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的神秘花园-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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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说过,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你给我走,马上就走,听见了吗?”
“亲爱的,你听我解释……”
“不必,你不必解释,你走。如果你不走,那么我走。”
那一刻,我不知从哪儿来的牛一般的力气,我一把将他推向了门口,我好像不是在推一个男人似的,而是在死命地推走自己身上那种无尽的欲望。我正在向它挑战,我正在向它抗争,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爱情的意义是在生命的意义之后的。而且,爱情对于我总是灾难,生离死别,分分合合的。我恨自己,从先前的极度的自恋到那一瞬间极度的自怨。为什么我不能成为林歌,为什么不能没有男人,过上一些纯净单一的日子,为什么呢?
我要成为林歌,她平静的生活状态是我所羡慕的;我不要男人,我只要音乐,我再也不希罕男人。
“亲爱的,听我说,你……”
“滚开,我要你滚开,此生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这一生与你们美国佬彻底了断了……”我打开门,像推动巨石般使劲地把他推出去,随后“咔嚓”一声将门给反锁了。
我重新回到床沿上,喘着粗气,看到沙发旁还留着他的一只包,就走过去将它放到门外,又嘭地一声关上门,一种胜利者的酣畅。
我一头扎进皱褶的被窝,心想,好奇怪,John怎么老远的又跑来挪威了,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他不是让我自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吗?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从床上起来,我有点饿了,这才想起自己有一天多没有吃东西。于是,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来,想去餐厅饱餐一顿。我走出门时,那行李包仍在门口,却没有了John的踪影。我看见有一封信放在行李上,就随手拿起信,坐上了车。
我把信往包里一塞,心想,还不是后悔了,请求原谅啦之类的话,不想看。
既然已经提出分手了,就分手吧,又不是小孩子的赌气和开玩笑。
到了餐厅,我点了一杯红酒和一块16盎司牛排的套餐。我实在饿极了,我要好好饱餐一顿。
付费的时候,我打开包,拿出信用卡结账,又看到了那封信,我在毫无意识下打开了:
亲爱的,你好。
我要请求你的原谅,但如果你知道那天你来电话的时候,我正面临的可能是第二天的坐牢,那么我相信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其实,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处在公司事务的纠缠纷扰中(当然不是IBM公司,而是我们几位朋友合伙在3年前创建的一个IT公司),心绪很不好,只是我一直没有对你透露罢了。
科技股大跌、股东的相争、高层的变动,最严重的是公司的诚信遭疑等等,这一切,引发了几场法律诉讼。其中更差点涉及到了刑事诉讼,由于“9?11”之后,我心情一直很不好,工作上确实有了一些很重大的疏忽,理应承担责任。
上帝保佑,现在一切诉讼都是属于商业的或民事的了,那么我肯定是不会坐牢了。
我已经感到生命所有的意义就是与你在一起,我不敢保证会赢了官司,但我会赢得生活。亲爱的,原谅我,我那天这么对你说话的时候,我的心比刀割还要痛,但我会补偿你的。你等着,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不用太久。
今晚我就睡在你的家门口,给你当守林人。我现在外出用餐去,也会你带份好吃的回来的。
你永远的农夫
还需要用语言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吗?我几乎是欢蹦着向路边的出租车司机招手的。我要回家,快,快,我要回家……
七 白玫瑰网友
在我MSN上的网友名单中,不知什么时候加进了一位叫白玫瑰的网友。
在我MSN上的网友名单中,不知什么时候加进了一位叫白玫瑰的网友。
起先,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直到有一天吃过晚饭,我去外面散步,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绕道经过一个野玫瑰园,顿时被阵阵随风而来的玫瑰花香陶醉了。在月光下,朵朵花儿都盛放着,太美了,我随手摘下了一朵白玫瑰,一路上便情不自禁地跌入一种久违的对少女往昔的追忆中。
走进家门,我把花往桌上一放,倒在沙发上,两只眼睛直勾勾地朝天花板发呆。白玫瑰,白玫瑰,我喃喃自语,真是恍然如梦。
燕子在柳叶丛中不断地飞啊飞,金色的黑牡丹在阳光下闪烁,我忽然奇怪,黑牡丹怎么会是金色的呢?就像一道金色的天国之光;紧接着那个阿根也出现了,他举着那面日本国旗,对他的母亲高声地叫喊:“妈,这是纯洁染上去的血,你这下该满意了吧……”声音震耳欲聋,我连忙捂住自己的耳朵。
我一起身,幻影也就消失了。我随手打开手提电脑,想看看新闻什么的。一上网,首页就跳出了MSN,这时,我的右下角跳出了一个小方块,上面是中文字:“白玫瑰网友说:贝拉,你好!”
白玫瑰网友?我的MSN网友名单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位白玫瑰?
我礼节性地回答她:“白玫瑰,你好,你的网名真好听。”
“谢谢。贝拉,你现在在哪儿?”
“在挪威的森林里,你呢?”
“在纽约。”
“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的E…mail地址?”
“纽约中文报纸上在连载你的自传体小说时,写得有你的网址!”
“噢,我明白了。”我说。心想怪不得最近给我发邮件的纽约读者特别多。
“贝拉,你最近心情好吗?”
“还行吧。”我说,“对了,你能否介绍一下自己呢?你不会是男孩吧。”我写到这里,还选了一个表示微笑的动画传过去,因为,我听说过,网络上经常有男人喜欢伪装成女人,使用非常女性化的网名。
对方没有言语,也回赠给我一个表示惊愕的动画头像。
“好吧,贝拉,我来介绍自己。我是上海人,现在全家住在纽约皇后区。我没有工作,在家相夫教子,有个上幼稚园的女儿,我是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有空时,爱读小说。至于年龄,可能比你大一岁。就这些。我是不是很平庸?”
“怎么会呢?”我说,“我羡慕你都来不及呢!”
其实,这倒是我的真心话,一颗总在云游中的女人心有时最神往的难道不是做回一个最普通的住家女人?
“贝拉,你写的这一切情感经历都是真的吗?”
“你说呢?”
“不像虚构的,至少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书中的贝拉就是写书的贝拉。”
“为什么呢?”
“因为,我也嫁给了一位高干子弟,我能真切地感受到你所描写的深院大宅里的生活。而且,我从这绝对真实的经历中判断你海外的所有情感遭遇一样是真实的。当然,有一点我得说明,我比较好运,因为我的婆婆很善良。”
“我想,你还是不要把它当做百分之百真实的自传来看比较好,一定会有艺术加工的东西在里面。”我说。
“那我知道,我更关心的是你现在好吗?你是不是与John走在了一起?”
“还好吧,森林和音乐一直是治疗我创伤的良药,当然,还有不停地写啊写……至于我与John,我们挺好的。对了,关于我们的故事,你以后可以从我的新书《贝拉的神秘花园》中得知。”
“贝拉,你书中写到的那个李阿根,你爱过他吗?”
“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我想你也是一个女人,完全明白对女人而言,她的初恋和初夜意味着什么?”
“是啊!可是在你书中,你离开中国之后好像再也没怎么提起他,你真的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他永远留在了我的故乡,留在了我的白玫瑰的学生时代,他是我存放在心灵深处的一块里程碑……对了,你看那么巧,你也叫白玫瑰,那是我学生时代的外号呀。”
“我知道,我就是特别喜欢学生时代的王纯洁才取这个网名的。”
“是吗?”我开始为这位素昧平生的女网友而感动。
“贝拉,你有没有想过,当初那位为了你发疯的男人,今在何方呢?他生活得好吗?是不是仍在深深地思念着你……”
“我不会没有想过,也不会想得太多,他……对不起,我不想太多地提起他了,他是一个像故乡一样给我生命烙上印痕的人,我说过了,他留在了岁月里……”
“那好,我就不再提起他了。贝拉,看了你的作品后我很想看你的照片,你能从MSN上传过来给我看看吗?”
“我一般不给人传照片的,算我们今天有缘,好吧,我这就给你传过来。”
我从网上直接传去了我的照片,给一个陌生网友传照片,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你很有气质,贝拉。我会永远珍藏你这张照片的。”
“谢谢。那么,我可以看到你的照片吗?”
“……对不起,我的照片没有存在网上,下一次我一定传给你,或者发到你的Hotmail信箱里,怎么样?”
“可以。”
这之后没几天,我真的收到了白玫瑰网友的照片。让我大大吃了一惊的是那张照片起先我还以为是我自己的呢!定神一看,她怎么长得与我这么相像啊!
天底下有些事情真是没有办法解释的,这位自称“白玫瑰网友”的上海女子,不仅与我长得这么像,而且也如我当年那样嫁给了一位高干子弟,不同的是她却从此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
以后,我们经常无所顾忌地在网上聊天,海阔天空,无话不谈,有时我会忘了时间,谈到深更半夜。两个女人像发疯一样,你一句我一言,真的很酣畅。她令我感到这个世界是温暖的,是充满爱心和不必设防的。当她得知我要在“9?11”一周年来临之前去纽约时,执意要来接我,还说非要亲自来接我不可,为我安排住宿。我实在是盛情难却,心想:那也好,到时给John一个惊喜,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于是,我也就答应了。
八 再见,Peter
我心想,离别总使人变得伤感。是呀,我们都是匆匆过客,这一别,谁说不是永别呢?他将去哪儿?我又会飘往何处?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是擦身而过的流星,各自朝自己命定的轨道运行。
那天,Peter来敲我的门,说是他租到了一辆吉普车,这就载我去奥斯陆市中心的中国餐馆好好吃一顿。
我探出头去,看见那辆军绿的吉普就停在路口。
“我一定要去吗?”我有点想拒绝,因为我披头散发,着衣随意,出门上饭馆总得要打扮一下。
他似乎猜出了我的想法,“那当然要去,我在这儿是最后一晚,明天一早就离开挪威森林了,还不快去换件衣服,我到车上去等你吧。”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什么,你要走了?”他向我摆摆手,示意让我快去梳妆,待会儿再聊。
我在镜前梳头穿衣,感到有一点失落感,毕竟他以及他租下的大农庄,带给旅人的我一份大然的亲近感,尤其是我的那双脚上还留着他炙热的手抚摸过的余温。他是继格兰姆和那位未曾谋面的油画家同乡之后,第三个如此迷恋我的脚的男人。
从他对市中心的熟悉程度,可以知道他是经常光顾灯红酒绿的都会夜生活的。
我们在一家名叫“夜来香”的粤菜馆入座,他告诉我说这是奥斯陆惟一的一家正宗粤菜馆,他已吃遍了所有的中国饭店,那些所谓的中国菜,味道已经很北欧化了。
“想吃什么,随便点。”在服务生递来菜单时,他说。
我看了一下,也没有什么东西特别想吃的,我这才发现,自从“9?11”我的格兰姆去天国之后,我的胃口就从来没有好过,对再好吃的东西也提不起多大的食欲。
想当初,我几乎就是一只大馋猫呀,天天无所事事,就老想着去哪儿美食。某一天中午如果想吃日本生鱼片,就会一个人跑进寿司店,坐在吧台上,面对着色泽鲜美的各色生鱼片,禁不住唾津的流溢,一口气就叫来一艘“小船”吃它个够,非得让猛冲鼻子的芥末辣出眼泪来才罢休。那种馋劲儿,完全就像稚童走进巧克力王国,什么都要,尝了这个还要品味那个,满心的欢喜。而晚上情愿开车一个多小时,只为了吃上一顿正宗的泰国菜。有时,半夜肚子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