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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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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里难道不是结婚的最佳地点吗?”佩里格林说。要看出这一点,你得有点想像力,不过,没错,如果佩里格林能舞动他的魔杖,那么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事实上路边就有一座教堂,但不是特别好,在安全方面,我们知道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事实上,那个装饰性建筑是一片废墟。它一直延伸到岩石中,因而特别潮湿。一个流浪汉曾经住在那里,没有地面可言,你能听见下面的流水声。但是如果他能把它改造好,那它就是完美的,完全符合我和大卫所想要的浪漫的罗宾汉式的中世纪风格。但是,佩里格林说还有一个小问题。在爱尔兰,要使婚礼合法,必须在受到神庇佑的土壤上结婚。
    和阿伦·爱德华兹在一起工作的卡罗琳·麦卡蒂尔来自北爱尔兰;你绝对不会相信有这种凑巧的事,她父亲与教堂有点关系,就这样我们得到了特许。否则我们有一天可能会发现我们的婚姻根本不合法。那岂不是很滑稽吗?不利之处在于,佩里格林解释道,那里只能容纳少部分人——最多30个——不过对我们来说那只是一个附带的仪式——参加这个仪式的将只限于一些最亲近的人,接着我们将举行盛大的派对。
    最困难的部分是必须找到一个与大卫的训练日程不冲突的周末,因为拉特尔斯城堡已经有了很多预约,所以最后我们只有一个时间是合适的:1999年7 月4 日,星期天。
    因为要做好多准备工作,所以拉特尔斯城堡一周的大部分时间都被我们租下了。我们在婚礼前两天去看了一下,那时它已经像我们计划的那样了。
    《OK!》杂志生怕哪一家竞争对手发现什么,所以,事实上是他们雇了一架私人飞机接我们去了都柏林——“我们”
    包括我们全家和我的结婚礼服。
    刚订婚的时候,我想逛百货商店一定是件不错的事,因为那就是你该做的事,和妈妈一起去买结婚礼服。因为当时我们在纽约,这又显得更方便了一些:塞克司,巴尼司,布罗明戴尔(这三家均为纽约著名百货公司)。但我什么也没看中。它们都很糟糕。
    把我介绍给维拉·王的是“辣妹”的形象设计师肯尼。她的生意主要在纽约。她的设计具有浓厚的好莱坞风格,她为莎朗·斯通(好莱坞著名影星,以性感著称)、尤玛·瑟曼(好莱坞著名影星)
    和玛瑞亚·凯里(美国著名歌星)这样的人提供服装。肯尼和我一起去了维拉·王在曼哈顿的展室,我非常喜欢一件前襟脖颈下带遮沿的礼服,决定那正是我想要的。维拉把这件礼服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我;她确实很慷慨,因为这样一件衣服值一大笔钱。这件礼服的束腹内衣是一个叫珀尔先生的人制作的。他是英国人,在服装设计圈里非常出名,但是相当古怪。他自己也穿束腹内衣,为了突出他那22寸的细腰,他拿掉了两根肋骨。事实上,他无法正常说话,因为他穿束腹内衣的年数太久了。他总是穿着它,甚至睡觉时也穿着。只有在洗澡的时候才脱下来。但他确实非常有天赋,是个非常可爱的人。制作过程是这样安排的,礼服的束腹内衣将由珀尔先生来做——维拉·王会把布料送给他,由他把束腹内衣缝上去——同时,她在纽约的制衣间里把套裙做好。
    肯尼的另一个想法是由安东尼奥·贝拉蒂制作婚礼仪式结束后穿的服装。我曾经看过他设计的服装的照片,非常欣赏他的设计——他制作的女服非常好。这一次他将为我和大卫两个人设计服装。
    我开始想穿一件侧面开着长衩的紧身、性感的结婚礼服,但当我试穿传统结婚礼服的时候,我还是无法抵挡它的魅力——你一生中只有一次机会穿那样的荷叶边装饰的礼服而又显得很得体。我可以把紧身、性感的那一件留到晚上穿。
    安东尼奥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脾气非常好,从来不会对任何人使坏。在时装业,许多人都是些坏脾气的家伙。但是他一点也不。时装业的另一个特点是每件东西他们总要到最后一刻才做好。在这个方面,维拉和安东尼奥都是忠实‘的奉行者。他们忙了一整年,拿试样,缝纫机转个不停,可是到了婚礼前三个星期,还是不见两件衣服的模样。
    曼联夏季停赛后,我们决定在婚礼前离开几天。南希·贝里真好,她说我们可以去她在托斯卡纳的家。南希嫁给了肯纳·贝里。肯纳·贝里和理查德·布兰森开创了维京唱片公司,南希在那儿工作时遇到了他。现在肯纳是百代唱片公司的负责人——他的总部设在伦敦,南希负责维京唱片美国方面的事务,所以我认识他们俩已经有许多年了。他们的房子所处的位置非常偏,媒体很难发现我们,而且在那儿我们还可以好好晒晒太阳。
    我们的婚礼引起了大量媒体的关注。他们甚至搞到了邀请函。我们知道请帖一定是被偷去的,因为当时一份请帖还没有发出去。
    在我们离开伦敦之前,维拉·王从纽约飞过来,让我最后试穿一下结婚礼服。我们在“蓝马克”宾馆会面。这时离婚礼还有整整两个星期,我在试穿礼服时,身后的电视里正在转播索菲·莱斯… 琼斯和爱德华王子的婚礼。那多么让人难以置信?后来媒体大做文章,比较这两个婚礼——哪一个是年度最佳婚礼,哪一个最气派——荒唐的废话。那些小报对索菲非常刻薄,说她太胖、没见过世面。可我认为她看上去很漂亮。
    我和大卫一直说我们宁可不找保姆,和布鲁克林在一起时我们都得到了很多乐趣,看着他长大,见证每一个细小的发展,我们都不想错过任何东西。而要想这样,惟一的途径就是始终守着他。
    我并不是说找保姆有什么不对,但我们两家人都那么帮忙、那么爱我们,我们觉得即使不找保姆,我们也能应付。
    可是随着婚礼的迫近,我妈妈说为了那个重要的日子,也许有个人照顾布鲁克林是个不错的办法。佩里格林非常爽快地说我们可以借用他孩子的保姆莉齐。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很像一个黑脸、卷发、穿着鲜艳服装的洋娃娃,总是那么快乐。
    “既然你们打算在婚礼期间借用莉齐,”我妈妈说,“那为什么不让她和你们一起去托斯卡纳?这样可以让布鲁克林习惯她,也让你和大卫多一些时间在一起,而不用总是担心孩子。”
    因此我们正是那么做的。
    莉齐已经习惯为那些希望她整天照顾孩子的非常富有的人工作了。但是当我打电话和她最后敲定的时候,我告诉她我并不需要她整天照顾布鲁克林。我只要她在晚上偶尔帮帮忙。“那样我和大卫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就不用一会儿就跳起身了。”睡懒觉就不必说了,因为贝克汉姆家从来没入睡懒觉。
    在机场时,莉齐问吃饭的时候她是否要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我说,别傻了。让她一个人坐到旁边去显得不太友好。
    莉齐是个好女孩,第一天晚上我们请她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这是个错误。她在那儿的全部意义就是让我和大卫有时间单独在一起,而不是让我们和一个不熟悉的人进行礼貌的对话。
    在我们动身去意大利之前,我的贝拉蒂服装还没到,但是,因为“第二梅斯特罗”(著名服装设计公司)的总部离南希·贝里家只有两小时路程,贝拉蒂说他会过来让我最后试穿一下。
    幸亏他让我试穿了一下,因为那件裙子不太成功。尽管我很喜欢他在衣服的领口边做的那些花,可是紫色的紧身装侧缝开得过高而露出了里边红色的丝质衬裙。花瓣上嵌了许多水晶,以体现花上有露珠的效果。
    “不是大问题。”他说。他会在下星期到伦敦把礼服送给我。
    离婚礼还剩四天。维拉·王的礼服到了,非常好。安东尼奥·贝拉蒂大约九点钟的时候到了。我们上了楼——不让新郎偷看。我穿上礼服,拉链裂开了。不仅如此,衬里也皱了起来。
    “瞧,真是糟透了,安东尼奥。”
    “别担心,维多利亚,我明晚再来。”
    距婚礼还剩三天。安东尼奥七点左右过来了,这一次带来了一台缝纫机,一位女裁缝,还有一位助手,负责把花缝回原处,因为每次改动上身,都不得不把花拿下来。
    距离婚礼还剩两天。
    安东尼奥·贝拉蒂在凌晨四点才离开。
    中午。卢顿。安东尼奥·贝拉蒂制作的衣服装在箱子里。
    可是维拉·王制作的礼服得用一辆货车送到机场——礼服装在一个专用大盒子里,内装挂衣杆,以免服装在运输途中被压皱。正当我设法躲避拍照、走上飞机舷梯的时候,为我们搬行李的一个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法把那个大盒子搬进去。
    “你说什么,搬不进来?”
    他们说的是我的结婚礼服。我的结婚礼服,你们这些笨手笨脚的家伙。
    “那东西绝对进不了货舱。你们得把它带进客舱。”
    因为那东西有电话亭那么大,只有一个办法。我爸爸让所有人都下了飞机,我们站成一圈以防记者的长镜头拍到我们在做什么,然后拿出礼服,走上舷梯,风吹得包装纸呼啦呼啦地响。沿着机舱内的通道,我们把它拖进了洗手间。
    “如果要去洗手间,非得把它打个结才行。”我爸爸说。
    很有魅力,不是吗?
    那两个孩子异常兴奋。最后,大卫和那个机场搬运工把大盒子叠好,放在货舱里:到了那一头我们还得用它。
    我们到了都柏林机场,天气糟透了。我一直担心的就是那些灰尘并且祈祷不要下雨,因为我们还得把礼服再装回到盒子里去。因此,大卫抱着布鲁克林,其余的人都在使出浑身解数把礼服往盒子里装,因为把那么一件镶满荷叶边的东西放进去要比把它拿出来难多了。就这样我们都呆在停机坪上,就像电视系列剧《迪伯利的牧师》中的一个片段。
    因为和《OK!》杂志的协约,我们不能让任何人哪怕是看一眼。
    到了拉特尔斯城堡见到佩里格林的时候,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他看上去像个高贵的小精灵,因为他身材矮小,但是几个月来的会面、想主意、做决定使我感觉到他更像是一个行为古怪的大叔,一个我完全可以依靠的人。当我看到那个装饰性建筑的时候,我觉得真是太神奇了,我忘记了其他的一切。有一扇哥特式窗户,因为很小,我以前没有注意到;还有一座桥,要是在过去,上面会站着号手。他干得棒极了。所有的墙壁都打扫过了,地上铺设了人工草皮,第二天将点缀上一些干花以及下面小溪边的鲜花。他还弄来了白桦树,把它们放在城堡里,这样墙上和顶上就会布满树叶和枝条。事实上,这是我的主意——我想让整个婚礼现场显得枝叶繁茂,这样才与城堡的氛围相一致。树上挂满了五彩的小灯泡。他让一些老枝条变成了圣坛。
    我的婚礼花束遵循着同样的乡村主题——苹果、圣约翰的野浆果、常春藤、迷迭香和黑霉。我的伴娘是利伯蒂和大卫的姐姐林娜的小女儿乔治娜。她们打扮成精灵,拿着常春藤和嫩枝,还戴着薄如蝉翼的翅膀。
    那是异常精彩的一天。我头一次没有时间感到紧张。再说,我为什么要紧张呢?婚礼稳稳当当地由佩里格林操持着;而且我就要嫁给我至爱的人了,我从没想过我爱一个人会爱到这种程度。
    还有一点让我感觉很好,那就是“辣妹”家族又聚到了一块儿。不仅有那几个姑娘和她们的妈妈,当然还有肯尼,以及我的发型师詹妮和化妆师凯琳。只有洁芮不在。我不可能邀请她,因为那可能会引起太多公众的关注。可是在婚礼前大约一个小时,肯尼给了我一封信。是洁芮的信,肯尼仍然能遇到她。
    这是她写的一首诗——有些潦草——她说是在车里写的。读了她的诗,我哭了。因为发生了那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我在想她还没见过我的孩子,几乎不认识我的丈夫。
    如果我所有的朋友都来参加我的婚礼那该多好。事情变成这样真叫人伤心,我们曾经那么亲近。我一下子又想起来这事实上有多让人伤心。
    为我们主持婚礼的科克市的主教非常和蔼,和舍伍德森林的格调十分合拍,正如我想像中的托克修道士(罗宾汉传奇故事中的人物)——头顶部稀疏的头发、胖胖的、让人愉快的红面颊。他甚至还穿了紫色的服装,和紫、红、绿的主色调相匹配。
    经过多次修改,我们的晚装十分精彩,尽管布鲁克林吐脏了他爸爸的衬衫,因此他的领带上有了让设计师发晕的斑点。可我们一点也没料到斑驳的杂色领带一年后会引领时尚。
    我们共有225 位客人,所有人都被要求身着白色或黑色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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