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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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什么?我们一次又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愚蠢的问题。我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些辱骂以及大卫的火爆脾气。但是他知道公众对他如此注意。
“是因为他们喊的那些有关你和布鲁克林的话。我再也无法控制了。”
“比如,他们在说什么?”
“你知道的。”
“我想听听。”
“布鲁克林撅起你的屁股来。”
这并不新鲜。但是当我听到的时候,它依然让我恶心。
“唔,以前我们听过这话。”
“接着他们又说但愿布鲁克林死于癌症。”
我只是合上眼,什么也没说。布鲁克林的画面闪现在我的眼前,正是我离开他时的样子:只穿着尿布,抱着足球,在厨房里到处转着。
“你还在听吗,维多利亚?”
“我在听。”
“我简直忍无可忍。我拼死拼活跑了九十分钟,接着就是这三四个臭小子骂出那些脏话。我就给了他们一根手指头。我本以为没人会看到。”
“你肯定他们看到了吗?”
“加里说他们看到了。”
加利·内维尔是大卫在曼联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十六岁就是曼联的球员。
又是一阵沉默。让我不说话真的很难,但当时我不知道说什么。
“布鲁克林怎么样?”大卫说。
“他很好。露易丝刚刚来过电话。她说他在电视里看见爸爸了,他很好。”
“别生气,宝贝儿。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无法克制。”
大巴开进隧道时电话中断了。我肯定如果他想他会再打给我的。我又剥开一片口香糖,用包装纸裹起嚼过的一片,把它放在前座的烟灰缸里。我接受的教育是一直要讲卫生。
他说对了,我是在生气。我真想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掐死。不用想就知道第二天英格兰每份报纸头版的照片。
我的妈妈、爸爸坐在大巴的前部,正和大卫的妈妈、爸爸说着话。我不想告诉他们。他们很快就会知道的。我只蜷坐在座位上,死劲儿嚼着口香糖,眼望着天,天上还有缕缕红色。红色属于曼联。红色属于英格兰。
自从2000年欧锦赛开赛以来,英格兰球迷比其他球迷更粗野,大家对此议论纷纷,英格兰球迷比苏格兰球迷坏、比威尔士球迷坏、比爱尔兰球迷坏。我无法理解。我和这些人一起生活,大卫也是。都是英格兰人,和这些蠢家伙们年龄也相仿。那么,区别在哪儿呢?为什么我们不试试把妨碍我们的那些人狠揍一顿呢?而且我们知道他们也想和我们一样,模仿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学我们的外表、我们的着装、发型等等。
大卫和我都有很强的个性。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我们的努力方向。当然,大卫小的时候我并不认识他。
但是,几天前,当布鲁克林踢着球到处跑的时候,大卫的妈妈桑德拉说他让她想起了这个年龄的大卫,还说她本已经忘了大卫小的时候是多么危险的一个捣蛋鬼。我们讨论布鲁克林究竟更像我还是大卫。
“当他的头发蓬松的时候,”她说,“他看着像大卫,但是,当他的头发服帖的时候,我感觉他更像你。但是,他的一举一动跟大卫小时候一模一样。他从来不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总是在踢球。只要他能自由自在到处跑,他就开心。给他几级台阶爬上爬下,他就会相当满足。”
而我嘛,我想跳舞,这个梦想的产生也许不是在我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而是大约八岁的时候。因此,也许这对我和大卫来讲更容易些,我们都有一个梦想。我们有雄心,这是我们和那些足球流氓的差别。我们知道自己是谁,我们想做什么样的人,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这只是时间问题。而他们对自己的身份缺乏了解,因此,当他们拳打脚踢、酗酒的时候,他们要用油彩在脸上涂上红色、蓝色、白色的条条。而现在,他们要将自身的缺陷归咎于大卫。
我到家的时候,布鲁克林在睡觉。我现在还把妈妈、爸爸的房子当做家,因为这是我自记事起就生活的地方。那时没有布鲁克林的房间:几年前,爸爸爬上阁楼,装了个天窗,布置了一间。
我的小宝宝踢掉了羽绒被,四肢伸展地躺着,像一只海星,身下压着“邮差帕特”(英国著名卡通人物。该卡通片主要讲述一个名叫“帕特”的邮差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送信的冒险经历。这些故事很受观众喜爱。)。我把他抱起来,把“邮差帕特”放到婴儿床的床顶上,接着吻了他的头。他的柔顺的棕色头发和大卫一样。他散发出面包一样的香气。我为他盖上被子,然后坐在黑暗里,听着他的呼吸,就像他一生下来我经常做的那样,很害怕他的呼吸会停下来。
第二天上午,大卫·贝克汉姆对英格兰球迷一根手指的致意上了每份报纸的头版,我知道会这样的。他的“流氓”举止取代了足球暴力,成为媒体感兴趣的话题。呆在法国旅馆房间里不要出来,那天这句话我跟他讲了肯定有二十次。足协方面还没有传出话来。上一次他对球迷竖起两根手指被罚25,000 英镑。但是凯文·基冈帮了不少忙,他说。结果证明主教练什么话都听到了。
第二天,从我起床那一刻起电话铃声从没停过。媒体。
幸运的是我九点钟左右离开了家,错过了最糟的一段。那一天大部分时间我都呆在录音棚里。我一直对我妈妈说她应该把电话号码换掉。但是,正如她时刻提醒我的,撇开其他任何事情不说,这部电话是我爸爸的工作电话。与他们谈徒劳无益——不会对他们所写的内容有丝毫更改。我妈妈称他们的报道为“失实”。她本可以成为一个外交家的。因为我会用“撒谎”来形容他们的报道。
又过了一天,我下午才会有任务。因此当电话响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吃一碗脆仁玉米片,同时喂布鲁克林吃点儿麦片。是《每日镜报》。大约十点钟。
“我没什么要说的。”
“我们只想知道,你是否读过今天的《邮报》,维多利亚。”
“还没有。”
“好吧,我们派人送一份过去,还有一份《镜报》。两份都看看。也许稍后我们能谈—谈。”
事实上,我们有一份《每日邮报》。只不过我还没读。
二十分钟后,蜂鸣器响了。有人到了大门口。我按下了内部通话按钮。
“《每日镜报》。给您报纸。”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看了看监视屏幕。没带摄影机。妈妈在楼上洗澡。
“好的,我打开大门。那么,您是否能把报纸送到前门。在右边。”
我系好那件旧“辣妹巡演”晨衣的腰带,这件晨衣是大卫为“辣妹”买的,每人一件,上面有我们的名字。我只把门开了几英寸宽。
“大卫如此被穷追不舍,你怎么想,维多利亚?”
他们总要试一试。
“像我以前说的,我不想说什么。”
“好吧,也许等你看完了《邮报》罗伊·哈特斯利的文章以及我们支持大卫的文章,你的想法就不一样了。”
我微微一笑接过了报纸。
“谢谢。”
接着关上门。家人教我对人总要彬彬有礼。
“那是谁呀,维多利亚?”
妈妈已经下来了,头发上包着毛巾,正在找电吹风。
“《每日镜报》。”
“他们想干什么?”
我正在读罗伊·哈特斯利的文章。
电话响了。妈妈拿起墙上那部电话。我没有听,继续读这个叫罗伊·哈特斯利的人写的关于大卫的文章。
文章始于头版:就在上端,一幅大卫竖起手指的照片以及一行字“那么,这个人是国家的累赘吗?详见第十二版。”
我翻到第十二版。文章很长——一整版,但基本内容就是说英格兰的年轻人有大卫·贝克汉姆和他的“辣妹”老婆这样糟糕的行为榜样,我们如何能希望他们有着得体的行为举止呢?我在想,这个讨厌的笨蛋是谁?
“爸爸?”
“什么事,维多利亚?”
爸爸刚走进来,正在泡茶。
“罗伊·哈特斯利是谁?”
“我想是个议员。”
“那么,他写足球方面的事干什么?”
妈妈正举着电话,递给我。
“是阿伦。他问关于罗伊·哈特斯利你想做些什么?”阿伦·爱德华兹是“辣妹”的公关助理,他为我和大卫处理媒体方面的一切事务。
“告诉他关于罗伊·哈特斯利我什么都不想做,但是,我知道我想怎么对付他。”但是我还是把电话接了过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罗伊·哈特斯利得到了冲着他去的东西。不仅来自我,好像也来自全国其他所有记者以及百分之九十的公众。几家报纸开通了读者电话评判线路,让读者打进电话表决支持还是反对大卫。最终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八是支持大卫的。凯文·基冈决定告诉报界他听到这些所谓的英格兰球迷究竟说了什么,当然原话的语气稍稍缓和了一些。我的意思是在你吃着麦片时你是不会想读他们说的原话的。
泰德,大卫的爸爸,也对媒体说了话,他从来没这么做过。大致内容是这不是第一次了,这些所谓的球迷对大卫的谩骂已经持续若干年了。甚至一位足协的发言人也说他们百分之百支持大卫,接着,他谴责了罗伊·哈特斯利——显然《每日邮报》花钱雇来的撰稿人已不再是一个议员,而是一个爵位不能世袭的贵族——说其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但紧接着我查明这个人写过小说,描写做一只狗是什么样子。要不是我如此鄙视他,我甚至有可能同情他。开玩笑。
不,我是不会同情他的。
突然,一切都改变了。当大卫所忍受的一切公之于众时,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大卫从“一个国家的累赘”变成了一个民族英雄、“我们足球未来最大的希望”,等等,等等。人们从对大卫肆意辱骂到对他微笑,拍拍他的车窗,对他竖起大拇指。
自从我们彼此认识以来,这种事以前从未发生过。
大卫是最了不起的足球运动员,我想让他成为最好的一个。他想做的任何事我都会支持。我只是想要他开心。虽然英格兰没有进入2000年欧锦赛酌下一轮令人失望,但至少这意味着大卫可以比预想的早一点回家。不管怎么说我们的时间太少了——只有三个星期,之后,他就得回到曼彻斯特进行赛季前的训练了。
只是为了让生活更轻松些,我推出了我的单曲唱片。正如我支持每一件对大卫重要的事情一样,他也支持我。事实上,正是大卫劝我要想终止那些对我接连不断的批评,我得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我是“辣妹”里面惟一没有单飞的一个)。他的话对极了。
戴恩·波尔,男子乐队“超凡四帅”一个很聪明的小伙子,最近刚刚单飞,想让我和他共同演唱《心神迷乱》,这是继《烦扰》之后他写的一首新歌。《烦扰》在年初让他意外地一炮打响。
一听到乐曲,我确实感到兴奋。因为与《烦扰》一样,《心神迷乱》也是舞曲——就音乐而言,它和流行音乐是截然不同的领域——它绝对有效。没有人会想到“高贵辣妹”唱这样的歌。接着,当戴恩建议我们在“公园晚会”(7 月初在海德公园举行的王子委托慈善演出)上将它推出时,一切都按部就班安排好了。对这首歌无论我们想做什么,唱片公司都准备全力支持:服装、伴舞、很棒的影像。作为“高贵辣妹”,我以前几乎只需要穿着走路都困难的高跟鞋晃来晃去。多数人可能都不知道在跳舞方面我受过训练。
这就是那天晚上我走进厨房时很累的原因,这是大卫从比利时回来后的第二天。那个星期每天早上我七点钟离开家,和伴舞一起排练三个小时,然后到位于伦敦另一边的巴恩斯奥林匹克录音棚和安德鲁·弗兰普顿以及史帝夫·基朴纳一同工作,他们专程从洛杉矶来和我共同制作新唱片。
因此我到家的时候仍然特别兴奋,当大卫继续摆开杰米·奥立弗(英国2000年4 月12日开播的烹饪专栏《裸体厨师》的主持人)的架势摆弄着一条大比目鱼和一些分类切好的蔬菜时,我播放着《心神迷乱》的录音带,开始走那些舞步,布鲁克林围着我的脚跟转悠,边转边唱“心神、心神”——才十八个月就准备跳摇摆舞了。
“嘿。宝贝儿,你认为怎么样?”他站在炉旁,我搂着他的腰,越过他的肩膀看着他问道。
“流畅得多了。”
“这支曲子的本意可不是要流畅,你这疯子,”我说着用一根棍式面包狠狠地敲了他的头一下。“这支曲子本意是要突兀、多变、具有未来派风格。”我突然感到筋疲力尽,跌坐在餐桌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