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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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皞,《左传·定公四年》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虚。”也就是说,伯禽被封的曲阜,原为“少皞之虚,”即少皞活动之地。《说文》云:“赢,帝少皞之姓也。”少皞氏是活动在东夷地区的赢姓部族。《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即有少皞氏“以鸟名官”的故事,说明少皞氏是以鸟为图腾的部族。
蚩尤,与太皞、少皞同在东夷地区,关系密切。《逸周书·尝麦解》云:“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昊,以临四方。□□上天未成之庆,蚩尤乃逐帝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史记·五帝本纪》亦云:“蚩尤作乱,不用帝命。於是黄帝乃徵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以上记载说明,蚩尤也是在与黄帝族的斗争中被杀。涿鹿,《汉书·地理志》“上谷郡”条下有“涿鹿”县。应劭注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涿鹿亦在今河北保定易县一带。
《逸周书·尝麦解》中的“命蚩尤宇于少昊。”昊,皞同音同义,也说明蚩尤与少皞氏的密切关系。《盐铁论·结和篇》云:“轩辕战涿鹿,杀两皞、蚩尤而为帝。”两皞,即太皞、少皞。涿鹿之战中,蚩尤、太皞、少皞皆被打败,故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不能成为正统之君。
颛顼高阳氏,《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史记·集解》引皇甫谧曰:“都帝丘,今东郡濮阳是也。”即今河南省濮阳市境。《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是黄帝之孙,颛顼当是继黄帝之后的华夏族领袖。颛顼氏与少皞部族可能亦有过战争。《国语·楚语下》云:“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颛顼氏打败了少皞氏,占据了东夷地区。
帝喾高辛氏,《史记·五帝本纪》认为是黄帝之曾孙,当为继颛顼之后的华夏族领袖。《集解》引张晏曰:“颛顼以来,天下之号因其名。高阳、高辛,皆所兴之地名;颛顼与喾皆以字为号,上古质故也。”《集解》又引皇甫谧曰:“都亳,今河南偃师是。”《索隐》引皇甫谧云:“帝喾名夋也。帝喾,大约就是《山海经》中所说的“帝俊。”帝喾,被认为是活动在豫西的一个部族,偃师称为西亳;今河南商丘附近的高辛集亦认为是高辛氏活动的地方,称为东亳。
尧,名放勋。史称帝喾之子,黄帝之后裔。《正义》引徐广曰:“号陶唐。”引《帝王纪》云:“尧都平阳,於《诗》为唐国。”引《括地志》云:“今晋州所理平阳故城是也。平阳河水一名晋水也。”尧,又称为陶唐氏,都于平阳,约当于汾、晋二水流域的翼城一带。
舜,《史记·五帝本纪》云:“帝舜为有虞。”《集解》引皇甫谧曰:“舜嫔于虞,因以为氏,今河东大阳西山上虞城是也。”大阳,即大河之阳,今山西平陸县境。《五帝本纪》又云:“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于负夏。”历山,《正义》引《括地志》云:“蒲州河东县雷首山,一名中条山,亦名历山。……历山南有舜井。”又云:“越州余姚县有历山舜井,濮阳雷泽县有历山舜井,二所又有姚墟,云生舜处也。及妫州历山舜井,皆云舜所耕处,未详也。”雷泽,《集解》引郑玄曰:“雷夏,兖州泽,今属济阴。”河滨,《集解》引皇甫谧曰:“济阴定陶西南陶丘亭是也。”《正义》云:“於曹州滨河作瓦器也。”寿丘,《集解》引皇甫谧云:“在鲁东门之北。”负夏,《集解》引郑玄曰:“负夏,卫地。”
根据以上记载,舜当活动在山西、山东、河北一带地方。而越州余姚,当为舜后裔迁徙之处,不是舜兴起之地。
黄帝、炎帝、颛顼、帝喾、蚩尤、太皞、少皞、尧、舜皆是活动在黄河流域的部族领袖。在不断的部族冲突与斗争中,炎帝、蚩尤、太皞、少皞皆曾遭到失败。失败部族的后裔多迁徙他处。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则成为华夏族正统的部族领袖。
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时期的政治特征
1 号令征伐的权力
号令征伐是公共权力形成的典型表现形式。《史记·五帝本纪》云:“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这里很明显,黄帝轩辕氏对不顺从者,“征之”,“去之”,使“诸侯咸来宾从”,这种号令征伐,使诸侯“宾从”,实际是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拥有这种公共权力,黄帝才能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然后消灭了敌对势力,使自己的权力得以巩固。
颛顼时期曾有征少皞之战。《国语·楚语下》曰:“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韦昭注曰:“其后,高辛氏之季年。三苗,九黎之后。高辛氏衰,三苗为乱,行其凶德,如九黎之为也。尧兴而诛之。”帝尧时期,曾进行过征伐三苗的战争。 《史记·夏本纪》记载:“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於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於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舜可以殛鲧以死,并有权令鲧的儿子禹接替鲧治水。舜还能任用“八元”、“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乃流四凶族,迁于四裔。” '36'
2 榨取贡赋
《史记·夏本纪》记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又云:“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由此可知,虞舜时期已经开始向百姓征收贡赋,并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
黄帝、颛顼、高辛、尧、舜等过去曾认为是部族领袖,但他们皆有号令征伐的权力。依靠这种权力,他们才能在战争中打败敌方,从而攫取更高的权力。至少在虞舜时期,已经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号令征伐与收取贡赋是公共权力形成的典型特征。黄帝、颛顼、尧、舜已经是国君 ( 或国王 ) 了。
黄帝时期,曾东征西伐,打败了炎帝、蚩尤、太皞、少皞等。被打败的部族则皆迁徙他处。如蚩尤族被歼灭,“太皞氏迁徙至陈;少皞氏最初仍留居东夷地区,又与颛顼氏发生斗争,失败后其部族支裔四散,迁至偏远地区,而少皞氏的主要力量迁徙汾水流域,仍有一部分还在东夷、淮夷地区。” '37' 失败的部族被迫迁徙,但仍有部分留在原地。这些留下的居民则只能服从于胜利者的管辖。毫无疑问,黄帝、颛顼、尧、舜时期,其国民已按地区划分,地域关系已经形成。《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里所说的“万国”,当是黄帝治下的各个地区的小邦国。
3 禅让选举制
中国古代部族实行禅让制度,其领袖是通过禅让选举而产生的。被推举的人一般是能力强,又有勇力,德才兼备的人。
《论语·尧曰》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即尧传位给舜的时候告诉舜说:“天降大命于你,你要执中道以办事,如四海困穷,你的天禄也终止了。”舜在传位给禹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话。
《论语·颜渊》云:“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尚书·尧典序》曰:“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禅让制度是中国早期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国古代部落酋长的任职是终身制。如尧年老时,让四岳推荐继承人。《五帝本纪》记载:“尧曰:嗟 ! 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正义》引孔安国云:“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在位七十载,时八十六,老将求代也。”尧在年老时才物色继任者,四岳推荐了舜,尧先让舜摄政部落的事务,一直至“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丹朱于河南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在这里,尧年老不能理事,舜才出来代管事务;直至尧死,舜才接任国君 ( 或国王 ) 之职。
舜执政以后,由于禹治水之功,乃“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38'
尧、舜、禹的禅位很明显地表现了国君 ( 或国王 ) 的任职是终身制。尧死,舜才接任;舜死,禹才任职。前一任的首领不到年老,不会寻求接任者;年迈寻到接任者,而至死接任者才能得到权力。中国国君 ( 或国王 ) 的职位是终身制。
我国古代的部落首领不受习惯法的约束,没有监察酋长的组织,部落酋长在处理部落的事务时,具有否决的权力。
尧、舜时期,部落除酋长以外有四岳、十二牧之职,从文献记载来看,四岳是部落酋长的谋臣,类似于希腊军事民主制时期的长老议事会的性质。部落酋长在谋求继承人或官职的设置时都要征求四岳的意见。《五帝本纪》记载:当尧年老时,询问部下谁可为继承人时,部下放齐推荐丹朱。尧认为,丹朱“顽凶,不用。”欢兜又推荐了共工。尧认为,“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一直到最后,四岳推荐了舜。尧让舜试行政务,“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徧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这样尧才同意了舜做其继承人。当舜年老,四岳推荐禹,亦是在舜同意的情况下,禹才成为接任者。由此可见,四岳只是部落酋长身边的谋臣。他们可以向酋长举荐某人任某职,亦可推荐部落酋长的继承侯选人,但决定权在酋长。部落酋长在处理部落的战争或者推选继承人等大事方面,具有否决权。
从我国的文献记载来看,部落酋长不受习惯法的约束,部落内也无什么习惯法。部落酋长是终身的,并且具有否决权。部落酋长的权力具有独断的性质。
我国古代确实存在着一个民主的推举制度,但这种制度不能为后代学者所理解。如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因此战国人不相信古代的禅让制度。《史记正义》引《竹书纪年》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丹朱,为尧之子。就是说舜在尧病危时囚禁了尧,并为难丹朱,使丹朱不能见到其父。《孟子·万章》记载:“万章曰,尧以天下为舜,有诸 ?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韩非子·说疑》云:“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
徐中舒先生认为,春秋时期的孔子在《论语》中美化了尧、舜、禹的禅位事件,而战国时期的孟子、韩非及《竹书纪年》的作者都否定尧、舜、禹的禅让,把禅让说成是篡权谋夺,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39'
尧舜时期,部族领袖的权力不如后代君王那样集中。部族领袖也要参加劳动。如舜要耕厉山,渔雷泽,陶河滨;在暴风雷雨时,入山林川泽以劳动捕猎。《论语·宪问》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韩非子·五蠹》云:“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等。因此这个时期应是“君民并耕”的时期,部落酋长的至高特权没有形成,还保留着原始部落时期人们的相互平等。因此中国古代部落的禅让制度是可信的。
根据以上情况的分析,我国古史传说的黄帝、太皞、少皞、颛顼、帝喾、尧、舜等,皆是活动在黄河流域的国家首领,即国王。他们都具有号令征伐,收取贡赋,任职终身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他们拥有的辖地及居民,也不再仅是本部族成员,已经按地区划分其国民。考古发掘材料也向我们提供了自仰韶文化时期,黄河流域就出现了金属、城堡、象征文字的陶文、骨文等等。这些现象都表明,我国自仰韶文化时期,至迟至龙山文化,也就是说,自黄帝、颛顼、尧、舜时期,中国早期国家已经形成。
第二章 夏商王朝的建立和发展
(公元前 2070 年—前 1600 年)
第一节 夏王朝的建立与灭亡
一、夏王朝的建立
相传尧时,天下洪水泛滥。《史记·夏本纪》云:“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尧召开部落会议,寻求能治水的人。谋臣四岳向尧推荐了鲧。尧于是让崇伯鲧领导有崇氏部落治理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