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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好色慕少艾-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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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慕少艾》 作者:胭脂牡丹   
一、我是女性   
  我是一个女性,我很早就明白了。你肯定不以为然,幼儿园的小孩都知道分男女厕所。但是,我要说的是,我是个性别意识早萌的人。我小时候一个人在家,偷偷戴我妈的乳罩,塞进臭袜子,穿上裙子,脚下踩高跟鞋,扮成熟。小学一年级就知道暗恋班上的优等生,那丫是我同桌,数学回回考满分,语文考98。我考试就抄他的,也抄出了100分。可惜,一到二年级,我们就分开了。他跟我的好朋友坐一桌,有一回我看见他俩上课亲嘴,那女生愣是不承认。当然,我也没敢说我喜欢他,她抢我男朋友。   
  我小时候特深沉,楼下的小朋友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就在路口眺望远方,一副望夫石的样子。别的孩子没心没肺的时候,我已经学会忧郁了。我就在路口等着,希望有个长相特别英俊的男生,走过来冲我笑一笑。那架势,就像紫霞仙子等着心爱的人乘五彩云车来娶她。   
  我不是长得特别对不起观众的人,但是,从小就是没有男生追我。我姐小学六年级就谈恋爱了。眼看着我身边的女同学收情书,我只有给男生写情书的份,写了还不敢署名,还要借着愚人节的名义。结果当然是继续单身。   
  但是,真的有人追我,我又觉得恐怖。高中的时候,有个男生在我家楼下,硬把一朵塑料纸花塞到我手里,说一朵花,又不是两朵,没别的意思。还写信给我,说些无关痛痒的话。当时我有些愤恨,丫瞅着自己长得有点帅,吃多了山珍海味,拿我这青菜萝卜洗胃。   
  还有个男生,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偏偏送我毛绒小熊,我一点也不喜欢,却装作爱死了的样子,回家就把小熊扔给了邻居的小妹。送完小熊,他就向我表白,但是他的长相实在影响市容,跟他走在一起,我觉得自己跟得了麻风病似的。遇上我看见他就躲,躲不过就找个女生挡在前边。我从来不明着拒绝,我觉得太难堪。我只是让最后朋友都没得做。   
  我18岁那年,我特想有人送我18只红玫瑰,我捧着走在大街上,玫瑰花的红光映照着我青春娇艳的脸庞,让大街上的人都回头看我。可惜这个梦想没有实现,我冲过了高考的独木桥,来到省城读大学。   
  省城就是大,比我们小城市大多了。我这么花痴的女生,马上被大学里春光吓住了。前辈们介绍,某某大学是杀场,某某大学是舞场。而我们大学,叫情场。据说,有一对男女,在教师宿舍下的花草树木下面亲热,被一个老师看见,刷地泼了一盆洗脚水。这事真真假假就不说了,但是经常有人坐在黑暗的小路上拥抱接吻却是真的,人家当事人倒没不好意思,都是我们这些学妹,害羞得路都不敢走了,愣是原路跑了回来。   
  有一天晚上,我们高中同学去逛操场,以前逛操场是我们的爱好,高中的操场比较纯洁,大学的就不一样了。逛着逛着,同学说:“你看,那女生真可怜,一个人坐在这里,是不是失恋了?”   
  “我说你是不是没戴眼镜?你没看见四条腿?”   
  说实话,大学的资源比小学、中学多多了。班上的男生不合适,可以找系上的,反正四个年级呢。本系的不行,可以找外系的,大不了参加社团,扩大交际圈。要不行,还有老乡,可以发展到校外去。好歹我也属于篮球阶段的女生,又不是大四,像足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周五是迎新生舞会,没准我能撞上桃花运呢。   
二、青春有价   
  “你们谁去舞会?”   
  我问举着小镜子忙乎的室友们,我实在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想借鉴她们的穿着。她们比我高二级,在这个大都市比我多混了两年。记得刚来时,我收拾衣箱,张小华看见我的从姐姐那里淘汰来的深蓝色西裤,笑着说:“跟我高中的时候一样。”我看过她高中的相片,那个土气!一看她现在,牛仔裤和T恤衫,描眉画眼,就知道我的那条西裤代表着土气。于是那条西裤,拿出来就没穿过。我跟高中同学到学校门口的夜市,买了一条白色牛仔裤,50块钱,回来一看,裤线是歪的,不过,乍看不出来,凑合穿吧。总算跟上了骄子们的步伐。   
  “张老板请客!”陶庆红说。   
  张老板是李梅傍的大款,在市西路搞服装批发,挣了百万身家。周末经常看见李雪出去一趟,提着一包衣服回来,寝室的姐妹就跟着试衣服,说些羡慕不已的鬼话。“一起去吧!”李梅慷慨地对我说。我之所以觉得她慷慨,是因为我跟老乡都吃路边的小店,麻辣烫火锅,跟她去吃老板的饭,肯定是上档次的地方。   
  “去!”我马上忘记了舞会。但是,我穿什么衣服呢。陶庆红已经换上了桃红色小吊带和白色短裙。但我什么身材呀,人家胸前是两个乒乓球,身上是强盗肉,就是长多少肉都看不出来。我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发育,初中的时候劣质胸罩的带子老是断,害我每回买新的胸罩,都要把带子结结实实的缝一个遍。但是劣质的就是劣质的,松紧带不行,那个肉老是从罩杯下面钻出来。罩杯是后来才知道的词语,那个时候哪知道怎么买胸罩,就晓得个尺寸,在夜市上又不能试,买回来合适的,算走运。遇上不合适的,那个胸部,就跟水球似的,哪儿松弛从哪儿流出来。小时候一个人在家,偷偷戴妈妈的乳罩,塞进臭袜子,扮成熟。等真正发育,却发现那是一件尴尬的事儿。天气一热,我穿衣服特别没有安全感。上体育课更没有安全感,有些男生就专门看女生跑步,看谁跑起来最波浪汹涌,我的短跑不及格就是他们祸害的。   
  李梅换上了一条柳芽绿的连衣裙,其实她穿衣服没什么品味,头发老用夹子盘着,毛毛糙糙,不知大款怎么就看上了她。张小华也换好了衣服,眉毛画得乌漆抹黑,嘴唇涂得吃了猪血似的。我对她们每天化妆的勇气非常佩服,虽然我小学的时候就摆弄化妆品,用妈妈给的零用钱买胭脂,买口红什么的,基本上我都是在自己家里扮妖精,眼影抹得跟熊猫似的。我连穿新衣服都怕别人看,何况化妆出去展览? 
  “你怎么还不换衣服?”陶庆红盯着我的睡衣说。寝室七个人,曾乔跟男朋友校外同居,苏静雪在外推销啤酒,何光到外校去了,我换了一件宽大的T恤和新买的扭曲的牛仔裤,四个人一同上了一辆白色轿车。你问我什么车,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看见轿车就觉得高级。 
  三、独自开花独自香 
  那天那顿饭,张老板请我们去的是毛家湘菜馆,他四十出头,长相斯文,样子还比较干净。同桌的还有两个人,他们是坐另一辆车去的。张老板隆重推介我们是某某大学的女生,有点牵线搭桥,介绍小蜜的意思。那两人把我们三个上下打量一番,寒暄几句,开始跟陶庆红套近乎。我和张小华没人搭理,干脆埋头苦干,反正我来就是为了吃。 
  回去以后,李梅问陶庆红的意思。陶庆红说给人当小老婆有什么意思,再说,那两个人,长得那么龌龊。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寝室,除了何光和曾乔、李梅,其他的都没男朋友,大把的年华就这么浪费了。张小华喜欢找老乡玩,苏静雪在外推销挣钱,经常只有我和陶庆红在。陶庆红说我没赶上好时候,以前我们寝室一起进,一起出,一起吃,一起玩,现在都一盘散沙了。我最可怜,同寝室的跟我不班,上课不在一块,我经常找不到上课的教室。同班的又不睡一块,放学也没人跟我一起走,搞活动也没人通知,基本上我就是个被遗弃的孤儿。我们班还有另外一个“孤儿”,跟专科班的住在一起。人家就比我会来事,跟班上男生女生打得火热。 
  唉,我每天独来独往,周末也泡图书馆,一副刻苦勤力的样子。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男生多女生少,基本是三比一的比例,女生个个都拼着命跟男生比,比学习,比劳动。跟以前的“大寨铁姑娘”似的。女生基本上不穿裙子,两件校服换着穿。哪个女生臭美一点,都会招来别的女生异样的眼光,眼光有两层意思:第一层,穿这么好看的衣服,肯定是招蜂引蝶,不务正业。我们是中学生,考大学是第一要务,成天花时间打扮,肚里不得长一包草?第二层,小样儿,穿这样的衣服还挺漂亮。看把那些男生迷的,搅乱一池春水了。当时有个众人鄙视的对象,一个长相清秀又谈不上倾国倾城的女生,勾搭完女生,勾搭男生,勾搭了甲,又勾搭乙,基本上爱情一天一个样,友情也难得地久天长。据说她把喜欢她的男生挨个排了个队,有几个上了花名单的还是别人的男朋友。男生说是女生寝室传出去的,女生说是男生寝室传出来的,真假难辨,权当笑话。 
  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我就算有贼心,也没那贼胆。只好拼命修炼我的内在。初中女生读琼瑶时,我读《复活》、《简?爱》、《乱世佳人》。高中女同学读席娟,我在看《仅有爱情是不能结婚的》。大学女生在看袖珍口袋书的时候,我读《长恨歌》、《生活秀》。我觉得我比别的女生内秀,我希望有一天,有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能看到我内在散发的光芒。他最好比别的女生的男朋友漂亮,以报我多年孤苦的仇恨。 
  “陶庆红!” 
  听见楼下有男生喊,陶庆红应了一声,咚咚往楼下跑。那个男生跟她小学和中学玩到大,到大学第三年,最近才擦出火花。寝室里就剩我一个人了,她们说,女生是否有魅力,要看一个有几个不同的男生在宿舍楼底下喊她。我就属于最没有魅力的那种,喊我的都是女生。     
四、明月来就我 
  周末,我一个人在西西弗书店的咖啡屋看书,享受着玻璃窗外的阳光。这家书店最大的好处是让人舒服,设有桌椅板凳让人抄书,口号是:买书没有钱,抄吧!另外还开了这间咖啡屋,点一壶咖啡,爱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除了男朋友,书就是我最好的伴侣了。 
  “看什么书呢?” 
  一个男人走来跟我搭讪,长得很斯文,三十出头的样子,一头短发干干净净,风一吹,丝丝缕缕都会飘起来。穿着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裤子,油亮的皮鞋。他文质彬彬地问我,可不可以坐我对面。我点点头,心里怦怦乱跳。 
  “你很喜欢看书?”他小声地问我。 
  “恩。” 
  “看什么书呢?” 
  我把封面翻给他看——《小王子》。 
  “我以前看过。” 
  “是吗?”我来了兴趣。 
  “我觉得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对爱情,对友情,对死亡,对人生的阐述,都非常精辟。虽然,我不能完全照书里说的那样生活,但是,我希望跟小王子一样,保有一颗童心。” 
  “我很喜欢小王子。” 
  “你喜欢他什么?” 
  “我喜欢他的忧伤,一个人坐在椅子上看落日。” 
  “我觉得现代的人太浮躁了,有几个人能感受到水井的甘甜,玫瑰花的独特?” 
  我们聊了一会儿,探讨着《小王子》中的哲理。他说:“这里太安静,不适合聊天,我们换个地方吧。” 
  我说好。他带我打车到一个叫老朋友的快餐店吃火锅,饭桌上,他自我介绍说,他叫徐文清,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告诉他我叫王楚楚,也是学法律的。我们的话题就更多了,从国外的当事人主义谈到外国律师的地位和红火的事业,又谈到中国普遍把法律当工具的意识,和中国律师处境的尴尬。 
  吃饭后,他说送我回学校。我说不用了,他坚持送我,又说他家就在附近,让我跟他上去,把包搁一下。我们走到他家的小区,属于比较老的房子,楼道比较黑,他很绅士地扶我的后背,我的心跳了一下。 
  打开门,是个两居室的房子,他开了客厅的灯,把包放在沙发上。看见我站在门边,他关上门,突然抱住了我,他一边说“我喜欢你”,一边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见我不反抗,他把我带到卧室的床上。我经常在电视看见男女亲热的镜头,每次都幻想被男人压是什么滋味。他脱光了我的衣服,我对我的身体感到难为情,我的腰很粗,取下胸罩以后,乳房就像摊鸡蛋一样,在胸口流淌。我的嘴刚吃了麻辣火锅,有各种气味。我的脸被太阳晒得出了油,就跟肥肉熬出猪油一样。他好像并不介意,撕开一个塑料包装,给他的下边套上什么东西。我感觉他硬邦邦地顶入我的下边,有点疼,疼得厉害。他一点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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