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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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叫婉儿记忆深刻的是书里的最后两句话:清理坏男人人人有责!全世界妇女姐妹联合起来,把坏男人都灭种!
正义的戴云寨寨主岳婉儿看后,不由热血沸腾。一心要响应红衣女侠的号召。无奈——
活动范围有限!
尽管她冒着牺牲睡眠的沉重代价,昼伏夜出,每天蒙着面到附近村子视察,而且坚持一个星期之久,她就是遇不到一个采花贼,岂止是采花贼,小蜜蜂都没碰到过!
更为荒唐的是那几个村庄的村民不但不体会卧底的痛苦,还血口喷人,诬蔑蒙面的婉儿就是采花贼!有一天晚上甚至出动大批老头、青年、小男孩(老太太、半老太太、小媳妇、小女孩都事先躲进了地窖),闹哄哄打着火把大肆搜捕她……
多么刺伤人的自尊心!——一个大姑娘被人叫采花贼!
自那晚后,正义的婉儿就恢复了八点上床的好习惯。——她把志向深深埋进了心底!
所以这么好的机会送到面前,正义的戴云寨寨主岳婉儿怎能不激动!
——终于有机会实现志向——当一名外科医生了。
第一卷 第三十五节:倾国倾城
更新时间:2008…8…4 4:11:18 本章字数:2220
这里所说的外科医生,也就是我们叫的刀子匠,工作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把男人变成太监。
鉴于手术后果不可逆转,所以红衣女侠在书里反复交待:宁可放过一千,绝不错阉一个。
坏人也是人,也有结婚生子的权利,虽然大多数时候还是结婚的后果是生小坏人,但是也不能贸然将别人断子绝孙对不对!所以婉儿决定:捉贼拿赃,捉奸拿双,今晚本姑娘不睡觉了,跟着杜豪走一趟。
就在她带着客观而又公正的心情大发慈悲地地看着她未来的手术对象时,大路上来了一辆车,一辆毫不起眼的小马车。赶车的是一个牙齿都掉光的糟老头。
马车在茶亭前停下来,大概是想停下来喝茶,马车的位置恰好挡住了杜豪一干人的视线。
“喂!老头,你把马车往哪赶?”精瘦家丁吆喝。
老头子恍若未闻,收拾好马鞭准备下车。
杜豪不悦地哼了一声,那家丁立刻明白主子的心意。
“叫你呢!死老头子!把车停远一点!”精瘦家丁骂起来。旁边众狗腿子一起吆喝:“死老头子!聋了!”
“老汉今年六十八,耳不聋来眼不花!”糟老头抬眼看了看,漫不经心回答。
“死老头……”精瘦家丁和一干狗腿子顿时老羞成怒从座位上跳起来,骂骂咧咧。。
“是老头不假,不过离死还差几年!”糟老头仿佛没看见群魔乱舞,只管慢吞吞从车后拿出一个凳子放在马车前,漫不经心回答。
这老头有趣!上官赫飞和婉儿对望一眼,微微笑了!他们都已看出赶车老头虽然腰弯背驼,一双眼睛里却暗藏精光,算得上江湖上一流好手,真要论打十个狗腿子也不是对手。
“想找打……!”一众狗腿子挽袖捋拳,一边看主子的脸色,只等杜豪一声令下就要出手。
猖狂的奴才,谁打谁还不知道呢!婉儿笑咪咪想。
奇怪!这时狗腿子的主子却怔怔坐着,脸上流露出一种恐怖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一种压力,一种无法言明的恐怖的压力,这种恐怖的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当然!通常要做大手术的患者手术前压力大是完全正常的。我们完全表示理解。
众家丁还在叫嚣,没有主子的允许只敢在原地叫嚣。
糟老头还是好像什么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放好凳子后仍旧慢吞吞直起身来,撩开马车的帘子。
“老爷!下来喝杯茶吧!”
一个中年男士从车上走下来,微微望四周一望。
周围的叫嚣声立刻停住了。
优雅!这是婉儿脑海里冒出的唯一的词。中年男士只穿了一件普通的蓝色衫子,就这么随随便便往那里一站,全身散发出一股贵族气息,优雅的贵族气息,让人无法抗拒。
成熟优雅的男人!我一直喜欢的类型!婉儿立刻睁大眼“贪婪”的看。眼前中年男子五十岁开外,虽然衣着简单,却有着卓尔不凡的风度,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他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香味,郁金香的香味。香帅的香味,简直就像年华老去的香帅,岁月弥久,魅力更增。
“珊冷,下来喝杯茶吧!”中年男士开口向车内道,声音柔和浑厚,像温淳的陈年老酒。
茶亭里众人的眼光齐刷刷聚焦在马车上。
马车前面的帘子拉开,一位绝代佳人出现在众人眼前,盈盈秋水一转,茶亭众人立时屏住了呼吸,都只道好美!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
就连轻佻下流的杜豪和一干嚣张的狗腿子也愣愣呆在当地,不敢逼视。
那女子缓缓从车上下来,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跟着她移动,眼见她袅袅走到中年男人身边,展颜一笑:“爹爹!你累了吧?”声音如黄鹂出谷,婉转莺啼。
原来是父女俩!众人叹服,也只有这样的父亲才能生出这样绝色的女儿。
咳!天下竟有这样的美人!婉儿总算开了眼界。在这以前,她还一直以为自己应该就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体的化身,咳咳!不客气不客气!可是现在她顿时觉得自己身上有很多缺点,很多很多!首先就是那种绝代的风姿,举手投足间散发出迷人的气息,这点她好像做不到。还有就是温柔,咳!戴云山小魔女绝对缺乏的该死的温柔。
眼见在场男人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她赶紧检查上官赫飞。
上官赫飞只是淡淡打量了美人一眼就眉头喝茶,他的眼睛竟没有盯在美人身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一位天仙似的人儿站在跟前,不瞧白不瞧,为什么他竟然不瞧?
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是不是已经对本姑娘心有所属,所以看百花都似杂草呢?还是觉得美女也远远不如我漂亮!嘿嘿!
我得儿意滴笑我得儿意滴笑!
——不对!他还不知道我是女的呢!
那么就是他情操高尚,目不斜视,坐怀不乱,咳!什么都好就是不要是短袖分桃……
——早知道就不开那样的玩笑了,害人害己害得自己有阴影。
“仙女姐姐!”麻烦哆哆嗦叫起来,不顾自己沙哑的喉咙。
麻烦的叫声吸引了中年男子和少女的注意,少女秋波一转,见邻桌坐着两个极为英俊的青年男子。其中一个高大健壮,英俊得令人窒息,只是面上表情过于冷峻严肃,拒人于千里之外;另一个体质瘦弱,俊俏秀美,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只管笑嘻嘻瞧着自己,她不由脸上一红。这一羞红更显得她的容颜娇嫩如花。
“仙女姐姐!”麻烦倾慕地叫。
这次少女看得清清楚楚,说话的是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大鹦鹉,不由嫣然一笑。
这一笑倾国倾城。满茶亭的人都魂飞天外,当然除了上官赫飞和婉儿。麻烦更是摇摇欲坠,站都站不稳。
色鸟啊色鸟!
第一卷 第三十六节:鼠噬虫咬的破金镯子
更新时间:2008…8…4 4:11:18 本章字数:2489
色鸟啊色鸟!一见到美女就昏了头。话说我也是美女为什么不追捧我!对这种重色轻“主”的鹦鹉,婉儿无限鄙视。
——取消一部分花生米,那是要用银子买的。她当即决定。
中年男人已经和少女在婉儿桌旁的另一侧桌上坐下,正在询问茶亭老板:“老板,到宁德县城还有多远?”依旧是一把柔和浑厚的嗓音。少女在喝茶,纤细的手指微微翘了个兰花指,姿势优雅迷人。
“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茶亭老板垂手恭恭敬敬回答,神情好像是下属回答上级。
“李三叔!先过来喝茶吧!”少女娇柔叫赶车的糟老头。糟老头向茶亭老板借了个桶,正在给马喂水。
“你们先喝吧,我不渴!”糟老头喂完水后从车后拿出一把刷子给马刷毛。
“赶了这么久的路,怎么会不渴呢!”中年男人温和道,“一会就到宁德,到了县衙再打理也不迟。”
糟老头依言放下刷子朝桌子走来。
——县衙!婉儿和上官赫飞对望一眼,莫非此人就是薛重楼。
简陋的马车,老迈的仆人,朴素的衣着,看来传言不假,薛重楼果然清廉。只是没想到,这位县令是一位如此优雅迷人的成熟男子。
——县衙!杜豪和一干狗腿子也回过神来,莫非此人就是自己要迎接的县令薛重楼。
漂亮的女儿,漂亮的女儿,。想不到这位县令竟然有这么貌美的千金。杜豪反复想。
今天晚上可以和佳人共进晚餐……杜豪如是想,嘴角“啪哒”流下一滴肮脏液体。赶紧用袖子擦了擦,起身乐颠颠向中年男士走去。
走到近前,杜豪整整花哨的衣服,恭敬向中年男人道:“可是薛县令?”三角眼斜斜瞟向一旁的少女。
糟老头咳嗽几声,端起一杯茶站起来,佝偻的驼背正好挡住杜豪的视线。
中年男士略略打量杜豪,片刻道:“你是……”
杜豪赶紧道:“在下宁德守备杜海天之子杜豪,奉家父令在这里迎接薛重楼薛大人。”
中年男士微微道:“我就是薛重楼。”
果然是薛重楼!
杜豪大喜,“今晚家父在天外天设下酒宴,邀请薛大人和小姐一同赴宴,为薛大人接风洗尘……!”刻意加上小姐二字。
岂料薛重楼一口拒绝了酒宴,“薛某刚到,怎好打搅杜大人!”说话的表情不温不火。
“家父对薛大人仰慕已久,特意吩咐在下来十里亭迎候大人,大人如果不去,小侄很难交差!”杜豪完全是官场上的老手,才认识就自称世侄拉拢关系。
别答应他!有阴谋!婉儿有些焦急起来,在心里无声呐喊。
上官赫飞依旧平静地观察薛重楼的反应。
薛重楼没有作声。
“家父说了,他在天外天等候薛大人,不见不散!”杜豪花言巧语。
薛重楼表现出犹豫,“这个……既然杜大人盛情相邀,恭敬不如从命!杜公子请先走一步,待我把小女安顿好就过来。”
别去!婉儿几乎想叫出声来。
上官赫飞不动声色,若有所思。
想什么想?优雅的薛县令就要踏进陷阱,还想什么?
事实证明上官赫飞的想法是对的。
跟在薛重楼马车后面回城后,上官赫飞对婉儿说:“你先回客店,我想到县衙打听一下!”
“到县衙打听?”婉儿瞪大了眼,“打听什么,怎么进去?”
上官赫飞笑了笑,“你先回去吧!”
“不行!我要跟你一起去,我要保护你!”婉儿拉住他。其实她想说:我要监视你。薛珊冷美得像天仙,我不放心你去偷看!
“放心!”上官赫飞道。咦!知道我不放心,更不让你一个人单飞!
“我要一起去!”
“回客店,这是军令!”上官赫飞使出杀手锏。
于是胡副将乖乖回到客店。刚坐下和麻烦扯了几句,忽然弹跳起来。“糟了!我还有件大事没办!”赶紧在口袋里摸几下,幸好还在!
“走吧!”她笑嘻嘻呼唤麻烦:“跟本大爷去逛当铺!”
“胡说!胡说!”麻烦纠正。可恶的鸟!一回大爷都不让本姑娘当!
一人一鸟行至当铺门口,婉儿停住了脚步。
这条街挨着就有好几家当铺,上哪家呢?
先上门最大装修最豪华的那间,。婉儿大步流星跨进当铺。顾客就是上帝,岂能不理直气壮!
当铺里有几个柜台。有两个柜台前都有人在当东西。一个柜台上摆着几件旧衣服,那典当的活计在大声唱:“鼠噬虫咬,破衣服一件,三文钱……”;另一个柜台上放着一斗米,典当活计大声唱:“鼠噬虫咬,破米一斗,一两银子……”
第三个闲空的柜台后趴着一个胖胖的活计,正在打瞌睡。婉儿走到跟前,敲了敲柜台:“当东西!”
“当金镯子!”麻烦扣扣柜台。
那伙计抬了抬眼皮,“当什么?”
“金子!”某人兜里有钱时说话总是理直气壮,声音洪亮。金镯子值钱,所以更理直气壮。
“拿来看看!”那伙计懒洋洋。
婉儿从口袋里小心翼翼摸出个布包来,打开一层,再打开一层,又打开一层(金子可是贵重玩意儿,当然得小心收藏),终于露出个大金镯子来!上官赫飞牺牲手臂上的若干个细胞(那日回客店后,他用消毒水反复清洗被老鸨摸过的地方,皮都擦破了,自然死了很多表皮细胞)换来的大金镯子。
她把来之不易的大金镯子轻轻搁在柜台上。
当铺伙计拿起来对着光线瞧了瞧,长声道:“鼠噬虫咬,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