归于无极”;“致虚极、守静笃”,“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从事于道者,同于道”;“抱一为天下式”,“绝学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学无忧”,“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佛家讲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度一切众生、实无众生得度,大作梦幻佛事,皆是“为无为”。
“无事”者,于心无事,于事无心也。“从事于道”,贵在无事于心。心无极性观念,没有识心分别,自然无事。于事无心,应无所住,转物自在,不为境转,“见诸境心不乱者,是真定也”。“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者,就是“事无事”。所以,“事无事”不是无所事事,而是事事能事,事事无碍,只是不落二相识念,如镜照物,过而不留,无住无念而已!老子要求“常以无事”,是指事事中无极性思维之事,无二相取舍之事。事事中无事,就入了孔子“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在解脱。
“味无味”,有味之感,是根尘相对所生的识念,是炽然的二相感官分别之感受。人们皆贪著美味,被美味所困扰,终身不自在。还有的人,为追求口欲满足,杀生害命,造下了无边罪业,背负了无穷的冤债,永无出头之日。故佛陀曰:“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楞严经》)圣人见此业因果报之可怕,故佛陀戒杀,老子“味无味”,要人们不贪口欲之味,而追求“无味”的大道之味。“无味”是无世俗的酸甜苦辣之味,却有无穷的“道味”,佛家称作三昧正受,法乐无穷。一相则无能味所味,但其“味”无穷;否则,就不会有佛陀的王位不顾、美女不恋、六年苦修、终身托钵之举,亦无慧可断臂求法之务,更无惠能千年不朽之身。老子明确地说:“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贵食母”,就是专求道“味”。“无味”实则是其味无穷。佛陀将“首楞严三昧”之“味”讲了一百种(见附录),岂能“无味”乎?!虽然老子说“道之出口,淡乎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三十五章》),这是对不“从事于道”的人来说的。因那些人专嗜口味,无法战胜自己的口欲之贪和感官欲乐(“乐与饵,过客止”)。斯等人不知法味,不喜法味,“业重者不生敬仰”。(《地藏经》)他哪里知道“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的自在解脱和法喜充满?“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是突破思维、开显自性的根本的“从事于道”。
“大小多少”,是“为无为”的具体化,一相才有“无为”,一相了哪有大小、多少的极性分别呢?三祖僧璨讲:“极小同大,忘绝境界。极大同小,不见边表。有即是无,无即是有。若不如此,必不须守。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信心铭》)
“报怨以德”,是“事无事”的具体化。如其有怨,必其有事,“报怨以德”,是示其心地无事。心地“无事”,则既无“怨事”亦无“德事”,有任何极性之事,都不是“无事”。“报怨以德”,只是老子显示“无事”的一个比喻而已!要依文解义,意在昭“无事”,“忘绝境界”,诸法本空,心不分别,怨德平等。
老子还讲:“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六十四章》)“欲不欲”、“学不学”,道理同前。老子着重强调“无为”、“无事”、“无味”、“不欲”、“不学”,问题的症结,就在二相(极性)与一相(非极性)的认识上。二相则“有为”、“有事”、“有味”、“有欲”、“有学”,而一相则皆“无”。凡“欲”,必是主客内外二相对待有之,左手“不欲”右手,同体不二之故。但有争贪夺抢、财色名利之求,皆是二相,有内外使然。一相自然无欲,如人欲吃动物肉,却不欲吃己之肉。凡学,则是内所无也;所学皆己不知不识之外事也。虚空不学万物,因万物皆乃虚空所有;自己不学自己之知见,由自是一相也。圣人二相归一相,转识成智,泯极性而成非极性,扩己心于无量,纳虚空于自性,“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真心无量,周遍法界,不动周圆,于道同一,还学什么?水晶球有限,则必映外像;若水晶球大而无外,则何像之有?吾人妄心有限、有量,必有主客内外的极性分判,自然有欲有学。“从事于道”,就是将有限扩至无限,将有量变为无量,会万物为己,天人合一,始觉同于本觉。其极致,则宇宙唯是吾人妙觉真心。吾人之妙觉真心与宇宙无二无别,究竟一相,“唯我独尊”,还欲什么?还学什么?老子的大智慧的慈悲,让我们“欲不欲”,“学不学”,悟道证道,与“道”合一,与“道”不二(“道亦乐得之”),才能辅万物之自然。因为,万物与己同体,万物不异“我”,“我”不异“万物”;万物即是“我”,“我”即是万物。同理,如前所说,“道”不异我,我不异“道”;“道”即是我,我即是“道”。“道”无私无欲无为自然,“我”当然亦无私无欲无为自然,怎能不辅万物之自然呢?!
众人皆是二相的识心分别,将心量愈极化愈小。心量愈小,内愈缩而外愈大,致使“小心眼”所欲愈多,所学愈多。贪不完的外物,学不完的“认”与“识”,所谓的“欲壑难填”,“学海无涯”,正是极性思维的必然结果,而“无欲”、“无学”正是自性开显的“无不为”境地。佛家讲,自性具足三藏十二部经典。六祖惠能正是“欲不欲”、“学不学”的成就者,也是“无欲”、“无学”的典范。他一字不识,却通解《般若经》、《涅槃经》、《法华经》等了义经典,可谓“无学”而无所不学;无争无夺,自然六祖;默默无闻,上承佛之心印,下化无边众生,一华五叶,顶天立地,创立了人类文明的奇葩——禅宗遍天下,可谓“无欲”而无所不欲。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七十九章》)
怨以和来解,和后仍有余怨,这不是最好的办法,故称不上为善。因为,和解是两相调谐,不是一相相融,只有不二一相,同体不分,才无有怨,何谈余怨。老子要人们体道一相,无怨可和,才是为善。老子主张“报怨以德”,佛陀主张“若人捶詈,同于赞扬”,和怨要以无怨为“和”,“若人捶詈”(打骂),要以赞扬视之,自然与道不远。“故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者,有债主之契据(合同),却无有债权之索还心。佛家称作三轮体空(债权、债务和债物,当体皆空,本无自性),无施可施。施不求报,亦无求报心。道本一相,一相焉有能施所施?!故有道者体道,三轮体空,无人无物,何有责人之说?有德之人体道之一相(“有德司契”),无求无索,无人无我,在生活中尽是奉献施与,“为而不争”,“利而不害”。无德之人二相执著,识心分别,故像追索租税一样攀缘摄取,极性极化,人我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