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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妖莲华_阿巴达txt-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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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觊觎的肥肉,还没有逃出过她掌心的,狐妖对自己的功力充满信心,她不会输给这个没几岁的小伙子。   
  「我就拆散你的骨血,喝个痛快!看招!」   
  他叹息,轻轻松松地闪过狐妖刺来的爪子,接着一个鹞子大翻身,飞跃到床上,狐妖见状立刻乘胜追击地攻上前去,他一横刀护住身。   
  眼看着她的爪子就要戳中他心口,刨出五指深洞,可是白光一闪一落,狐妖惊叫地火速倒退,定睛一瞧.自己的爪子竟全被剑给切断了!   
  这怎么可能,这爪子是她多年心血结晶,为了使它有削铁如泥的功用,她还特地将它泡在青铁池内历经百年淬炼……   
  失去了神物的剑,应该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剑而已!   
  儿光满「当」地敲了一下自己手握的神剑剑身说:'  这剑不错吧,虽说没了什么神物,但我从小就没见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颗石头或没那颗石头有啥差别,这把神剑够好用了,我不需要仰赖什么神的力量,我只相信自己的力量。」   
  「骗人的,为什么……为什么没有神力的剑会这么厉害。」她额前开始冒出斗大的汗珠。   
  方才还觉得俊俏的脸,现在看在她眼中,却有如来自阴曹地府的死神般恐怖可怕,那游刃有馀的笑也教人可恨可憎──心中小小的角落,不可否认地也被这股压倒性的强大力量给吸引住了。   
  妖魔一族本就不讲究什么道义仁德,唯有力量论定天下,凡是强者就可为王,底下的人只配受王者的驾驭,因此每一位妖魔无不渴望能获得更强大、无敌天下的力量。   
  「似乎很多人都误会了,但我想厉害的不该是“东西”,而是驾驭它的人吧!  神剑或是神刀都无所谓,我们儿光一族自有远古传下的治魔术,那不是能被人偷走的东西。」   
  儿光满指指腰间的小锦囊说:「先前你说过了,很多妖魔也误解了这一点,以为我们儿光一族不行了,于是乘机作乱一天到晚找我们族人麻烦。」   
  「所以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不断练习,学习使用一堆怎么宰杀、擒拿,以及驾驭你们这些反魔的方法。学习的过程当中,不少被我打输、臣服于我的手下败将,都被我收在这锦囊之中,你也可以现在就认输于我,要不,我就找其中一个出来跟你打了。」   
  「哼,别把我和那些砥等的妖魔奴隶相提并论,臣服于无能的人类,是我们妖魔之耻,我见一个就杀一个,好让他们别再丢我们妖魔一族的脸。」她才不信那些轻易会接受低等人类支配的妖怪,会有多大本领。   
  「好骨气,看你能不能坚持到最后喽……出来吧,雪妖、猴妖!」   
  一见到他所释放出来的两大妖怪,狐妖涮地青白了脸,她的等级在妖魔中若是中等,这两大妖怪可都是数一数二上等道行,而且还是早早成名于江湖里、有头有脸的大妖怪。   
  她想起来了,确实曾听过一个风声,说雪妖在北国深山被一名七岁男孩收服,可是这消息过于荒诞不经,她根本不信──原来那是真的!   
  「满主子,你希望我们怎么对付她呢?」   
  整身青白雪色的少女裹着白衣,柔弱得宛如风一吹就会倒,而相形之下活蹦乱跳、一刻也安静不下来的红发小儿,则雀跃不已,待在小锦囊内多日,终于可以出来大展身手。   
  「不要杀了她,我还要问话,其馀你们就看着办吧!」怡然自得的儿光满坐在角落的竹椅上,一手捧着茶水,等着好戏登场。   
  狐妖暗自咬牙,她被他那轻浮俊俏的外表欺得好惨,以为他是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想不到他竟是一头技着羊皮的老虎!最恶劣可怕的敌人!   
  想要从这儿全身而退,不经过一番苦战,是不可能的了。   
  半注香后。   
  「我最后和她交换音讯是十多年前了。」   
  狐妖狼狈不堪地趴倒在地上,她彻底地输给儿光满手下的两大妖怪,为了换取活命机会,她只好从实招来地说:「莲花辗转换了好几次寄生者,却都因为体质不合,根本无法供她好好地休养生息,她一听说南方有个出生才三天的小女婴,诞生于春日时分万物复苏的起点,她就嚷着这是千年难得的纯净奇材,正合适她躲避在其中长眠,借着这女婴的体质吸收日月精华,重修她的元气。她说顺利的话,会在今年中秋时分完全恢复功力,约好要来找我。」   
  「南方的哪里?」   
  「确切的地点我也不肯定,听说是子泱江边的小镇。」   
  儿光满点点头。「为了你自己好,希望你说的是实话,不然我可会回头找你算帐的。去吧!以后不许再危害他人了。」   
  狐妖吃惊地抬头。「您……不杀我吗?」   
  「难道你想死在我手上?!」   
  「不,这当然……可是……您真的不会杀了我?」   
  儿光满扬扬眉,飒爽地一笑。「我可不是个杀妖成瘾的疯子,你做的坏事我都调查过了,念在你过往不伤人性命的原则,我也不取你的性命。但是干这种吸人精魂的勾当,你一辈子也不可能修练成仙,还是早日改邪归正吧!  」   
  潇洒地,他挥挥衣袖转身离去。   
  她狐妖活了上千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类。   
  论狡猾机智,论脑筋灵活,论道行、论城府、胸襟,都在她之上!   
  她开始了解何以冰冷如雪妖,在儿光满面前却顺从温柔,活脱脱泼猴一只的猴妖遇上儿光满也敬佩有加,不乱造次。   
  她──想留在这个人的身边。   
  头一次她对一个人类产生这样的情感,不是为了图谋些什么、或色诱到什么,只是想多跟在他身边,供他使唤、支配都行,她想追随他一辈子(  反正人类的一辈子就那么点时间)  ,跟着看看也无妨。   
  「慢着,公子……等等我,狐妖我也要跟,请您让奴家也跟随您吧!」   
  儿光满伫足,毫不意外地看着她。这不是头一遭,自己无意收这么多妖怪在身边,偏偏他们个个都想跟来。掏出小小的锦囊,供狐妖进入──又收服了一个,照这种速度下去,他真担心这收妖小锦囊总有一日会妖满为患呢!   
  摇晃了一下半满的锦囊,重新系在腰上,儿光满拎起剑,以前往南方的路途为目标,继续他的寻宝之旅。   
  算算也找了将近一年,从皇都出发至今,他追踪着每一条可能的线索,今日这一条是最接近莲花精下落的消息。   
  南方的子泱江,等着吧!   
  ※      ※      ※   
  她揉着眼睛,从置身的青草地上睁开双眼。   
  又睡着了?真是奇怪。   
  莫非那长年的老毛病又犯了不成?打小她即患上一种怪毛病,说睡就睡,不管那是大白天或是下午,有时衣服洗着洗着就睡着了,有时在路上走着走着也睡着了,可最奇异的一点,是她睡着时也会自己走动!   
  明明她睡着前记得自己是在井边提水的,可是醒来时她不但人在屋内,连饭都煮好了!还有像是夜半醒来,发现自己站在湖边,浑身湿答答,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数都数不清。   
  这么怪的毛病说出去会把人吓死,所以她从来都不敢让人知道,偷偷把这些事藏在心中。   
  只是最近似乎病得越来越严重了。   
  过去睡的时间不过是一刻、两刻,现在睡得是一次比一次久,而且发病的次数也变得更频繁了,以前一个月不到一回,这半个月来却已经是天天如此。   
  真是让人担忧,她会不会哪一天就这样长眠不起呢?   
  还有,她睡着时还会作很莫名其妙的梦,梦到许许多多不认识的人在吼叫、怒骂,梦的内容多半都很模糊、记不太清楚,唯独有一种梦例外。   
  那是有关某个特定男人的梦,只有那男人的梦会非常清晰,甚至清楚到会令她害躁。   
  梦中的男人有张好好看的脸,比村子里最帅的大牛还要好看上千万倍!他殷勤有礼,风度翩翩,还会说许多好听好甜的话,他会抱着她、亲她、疼她,而那男人总是以沙哑的声音呼唤着她的名字……   
  虽然音调有些许不同,梦中的男人是叫她「莲花」,而她的本名应该是「莲华」。   
  也只有在梦到他的时候,莲华才不会介意出口己患的怪病。   
  莲华还为他取了个绰号──「梦君」。作梦时才会看到的他,不叫梦君要叫什么。她常常都会在睡觉前祈祷自己今夜作梦时,是与梦君相会,而不是又跑到什么不认得的地方,做什么怪异的事。   
  「糟糕,都这么晚了!  」   
  她望着西斜的夕阳,不得了了,她竟然睡到这么晚,出门时还是日正当中,怎么现在已经太阳快下山了!这下子回家一定会挨一顿惨骂,三个哥哥最讨厌的就是饿肚子,田里干活回来后等不到热腾腾的饭菜,谁都会生气的!   
  莲华捉起掉在脚边的木桶,便直往家门奔去,丝毫没有发现在离她不远的草丛后,有一名四脚朝天、双目翻白的莽汉,被吸去了浑身精力,瘫倒在那儿。   
  「抱歉,哥哥们,我回来晚了,我马上为你们煮饭!」   
  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家,不出所料,迎接莲华的是怒气冲冲的哥哥们。   
  「莲华你这丫头最近是怎么回事,经常失魂落魄叫你也不应,要你办的事没一件能做好,现在连顿饭都没有办法好好煮吗!」大哥斥道。   
  二哥接着又说:「爹爹去世后,就靠我们兄弟三人养你一个,你这么偷懒连点活儿都不干,对得起辛苦工作的哥哥我们吗?要是再这样不知好歹,你明儿个就收拾好包袱,我带你到大城中的有钱人家里帮佣,至少我们可以少负担一口饭。」   
  三兄也不放过地说:「瞧我们把你养得这样又白又嫩,你却打算饿死我们兄弟,这么恩将仇报,你还算是人吗?」   
  谁把谁养得白白嫩嫩,真敢说!哼,要不是我替这小丫头打野食加菜,这丫头干被你们操劳过度,面黄肌瘦地倒下了!   
  大哥狐疑地看着低垂着头,只差没把脸贴上地面的妹妹说:「你说些什么,莲华?」   
  平常敬畏三位哥哥的莲华吓得抬脸,她拚命摇头说:「我、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啊!」   
  「算了,谅你也没胆顶嘴。快去做饭吧!」   
  「是。」唯唯诺诺地,莲华匆忙地走进后院厨房,舀水洗米。   
  哥哥们真的打算把她卖给大户人家当帮佣吗?一边倒掉白浊的米水,她一边想着。其实要是这样能减轻一点哥哥们的负担,她会非常乐意去,只不过那样的大户人家,恐怕会因为她的怪病而不要她吧?'     
  连哥哥们也不知道的怪病──大概是没有治好的一天了,况且家中的景况也不可能有钱供她看病。   
  吹吹发抖冻僵的手,莲华开始把柴薪堆进破旧的炉子里,着手炊饭。   
  「那是什么?」   
  儿光满埋怨地挑高眉头,在他眼前移动的根本算不上是女人,顶多只能说是穿著衣服辛勤工作的小老鼠。   
  宛如乡下老鼠的毛皮般,里着灰扑扑的宽大袍子的小身躯,灵活地在大灶前忙碌……远远眺望那张素净的脸,虽然称不上难看,但离「艳惊四座的美人胚子」的想象图,可是有如天壤之别。   
  推翻他认为女人都是温软可爱的甜美生物,眼前这个「莲花精」的藏身壳──因为太过土里土气,完全洗刷了儿光满印象中有关「女人是花,要细心的浇水灌溉,彻底疼爱,她就会绽放得更加娇艳动人」的语句。   
  爹爹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是还没见过眼前这样的女人。   
  这种乡下小老鼠,就算是拚命灌溉,依他看也顶多开出一朵圆仔花吧?连灌溉的价值都没有。   
  为什么那名害祖先着迷得连神物都可以舍弃的莲花精,会甘愿屈居在这样一个平凡无奇、随处都看得到的少女体内?   
  儿光满以为那邪恶的莲花精,会挑个「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大美女来附身。好教四周的人在不知不觉中,下意识会想保护她,为她献出所有,她就可以躲在这美女的壳内,享受荣华富贵的生活。   
  可是第一眼的印象,他一点也不会想疼爱这一个「她」,倒是不在乎掐掐她、欺负一下,听听她哭声会不会也像只小老鼠一样吱吱叫。   
  慢着,或许情报有误,他找错家了?   
  但方圆十里内,就这一户姓白的人家,十六年前诞生的女婴,看来看去,除了她以外,别无其它可能了。   
  坐在树干上观望的儿光满,撑着下颚,眼睛虽放在那个灰色小老鼠身上,但心思则飘回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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