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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贝拉的神秘花园-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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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羡慕你,宝贝,怎么吃都不见胖,都吃到哪儿去了?”他说。     
    “在床上消耗掉了。”我笑着回答,语带调情的味儿。     
    不过,这倒是千真万确的,我知道女人的食欲与性欲是成正比的,那些特能吃又不长肉的女人,看上去体态既窈窕又丰腴的,一定有着很强的情欲;而饭桌上从来都是吃得羞答答的,没有充足的燃料,又岂能真正燃烧起来。     
    “想吃什么?”Peter又一次问我。     
    “随便吧,什么都行。”我敷衍道。     
    他点了鱼翅,鲍鱼,清蒸海鲜之类的,弄得满满一桌。     
    我们干杯,盛满红酒的玻璃杯轻轻的碰撞。     
    “你明天要走了?”     
    “是”     
    “去哪儿?”     
    “纽约。”     
    “还会来吗?”     
    “短期内不会,过些年一定会来重游,那时你一定已不在这里了,我会感怀得不行,怀念曾在这儿邂逅到的一位神秘的中国女子。对于我,挪威的森林成了你的代名词,”他啜饮了一口红酒后继续说,“事实上,我来这片森林的全部使命就是为了认识你。”     
    我心想,离别总使人变得伤感,是呀,我们都是匆匆过客。这一别,谁说不是永别呢?他将去哪儿?我又会飘往何处?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是擦身而过的流星,各自朝自己命定的轨道运行。     
    “别这么说,Peter,今夜不是最后,而是开始。当你回到纽约,纽约依然还是纽约,而你已不是当初离开时的你了,你被北欧的这片森林濡润过,你满身将带着挪威森林清新的气息回到你喧哗的城市。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已焕然一新了。”     
    “不会焕然一新,只怕从此有了根深蒂固的森林情结。走到哪儿,都忘不了那片迷人的森林和迷人的女人了。”  
    “不必担心这些,人是最会健忘的,时间最容易冲淡一切记忆。”我躲避他的目光。     
    不是吗?告别一段异国生活的体验,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感怀,比起我的“9?11”生死婚礼的遭遇,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我遭遇到这么巨大的悲伤,掉进了如此深不可测的冰窟,曾以为自己肯定是活不下去了呀。你瞧,我至今不是活得还行吗?不仅此刻在风景如诗如画的挪威奥斯陆大口大口地吃着味道不错的鱼翅、鲍鱼,半年前还开始了与另一个美国男人之间“农夫与小母亲”般热烈缠绵的爱情故事,我是没心没肺的女人吗?     
    怎么会呢?我是世上感情最专一最丰富的女人,我可以为所爱的人去活去死,我不是都已经死过一回了吗?但在去路中被上帝挡了回来,我终于意识到我有生之涯还有许多使命未竟,我不能走,我注定还要在人间挨苦受难。但另一方面,可以窥探到人的心其实比海洋还要浩瀚,它可以容纳无穷无尽的苦难。我看着眼前说不上是熟悉还是陌生的这张东方男人的脸庞,觉得他年龄一定是比我大15到18岁之间,但是,我却觉得他是如此浅显,不是浅薄的意思,是指他生命的履历一定远不如我丰厚。     
    “能告诉我你的故乡在哪儿吗?”     
    “黄浦江畔的上海,”我说,“你呢?”     
    “离你很近,在浙江的镇海。”     
    我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那是我的祖籍呢!我爷爷奶奶是在镇海出生的;外公外婆是在宁波出生的,这么说来我们都是宁波人的后裔。”我显得很兴奋,他乡遇故人,而且是在最后离别的时刻。     
    “Bella;我们有缘呢!去过那里吗?”他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兴奋。     
    “镇海?”     
    “是,镇海或宁波。”     
    “还没有,但很想去,我好怀念童年时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从故乡带回上海的家乡菜肴,什么辣螺卤菜咸海蟹,美味极了。”     
    “天哪!我们共同话题越来越多了。”     
    我心想,人其实都是被那种矜持的隔膜阻碍了心与心的交流,很多毫无相干的陌生人之间一定会找到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共通点,某种在血脉里的息息相通的东西。     
    “我们再说下去,说不定会说到我们是归属于同一个老祖宗了。”我用餐巾拭了一下油光光的嘴唇,忽然又兴奋地说:“嗨,你知不知道以前台湾有个叫三毛的女人?”     
    “知道,不就是那个去撒哈拉大沙漠的女人?不过,她不是已经死了好多年了吗?”     
    “是啊!我太能理解她走这条路了。你知道吗?说来,三毛竟还是我的同乡呢!”我向他娓娓道来:“那是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去舅公(外公的弟弟)家玩,看见在他的家里也放着几本三毛的书,就惊讶地问他,怎么你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会喜欢三毛啊?他告诉我说,三毛是我们家乡人啊,村里的上了年纪的人都认识三毛的祖父和父亲,我们那个村庄全是姓陈的,你外公你母亲不都是姓陈吗?算起辈分来,她是你的姨辈呢……”     
    我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我想起许多年前,还是少女的我在读三毛的《荷西,我爱你》时,竟感动得泪流满面。自从知道我的祖上与三毛家能扯上乡情,我对三毛就更怀有一份同宗同气的亲情了。尽管我没有见过她,也从来没有造访过我们共同的那个浙江宁波故乡。     
    但又怎能想到,当初那个泪流满面的少女,日后竟比上一辈的三毛漂泊的还要深还要远,而且有着惊人巧合的是:都在朝夕间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异国爱人。     
    生命是如此不可预知,命运无情的拨弄,使一代代漂泊世界的华夏女人们黯然神伤,身不由己……     
    我从思绪中走回来。     
    “Peter;我说得太多了,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说过那么多话,好可怕。”     
    “你说什么,好可怕?”     
    是的,这是人性的一种局限,渴望被人了解,又害怕被人知道更多。人总在可怜地保护着自己心灵深处的秘密,终日守着它又孤独的要死,打开它,又怕会受伤。     
    活在这个世纪的女人,向异性打开自己的心灵远比展开自己的裸体要难得多。     
    我向谁真正打开过自己的心灵?     
    那个发了疯的阿根?没有。     
    那个魂断富士山的东洋小情人海天?仅有一点。     
    那个爱得要死要活的永远的华尔街情人格兰姆?好象不够。     
    那个John,我的农夫?还是不多。     
    所以,我的心灵其实是非常孤独的,好在我有音乐世界的那一片神秘花园,有自己精心营造的精神境地,有深深烙进了生命的那一片挪威的森林。     
    人,说真的,是无法被真正了解和沟通的。     
    所以,人在深夜和深处都是寂寞的,别看他们高朋满座时谈笑风生;别仰望他们不可一世的高贵傲慢;别羡慕他们操持着显赫的权利或戴上高高的皇冠,没用,褪下那一切作为符号的衣物,都一样。这世界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份孤独。 
因为人感到孤独,才寄情于工作,沉醉于男欢女爱,迷上吸烟吸毒,夜深人静时杯杯冷酒入肚,以及一掷千金的疯狂豪赌。都是为了获得片刻的心灵麻痹。     
    空灵的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的归宿。     
    是人,管他什么一生风光的伟人还是终生低贱的乞丐,最后都是这么孤独地去的……     
    “Peter,你的书完成了吗?”我扯开刚才的话题。     
    “什么书?”     
    “你上次给我的脚拍照时说的什么寻根图。”     
    他这才反应过来说:“差不多了。”     
    “你在纽约住哪儿?我也在那儿生活过几年。”     
    “曼哈顿市中心,离第五大街不远。”     
    我倒抽一口冷气,怎么回事,我们两个人一说就说到如此多的相同之处。     
    那悠闲的几年中,我几乎是天天有事没事地在家附近的第五大街上溜达,疯狂地购物,享受着繁华的光影,赏购着欧美顶级名牌产品。     
    “去过上海吗?”我又转换话题。     
    他摇了摇头说:“我知道那是一个东方国际大都市,很漂亮吧,你最难忘上海的哪一条路?我看过上海地图,知道一些著名的地方和路段。”     
    “淮海中路,那里留下过我童年和少女时代的许多难忘的回忆。只是我今年春节回去时,已完全时过境迁,再也找不到儿时的一点影迹了。”我感慨无限地说,因为Peter对上海的漠然不知,我倒完全可以毫无顾忌地流泻出自己的情绪了。     
    “是啊!故乡的路总有那么多的刻骨铭心。记忆中,有没有什么发生在这条路上的有趣事。”     
    我想了想,对,有了。我告诉Peter,曾经有位素昧平生的华裔名画家,就在这条路上,捕捉了少女时代的我在雨中行走的足履。据说,后来他创作了一幅我的足形油画,在美国油画界获得了不小的轰动。     
    “是吗?”他一副疑惑的神情:“简直不可思议。你为此感到幸福吗?”     
    “幸福谈不上,不过,很有意思,想起这件事也着实有一些兴奋的感觉。”     
    “看到这幅画了吗?”     
    “没有,真的好想看一眼,甚至出个价买下它。”     
    “你应该可以向那画家要求版权,或让他送给你。”     
    “那怎么行呢?那是人家灵感的果实。要是你是那画家,也百分之百不肯出手的。”     
    “那倒不见得。”     
    “可你并不是那画家,我也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是啊!不过,Bella,我要说,你的脚确实诱人,你猜那一次我为你看脚纹时想对你说什么吗?”     
    “不知道。”我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想说……我……还是不说了。”     
    “你坏,吊人家胃口,快说吧!”     
    “那么,我说出来,你得答应我的请求。”     
    “行,只要我能够接受。”     
    “我当时想说,我能够吻一下你的脚吗?”     
    “你开什么玩笑啊!”我说。     
    “答应的话可不许反悔,只想轻轻地吻它一下。再说,再说,我们是最后相聚的时光,今后谁能保证还见得上一面呢?”     
    他最后的话使我动了恻隐之心。     
    “那好吧,什么时候?总不是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吧。”     
    “那当然。”他孩子般地笑了。     
    把男人都看做男孩,就不会认为他们有什么不正常了,希奇古怪的事都想得出,想要什么就直言不讳。其实这样挺好,挺温暖的。     
    离开餐厅时已不早了,一顿饭吃了近三个小时,我们坐上吉普就往森林区赶路。     
    当车停在了我的木屋前,我没有在车座上移动,我没有忘记自己的许诺,我的一双脚正悄悄地从我的皮鞋里伸展出来,我用手替代抹布,在脚趾的隙缝处轻轻地擦一遍,再在脚底脚背上按摩了一下。随后,我把两只脚搁到座椅上来,我的双手环抱着大小腿。     
    他没有看我的眼睛,只是很自然地拿起了我的那双脚。     
    那是一种灼热的感觉,我仿佛躺在森林的树叶从中,有无数的小虫顽皮地爬满了我的脚,痒痒的,炙炙的……    
    我第一次发现这世上最神奇的东西非爱情莫属,当初,格兰姆能把我的这双脚吻得欲火蹿起,感觉舒服的不得了,一阵阵欲望之流冲破决堤……而此刻,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难熬,像在受着某种刑罚。     
    过了一会儿,他把脚还给我了。     
    “你知道吗?在我眼里,你的这双脚比处女的裸体还圣洁,比女王的皇冠还高不可攀。”     
    我没有言语,只是低着头把湿漉漉的脚重新套入黑色皮鞋中。     
    “Bella;我想说我其实已经迷恋上你了,你不用说更多,我已经发现我们共同的东西太多了。但是,我明白选择一生远远地离开你祝福你,并以我独特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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