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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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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母在妈妈住的威斯伯利大街对面的教堂里结婚了。他们是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那时,我妈妈正和另外一个人约会。“那小子长得真不错,有六英尺四高,”爸爸说。而爸爸只有五英尺九。不管怎么说,这小子去了什么地方,而杰基和托尼——那是我爸爸的名字——最后接吻了。但是,接着这小子又回来了,面对着他们两个,他喝完了一杯咖啡。我妈妈还是和他走了,但是,第二个星期我爸爸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事情就是这样。
    他们开始约会时,我妈妈只有17岁。她在泊尔商业中心的太阳保险公司上班。差不多10年以后我才出生,但是,我还记得她很迷人的样子,黑黑的长发,蓝蓝的眼睛。她现在依旧光彩照人,也许这些日子更是这样,因为她有漂亮衣服了。她还是那么瘦,不过,她的黑色长发现在变成金色短发了。
    我们住的地方离学校约有一英里,因此,爸爸经常用车接我们,一辆鲜绿色希尔曼“复仇者”客货两用车。但是,他把所有的座位都拿掉了,把它用作货车。因此我们得挤在乱糟糟的电线、一箱一箱的插头、开关以及很长的霓虹灯管中间。有些电线绕在纸板棉线轴那么大的东西上,我总是力图坐在其上,目的是不把我的校服弄乱。但是假如我们认为那很糟糕的话,这和不得不乘坐爸爸的劳斯莱斯相比,简直不算什么。
             第三章  某个年龄
    和我一样,爸爸完全是个工作狂,他从来停不下来:如果他不在办公室,他就出去送货;如果他不是出去送货,他就在花园里穿着高统靴清除池塘里的草;或者把游泳池里的苍蝇弄出来,或者修锁,修吱吱呀呀的门。接着他的电话就会响了,你只能听到对话的一方。比如:“你要让我哭了,基思。”
    “你在等我开始拉小提琴吗,特尔?”
    还有更好懂一些的话,如:“告诉瑞假如他能把每件的价格降百分之十五,那就成交。”
    站在我父母家外边等着抓拍我和大卫照片的摄影记者认为我们总是有东西往外送:货车停下来,箱子签字交接。
    他们不知道大部分只是运到车库去的电气部件。在戈夫橡树房子的车库里,你看不到一辆车,只有电线和成箱的插头、插座。楼上是爸爸的办公室。人们总以为是一个有司机、销售员的大批发公司,但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每当爸爸有紧急定单,他就会把需要的所有零件都搬到大厅来,然后我们就组成一个微型生产线。
    “快点儿,孩子们,”妈妈就会叫道。接着我们就都跑进来,坐在分配给我们的一堆东西前。工作成了游戏:我们都有专门的事要干。克里斯琴,我弟弟,因为他最小,会从这些东西里挑出一个递给我。然后,我就从我那一堆螺丝或者无论是什么里面加上一个部件,再递给露易丝。露易丝再装上别的什么,递给妈妈,妈妈再加点别的什么。爸爸最后检查我们的产品,把它包装起来。我们是灯具组装、电气部件领域的冯·特拉普(美国经典音乐片《音乐之声》中的人物,家有七个孩子)一家。这个我们做了若干年。
    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记得爸爸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如果要想把事情做好,我一定要自己做。”
    “但是你工作这么努力,工作这么长时间,”我们就会说,“你累了,你本来可以拥有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为了你获得的东西,你工作得如此辛苦。你应该出去走走,多度假。”
    但是,他回来时总说着同样的话:“要想做成什么事,我就得自己做。因为我不能依靠别人去做。”
    爸爸是一个完美主义者。这让我妈妈很生气,因为如果他不能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可能会相当蛮不讲理。那真让人懊恼。要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
    80年代,爸爸的生意做得很好,他买了一辆二手的劳斯莱斯,“银影〃MK2型,棕色,但是,媒体喜欢称之为金色。爸爸童年生活窘迫,他决心自己要做得更好,拥有一辆劳斯莱斯一直是他的梦想。滑稽的是,他对车并不那么感兴趣,这和大卫截然相反,大卫是个车狂。因此,大卫在那儿谈论引擎规格、制动马力和扭矩时,爸爸看上去一脸的茫然。大多数时候,他都不知道如何打开引擎盖检查引擎。
    从一开始我就恨那辆劳斯莱斯。和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相比,我们周围的人也许相当富有,但是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有劳斯莱斯。我们受到了如此多的嘲笑。我、我的弟弟和妹妹经常恳求爸爸用那辆送货车带我们,但是这就像对着冰柜讲话。
    他现在说那时我们并不经常乘劳斯莱斯,只有当他去见客户的时候才开。但是,那辆车影响了我的生活。为什么我们不能像阿曼达·戴维斯家那样买一辆梅斯特罗(英国车,全名奥斯汀·梅斯特罗)呢?她的眼镜、她的高跟鞋,我想要的每样东西她都有,而我和露易丝看起来就像是为三星鞋做广告,鞋子擦得锃亮,而且一模一样。
    我妈妈一直想要一对双胞胎,因此我和露易丝就成了她从未得到的双胞胎。我们到哈洛的“哈维”购物中心买衣服,回来的时候每样东西都是不同颜色的两份。有一年圣诞节,我们甚至得穿同样的灯笼裤,只有颜色不同。我记得有一次妈妈甚至为我们用钩针编织同样的衣服。露易丝无所谓,她不仅漂亮、伶俐,而且比我小3 岁,而我是这么个没长牙齿的丑小鸭。以她的雀斑、拳曲的红发以及完美的皮肤,露易丝属于那种能赢得漂亮宝宝比赛的小女孩儿。她小的时候,在大街上,完全陌生的人会走到她跟前。
    “多可爱的头发。”
    妈妈就会微笑着,露易丝也微笑着。
    “多漂亮的宝宝。”
    这时,露易丝就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知道我不漂亮。每个人都喜欢露易丝。他们不喜欢我。谁会怪他们呢?谁让我脸上千瘪瘪的,头发向后梳着,看起来就像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
    有时,甚至我妈妈也不好,比如告诉我不能穿高跟鞋。
    “我不会允许你看上去像个妓女,维多利亚。”
    她什么意思,一个“馅饼”(tard一词兼有“妓女”和“馅饼”的意思)?哪种馅饼?我外婆有时做黑莓馅饼和苹果馅饼。在布罗克斯堡有一家商店卖馅饼,上面有可爱的草莓和黑莓,做成各种花色。
    那么眼镜怎么样?它们会让我看起来像“馅饼”吗?
    “不要这么傻,维多利亚。”
    “那么,我能买吗?”
    “不,除非你眼睛有问题。”
    在我学跳舞之前,我妈妈曾送我去上钢琴课。我外婆的钢琴弹得很不错。她不会读谱,但是她什么都会弹,从《把桶滚出来》到“甲壳虫”乐队的歌,甚至《荣誉》。什么东西她只要听一遍便能弹奏。
    滑稽的是我的老师,她叫亚当斯夫人,她是一个寡妇,住在布罗克斯堡一条宽阔的大街上一座很大的半独立的宅院里。虽然有很大的窗子,但即使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把里面的灯开着,因为房子周围的灌木和树长得太茂密。房子里面很可怕:每样东西都又旧又脏,散发着霉味、樟脑丸味以及猫身上的气味。不只是一两只猫,而是数百只。我想那些猫她肯定是捡回来的——她是那种从来不把东西扔掉的人。钢琴是深棕色的,琴盖每次打开或合上时都吱吱呀呀地响。惟一的灯是高高地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一半的灯泡已经不见了。这是一幢破旧的房子,而亚当斯夫人可能和这幢房子一样老,灰白的头发拳曲着,头发稀得你能看到她的头皮。我记得有一次对妈妈说,如果我正在那儿上课的时候她死了我该怎么做?我给谁打电话?
    就像对阅读一样,我厌倦透了。我们练习音阶和一些无聊的调子,如《老麦克唐纳有一个农场》。亚当斯夫人是一个特别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老女人,总是对我抱怨个不停。有一个东西叫节拍器,据说是用来帮助你保持节拍的。这是一只三角形的棕色盒子。你把前部拿掉,在侧面把发条绞几圈,接着这根大针就会摇过来、摇过去,像车上的刮雨器。滴嗒、滴嗒、滴嗒、滴嗒。你可以把它由快调慢。但是无论她调多慢,我总是跟不上。对亚当斯夫人来说,我的手指抬得从来都不够高。它们应该弯得像鹰爪。她常常在我手指下放一根尺以防止它们耷拉在键盘上。有时,她就用那把尺猛抽我的手指。
    她的教学方法没有任何现代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让我这个年龄的人感兴趣。甚至外婆弹的我爸爸那个时代的“甲壳虫”的老歌也比我要练习的那些玩意儿好。一天,我在同一张乐谱上盯的时间太久了,乐谱开始变得模糊。因此,我对亚当斯夫人讲,我不能再练了,因为我看不清乐谱。她就告诉我妈妈我的眼睛出问题了。我当时并不知道如果你盯着一个东西太久都会发生这种事。
    因此,我终于要戴眼镜了。为了防止他们以为我的视力还不够糟糕,我决定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他们举在你前面的那些字母你都看不见。哪怕是那些大个儿的字母。妈妈真的担心起来了。
    “看到那辆客货两用车吗,维多利亚?”她的意思是我得把车牌号读出来。
    我们要去学跳舞了。妈妈从学校把我接上,那段路开始了。从“新门大街”路下来,到十字路口,穿过村庄,进入切斯亨特,从A10 公路下开过,到卫理公会礼堂或者叫童子军棚屋。大约15分钟。
    “太远了,妈妈。”
    “不,不远。试试看。”
    但是这时候,那辆客货两用车左拐右拐,或者超了一辆公共汽车。所以,她就重新找了一个目标。
    “那辆阿斯特拉看得清吗?”
    我胡编一气。
    或者我们因红灯停了下来,这样,小汽车或是卡车近得连鼹鼠都能读出它的号码。
    但是,我就是看不见。妈妈想我要瞎了。她这么煞费苦心。最后,他们带我去了哈里大街一个眼科专家那儿,做这个测试、那个测试。身穿白大褂的那个人给我戴上这些很重的架子,然后插进去不同的镜片,先是右眼,再左眼,一个镜片摞在另一个上,直到重得我感到鼻子都快掉了。
    “好了,维多利亚,那怎么样?”那个男人说,把另一个镜片放到了架子上。
    “哦,是的。现在我看得好多了,谢谢你。”
    我感到很得意。而且这一次不是谎话,我真的能看得很清楚了。现在只是挑选镜架的问题了,在哈洛的一家商店我曾看过一副,很喜欢。
    我的兴奋很短命。因为后来才知道他最后插进去的镜片只是玻璃,我的眼睛一点问题也没有。因此,我一直也没能得到那副眼镜,至少好多年之内没有。但不管怎样,钢琴课就此结束了。
    我一点也不介意往返布罗克斯堡的那段路,因为这意味着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否因为我确实没有朋友而只有靠着妈妈才感到安全。我过去常常以为我的头顶系着一根绳,把我和妈妈连在了一起。假如我们在大街上走路,比如有一只垃圾箱,我就一定要以和妈妈一样的方式绕过垃圾箱,否则的话,我就会感觉这根绳乱了,继而我的脑子也会跟着乱。有时我走到街尾,意识到我绕过灯柱或者什么东西的方式不对,不是我妈妈的方式,我就得走回去,用妈妈的方式绕过灯柱,要不我会感到心里打了结一般。
    这像是一种精神折磨。有点像你听说过的有强迫症的人,出了门后,上帝啊,我锁门了吗?然后走回去察看一番;接着还一样,上帝啊,我锁门了吗?再走回去。就像那样,只不过,我会想,我绕过垃圾箱的方式对吗?或者绕过汽车的方式对吗?我从来不像我的弟弟妹妹。他们离开家从不会感到困难,总是参加学校旅行一类的活动。而我不行。
    一天晚上我们住到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家。我的妈妈、爸爸要开一个晚宴什么的。希拉姑妈是我爸爸的姐姐,她比他大好多。她和艾里克姑父有一个女儿卡伦。总之,妈妈、爸爸开车把我们送到位于托德汉姆的他们的家里。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我真的不想去。因此,这一切对我,而言有点像一次冒险。我们卸下行李后,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带上我们所有人到了A10 大道上的一家很大的老式餐馆——牛肉馆之类的地方。
    这家餐馆是错层式的,我们在楼上。虽然爸爸妈妈刚走了大约半小时,我已真的想家了。在食物上来之前,我去找洗手间。我站在楼梯平台那儿,看着双车道上来往的车,就是看不到我爸爸的劳斯莱斯,想到没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十分惊慌失措。
    我回到座位上,每个人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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