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古代电子书 > 金宫 >

第2节

金宫-第2节

小说: 金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个白的,现在又毁了蓝的,我看白砚殿下是不会再补给你新的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这个洗干净不就行了吗?”

    小莫猛地抬头看我一眼,目光澎湃,好像我触动了她的忌讳,“主上下令头带一但被污染就不能再用了,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我心里暗骂一声,金宫的主上这么爱干净,也太变态了。我最关心的倒不是身份的问题,我说:“那咱们在金宫的份例是不是也按照等级来发放啊。”

    小莫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眼神。我的心顿时冰凉,没想到随手一挥连自己的钱粮也断了,早知如此,我死也会保护好这条头带。真是欲哭无泪,想了想,还是要怪那变态主上,如果他没定这个规矩,我怎么也混得有等级了,现在头带不能用了,我就重新变回最烂的身份。

    小莫搀着我回到住处,一排小木屋其中的一个,只是和其他屋子分隔开来,在不起眼的角落,刚要推门进屋,就听见外面闹腾起来,我和小莫都不由自主地回身。

    这些人都和我们一样,在金宫混的不好,可今天其中一个得了一条白头带,换了一身漂亮衣服,正孔雀一样站在院子里,风吹过,拖着长长的带尾,流过她的腰际,确实好看了不少,她说:“我真的见到金宫了,远远地站在外面看了半天,”

    哦,原来是远远的,有啥好兴奋的,我刚要嗤笑一声,结果发现周围人跟我没有共同语言,小莫兴奋地直抓我的手,其他人都有抽一口冷气。

    “看见主上了?”

    “没有,但是看清楚了那棵火红的月桂树,跟我们平时看见的月桂树就是不一样,”

    我翻了一个白眼,困的要流泪,这个话题实在是太无聊了。小莫抓着我的手说:“金宫,金宫。”叽叽喳喳跟鹦鹉似的,整个人激动,手指也用力,抠的我生疼。

    我抖抖胳膊甩手,“我们不就是在金宫吗?”

    “是主上住的宫殿啊,金宫啊。”小莫的眼睛比火焰还要热。

    我还是没多大反应,小莫又看了我一眼,神态挺奇怪的,我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那双眼睛分明在说,我挺虚伪的。

    我应该激动地跟吃了蜜一样,跟她手拉着手一起喊,“金宫,金宫。”像两只虱子跳来跳去,这样才属于正常反应。

    我现在对头戴带子的人没啥好感,好像戴了带子就看不起人了似的,贼虚伪,我也不想听什么金宫,什么主上。

    “呦,这不是温清雅嘛!”

    我叹了一口气,有人得势就是这样,一边抬高自己,一边奚落别人,太缺德了。

    她眨着眼睛,上上下下扫了我几眼,然后摸摸眼角,小指尖蹭过白头带,“你还有点自尊嘛,知道自己这次肯定排名末尾,所以去自杀……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又盯着我的手腕看了看,眼神赤裸裸地在说:“可惜勇气不足。”

    我准备抬脚走人,她说的是以前的温清雅,跟我可没关系,转身的瞬间,听见有人又说:“别说她了,怪可怜的。”我的脚步硬生生地停住,没想到关键时刻也有人替我说话,转过身想表达一下谢意,嘴角扯出一个微笑。

    那人接着说剩下的半句,“为了巴结白砚殿下,这招都用出来了,她这种人哪有自尊啊。”

    我的嘴角瞬间僵直,抽了一下,这帮人看着乐,又笑了一场。白白浪费我的感情,又找了乐子,太缺德了,太缺德了。怪不得温清雅要去自杀,也就我这么个皮糙肉厚,死过一次的人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挺过来。

    重生以后,我才发现,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

    有一个人忽然想起什么,“温清雅,你原来不是说一定要进金宫的吗?”

    又一次被人戳了脊梁骨。

    **************一定要收藏呦************

    ****老读者看新书,新读者看老书,汗不是绕口令***

    1月的PK票一定要给教主留着哦,教主1月2日生日,大家把票票当礼物吧:)我会通通收下呦。

    

第一卷 重生生活VS装优雅的白砚殿下 第三章 抢饭碗的来了

    进了屋,我到处找东西包扎我的伤口,小莫受了刺激跟老鼠一样,在地上跑来跑去,“金宫啊,主上住的金宫,我们这种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去。如果能去就好了,我这辈子也满足了。”

    原来身份低,去哪儿还都有限制。包好伤,脱下靴子,我盘腿坐在床上,打量这么个简陋的屋子,如果说温清雅跟白砚有奸情,怎么就住在这样一个破地方,简陋的木制家具,床好像也是木板搭的,单薄的一个褥子,坐在上面硬邦邦的。

    小莫一边溜达,一边喋喋不休地说,这样也好,让我多了解一下这个万恶的金宫。金宫里武功最好的就是主上,最有权利的也是他,其他的人按照等级来排,第二位的就是白砚,白砚这个名字还不错,一纸白,砚墨无色。

    不过现在开来,他这个人不咋的,光说他跟温清雅有奸情这件事,想想就觉得心里不舒服,肯定是个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风流公子,纨绔子弟,整天用头带诱惑小姑娘,左拥右抱,拿着巨额银子没事挥霍挥霍,对我附身上的本尊,温清雅这种小姑娘始乱终弃,小姑娘一想不开自杀,闹出了人命,然后我就借着她的身体重生了。太缺德了,太缺德了。

    总结了一下,凡是带头带的,哦,等级越高的,越缺德,越没品,简直就是强盗。

    小莫还沉浸在幻想中,我已经开始整理衣服,在角落里发现一口木质箱子,打开一看都是干净的布衣,我顺手往下翻,然后在箱子底发现了一件看起来崭新的白色衣裙,我这个人不好别的,就喜欢白裙子和宝石,总觉得白色配上闪光的宝石最漂亮,不过这也只能想想,在这儿哪能穿那么漂亮的衣服,好衣服都让头带党享受了。

    边想边抽出白色的衣裙,衣服拿出来了,还带出一个小盒子,我拿起来,感觉到有点重量,稍微一晃动,里面还有东西来回窜,顿时把衣服塞进怀里,打开盒盖,心彻底凉了,里面只有几枚铜钱。

    温清雅和白砚不清不楚一场,居然连个银馃子都没有,温清雅的小日子也过得忒可怜点,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条蓝色的头带,还被我弄脏了。白砚有那么多的金银,居然这么小气。

    现在我附身到了温清雅身上,更要跟白砚划清界限,靠这几个铜钱生活,天呐,谁能告诉我,几个铜钱能买到吃喝吗?

    刚想到这里,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一边的小莫叹口气,转身出去,一会儿功夫就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两个扣起来的饭碗,“你没去武场比试,应该受罚,所以今天没有你的饭,”她把碗放在桌子上,“这是我偷偷帮你留起来的,你凑合着吃了,就休息吧,明天早早起来练武,别再让人瞧不起了。靠白砚殿下往上爬终究不是正途。”

    我看着小莫,心里暖暖的,异常的感动。靠男人那是以前的温清雅,现在变成我就不一样了。不过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以前的温清雅就是再渣,好歹也应该会一点武功,我好像什么都不会。

    小莫接着说:“你这次在金宫肯定要排名最末位了,你要有心理准备,也不要太伤心。”说完按着腰间的小剑走了出去。

    不就是排名最底吗?就是前几名又能怎么样,这又不能代表一切。

    小莫一走,屋子安静了,我揭开饭碗,里面简陋的饭菜狼狈地混在了一起,一看就是偷偷省下来的,粒粒的饭散落着,菜也蔫蔫的,没有一丝温度,这金宫真是一个万恶的地方,那些让人敬仰的殿下们说不定正大摆宴席,花天酒地,像我这种人只能蹲在这里吃剩饭。

    实在是饥饿难耐,我也不管不了别的,拿起筷子就要吃,刚端起碗,饭还没吃到嘴,余光仿佛看见眼前人影一花,我抬起头,还没看清楚是什么,手里一轻,碗轻巧地就被人拿去了。

    我一直认为从饿的人手里抢饭是件很缺德的事,乞丐也只是会讨饭,而不是抢。眼前的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大咧咧地坐在那里,手里捧着我的饭碗,拿起筷子就吃饭。

    我真是没料到一碗剩饭还有人抢,硬是愣在那里。

    男人吃了一口饭菜,抬起眼看我,被黑溜溜的眼睛一正视,我才清醒过来,身上穿着的是上好布料做的衣服,肩膀上还缀着宝石闪闪发光像猫的眼睛。

    他动动,那猫眼也跟着动,碧绿碧绿的。

    强盗不都应该是浓眉大眼,满脸长胡子的大汗吗?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个抢走我饭的家伙,眼睛生的极好看,还故意半阖着冲我眨眼,瞳孔大而黑,饭碗后的笑容灿若星辰,完全是一个斯文,优雅的美青年。

    

第一卷 重生生活VS装优雅的白砚殿下 第四章 美男

    可是他现在干的这件事,毫无形象可言,拿着白瓷碗吃着混在一起的下等饭食吃的津津有味,我扑过去跟他抢饭,他也不理我,因为不论我怎么伸手去抢,都够不到他的碗边。

    有武功就了不起啊,有武功就能随便抢人饭吃。我的手又伸出去,这一次不知道是不是他故意的,让我拍到了他的肩膀,我手掌落下,他羞涩地笑笑,我竟然看愣了,开始反思,自己不该那么唐突,怎么都是男女有别,人家就是拿了我的饭,我也不该占人家便宜,可是刚想想,他就开口说:“啊哈,小清雅想我了。”

    我马上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怎么能随便就相信,一个强盗还有节操。

    眼见一碗饭就要全被他吃干净了,居然都看见了雪白的碗底,顿时恶向胆边生,心脏像爆炸一样狂跳,热血冲上额头,用最快地速度挥手去掐他的脸。

    大概是被我吓住了,他竟然不躲不避,让我掐了个正着,整个人愣了愣,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抢我的饭,你把饭都吃了,我吃什么,我整整一天没吃饭了。”呃~这话说的有点心虚,我刚重生半天而已,不过我猜测温清雅自杀前应该没心情吃饭吧。

    有时候想让别人重视你,就要用暴力,惩戒有时候真的是必要的。

    他看着我,我得意地想:怕了吧,让你再抢我的饭吃。那双眼睛盯着我看,忽然间咧开嘴笑起来,那笑容怪异的很,懒洋洋的,怎么说呢,有点淫荡,笑得我手指开始哆嗦,赤裸裸的眼神暧昧地往我脸上扑,我怎么感觉虽然是我捏着他的脸,但是吃亏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小清雅,”嗓子都带着颤音。

    果然,一开口就这样。

    晶亮亮的目光闪烁着像天边的星辰,抿着嘴,唇角上扬,一副良善文静的脸颊,气质极其优雅,这个人还真好看,让我几乎看愣了,以至于他的手悄悄爬到我手背上,我都没反应过来。

    我刚想挥手打他,却发现他再看我受伤的手腕。被人盯着看自残的伤口,总是一件尴尬的事,我慌张地抽手,就怕谁说出什么可怜我的话。虽然自杀的那个是温清雅,可是我总不能见人就解释,我是附身来的,以前那个人做啥了,跟我没关系。

    我这个人皮糙肉厚,神经大条,别人再怎么鄙视我都不怕,最怕别人流露出可怜的眼神,好像被这种目光一看,我就能想起什么,心里说不清的难受。

    我低下头,屋子里顿时静下来,仔细想一想,我才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恐怕和温清雅关系不错,他那神态分明是关心她来了。

    呃~我刚刚对他那么凶,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怀疑。

    他的手指离开我的手腕,我顿时轻松下来,嘘了一口气,正在想要说什么好,听见他笑一声,我抬起头,正看见他冲我眨眼睛,“早知道小清雅这么饿,我就给你留一口饭,”眉毛轻挑,有一些性感的男人味,“小清雅怎么不早说呢。”

    这话说的真欠揍,我恨不得飞起一拳把这张俊脸揍歪了。咬牙,准备吼一声赶人,饭吃不上了,只能早点睡觉。

    谁知道男人又笑笑,“我这段时间一直惦记着你,今天也是马不停蹄的赶回来。”

    他腰间有柄黄金一样的剑,我怎么看都眼熟,跟头带上的印刻的剑模样差不多。最重要的是上面有一颗好大的珠子,所以看起来总是刺眼,晃得我眼泪都掉下来。

    这男人怎么看都是个有银子的胚子,怎么会跟温清雅关系不错,还巴巴着抢她的饭吃。我实在是扭转不过自己的思维,暂时没适应这个重生后的身份,也可能我这个人神经真的很大条,不爱思考,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不能适应站在温清雅的角度去想事情。

    不然的话,在这个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