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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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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茶馆,阳奕不解地问彤若:“南归会看上那种黄毛丫头?”
  “什么黄毛丫头!”彤若说着踢了阳奕一脚:“以后要叫她雁姐姐,知道吗?至于南归,呵呵,恐怕他对雁落并没有那个心思。”
  “那姐姐为什么要说……”阳奕听完彤若的话,更加搞不清楚南归和雁落的关系了。
  “仅仅是觉得,有趣而已。”彤若大笑着摸了摸阳奕的头。
  南归吹灭了一层的蜡烛,手提着小灯走上了二层,推开卧室的门,只见床上有不明物体蠕动着身子,凑近一看,竟然是醉酒了的雁落。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南归其人,冷言冷眼冷血,最受不了腻腻歪歪的姑娘小伙,和他打交道,一定要谨记八字箴言:“有话快说,没事快滚。”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深知南归的脾气,没人敢去摸老虎屁股,最多是换来他一个冷眼飞刀而已。殊不知,能惹怒南归的事情还有一件,而且只要沾上这件事,您那,还是早点准备好棺材,随时入土为安吧。
  南归好干净已经到了病态洁癖的程度,上次瑞雪姑娘坐了他的床沿,他就命季宝把那床崭新的单子拿去烧了。现在,一身酒气,嘴角似乎还流着不明液体的雁落整个人都大刺刺的躺在他整洁如新的床榻上。南归那双眼睛里这次冒的不是寒气,而是火焰。
  他牙咬切齿的缓缓朝床榻走去,短短的几步路程,却走的异常沉重。此时,他的脑海里正飞速上演着无数惩罚雁落的画面,一剑锁喉?还是慢慢把她折磨致死?又或者,砍去手脚,把她泡进那坛子腊八醋里?总之,一切血腥暴力都不足以抵消南归心中的愤怒之情。
  当他走到床边上,正准备把雁落拎起来送回她房间的时候,也不知雁落是不是借酒装疯,她在床上巧妙地翻滚着,竟然躲开了南归伸过来的手。
  南归无奈地瞅着趴在自己床上,眼睛微微闭起,嘴角上扬的雁落:“醒醒,回你屋睡去。”
  雁落又动了动,她身上穿着的袍子早被弄得褶皱不堪,不经意间露出了小半个肩膀。南归翻翻白眼,她这是要干什么?□自己?
  “喂,我和你说话呢,快起来。”南归抓住了雁落的手腕,轻轻一拽,便把雁落抻了起来。
  雁落突然睁开眼睛冲南归呵呵一笑,口齿不清的说道:“清光。”
  “谁是清光?”南归皱了皱眉头。
  “你这个混蛋清光!”雁落突然攥紧拳头照着南归的胸口就是一拳,南归躲闪不及,平白无故挨了这一拳。
  “傻瓜才会喜欢你,傻瓜才会相信你……我真是无可救药的笨蛋!”雁落的声音里带着几丝哭腔,弄得南归心里没来由的一颤。他从来没见过雁落沮丧或是失落,这几个月以来,她都是笑着面对所有人。清光?这个人就是她离家出走的原因吗?
  “雁落,清光是谁?”南归低低地问道。
  “清光?清光是我的……”雁落话还没说完,哇啦哇啦吐了出来,好嘛,全吐在南归的身上了。
  南归心里刚刚产生的那一丝丝怜悯之心算是彻底烟消云散了。他掐住雁落的胳膊,准备把她扔出自己的房间,却瞅见雁落的眼角竟然泛着泪光。她这是怎么了?为了那个叫清光的男人而流泪?南归撇撇嘴,他先是褪去了身上沾满污秽物的袍子,然后抱起雁落,送她回了房间。
  一向爱干净的南归,却没有第一时间清洁自己,而是跑去后院舀了一碗天上泉,伺候着雁落喝下之后,又替她盖好了被子,才返回卧室,准备洗澡。
  洗干净自己之后,南归只着亵衣走进了雁落的房间,屋子里酒气熏天,他点了一支檀香放在窗台上,见雁落睡得很沉稳,总算是放下心来。
  这么一折腾,南归了无睡意,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发呆。雁落很少提及她家里的事情,听季宝说,她父亲早逝,母亲一直外出工作,她从小就寄居在别人家里。至于具体情况,雁落并没有细说。但因她性格开朗活泼,导致南归以为她应该是那种不知愁滋味、被保护的很好的大小姐。但如果是大小姐,就没法解释为何她干起活来如此麻利了。总之,雁落这个人,让南归有点猜不透。
  今儿个她逞英雄,充好汉,南归本想骂她一顿的。但他还没逮着机会,就让这条小鱼给溜了。没想到,她竟然能和彤若那个炮竹脾气的女子成为朋友,听刚才彤若那语气,若是自己亏待了雁落,她就要拿上二斤火药炸死自己似的。
  现在,又冒出个清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南归对雁落是越发的好奇,有句老话说的好,好奇害死猫。您那,走着瞧。
  待雁落酒醒,已是第二日傍晚了。她躺在床榻上慢慢伸了一个懒腰之后,才晃悠着两条小细胳膊起床换上了干净的袍子,用冷水洗过脸,整个人才算是清醒过来,她慢慢回想起昨夜里发生的事情。自己被彤若姐姐送回茶馆,然后……然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全然没有印象?雁落有些后怕,自己应该没惹出什么岔子来吧?她急急忙忙跑下了楼。
  天啊,茶馆已经打烊了?自己岂不……睡了小一天?雁落整个人傻在原地,这还得了,平日里自己和旁人闲聊打混几句,南归这个黑心掌柜总会免费赠送冷眼一记,现在自己竟然旷工一天,完了完了,他该不会要抽了自己的筋,扒了自己的皮吧。
  正在雁落忐忑不安的时候,季宝抬头冲她一笑:“酒醒了?”
  雁落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实在是抱歉,没想到会醉成这样。今儿个辛苦你了。”雁落说着走上前去想帮季宝收拾桌椅。
  季宝却伸手挡了下来:“厨房锅上正熬着鸡茸蘑菇粥,桌上还有一红漆木匣子,里面还有我娘做的荷叶枣饼,可能已经半凉了,热热再吃。酱菜柜子里就有,你自己找找。”
  “季宝。”雁落感动地握住了季宝的手:“你真是大好人。”
  季宝迅速地把手抽了回来:“别别,和我没什么关系。那荷叶枣饼是我的午饭,没吃了剩下了,你不吃的话就便宜了程贝贝那小子。酱菜是必然居的马师傅送给南掌柜的,南掌柜不喜欢吃咸的东西,那坛子酱菜一直没打封,再不吃就坏了。至于鸡茸蘑菇粥,你要谢就去谢南掌柜吧,是他做的。”
  “他做的?他为我做的?”雁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想得美。”南归不带一丝温度的声音在雁落身后想起:“不过是我这几天吃的太过油腻了,想吃些清淡的养养胃而已。你若是想吃就自己去盛,不过收拾厨房,刷锅洗碗的工作可都是你的。一整天旷工,难道还想吃白食?”
  雁落撇撇嘴,小声嘟囔道:“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还不是让我卖苦力。”她冲季宝耸耸肩膀,转身去了厨房。
  待雁落走远了,季宝才扭过头,一脸坏笑的看着南归:“掌柜子,我怎么记得,你最讨厌吃蘑菇啊?”
  “你记错了。”南归冷冷地回话道。
  “也有可能。”季宝不置可否地继续低头工作。他这种我心里有数,你装蒜也没用的态度,弄得南归非常别扭。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何没有一早上就让季宝把那个醉酒并在自己屋里肇事的雁落给提拎起来,反而吩咐季宝,今日二楼雅间不接客。难不成,自己是怕吵醒雁落?最夸张的是,自己放着一堆活计不做,跑去厨房熬什么鸡茸蘑菇粥,待熬到一半才察觉到,自己最讨厌吃蘑菇了。
  难不成,自己被昨晚上雁落那几滴眼泪给弄得精神上出现了异常?罢了罢了,许是过年,心情有些放松,才会对手下的这群人稍加关怀。
  雁落一进厨房便闻到阵阵香气扑鼻而来,她抄起一个木碗,盛了一大勺热粥放在餐桌上晾着。打开食盒,拿出一块荷叶枣饼,还没凉透,她倒也不客气,一口咬了下去,一股子红枣味蹿进了五脏六腑,别提多香了。她一边吃着枣饼,一边抱出了酱菜坛子,打开封条,往里一瞅,好嘛,一整坛子的八宝菜,色泽诱人,酱香浓郁。馋得雁落两眼发直,她咽了口唾沫,盛了一小碟酱菜,就着热乎乎的小粥,吃进肚子里,雁落只觉得人生圆满了。
  南归站在厨房外面,斜眼瞅着吃相不算漂亮的雁落,无奈地皱了皱眉头,这个雁落,倒真好养活。他见雁落吃的差不多了,才缓缓走到雁落面前,轻声说道:“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刨去年三十那天,从初一开始,胡同里会按照惯例举办观音娘娘散福会。因为是大家自发组织的活动,所以每年都会轮流主办,今年轮到了巧绣坊的老板商紫梅负责筹备。这是她第一次负责组织散福会,没什么经验,且巧绣坊里算上老板自己也只有三个人,临了还有一个小绣工请假回老家了,恐怕人手吃紧。这几天你就过去帮把手,看看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但丑话说在前头,你可别给人家添乱。”
  雁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每年春节各地都会有不同的祈福活动,比如在她的老家云岭,就有弥勒佛迎春会,天安城有喜迎菩萨会……总之离不开吃喝玩乐,歌舞杂技。没吃过猪肉,但还是见过猪跑的,这任务应该不会太难。而且最重要的是,到别处帮忙,就可以暂且避开南归这张冰山脸,大过年的,雁落可不想晦气缠身。
  雁落本想第二天清早就去巧绣坊报到,没想到天刚黑,巧绣坊家的女老板商紫梅就找上了门,点名要见南归,那语气表情,不像是来讨论散福会,倒像是来会情郎的。饶是迟钝的雁落都看出商老板打得小算盘了。前有坤角瑞雪,后有绣坊老板尚紫梅,还真有人上赶着往冰窟窿里跳。想到这,雁落不由得感慨一番,人若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哪怕里面是猪下水,也有人抢着要。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感慨归感慨,雁落对于这场散福会还是相当期待的。刚才巧绣坊老板商紫梅和南归谈论筹备事宜的时候,雁落也在场,通过二人的对话,雁落对于整个活动的流程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观音娘娘散福会,是猫耳胡同乃至整个叶城每年一度最大型的活动。但凡人多的地方,就准闹腾出点事情来。比如四十几年前就有一桩,那时新帝登基,方圆百里之内的人全都呜嚷呜嚷地奔到叶城来。没成想一辆花车塌了,好巧不巧压死了站在下面抬头看戏的四岁孩子,弄得众人也没心情玩乐了,散福会草草便收了场。
  如果说压死孩童是偶然事件,大家凑在一起摇头晃脑叨唠几句就过去了,可十年前那场闹剧,仍让人记忆犹新。那年花车游街,本来一切都顺风顺水,人群里笑声连连,洋溢着喜庆劲儿。但谁曾想,花车队伍刚驶进猫耳胡同,打头阵的时任霜叶茶馆掌柜南苏竟然一个倒栽葱,从花车上跌了下来,摔得是头破血流,更重要的是,他腰上挂着的那块玉佩被人趁乱偷了去。
  据说那块玉佩价值连城,知府派出捕头四处搜寻,胡同里的练家子们也都自告奋勇参与寻找玉佩的行动,从初一到十五,把猫耳胡同翻了一个遍,也没找到那块玉佩。钱财乃身外之物,丢了就当破财免灾。可这财是破了,灾却接二连三的跑了出来。南苏掌柜摔破了头,在床上躺了五天。他也是个练家子,身体倍儿棒,众人都以为不过是皮外伤,养几天就好,谁知道,第五天夜里,他一口气没喘上来,就这么去了。
  好嘛,胡同里少了他这根定海神针,顿时乱了套。临近城里的小混混们全都一股脑来到了叶城,逞强斗胜,群殴对打,一到夜里,您听着吧,惨叫声不绝于耳,第二天清早一打听,谁谁家那个不争气的混账跟人打架,脑袋开了瓢儿,正在医馆歇着呢。这还不算什么,南苏掌柜出殡那天,城郊小树林里竟然起了火,正值天干气躁,这火一着起来,足足烧了七天才止。这林子里的野兽见家园着了火,全都撒丫子颠了,颠就颠吧,可全奔进了叶城。这下可热闹了,有人声称见到了黑瞎子,又有人说自家的鸡崽被豹子叼走了,总之人人自危。到这裉节儿(关键时刻)上,这群老少爷们姑娘小伙才想起观音娘娘,这不,一股脑全扎进了娘娘庙,烧香磕头,盼着胡同里这场乱子能过去。
  您别说,这观音娘娘,神了。第二日就有一个自称是南苏外甥的十六岁男孩走进了霜叶茶馆,他手里拿着南苏的手书,上面写着从今以后,南归便是茶馆的掌柜云云。字迹不假,但众人却对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南归心里生疑。这霜叶茶馆的掌柜,可不仅仅是经营一个茶馆那么简单,他底是整个猫耳胡同挑大梁的人物,那可不是一个十六岁小毛孩子能胜任的了得。
  南归面对众人的质疑,并没有慌张忙乱,反而板着一张冷脸把众人请出了茶馆,并许诺第二天傍晚定会把胡同里这些杂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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