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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博尔赫斯作品集 作者 博尔赫斯-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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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同小孩说话一样,荷马向我叙说了这些事。他还把他晚年和最后一次航行的情况讲给我听,他远航的目的和尤利西斯一样,是要寻找那些从未见过海洋、没有吃过加盐调味的肉、不知道桨是什么样的人。他在永生者之城住了一个世纪。城市被摧毁后,他建议另建一座。我们对这一点并不惊讶;谁都知道,他歌唱了特洛伊战争以后,又歌唱了蛙鼠之战。他像是先创造宇宙又制造混乱的神。


  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我注意到尽管有种种宗教,这种信念却少之又少。古以色列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信永生之说,但是他们对第一世纪的崇敬证明他们只相信第一世纪,而把其余所有无穷无尽的年代用来对第一世纪进行褒贬。我认为印度斯坦某些宗教的轮回之说比较合理;那个轮子无始无终,每一生都是前生结出的果,种出后生的因,都不能决定全过程……永生者的共和国经过几世纪的熏陶,已经取得完美的容忍,甚至蔑视。它知道,在无限的期限里,所有的人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善行,所有的人会得到一切应有的善报,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劣迹,也会得到一切应有的恶报。正如赌博一样,奇数和偶数有趋于平衡的倾向,智与愚、贤与不肖也互相抵消,互相纠正,淳朴的熙德之歌也许是牧歌中的一个形容词或者赫拉克利特一行诗句所要求的抵消①。转瞬即逝的思想从一幅无形的图画得到启发,可以开创一种隐秘的形式或者以它为终极。我知道有些人作恶多端,为的是在未来的世纪中得到好处,或者已经在过去的世纪里得到了好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我们的全部行为都是无可指摘的,但也是无关紧要的。没有道德或精神价值可言。荷马创作了《奥德赛》;有了无限的时期,无限的情况和变化,不创作《奥德赛》是不可能的事。谁都不成其为谁,一个永生的人能成为所有的人。正如科尔纳里奥·阿格里巴②那样,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①牧歌是歌颂大自然,描写宁静悠闲的田园生活的抒情诗,最早使用这种体裁的是古希腊诗人特奥克里托(前310—前250?),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有《牧歌集》、《农事诗》和史诗《埃涅阿斯纪》等诗作。《熙德之歌》是西班牙文学中最古老的英雄史诗,约成于1140年。


  ②阿格里巴(1486—1535),德国哲学家,炼金术士。


  永生者普遍受到因果报应丝毫不爽的世界观的影响。首先,这种世界观使他们失去了怜悯之心。我提到小溪对岸的废弃的采石场;一个人从高处滚到坑底,口干舌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们过了七十年之后才扔下一根绳索。他们对自己的命运也不关心。对他们来说,身体像是一头驯顺的家畜,每个月只要赏赐它几小时睡眠、一点水和一块碎肉就够了。当然、别人是不想把我们沦为苦行僧的。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享受了,因此我们乐此不疲。有时候,某种异乎寻常的刺激把我们带回物质世界。比如说,那天早上雨水唤起的古老的基本的欢乐。那种时刻很少很少;永生者都能达到绝对的平静;我记得我从没有见到一个永生者站立过;一只鸟在他怀里筑了窝。


  根据万事互为补偿的理论,有一条推断理论价值不高,但在10世纪初叶或末叶促使我们分布到世界各地。推断包含在这句话里:有一条赋予人们永生的河;某一地区应该有一条能消除永生的河。河流的数目并不是无限的;永生的旅人走遍世界总有一天能喝遍所有的河水。我们便决定去找那条河。


  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发生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地转瞬即逝。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荷马和我在丹吉尔城门①分手;我认为我们没有互相道别。




  ①丹吉尔,摩洛哥港口城市。


                  五




  我走遍新的王国和帝国。1066年秋季,我参加了斯坦福桥之役,我记不清自己是在哈罗德还是在那个不幸的哈拉德·哈德拉达的部下,哈罗德就在那一年战死,哈拉德占据了六英尺或者稍多一点的英国土地①。伊斯兰教历7世纪时,我在布拉克城郊端端正正地誊写了水手辛巴德②的七次航行和青铜城市的故事,当时用什么文字写的我已忘记,那些字母也不认识了。在萨马尔坎达一所监狱的院子里,我老是下棋消遣。在比卡尼尔和波希米亚,我干占星的行当。1638年,我到了科洛茨瓦尔,然后又去莱比锡。1714年,我在阿伯了订购了蒲柏翻译的六卷本《伊利亚特》,爱不释手。1729年,我和一位大概姓贾巴蒂斯塔的修辞学教授讨论那部史诗的起源;我觉得他的论点难以驳倒。1921年10月4日,我乘坐的驶往孟买的帕特那号轮船在红海一个港口停泊③。我下了船;想起了悠久岁月前也在红海之滨的早上的情景;当时我是罗马的执政官,热病、巫术和闲散耗损了士兵们。


  ①哈罗德,指英国国王哈罗德二世(1022—1066),于1066年10月14日哈斯丁斯一役败于诺曼底公爵威廉,战死沙场。哈拉德,9至12世纪丹麦、瑞典、挪威几个国王的名字。


  ②水手辛巴德,《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


  ③此处原稿有涂抹;也许是删去了港口的名字。——原编者注


  我在郊外看到一条清澈的河流;出于习惯,我尝了尝河水。爬上陡峭的河岸时,一棵多刺的树划破了我的手背。痛得异乎寻常。我悄悄地看伤口缓缓渗出一滴血,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我又成为普通人了,我重复说,我又和别人一样了。那天晚上,我一觉睡到第二天天明。


  ……一年之后,我重新检查了这些底槁。我发现内容与事实相符,但是前面几章,以及其他几章的某些段落,有点虚假。这也许是由于滥用细节刻画的原因,我从诗人那里学来这种手法,以至把什么都染上虚假的色彩,事实固然有许许多多细节,但是记忆里却不会有……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原因。即使人们认为难以置信,我将写出来。


  我叙说的故事看来不真实,原因在于故事里混杂了两个不同的人的事情。第一章里,骑手想知道底比斯城墙外的河流叫什么名字;弗拉米尼奥·鲁福先前给那个城市加了一个“百柱”的形容词,说河名叫埃及;这些话都不像是出自鲁福,而应出自荷马之口,荷马在《伊利亚特》里明确提到百柱之城底比斯,在《奥德赛》里借普罗特奥和尤利西斯之口总是把尼罗河叫做埃及河。第二章里,罗马人喝永生之河的水时,用希腊文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出自荷马笔下,在著名的船舶名单的结尾处可以找到。随后,在那座叫人眼花缭乱的宫殿里,鲁福谈到“近乎内疚的责怪”;这也是荷马的话,他设计了那个可怕的场景。这些异常现象使我感到不安,另一些属于美学范畴,使我有可能披露真实。最后一章可以看到;那上面说我参加了斯坦福桥战役,我在布拉克誊写了水手辛巴德的航行,我在阿伯丁订购了蒲柏译的英文版《伊利亚特》。此外还有:“我在比卡尼尔和波希米亚干占星的行当。”这些自白一句不假;重要的是把它们突出了。第一句似乎很适合一个军人的身份,可是接着又说明讲故事的人不仅仅关心打仗,而更关心人们的命运。后面的话更奇特了。一个隐秘的基本原因使我不得不把它记载下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它凄楚感人。它出自罗马人弗拉米尼奥·鲁福并不凄楚。出自荷马之口情况就不同了;稀罕的是荷马在13世纪誊写另一个尤利西斯,也就是辛巴德的历险记,经过许多世纪之后,在一个北方王国看到用一种不开化的文字写他的《伊利亚特》。至于那段以比卡尼尔名义说的话,显然是一个渴望卖弄辞藻的文人(正如船舶清单的作者)杜撰的①。


  ①阿根廷作家埃内斯托·萨巴托认为同古董商卡塔菲勒斯讨论《伊利亚特》作者是谁的“贾巴蒂斯塔”是贾巴蒂斯塔·维柯;维柯坚信荷马是象征性人物,和普路托、阿基里斯相同。——原注


  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毫不奇怪,漫长的时间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我曾是荷马;不久之后,我将像尤利西斯一样,谁也不是;不久之后,我将是众生:因为我将死去。


  1950年后记:前文发表后引起一些评论,其中最奇怪但并非最谦和的是一篇用《圣经》典故题名为“百色衣”的文章(曼彻斯特,1948年),出自内厄姆·科尔多韦罗博士执拗无比之笔。文章有百余页。提到了希腊和下拉丁语系国家的诗文摘编,提到了借用塞内加的片断评价同时代作家的本·琼森,提到亚历山大·罗斯的《维吉尔福音》、乔治·莫尔和艾略特的虚假,最后还提到那篇“伪托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叙说的故事”。他指出第一章插进了普林尼的话(《自然史》第五章第八节);第二章有托马斯·德·昆西(《著作集》第三卷第四百三十九页);第三章有笛卡特致比埃尔·夏努大使信里的话;第四章有萧伯纳(《回归梅杜塞拉》第五幕)。他根据这些插入,或者剽窃,推论说整篇文章都是伪撰。


  依我看,结论是不能接受的。卡塔菲勒斯写道: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语句,被取代和支离破碎的语句,别人的语句,是时间和世纪留下的可怜的施舍。


                    献给塞西莉亚·因赫涅罗斯


 


  

  








釜底游鱼





  一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居民,一个除了好勇斗狠之外一无可取的无赖泼皮,投身巴西边境骑手纵横的荒漠,妄想成为走私贩子的头目,这种事情似乎注定是不可能的,我要向有此见解的人叙说本哈明·奥塔洛拉的遭遇:他出生在巴尔伐纳拉区,当地的人对他也许没有什么印象,他死于南里奥格朗德一带,饮弹毙命,咎由自取。我不了解他冒险经历的细节;以后如果有了新的材料,当再作修正和补充。这个概略目前也许有用。


  1891年,本哈明·奥塔洛拉十九岁。他是个结实的小伙子,前额狭窄,浅色的眼睛显得很坦率,性格却像巴斯克人那样横暴;在一次斗殴中,他侥幸刺中对手,便认为自己是条好汉;对方的死亡迫使他必须立即逃出共和国,这一切都没有使他感到不安。本区的把头给了他一封介绍信,让他去找乌拉圭一个名叫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人。他上了船,一路颠连劳顿;第二天,他踯躅在蒙得维的亚街头,心情抑郁,自己也说不清所以然。他打听不到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下落;快到半夜时,他在作坊街一家杂货铺里喝问酒,一帮赶牲口的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拔出了明晃晃的刀子;奥塔洛拉不知道哪一边有理,但是危险的乐趣吸引了他,正如纸牌赌博或音乐吸引别人那样。混战中,有个雇工握着匕首想偷袭一个戴深色帽子、披斗篷的人,被他挡住。这个人就是阿塞韦多·班德拉。(奥塔洛拉知道后撕掉了介绍信,因为他想以自己的功劳作为进身之阶。)阿塞韦多·班德拉尽管长得壮实,却使人错误地觉得他有些佝偻;他面目老是不舒展,揉合着犹太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特征;他的神态既像猿猴又像老虎;横贯他脸上的一道伤疤仿佛粗硬的黑胡子,添了一点装饰。


  那次争吵本来就由烧酒引起,酒上了头闹一点误会,来得快去得也快。奥塔洛拉和赶牲口的人一起喝了酒,然后陪他们去胡闹了一番,最后日上三竿,一起回到老城一座破旧的大房于。在最深一进的院子里,那帮人把鞍鞴铺在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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