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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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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主唱可没什么好处,每个人都这么说。每个人,除了我们。我们不需要主唱。我们有点不以为然。我们都想成功。我们就是因为这个才开始的,也是因为这个才留下来的。我们每个人唱一句或两句,接着我们齐声合唱,然后将由某个人——比如说——演唱歌曲的第一部分,然后回到合唱,再然后其他某个人唱过门,同时,我们中的两个人,举例来说,可以分唱歌曲中部的八度和音。
    我们的问题仍然是和声。这基本上要从头开始,学习使用我们的耳朵,匹佩说。听其他每个人唱是非常重要的,听她们的音调、她们的节奏。这一切确实非常难,你得经过严格的训练,学会走上前进行独唱,当其他某个人站在麦克风前面时再撤回来加入和声。
    舞蹈对我和那两个梅尔来说比较容易,而米歇尔和洁芮却总是很吃力。米歇尔在节奏方面确实有问题。无论我们做什么好像都帮不了她。所以在跳舞的时候,我们就会对她大喊大叫,拍打她的腿。
    “五,六,七,八。”
    “抬起……你的……腿。”
    “该死的,听着音乐,米歇尔。”
    但是,这真让人绝望:她的节奏感连混凝土搅拌车都不如。她的声音还不错,但是没有感染力——你也许会称之为游艇上的歌剧。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对米歇尔有点残酷,但是她却自以为是。当舞蹈动作比较难的时候,她不是认认真真地完成,却突然想起来她的棕褐色皮肤需要补妆,继而就走到花园里去了。还有就是她的背景和我们其他人差别非常大。我的家庭可能比其他女孩儿都要富裕,但是,本质上,我们有许多共同之处。米歇尔就不一样了。她住在牛津,在大学里任职。她和我们的想法不一样。我们的梦想她没有。
    洁芮有梦想,但是她没有接受过训练——老实说,大部分时间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不过是在敷衍,还希望没有人会注意到。她所拥有的雄心比我们其余的人加起来还要大,她目标绝对明确,绝对一心一意。有时你只想让她闭嘴。但那就是洁芮。
    梅兰妮·C 真是很棒,很有耐心,排练结束后花上几个小时帮助洁芮,而洁芮确实也非常非常努力。回到住处,其他人都一屁股坐在那儿看“主场与客场”节目,而洁芮一遍又一遍地复习那些舞蹈动作。是的,假如不是那两个人的拖累,我们可能会进展得更快一些,知道了这一点真叫人沮丧,但是我们能原谅洁芮——至少她在努力。而米歇尔对这些则根本没正眼看。
    开始我们自己就此进行了讨论,但是最后我们决定必须要跟鲍勃以及克里斯谈谈。现在我们知道了虽然鲍勃可能看上去十分严厉,但是,你朝他眼皮抖一下,他就可能没主意了。
    他们同意了。这个“太阳崇拜者”,我们这么称呼米歇尔,必须得离开。
    米歇尔在夏季休息期间离开了。她可以到大学里去任职,因此我们也没有感觉太糟,虽然我希望那时能有机会跟她道个别。我感到特别卑鄙——毕竟,我和她共住一室长达两个月之久——但事实上,甩掉了米歇尔让我们感觉更像一个团队。失去一个人却使得其余的人更加团结,这也不是最后一次。
    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得另外找一个人。即使米歇尔没什么用,但是5 个人感觉真好。米歇尔看起来像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但是骨子里她和我们不合拍。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和我们接近的人——声音大、有活力、有决心、工作有激情——但是要白肤金发的。
    我们知道有那样一个人吗?不,我们不知道。但是匹佩知道。几年前她曾经教过一个叫爱玛·邦顿的女孩儿。休息时,匹佩在教爱玛的那所学校里得到了她的地址,并请她来见见面。接着,爱玛去见了鲍勃、克里斯和奇克。他们让她来和我们住一段时间,看看她是否合适,她的嗓音是否和我们其余的人很匹配。最后这就是“我们”组合,或者叫“触摸”,这是的勃、克里斯和奇克为我们定下的名称。
    我们不断地跟他们唠叨,让他们给我们起一个名字。
    “但是起名字没有意义,”他们说,“你们什么都还没做。”
    我很喜欢“触摸”这个名字。
    我们决定应该到车站去接爱玛,因此,我们一起挤进了洁芮的汽车。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洁芮穿着紧身短裤,一件短小的红白相间的紧身条纹上衣(这件上衣她如今依然穿着),梳着直立的那种小辫,黑白条纹的袜子,大大的厚底鞋。
    什么也不管,这是洁芮的典型风格,她把车停在双黄线处,说她将冲进去把爱玛接出来,而我们呆在车上避免交通警察的处罚。
    现在想想那就是我们5 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真滑稽。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爱玛和她妈妈一起向我们走来,她穿一件短小的白色连衣裙,白色的齐膝长袜,软底运动鞋,金色披肩发,光洁的皮肤,笑容可掬——似乎她上过舞台表演学校。她也确实上过:在西尔维亚青年艺术学校上了6 年。她看起来这么年轻。事实上,她年纪最小,虽然她的工作经验比我们其余的人加起来还要多。她曾经演过《格兰奇·希尔》和《伦敦东区人》。和爱玛见面不过几个小时我们就融为一体了。看上几眼,点几下头。我们知道这一次找对人了。
    爱玛到美敦赫德来是她第一次离家生活。她和她妈妈很亲密——在车站我第一次看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手牵着手。她在我房间里住以前米歇尔的地方。和我一样,爱玛发现离开家很难,我们两个经常在周末回家。因为她住在芬奇里,我总是让她搭我的便车。
    那是和那些女孩儿们呆在一起惟一不好的地方——这意味着我不能和家人在一起了,至少每周有五天。我卖了那辆吉普,买了一辆雷诺克莱奥。它是黑色的,可以自动驾驶——用它来长途旅行就明智多了。
    只有我和洁芮有汽车,每天我们经常挤进她那辆破旧的菲亚特—尤诺去排练,因为洁芮喜欢开车,而我不喜欢,尤其当梅尔·B 坐在前面指挥我,而所有人都唱着歌,通常声音很大的时候,我受不了。而且我也为我的新车而非常骄傲,我不断地洗车,不想把它弄得一塌糊涂。车里有一点杂乱都会让我发疯。
    我们究竟是如何开到某一个地方的,我不知道,因为洁芮开车非常糟糕。她注意力一点也不集中,有好多次她撞上东西或者撞车,你会感到奇怪那辆车到底是怎么通过旧车性能测试的。
    比我更整洁的是梅尔·C。她特别讲究家庭摆设(“辣妹”中的大卫·贝克汉姆)。开始她通常承包了所有的整理、打扫的活儿。最后我们制订了一个值日表:谁来整理,谁来扫楼梯,谁来用真空吸尘器除尘,谁来打扫厕所。我们轮流做,但最后梅尔·C 总是比其他任何一个人做得多。如果她看到什么需要洗了,她就做了,即使还没有轮到她。她受不了邋遢。
    冰箱上盖满了海报,都是《热门曲》和《流行歌曲排行榜》杂志里可以挂起来的活页。梅尔·C 是一个超级“接招”迷,她有罗比·威廉姆斯的不干胶贴画和可以吸在冰箱上的东西,而我有贾森·奥兰治。洁芮则迷恋乔治·迈克尔。
    那时,我们没有手机,但是奇克给我们装了一部付费电话。我们不久就发现,如果你把电话机摘下来,换上一部普通电话接在卡槽里,你就可以打免费电话了。我们只是要确保每次奇克来的时候,我们把付费电话再插回去就行了。
    我们每星期一次到特斯科购物,但是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做过饭,因为我们喜欢的东西各不相同——比如我离不开奶酪和一袋袋薄脆饼干,一段时间我喜欢涂蜜的百吉饼。爱玛靠婴儿食品过日子,这不是开玩笑。洁芮吃什么好像无所谓。
    我和爱玛从来没把美敦赫德当做家,它更像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我们要住的地方。对洁芮和那两个梅尔来说,这就不一样了。洁芮年龄最大,已经独立生活好多年了,其他两个来自北部一太远了,周末没法回家,而梅尔·C 经常去肯特郡的西德卡普,在那里她还有大学的朋友——因此梅尔·B 和洁芮经常一起过周末,也通常是犯罪同伙。那时我认为她们两个都太疯了。假如她们想在凌晨两点钟去夜总会,她们就会起床出发。
    在家过完周末回来的时候,我经常发现我的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它们被借用了,还没有放回去。她们借我的衣服我并不介意——我们都相互借东西——但我只是希望她们能爱护衣服,不要弄得衣领上到处都是化妆品,或者因为把衣袖打结弄得松松垮垮。我的东西比她们多并不意味着我就不在乎。
    那时,洁芮很瘦,而我要胖得多,她经常把她的胸罩借给我,因为我们的胸围一样。那些胸罩被叫做“穿越你的心脏”,是普雷太克丝公司生产的,穿在紧身小T 恤里面。洁芮绝对总是别具一格,她从来不穿任何常规的衣服,也正是她开创了宝宝T 恤这样的东西。
    “这个该死的胸罩究竟是谁的?”当妈妈在我的换洗衣服里发现这么一个胸罩时问道。洁芮的胸罩真是寒酸——破破烂烂的,呈灰白色。“这好像是二战时期遗留下来的。”
    她是对的。这些胸罩绝对会让你激情全无,这再好不过,因为激情正是我想努力避免的东西。回家过周末总有一点不舒服。我想回去是因为我的家在那儿,但是每件东西上都笼罩着一层乌云,叫做马克。他还住在那儿——在我的房间里。我老是说我认为他应该找一个他自己的地方,但是他总会岔开话题,并且说我想甩掉他。尽管事实是这样,但是,我如此害怕没有男朋友,于是我会说,不,不是。
    但是,如果你从来不出去约会,有男朋友又有什么意义呢?马克的借口是我们需要存钱。他当然在存钱——我的妈妈、爸爸总是主动提出付钱而马克好像从来都是受之无愧。
    那么他存钱是干什么用的呢?两个人的浪漫假日?不。买新车以及为他的福特雅仕安装更大的排气装置。无论如何,在伦敦南区每星期日的聚会时,他在其他赛车男孩儿面前可丢不起面子。
    但是我一周当中倒是和姑娘们一起出去。在美敦赫德我们去一家名叫“林阴大道”的俱乐部。星期三晚上是学生专场,花一英镑就可以人场。我记得有一次洁芮走向主持人,拿过麦克风喊道:“只是想让大家知道今晚到场的有‘触摸’乐队。”——好像我们是一支人们早就听说过的顶级乐队。
    我们都是那么兴奋。我们其余的人在舞池里,而洁芮在主持人站的台上跳舞,或者更像是乱蹦乱跳,这仍然是她的风格。我们一直跳到他们把我们赶了出去。
    那时爱玛有一个男朋友叫克里斯,是个希腊人,每到星期五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们就在车里谈谈女儿家的私房话:我谈和马克的问题,爱玛说她和克里斯的问题,她还会扯到这家俱乐部,那个流行音乐节目主持人。我会大笑几声,假装我知道她正在谈论的内容。但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哈洛作坊”和晚间问答节目。
    “你不想知道我们对他的看法吗,托莉?”有一次当马克来看我的时候姑娘们说。
    我很清楚,她们把他当作《哈里·恩菲尔德》中的某个人物。
    “他是个窝囊废。”
    你无法指责姑娘们不诚实,尤其是梅尔·B。她总是怎么想就怎么说,有时她会惹麻烦——比如被大学开除。
    “现在听我说,维姬(维多利亚的昵称)。”她是惟一叫我“维姬”的人。通常我不喜欢这个称呼,但是,不知怎么的,甚至这个也没关系。
    我们所有的人都可以做任何事情,而且都没关系。
    “那个白痴完全把你镇住了。甩了他。别理他那一套,找回一点自尊。”
    接着另外一个会参加进来。
    “我的意思是,维(维多利亚的昵称),要管住他。‘阿曼尼’鞋可无法弥补鼻子的缺陷,这你知道。”
    马克在穿着方面感觉较差,她们都经常嘲笑他,尤其是他穿裤子时总是把裤子拉得太高。
    “那么,您的牛仔裤的胸围是多少,先生?”
    接着她们都笑得站不起来了。
    但是,尽管我知道,她们说得对,他确实压制我,然而他还是我的男朋友,我感到我必须为他辩护。事实上,和他在一起,我现在感到非常尴尬。他一直又瘦又长,但是,最后,我开始觉得他的每个方面看上去都别扭。他没有协调性,跳舞的时候就像弗兰肯斯坦创造的那个假人“赫尔曼·芒斯特”。更糟的是他如此自负,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舞者。
    虽然我仍然寡言少语,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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