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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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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坐在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开始拿碗里的葡萄来吃。布鲁克林放下足球,向我跑过来。
    “你想吃点葡萄吗,大男孩儿?”
    我把他抱起来坐在我的腿上。上帝啊,他已经这么重了。
    “你说什么?”
    “尿尿。”
    “真是乖宝宝。”
    大卫走过来,端来满满一盘。我饿坏了。
    “亲爸爸一下?”他说。布鲁克林扬起脸,嘴巴撮成亲的样子。
    “现在,亲妈妈,”大卫说。布鲁克林转过来,我把脸靠在他的脸上,这时大卫亲了我的头顶。
    幸福的一家。是的。这种生活差点要了我的命——但是这值得。
    就在那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想和这个人讲话吗?可能不想。惟一一个我想和他说话的人就在这儿,为我做着晚餐。我看了一下电话号码。我的律师。我听着,什么也没说,然后点了一下结束键,合上眼睛。
    “有什么麻烦事吗?”大卫总是能知道。
    “听说过安德鲁·莫顿吗?”
    “没有。”
    “那么,”我说,“现在你听说了。”
             第二章  梦想女孩
    “我要做世界上最富有、最出名、最漂亮的模特。”不,这不是我——我从来不要做模特,这儿站站,那儿站站,让别人告诉你做什么。据说这是杰瑞·夏尔(世界名模)14岁时告诉她母亲的话。但至少她可能看着像那么回事,而当我和妈妈说类似话的时候,我是一个瘦骨嶙峋、满脸菜色的8 岁姑娘,扎着小辫儿,牙齿缝大得足以塞进一颗豌豆。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是一个梦想女孩。这一切都始于妈妈带我和妹妹去看《荣誉》,阿伦·派克拍的关于曼哈顿表演艺术学校的电影。那是1982年,我8 岁零3 个月。
    黑黢黢的坐在那儿,像是在卡通片里,我的脑袋里亮着一只灯泡。一瞬间我知道我想干什么了——就是这样——我要做珂珂,她不仅舞跳得和我以前见过的不一样,而且,她看起来与众不同,拳曲的头发乱蓬蓬的,唱起歌来好像要爆炸——“我要永远活着,我要学会飞翔!高高地!”
    “妈妈,”开车回家时我说。
    “什么事,维多利亚。”
    “我能去那儿吗?”
    “那儿?”
    “那个学校。”
    “不,你不能。”
    “求你了,妈妈。”
    “不。”
    “为什么不?”
    “因为它在纽约。”
    难道妈妈不明白吗?我必须得去那儿,我就是得去。要不然我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明星呢?我去求我奶奶,她会给我去那儿的钱的。而且,我过圣诞节和生日还省下了12英镑。
    然而我得到的仅是唱片。我不是惟一得到唱片的人。7 月17日,由爱瑞娜·卡拉演唱的电影插曲《荣誉》跃居排行榜首位,且保持了3 个星期。它连续16个星期名列十大金曲。几个星期后,BBC 电视频道开始播出那部电影的插曲。里面不再有爱瑞娜·卡拉,珂珂有了一张新面孔。我最喜欢的其他人物还有:一个身无分文、名字叫勒罗伊的很棒的街舞少年,还有一个叫布鲁诺的英俊男孩儿,长着一头鬈发,会弹钢琴、写歌曲。甚至那些老师也不错。只有一个我看不上,那是朱莉,她拉大提琴,有点儿自负。
    那年圣诞节,《荣誉》中的孩子们从美国来了,妈妈带我和露易丝到阿尔伯特礼堂去看他们。这不是什么巡回模拟表演,这是真的:基尼·安东尼—瑞演勒罗伊·约翰逊,爱里卡·金普尔演珂珂·赫南岱,李·科赖里演布鲁诺·马特利。我知道,因为我还有一张节目单。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睡觉。露易丝睡了。她比我还小3 岁。就是因为她长着红头发,人们总是对她笑。我知道,她真的很讨厌,她什么都不懂。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他们也许会安排一段时间让观众上台,就像每年在布罗克斯堡表演童话剧一样。这样的话,珂珂也许会看到我,要我去纽约。事实上,我从没如此兴奋过。
    我们差点没看到开头,因为我们找不到地方停车。等我们到座位上时,我都快要爆炸了。有时,你寄予厚望的事情让人扫兴,但这次表演不是这样。除了我们每年都去参演的布罗克斯堡童话剧以外——我妈妈和爸爸对家庭传统总是很热衷——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次现场表演。舞蹈者充满活力,而且我靠他们这么近,我完全着迷了。在出去的路上,妈妈为我和妹妹买了“荣誉孩子”的天鹅绒田径服,后背还有金字。我的那件是蓝色的,露易丝那件是红色的。
    就是在那时我开始缠着妈妈要学跳舞。大约3 岁时我曾开始学芭蕾,但学了几个星期我就不学了。所以,妈妈说她不想再浪费钱了。
    “但是我现在长大了,”我说,从一张沙发跳到另一张,从露易丝背上跳过去,“我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不会放弃。而且我保证对露易丝好。求你了,妈妈。求——你了。”
    那年圣诞节,我们去看哑剧,那个地方离我们的住处大约有4 英里,妈妈注意到所有参加演出的孩子都来自地方的舞蹈和戏剧学校。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登记1 月份开始的课程。他们告诉我们在霍兹顿(还在北边一点的城镇)一家名叫“舞蹈用具”的商店可以买到我们需要的任何东西。“舞蹈用具”店就在集市外,妈妈给我买了芭蕾鞋、爵士舞鞋、紧身连衣裤以及腿套。我开始起步了。
    在大约6 个月后的一次贝瑞·曼尼洛(成人抒情曲之王)音乐会上,我首次向世界宣告(这个世界包括我妈妈、她的朋友潘·戴维斯以及我最好的朋友阿曼达·戴维斯)我要出名。阿曼达和我总是被我们的妈妈拖去看音乐会——阿曼达的妈妈是一个绝对的贝瑞·曼尼洛迷,是贝瑞·曼尼洛歌迷俱乐部的成员。
    像往常一样,我不大想去,但是,这是在布伦海姆宫,我很喜欢去皇宫。结果,这只是一片满是羊粪的田野,而且,我们在一座巨大的高压电线塔后陷住了,只得从大约20英里外看这个大鼻子的家伙。
    “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一样,”我说。真奇怪,贝瑞·曼尼洛又不是迈克尔·杰克逊。但我就是喜爱舞台上的一切。我下一个生日时,阿曼达给我买了一双贝瑞·曼尼洛鞋带。鞋带是灰色的,上面印满了贝瑞·曼尼洛字样。我把鞋带系在我的软底运动鞋上。真伤心。
    其实,我很喜欢贝瑞·曼尼洛,现在还是。不像克利夫·理查德(与美国“猫王”埃尔维斯齐名的英国“猫王”。),那时我就不能忍受这个人。他本应该呆在该死的汽车里,继续他的夏日旅行的。但是我们两个人的妈妈真的喜欢他。我知道我妈妈在碰到爸爸之前曾经把这条老蜥蜴的照片贴在她衣柜里头。1983年10月,我们去温伯利看了一场他的音乐会,那时他刚推出他的银唱片。这一张在克利夫·理查德的唱片里头可能是最好的。(银质表明在这一行已有25年了,你不知道吧。)这是一个全新的形象,很具有80年代的风格。他穿着西装,领带和衬衫都解开了。我们都坐在那儿,我转向我妈妈说:“有一天我要站到那儿去。”看着克利夫穿着坎肩、头发蓬松地跳来跳去,让一车一车温伯利的妈妈们如痴如醉,我想,是的,那个我也行。
    像我说的那样,我们在家庭传统方面做得很出色。每年的圣诞前,我们会去牛津大街看华灯齐放。我只知道有一天站在那儿的会是我,高高地在人群之上。
    “总有一天我要那么做,”那一年无论看谁演出我都会在底下脱口而出。古怪还是怎么的?
    我一定是个讨厌的家伙。
    “她得有一个作业计划,”在我开始上课时,克里丝廷·莎士比亚告诉我妈妈,“跳舞是百分之九十的勤奋加上百分之十的天赋。你得一直跳到你倒下为止,维多利亚。”
    她在说什么呢?作业?作业是阅读和算术题。跳舞就像甜点、冰淇淋,像爆米花,像草莓奶昔,像海滩。
    在初学者班上,我比其他任何一个女孩儿都要大3 岁左右。克里丝廷小姐——我们获准这么叫她——告诉我妈妈,如果我想演明年的童话剧,一星期一次是不够的。因此开始时我每星期去两次——芭蕾舞和爵士舞——后来又加倍了。
    芭蕾舞最难。在家我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小时一小时地练,用床底部的横木作扶手。
    “你在做家庭作业吗,维多利亚?”妈妈就会在楼下喊。
    “是的,妈妈,”我的声音盖过了随身听的节拍。
    我不惧怕学习的艰辛。在初中,为了能跟上,我一直得努力地学习:我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学生。回顾我的跳舞历程,我也从来不是跳得最好的。区别在于我从没感到跳舞是任务,因为我绝对喜爱跳舞的每一分钟。
    当妈妈第一次说她要把我送进贾森舞蹈戏剧学校时,我想像它和电影《荣誉》中的学校差不多:衣帽间、布告牌、对面的墙上装了镜子的大练功房。其实,我们的上课地点很随意,布罗克斯堡能找到有木地板的任何地方都行:教堂的大厅,甚至童子军住的棚屋。只有一个地方有扶手和镜子。
    但是我的失望只持续了大约两分钟,因为克里丝廷小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她曾经是职业舞蹈演员,但现在她的体形已变成梨形了,虽然她还有着跳舞者的小脚和漂亮的脸蛋。
    “预备。”
    脚,一位,双脚保持正确的角度,左臂搭在扶手上,右臂侧向伸出,或者像克里丝廷所说“辅以臂膀动作”。
    朝着钢琴前的霍金斯夫人点点头,然后一、二、三、四……
    “侧步,二,点,四,再来,六,展开,八。”一遍又一遍,七八双粉红色芭蕾舞鞋的皮底在木地板上来回走着,沙沙作响。向上,保持,向下,保持。向上,保持,向下,保持。还有点,点,点。
    接着,屈膝。我太瘦了,紧身衣在膝盖处一点也不紧。
    “后背挺直,维多利亚。”
    “屈膝,琳赛。”
    “下巴抬起,洛琳。”
    “脚尖点地!”
    “收腹!”
    “膝盖向外!”
    “臀部内收。”
    “头不要动。”
    “请从头再来一遍,霍金斯夫人。”
    和克里丝廷·莎士比亚在一起,我越练越想练,虽说我从来不懂为什么她每条指令总要用法语。不久,我开始每天放学后都去。但至少,我从来没有厌倦。不像我正常上学的戈夫橡树小学,从一开始就不对头了。
    我的任课教师太糟糕了,这有点儿倒霉,因为她是我第一年全年惟一的老师。我们整天都是她,每天。她就像西方那个邪恶的女巫,只会比那女巫更坏。她看上去差不多和我外婆——就是我妈妈的妈妈——一样老,满是皱纹,这皱纹让人不舒服。她身着灰色套装,带镶边的肉色衬衫。但是,说她可怕与她的年龄无关。我外婆满是皱纹,而且也老了,但她可爱。即使没那么老,“可怕”夫人也绝对不是那种让你敢于试试的老师。阅读是最糟糕的,我们学习阅读的书是《珍妮特和约翰》。
    “哦。《珍妮特和约翰》,维多利亚,”当我把第一本带回家时妈妈说。对她来讲这一定很怀旧:她在50年代学习阅读用的是同样的书。珍妮特和约翰有一个妈妈、一个爸爸还有一条狗,他们去商店。书里写的就是那个。我们以前每天都读《珍妮特和约翰》。读完一本《珍妮特和约翰》,再读另一本《珍妮特和约翰》。《珍妮特和约翰》不仅主宰了我的学校生活,而且也主宰着我的家庭生活。我记得和妈妈在一起数小时痛苦地读着可恶的《珍妮特和约翰》。这延续了几个月。现在没有人再读《珍妮特和约翰》了——他们读红帽子罗杰、蓝帽子比利和黄帽子珍妮弗。终于,那个伟大的时刻来临了;我读到了最后一本书的最后几页。
    第二天早晨我去了学校,真的感到很兴奋。每个读完《珍妮特和约翰》的人都得到一颗星。现在我能得到一颗星了。我记得站在教室前面“可怕”夫人的桌前,排队等着轮到我,两只脚跳来跳去。“可怕”夫人拿起书,书的里页有我妈妈打的钩和签名。我感到如此兴奋:我读到了末页,现在我将要像其他人一样得到一颗星了。
    但是“可怕”夫人,那个老巫婆,说,不。
    “不,”她重复了一遍,我就站在那儿,书还向外伸着,迷惑不解,血涌到了脸上。她把书递还给我。“如果你已经读过一遍,再读一遍不会有什么困难,对吗,维多利亚?”
    教室里一片寂静。所有清早的闲谈都停了,也没有椅子的咯吱声。我能感觉到她们都在看着我,心里想她们多聪明——她们都拿到了星——我真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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