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妾生涯-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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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嘛要扔掉我感谢你的机会呢?”他不解。
我正色道:“因为我要爱,不要感激。”
他展颜一笑,随即毫不迟疑地道:“那就给你爱……”
(完)
番外 心路历程之邂逅
由北向南,一路所向披靡,我们兴奋级了,没有比横扫昏君的江山更得意的事,也没有比横扫他江山时,我亲任元帅那样值得一生回味。我是安朝,一个普普通通官宦人家的子孙,可今天,我骑骏马,率军兵,杀入皇城,我们像倾巢而出的黄蜂,光是气势,足以杀昏君十次!
老远我就看见了安定门,由此进,禁宫自可长驱直入。我挥手,大军摇旗呐喊,不堪一击的守卫被我们击得四逃,我在马上看着这一切,不禁连声大笑:“冲,冲进去!什么都是你们的!”顿时受到了响应,我的追随者脸上散发出兴奋的光,比杀人还要兴奋的光。
立功,珠宝,女人,这座皇宫,什么都能给你。
“活捉昏君者,封侯爵,赏千金!”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回荡在殿阁,充盈的感觉遍布全身。挥鞭,响亮地一声,我不理会那些抢夺者,纵马驰骋在汉白玉铺就的地面上,老实说,感觉并不好,到处是台阶和花木,极惹人烦,正当此时,有人禀报:“太子殿下,昏君自尽,此乃头颅!”
我勒马,心情突然跌入谷底:“皇后呢?玉玺呢?”
没有,通通没有,我抽了那人一马鞭,废物,都是废物!
“殿下,抓到两个女人。”我的副将提着两个狼狈不堪的女人,扔在地上:“躲到床下边,哈哈,昏君的女人也是缩头乌龟!”
我看着瘫软的两具躯体,心情稍微平复了些,对一个抖得不太厉害的道:“昏君已死,你说,该是不该?”
那女人指着我:“匹夫,我咒你父子坐不稳龙椅一天!”
反了,都他娘的反了,若不是副将将她一枪对穿,我会把她剁成肉泥!我怒极反笑,问另一个快抖散了的女人:“你说,该是不该?”
她叩首:“昏君无道,太子义所当为,天下称颂。”
这女人吓得话都说不全了,没想到还能阿谀奉承,我笑了笑,接着问:“好是不好?”
女人的泪水仿佛夏天的暴雨,呜咽着:“再好没有……大,大快人心。”
我打量她:“你是昏君宠妃?”
“太子……太子饶命啊!”她像狗一样爬到我马下,不住叩首:“饶命啊……”
真没骨气,昏君的人,他的女人,除了刚才那个不怕死的,都软得让人想踹一脚。这女人抬起泪眼朦胧的脸庞,长而细的弯眉和粉红的小肿嘴诉说着无依,真没用,我立刻想起这话句,却不知道这是我将来乃至以后最常说的——对她。
我拎起她,放到马上,掠夺结束了,我要的并没有得到,总要有点儿战利品,那就要了这个吧!
我把那女人扔到军营里,便开始追查玉玺踪迹,其实玉不玉玺的我丝毫不在意,关键是我父皇在意,仿佛不夺玉玺,不算夺了昏君的江山,他已派人追问,惟有一查到底。
说来好笑,玉玺后来居然是在井里找到的,被人呈上来时水迹还未擦去,湿淋淋碧油油的好看。昏君死也不想让我们如愿,宁愿沉了玉玺,烧了皇宫。可笑之至。人啊,你岂能不认命?
相较昏君,他的女人倒是很认命。我要了她,她一边哭一边顺从如待宰羔羊,我越要她,她哭的越凶,却越是顺从。从她的目光中我读到惶恐与不安,她怕我杀了她,可她不知道我不喜欢杀女人,那是一件很乏味的事,不过我不会告诉她,她一安心,我岂不顿失意趣。
我欣赏她的恐惧,道:“你糊弄我。”
她的神情立即让我很满意。
一开始要她,我就猜到她不是宠妃,她不懂伺候男人,可也不像宫女,一问才知道,她是青姬。管它呢,反正是昏君的女人,有这一条,我总能在她身上发掘无限乐趣。
我说她可以跟着我,她感动莫明,说谢谢。
她说谢谢,我毁了她的一切,她却对我这凶手说谢谢。这就是人,这就是贱,赏她口饭,便有奶就是娘,什么国仇家恨,山河破碎,通通不抵一口饭!
新朝初立,多少事等着我,闲来我就逗弄她,忙时我就将她扔在一边,她倒也懂事,从不给我添麻烦。时日一长,忽然觉她的无声,像许多亘古存在的东西,比如日月,河流山川,以及生活。她像生活,你随时都会想起她,又活生生,仿佛人生中的每一次得意——她总能让你很得意。
我不知道是不是曲意逢迎,或许是天性如此,总之我有点儿喜欢她。时而巴儿狗,时而解语花,跟她说什么都不会觉得索然无味。她似乎懂很多,且很聪明,有时却又笨得出奇,可见以往都是自作聪明。看她自作聪明和看戏一样有趣。
几个月后,她似乎开窍了,懂得有技巧地讨人欢心,身体也比从前丰盈,有内容得多,一张小脸像迎风摇摆的花,更添风致。她变成一个活在男人身下的聪明女人。
一块小小的糯米糕,是我给青绢的评价,你以为能够一口吞下,其实不是,你得嚼,她有弹性,你嚼她,她会给你又韧又软的体验,这个体验我从未在其他女人身上获得。猫一般小小的个子,软糯的口感,至于偶尔露出的讽刺的天性,就算是她的馅儿吧。
她的嘴真是利,好几次我都被她呛得哑口无言,好在她还知道自己的斤两,冒犯我之后懂得及时回转,顺便捧我一番,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这么不知好歹的女人,我早狠狠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天高地厚了。
让女人生活得舒适,恐怕是所有男人快乐的源泉,我喜欢令心爱的女人美丽动人,她的一颦一笑仿佛都出自你手,这种充分主宰的感觉让人莫明兴奋,而她的懒惰,她的软弱和依赖,与我的爱好刚好严丝合缝,两者像制作精美的茶壶,壶与盖之间没有一丝缝隙。
我喜欢她,可没想到父皇不喜欢,他让我杀她,我遵旨,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遵旨的——一切薄雾般虚无。
那天晚上,她穿了床第间的那种肚兜,宝蓝色的缎面,露着白皙丰盈的胸脯,丝质的细细的带子,仿佛一下就能扯断。她真美,谁也无法了解,我在她上方看见这美景的感觉,像一朵绝美的花儿悄无声息地绽放,悄无声息,她的一切都是无声而永恒的。
我不想杀她,我想一辈子和她严丝合缝下去,可父皇容不下她,说她妖媚,说她误国,说她比妖媚更甚,掩藏在平实下的不可救药的媚色,父皇说他一生阅人无数,倘若不除,我一生都会受制于她,永无翻身之日。
谬论,我堂堂须眉,怎会受制于一小女子之手,难道父皇不觉得,一切该反过来说吗?
她的一切都是我的,吃穿用度,包括她这个人,我饿她,她就得饿死,我不给她衣服,她就得成天光着,别无他法。我是他的天!
而如今,他的天要杀她,保护者变成刽子手,怎么把她带回来,就要怎么弄死她。弄死她真容易,捏死只蚂蚁般简单,可难道我不会觉得自己没用吗?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心爱的玩意儿都保不住,这样的人,是个男人吗?
为什么我偏要做非所想,而不能随心所欲?就因为我是太子?如果,如果我是皇上呢?都会不同,可怎么把太子殿下,改成皇帝陛下?眼前这个女人,是个台阶,杀了他,父皇会满意,我诠释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无毒不丈夫,父皇喜欢这样的人,而不喜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
“好手段。”我冷冷地道:“和少卿夫人学的罢。”
她抬起头,像被焦雷击中。
我一阵心软,这样的女人,哪只眼睛能看出误国?男人啊男人,总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红颜祸水就是其中之一。一个赌徒,只能抱怨自己那糟糕的意志力,而不能抱怨一副牌九,一对色子,哪怕他抱怨手气差,也不能把失败的原由归结到赌具的身上。
思易行难,世事永远是思易行难,想明白了,又能怎样?
我狠狠掐着自己的心肠,以便让他痛得麻木,变黑,变硬,我需要这样,然后用麻木的心肠说出一切绝情的话。我说出来了,她在哭,只是哭,呜呜咽咽地,像被主人责打的小猫小狗,让人心生怜悯。我想我是进行不下去了,刚想对自己缴械,她却忽而变了一副样子,指着我,说了一系列比我难听的话,把我的失败描述得一清二楚,不容辩驳。我真的愤怒了,没有人那么说我,也没有人这么肆无忌惮,仿佛不说出来就对不起全人类——这不知好歹的女人!
我怒吼一声,掐住她的脖子,她挣扎,不过都是徒劳,很快就白眼翻出,舌头伸长,濒临死亡的眼睛望着屋顶,里面全是屈辱与不甘,她快死了,我成功了,可是我听见她说放了她,她说她想活。
仿佛绝境中的稻草,我想都不想便牢牢抓住。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绝境中的感觉,仿佛杀了她,就真的面临世上最坏的境地,白茫茫,空荡荡,只有雾,地上的黑土,这两样东西我都讨厌。
我松手,她滑倒,蜷缩在地,一抽一抽的,脸上身上被汗水湿透,像只溺水的小动物。
如果这就是我要的一切,那我的初衷,也许是错的。
我道:“好好反省。”
更多的是对自己说吧?我需要想想,好好想想……一切是什么时候变错的。
番外 少年的悸动
良州的冬天对于生于北方的安辰来说,并不难耐。灰色的天幕,漫天飞舞的尘砂,利刀般刮人肌肤的冷风,空气像被抽干水分,清冷清冷的,一切让人想到百业萧条,不复兴旺。
事实也是如此,父亲被贬,发配良州,那个意气风发的太子不复存在,在被人监视的良王府,甚至提到这二字,都是犯忌的。安辰记得,曾几何时,青绢想提前请个产婆,都需要贿赂一个个侍卫,打开一道道关卡,请来的人才可进府,否则,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请,毫无人情味可言。
是的,他叫她青绢,自从那夜她抱他入睡,用同样瘦弱的身躯替他抵挡风雨严寒,他的心里就埋下了这两个字。这颗种子,埋在那么厚的心里,直到由京城辗转至良州,直到他长大,离开闭塞的王府,直到再次进京……直到永远。
那么长的时间,他不知道原来埋一样东西可以那么长时间,苦而不涩,漫长却不乏味,有时连自己也忽略了,忽然想起,查看一番,呵,原封不动,完好如初。
他知道自己是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恨的时候,很深,一旦恨上,无法改变——爱也是。
这可真要命,太渴望又太畏惧,因为渴望所以畏惧。知道会爱的那么深,所以回避,眼不见,却做不到心不烦,思念是一种病,不可救药,自己也知道患上这种病,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曾经让自己不要爱,告诉自己应该清醒,平时也很是个冷静的人,可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努力是徒劳的。
青绢生孩子那天,同样是个劲风肆虐的天气,那年,安辰十一岁,个子还没长高,身量也没有长开,依旧是那个小小的,难相处的孩子,却不再爱哭。
心智不齐全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恨?也许知道,因那是本能。安辰记得他站在下午昏暗的院落中央,仆役在他面前匆匆走过,没有人留意他,这时,一只飞鸟从上空划过,不留一丝痕迹,黑云依然糨糊般覆盖整个天幕,风吹在身上,像大鸟的翅膀划过云层,周围静极了,他们喧闹而忙乱,可安辰的眼里什么也没有,包括那天,那云,那风,还有自己。
不能恨,他是父亲,也不能爱,她是母亲,那么,只有恨自己了。这是多么简单的事,于是安辰在那一年,开始恨自己。
再再,青绢的孩子,弟弟……安辰告诉自己,不该伤害他,即使他很胖,很谗,很多话很讨厌,占用了父亲的精力与青绢所有的时光,也不能恨,他是弟弟,就是一辈子的弟弟。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小男孩是如何长成十六岁的少年的,因为他们的目光,都在一个叫安再的小屁孩身上。
“哥哥,你怎么不理我呀?”安再奶声奶气的追着他跑。
安辰回头,用目光驱逐这个一摇一晃的白痴身影,无奈,白痴是不懂他人的厌恶的,大概是目前还没有人表示出厌恶吧,安辰停下来,打量这位弟弟大人。
他像父亲,很像,可以断定父亲儿时就是这么一副样子,可他真不像青绢啊,一点也不,简直怀疑是不是青绢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