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一步,就成功-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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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医生居然回答:“八成碰巧里面有你需要的东西,只怪你平常太偏食了。”
我立刻抗议说“我平常吃得非常小心,不吃肥肉,不吃糖,甚至不吃淀粉,而且很少上馆子,吃得这么健康,怎可能缺什么呢?”
没想到那医生又笑道:“就因为你平常吃得太标准,好像一个把教科书背得滚瓜烂熟,却从来不看课外书籍的好学生,出了课本以外,连最简单、最普通的东西都不知道。结果,树皮草根里正好有你从来都不碰,身体却需要的‘微量元素’,就一下子把身体调养好了。”
我举前面两个例子,是要告诉你,如果只读课本,虽然能应付考试,但是长久下来,却会“错失”一些东西。
很简单!你想想,在学校固然有课本,难道你进入社会之后还有课本吗?那时候就要看你平常“摄取”,够不够丰富和全面了。
你一天到晚忙于功课和练小提琴,过去很少看电视,但是最近我发现你吃完晚饭,总要花好长一段时间粘在电视前面。
记得有一天,我问你电视那么好看吗?
你 说不见得,但是因为同学都看,在学校里会聊到,如果不看就不能进入情况、不能跟人打成一片;久了,会变成边缘人,所以就算不喜欢,也得看。
我也听一位政治人物说他除了看报、看专业的书籍,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书店逛
逛,看看畅销书,也看看别人在读什么。他说一本书畅销,没什么稀奇,但是如果畅销很久
,或同类的书都好卖,就一定有它的社会原因,从政的人不能不知道。相反的,如果自以为
是地说“我绝不看那种书”,非但不表示清高,还可能显示跟时代脱了节。
由此可知,看课外书籍跟你看电视一样,能够帮助你感受时代的脉动。
看课外书还有个好处,就是你能以轻松的心情去享受。
相信你一定有这样的经验——
学期开始,新书发下来,每一页都带着油墨香,加上里面可能有漂亮的插图,使那些书看来活像小说和故事集。但是一正式上课,那可爱的课本就变得可怕了。
为什么?
因为你有了得失心,开始以现实和功利的眼光去看那些书。
读课外书籍则没这种负担,你既然因为喜欢而买它,就会以欣喜的态度去阅读;没有人规定什么时候非读完不可,于是你可以随时拿起、随时放下;你也不必为考试而去背,甚至不必全都搞懂。但正因此,你达到了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的境界。闲适的心情,使你更能跟古人神交。而在那些课外读物中学到的东西,又常常是别人不知道的。于是有一天你跟人家比赛,势均力敌之际,可能就靠那“多出的一点点”而获胜。
所以,当你行有余力时,一定要读课外书。就算因为功课太重,没有多余的时间,你仍然得保有读课外书的冲力和热情。
那冲力与热情,会使你有一天离开学校,仍然喜欢阅读,做个真正的“快乐读书人”。
热笔与冷笔
有一天,我听朋友说照美国习俗,女儿出嫁的时候,都要由父亲带女儿跳个舞,宾客们则围在四周唱“不再是爹地的小女孩”。于是想:你小时候,我先跪在地上拉着你的小手跳舞,渐渐弯着腰带你跳舞;当你出嫁那天,我跟你跳,一定会感慨万千,老泪纵横。
就在这感触中,我提起笔写下当时的心情,而且一边写、一边落泪,写完读两遍,还是情绪澎湃。接着我就把文章寄给了报社,可是稿子才发出,又有点后悔,觉得文字太冲动了,没有经过“静下心”来审度,怕会引人笑话。
隔了一个多月,我几乎把这事忘记,有一天早上接到朋友电话,说我新发表的文章实在太感人了,令他掉下眼泪。我赶紧翻报纸,原来那冲动的文章发表了,我再读一遍,居然又落下泪水。
那篇《爹地的小女儿》后来被好多朋友提起,每个人都说深受感动,因为探触
到他们心灵的深处。
我说这故事,是要告诉你,写文章有“热笔”和“冷笔”,前面提到的这篇文章,发于至情,毫无保留地把内心话说出来,不事雕琢,也没有再三修饰,却能“直指人心”,属于“热笔”。
至于那些经过“谋篇”先计划进好写成几段,怎么导入主题、引申论述,又如何下结语的,则属于“冷笔”。也可以说以“情”取胜、毫不遮掩地“说尽心中无限事”的常属于“热笔”;以“理”见长,经过再三推敲、精雕细琢的常属于“冷笔”。
热笔常需要灵感的刺激,如同火药需要火种去点燃。冷笔则比较能够“经营”,你只要多读收,多存素材,再训练写作技巧,就能得到。也可以说热笔可以“偶得之”,冷笔则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为了保证自己总能写出不错的作品,每个人都得学习“冷笔”。
记不记得我曾在以前的文章里谈到,写作最要紧的是先抓住“人地事时物”,你别以为这没什么稀奇,要知道:检验这五项,好比驾驶复杂机械的人,就算老资格,也得把操作的重点检查一遍。譬如《母亲》这个题目,你总不好用“母亲就是我爸爸的太太”来开场吧!即使以“母亲是生我的人”来破题,恐怕也嫌俗。碰到这情况,你就得从“人地事时物”这五大要项里找灵感了。
从“人”和“地”去想,你可以说“在外地读书,最令我思念,也最思念我的,就是我的母亲了。”从“事”和“物”去想,你可以说“每次穿上大衣,都想到我的母亲,想到我离开家的那天,出门了,她突然把我叫住,为我把每个扣子都扣好,一边扣一边说‘天冷,别懒!’”从“时间”去想,你可以说“端午节了,我却因为功课赶不完、不能回家,早上突然接到一个快递的邮件,打开来,居然是母亲寄来的她亲手包的粽子”。然后你就能写回忆母亲包粽子的画面,以及一家人吃粽子的种种温馨往事。
我们常说“艺高人胆大”,你想作文轻松,一定要艺高,艺高则需要平时努力。为了使你写出的东西与别人不同,也为了表现你旁征博引的功夫,你要多看课外书籍,甚至报章上的科学新知都得汲取。在生活上则要多观察,所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从细微的东西上“格物致知”,从人与人间去“感悟深情”。
最后,我要把中国画论里的一句名言送给你——“存心要恭,落笔要松”。写文章也一样,你即使找来许多材料,也得经过筛选,留出最适用的那几样,再有条不紊地写出来。只有这样的文章才能有组织,不杂乱,也才能形成一条清晰的“理路”,把你心里的话,说到别人心中。
处处有文章
网上说土耳其人很爱喝咖啡,甚至能用剩在杯里的咖啡渣为喝的人算命。
何止由咖啡渣能算命,古人说:“见微知著”,从许多微小的征象都能看出大的情势,譬如有一派理论说掌纹会因为工具不同而改变,常拿毛笔的人,智慧线自然比较长;总持锄头、
锤子的人,感情线又会比较直,看手相的人只是从那纹的情况来推想罢了。又有一派说法是
,任何一样东西,都是经过千年万载演化至今的,所以从每样东西上都能见到天地间的“理
”。即使在溪谷里随便捡起一颗小石头,也能推想“它”过去的遭遇。
上面这许多“见微如著”、“由小见大”,其实都是“格物致知”,也就是从每样“物”上
去思考、去观察,得到其中的知识与道理。
写文章也一样,很多年轻朋友说他们没有灵感,碰上作文题目,不知如何下手。岂知只要懂得“格物致知”,由身边的每样东西都可以悟出一番道理、引出许多文章。
举几个例子——
现在我正伏案写稿,眼前看到一把美工刀,我可以写:
“其实美工刀里只装了一个刀片,但是聪明的发明家,在刀片上作了许多刻痕,所以当前一
段钝了的时候,只要沿着刻痕折断,下面那一段就又变得锋利如新了。至于旧式的刀片,则
是平平一大片,常常只因为最尖端不够锐利,就被抛弃。同样的道理,许多人用时间没有计
划,虽然时间不少,却只利用了极少的一段,其它大部分被浪费。还不如事先作规划,分阶
段办事,来得有效率。”
这不是由小见大,从一把美工刀谈到用时间的方法吗?
好!接着我又看见桌上的钉书机,也可以用“格物致和”的方法想:
“钉书机具是简单又神奇的东西。很难让人相信,那短短细细,看来一点也不坚硬的钉书钉
,居然能够一下子穿透上百张纸。我看了许久,终于想通:真正的原因,是由于它能把力量
集中在两个点上,垂直用力这世上许多人,看来很弱,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才能,却能成就伟
大的事业,都是是因为他能像钉书钉一样,认清目标,集中全力,不傍徨,不犹疑,奋斗到
底。”
这样不是也从钉书机引申出人生的道理了吗?
提到钉书机,让我想到“圆规”,你也可以用圆规来“格物致知”——
“小时候,每次走过电影院前的广告看板,上面有圆形的图案,父亲总会指着说:‘你信不信?在每个圆的中间,都能找到一个小小的洞眼,那是圆心,是画广告的人为了画圆,必须先固定的。有时候他们的圆规不够大,就先在圆心钉一根钉子,再拴上线,线的一端绑枝笔,拉着绕一圈,就能画出漂亮的圆。’
听父亲说这话到今天,已经许多年了,但是每次我经过那样的广告看板都会想到他的话,还有他说的‘一个人作事要有计划、要有心,想画个人生的圆吗?先定下你的心!’”
你说,这不是一篇既感性又寓理的短文吗?所以写文章一点也不难,只要你如我最近文章中所说的,多读书,而且从“人地事时物”的方向想,加上“格物致知”的功夫,一定能左右逢源。
最后,让我举个自己在处女作《萤窗小语》中的文章给你看,那居然是我学生时代从标点符号里领悟的——
生命就像一篇文章,在文章结尾有些人用的是“句点”,有些人用的是“叹号”,更有些人以“问号”来结束。
孔子、孟子是圣人,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所以用的是句点;岳飞、王勃,壮志未酬身先死,所以是叹号;至于不如为何来到这个世界,又懵懵懂懂过一辈子的人,只好以问号来结束了。
说了这么多,总归一句话:“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只要你肯用心,多观察,俯拾都是妙文佳句啊!
写作的三条路
我们常形容男生追女生的“君子好逑”,则出自诗经里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诗经》里还有一首《氓》,描述一对男女的自由恋爱,也写得传神极了——“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意思是“臭男生笑嘻嘻,抱着布来换我的丝,其实不是真来换丝,是想来接近我。”你说《诗经》是不是很好看?
诗经虽然距今已经有三千年,但是写作技巧非常高明,单单前面我举的这些例子中,就已经用了“比”、“兴”和“赋”三种写作方法。“比”是比喻,像是“美女如云”。“兴”是
从远处谈起,先说河上沙洲的水鸟在叫,把大家的兴趣带起来,再引到君子好逑的主题;至
于“赋”,则是开门见山地直说:“你哪是来换丝啊,根本是打我的主意!”
如果你很细心,说不定已经发现,我写作很爱用“兴”的技巧。
譬如前几篇,在《热笔与冷笔》那篇文章里,我明明谈的是写作的技巧,却在一开始先说美国人嫁女儿时,有个习俗是由父亲带女儿跳舞,宾客在旁边唱歌……
在《读书的微量元素》那篇,我的主题虽然是谈读书,却在一开头先说我从年轻就有气喘的毛病,然后谈到十全大补汤。
至于上一期写的《处处有文章》,说的虽是格物致知的方法,却先讲土耳其人用咖啡渣子算命。
我为什么这么写?
答案是:为了在一开始就引起大家的兴趣。因为我知道人们对父亲带女儿跳舞的习俗,十全大补汤治气喘的功用和看相算命这些迷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所以好像用糖果引小朋友,先绕个弯子,把读者的好奇心带起来。
“兴”确实常绕弯子,它跟直说的“赋”恰恰相反。举几篇大家熟悉的名作为例——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一开头就写:“晋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