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事儿+1番外 作者:时无两 (高干,晋江vip2012-04-17完结)-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她又有着一种罪恶的解脱感,她想,她终于可以不被班里的同学嘲笑了,尽管她成绩好长相好,但依旧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任何朋友;也可以不必每天做早中晚三顿饭,天不亮就要起来生火,呛得直流泪;还可以不必洗两个人的衣服,在冬天被冰凉的井水冻得手指如胡萝卜。
“喂,小野/种!”
忽然,有一只穿着小皮鞋的脚踹了踹她,乔初夏这才猛地抬起头,看清来人,条件反射地一哆嗦。
是刚才养大狗的那个男孩儿,此刻正一脸厌恶地斜睨着她,然而眼睛里又有一种这个年龄的男孩特有的对女孩子的好奇和兴趣。
“我爸说了,以后你归我管,你要是敢不听我的,我就叫白虎咬死你!”
乔初夏惊惧地看着他,半晌才反应过来,“白虎”应该就是那只巨大的犬,她低头,就见自己的上衣前襟上还沾着那狗的涎水,顿时弯腰一阵干呕起来。
整个身体全都浸泡在水里,是什么感觉?
无尽的冰冷的液体,凉意侵入四肢百骸,少女娇嫩的身体泛起青色,小腹在隐隐作痛,抽/搐几下后,似乎有灼热的急流涌出来,疼痛难忍。
耳朵似乎也被堵住了,只有自己不断放大的心跳声,噗通,噗通,一声声急如擂鼓。
可是为何,嘲笑声和刺耳的挖苦话,却能听得那般真切?!
“嘿,怎么样,泡得舒不舒服?”
“程哥,咱们把她扒光了吧,我上回看见她换衣服,奶/子可白呢,真想咬一口!”
“程哥,我底下也胀得难受,妹妹怎么了,老子就要上她!”
“程哥,你先我后,大哥吃肉,小弟也得喝喝汤吧?”
一个激灵打透全身,骨子里渗出来的恐惧如蟒蛇一般,越缠越紧。
“啊!别过来……”
惊叫一声,乔初夏握住徐霈喆的手用力收紧,将男人手臂掐出几道红痕,自己青葱似的手指也骨节泛白起来。
催眠正进行在紧要关头,原本平淡无波的气氛一下子被从中撕裂,乔初夏立刻挺起身来,脸上犹自带着恐慌和厌恶。
“滚!”
似乎还未完全从梦魇中清醒过来,乔初夏下意识地拍开面前男人的手,大声喝道,人也跟着瞪圆了眼睛。
“乔初夏!你清醒一下!”
徐霈喆顾不得疼,赶紧再次抓住她的两边肩膀,猛烈地摇着,试图唤回她的神智。
许久,乔初夏终于平静下来,一张脸已经没有血色,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沉默地坐了片刻,慢慢下床,穿好鞋子,整理好自己,拿好包,抬起手顺了顺头发。
“徐医生,谢谢你,今天先到这儿吧,我先回去了。”
她客气而疏远,又恢复了第一次来这里咨询的戒备神色,走向门口。
徐霈喆快步上前,取过车钥匙,忙道:“我送你……”
“不必了,”乔初夏坚决摇头,想了想,语气又缓和了一些,眼睛垂下。
“谁也救不了我,包括我自己。”
第①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三有人像痰,无关痛痒;有人像癌,殃及性命(1)
“梁逸,你说话,咱们这是去哪?”
黑色的车子行驶在东直门外大街,某个街口一拐,停在北三里屯路一个小门脸前。
乔初夏终于沉不住气,也不下车,扭过脸来问梁逸。
这孩子正在玩着新手机,似乎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个十八岁的少年,对数码产品有着执着的热爱。
就看他头也不抬,手指飞快,悠声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儿,咱先去弄身行头。”
闪烁的屏幕上赫然是最近流行的手游,他玩得双眼放光,不亦乐乎。
说完,梁逸率先开了门走出去,颇不耐烦地等着乔初夏。
店面不大,里面却是别有洞天,梁逸似和老板关系极好,说笑着谈起最近时兴的花哨玩意儿,言谈间语气倒是轻松。
衣橱里挂着各式各样的中式礼服,有几件样式出挑,细一看,竟是几位炙手可热的女星在各大颁奖礼上穿过的。
乔初夏立即明白过来梁逸的意思,倒也认认真真地选挑起来,手指滑过一件紫蓝色的旗袍,不动了。
“你倒是有意思,还是正儿八经选一件吧。”
梁逸点起一颗烟,大笑着吐出个烟圈儿来,看着她的那副风流相儿真是讨打,还是个孩子呢,竟浪荡成这样子。
如今看起来虽稚嫩,但不难预测,十年后,梁逸也是个会叫女人失神失身的坏男人。
想当年,旧上海的特务头子就是这么温情脉脉地对着那个要刺杀他的女学生吧,所以在那一瞬间,她才会犹豫,低低吐出一句“快走”!
魔都是魔都,帝都是帝都,乔初夏不是王佳芝,她是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失业的待业女青年。
“我就要这件。”难得少见的固执,可她真心喜欢。
那旗袍贴在肉皮上,凉凉的,不知是真丝还是什么,没商标,没价签,原来所谓的奢侈,是这般的模样。
配上同色的手包,脚下是一双厚底的软缎子绣鞋,一出更衣室,乔初夏活脱脱成了个穿越而来的美人儿。
一头精心呵护的长发松松挽起,面上是近年来总不落伍的复古妆容,全身并无多余装饰,只在双耳上戴了一副玉耳坠,色调温润。
就在她出来的同时,梁逸也刚好换完衣服,从隔壁出来,两个人看看打了个照面,心里都是一赞。
他长得好,这是她早就知道的,店里诸多衣裳,色彩斑斓,可被他一衬,就都失了颜色。
如此背景下,却单单独独显出他的好颜色,风流面。
梁逸挽住嫩嫩,到底小孩儿心性,走出门前,冲着店主扬扬手,也不见外,照着乔初夏的脸颊就是“啵”一口,笑得狂妄。
乔初夏微赧,胭脂似乎彻底晕染开来,芙蓉面胜似三月桃花。
“以后想要两身好衣服就来这儿,老板娘是我干姐姐,也是那谁的人。”
他朝她咬耳朵,吐出个人名,听得乔初夏一愣,“那谁”竟然在外也有女人,倒真令人讶异。
窗外不断闪过朱红墙琉璃瓦,长安街车流如织,两个人乘坐的车缓缓驶向中南海方向,通过严密的重重岗哨,驶向一条僻静的小路。
一支烟含在梁逸的嘴角,轻佻,也好看。
“这是……”
乔初夏傻了,不敢往下说。
不是看不出来这是往哪里去,金黄赤红,雕栏玉砌,五彩琉璃,庭院开阔。
车子越往里开,人越少,几乎是刻意避开的游人路线,一条小径倒是迂回。
内廷西路,大名鼎鼎的乾西五所,红极一时的《还珠格格》里小燕子住的漱芳斋便是五所的头所改造而成。
南北走向的一处狭长宫殿前,已经停满了各色豪华车,不时有黑西装白手套的侍者穿梭其中。
乔初夏心里怦怦,她是没见过世面,但此刻梁逸也不比她好到哪里去,手心都是汗。
递了邀请函,那接待侍者再三确认了身份,才恭敬地示意两人进门,跨入第一进院落,甬道宽阔相连,形成廊院。
乔初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猛一抬头,果然对上那宫殿高处悬挂的匾额。
建福宫。
西北方向是一个很有说道的方位,卦位乾,代表天,属金。
乔初夏是很相信风水的,甚至近似迷信了。命数很“顺”的人,大抵都是不信的,遭遇过波折的人,却往往都是很信的。
西北位喜高大怕低陷,建福宫,正是处于故宫西北,一明两暗的格局,自溥仪时代焚毁到上世纪末开始修复,建福宫其间度过了漫长的八十年。
怪不得有坊间传闻,这里是名流巨贾的宴会之地,原以为都是些臆想胡说,今天亲眼所见,才知道传言所形容的纸醉金迷连事实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望着周围一张张陌生里带着些熟悉的脸,乔初夏在脑海里翻腾几下,才认出那些皆是各界名人,平素只在电视杂志上见过的。
“这、这是私人宴会吗?”
咬着牙,她低低地问,这才发现梁逸跟自己一般紧张,略有些好笑。
原来,人家说女孩子一定要有见识,见识多才能心胸宽广,会让自己更有信心,这话确实不假。
可她毕竟出身卑微,自然露怯。
“算是吧,待会儿你就跟着我。”
梁逸握紧了乔初夏的手,其他人的目光,他骄傲也烦躁——
骄傲的是,他的女伴很美,出尘,尤其是外国人,最受不了的诱惑就是乔初夏今天的这种装束,恨不得过来就喊一句“Honey”,生生要亲一口才好。
不爽的是,男人的某种眼神真的有扒掉女人衣服的功力,来宾虽个个衣冠楚楚,但本质上和流氓没什么区别,一样会对着美女流口水。
古色古香的棱花扇门,隔开前后院落,黑漆描金,真正是贵族的奢华,内里是双层的灯笼纱,无论是宫殿的棚顶还是墙板,都绘有五彩图案。
主办方应该是大爱盛唐的浮华之风,在这明清的后宫中,居然搭建了一方不大的舞台,红毯铺就,台上竟是全套的编钟及编磬。
宴会间歇,便有身着古代乐官和乐伎服饰的人袅袅娜娜上得台来,叮叮咚咚奏一曲《茉莉花》。无他,只因为这是老外们最喜爱的一首民歌,在国外也是家喻户晓。
极尽奢华,极尽贵气,虽然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不伦不类,但靠金钱叠加出来的富贵还是会令人产生一种虚浮的飘飘然,满足了这些成功人士不断膨胀的虚荣心。
这里俨然成了一间古代的私人会所,高档且彰显身份。
与这里一比,大名鼎鼎的长安俱乐部就显得如同一个稚龄孩童,这里才真正地将封建贵族的最精粹最浮夸的那部分做以全部的呈现。
工艺考究的座椅,精致的杯盘碟碗,乔初夏随着梁逸入席,其实她心中也好奇,依照他的身份,是来不了的,即使是梁逸的爸爸梁锴豪,怕也差了好几级。
“我爸的老部下是这里的开发商,给了一张邀请卡,他不敢来,怕被纪委盯上,我就偷偷抢来了。”
似乎看出她的疑惑,梁逸也不隐瞒,把玩着手里象牙筷子,悄声道出实情。
乔初夏点头,怪不得,这里的装潢不一般,就连服务生的素质也比着星级酒店强许多,一定是有商业公司在背后运作。瞧这劲头儿,说不定就是炒作天价四合院那家公司,对外说是一房难求大肆宣传,其实早早就给相关领导一人一套内销了。
“我对你好吧?知道你在家闷得慌,特意带你出来玩的。”
梁逸用汤勺取了一只小小的蛋,递到乔初夏的碗碟中,据说这产蛋的乌鸡,平素只吃人参鹿茸等名贵补药,卖在这种烧钱的地方,这一勺蛋黄不知道要几张粉红钞票。
乔初夏不想动筷,头隐隐地在疼,自打她福至心灵地先去看这宫里的匾额,就似乎浑身不舒服起来。尤其是往殿里走,看清那宝座后高悬的“不为物先”的横匾,总觉得在哪见过似的,然而这里哪里是她这样的底层人民来过的地方,想想便有些自嘲。
可又不想拂了梁逸的好意,乔初夏擦了擦嘴上的口红,颇有些懒洋洋地举起了筷子,犹豫着在哪下手。
正要张嘴,忽然人群中有些异样,原本嘈杂的声响都消失了,音乐也戛然而止。
“怎么了?”
乔初夏的手顿在半空中,察觉到周遭的异样,一脸紧张地无声问着身侧的梁逸。
“各位。”
一个男人一只手插着兜,另一只手勾着个东西,有人给他举着一只话筒,他的声音通过麦克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
“这个是哪位女士的?”
说完,他举起手里的东西,一片蓝紫色顿时闯入众人视线。
“啊呀!”
乔初夏握着筷子,下意识叫了出来,那不正是自己的小手包,再低头,果然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
察觉到所有人的眼睛都往自己身上射来,她慌了,求助地望向梁逸,却发现他的神色也同样紧张,握着她的手微微冒出冷汗。
“哗啦啦!”
那说话的男人一把扯开了手包,里面的东西全都跌落出来,除了有小镜子、粉盒、唇膏之外的东西,居然,还有一把小巧的手枪,也跟着落下来,砸在地上!
“这位小姐,你带枪来做什么?”
男人含着笑,俯身捡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乌黑发亮的枪身,忽然将子弹上膛,枪口嚯地指向乔初夏!
周围极静,音乐早就不知何时停了,周遭的人也早已噤声,好似从喧闹到沉寂之间连过渡都不曾有。
生平不是第一次这么被人用枪对着,可到底是在一众衣冠楚楚的宾客注目之下,乔初夏顿时慌了,几欲讷讷不成言。
她不知道一直没离身的手包怎么就不见了,枪也绝对不是她的!
“小姐,你带着枪进来,想做什么呢?”
那男人端枪的姿势真正好看,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尽管身边都是人,但乔初夏毫不怀疑,那子弹一旦射出来,保准儿是指哪打哪,直中心脏。
他戴着墨镜,看不出具体的眼神,嘴唇边却是带着兴味。
几秒钟后,他放下枪,不再瞄着她,而是用手指勾着扳机处,来回地摇晃把玩。
几乎是同时,一小队身着全套防爆警服的人从宫门外的一条小径里飞速移动过来,为首一个冲着乔初夏大喊道:“双手放在脑后,慢慢站起来,从桌后面走出来!”
乔初夏懵住了,这架势太大,她一时反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