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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胖女倾城 作者:鸽子树(晋江12.11.28完结,丑女翻身,种田)-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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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想再问,店里吵吵嚷嚷,不断有人大声唤着小二,小二一搭肩上的抹布,清脆的高唱一声“来了,客官”就将我扔在了一边。我暗思这银子也忒好赚,服务连二星级都算勉强。
  这些银子带着太重,我也怕不安全。我街上转了两圈,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大的钱庄,十分仔细的问清了它在各大城镇都有分行通存通兑,我才放心将那壹佰两银子存了,换成银票。剩下的换成小锭的碎银,再加上一些铜板,以备平日之用。
  按理我无处可去,留在在小镇也没什么,可这小镇有些嘈杂,镇虽小,却多有商客停留。加上初来这小镇时没少受到嘲笑,心里认定这里的乡民未必良善,自是不愿意长留此处。
  京城必定繁华,物价肯定也贵,想我没什么特长,也无天赋,还是不去那个地方了。都说北地苦寒,想必物价不高,维持一段时间的生计应该不成问题,况且我如今脂肪够厚,足够耐寒,思来想去如今往北走,似乎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听旁边的食客说往北的路上有一个镇叫梅林镇,以各色梅花在冰雪中绽放闻名,他十分遗憾时间对不上,不能顺路去看看,我听了到是极有兴趣去领略一番雪中寻梅的景致。况且我现在多的是时间,缺的是对这时空的了解和生活技能。或许一路行去,这些不足都能得以弥补。
  世事难料,我以为古代民风纯朴,必定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钱袋子居然在乘马车的途中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若不是包袱一直搂在怀里当枕头垫着睡觉,说不定就再次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
  此时我万分庆幸我曾经养成的良好习惯,总是爱把零钱和整钱分
  开存放,那个钱袋丢的不过是个零头。我掏出那张银票,心里暗暗埋怨古代的钱币不给力,最小的银票就是一百两,再小的数额就只能是真金白银的带在身上,又累赘又不安全。在下一个城镇里询问一番,才找到一种防水的油纸,小心翼翼的将它缝到我的肚兜里,心想这下总丢不了吧。
  唯一能用的就只剩下伍拾两的碎银,本着风险分散的原理,我翻出了数个荷包,分别藏在身上的各个地方,反正如今衣服渐厚,除了咯的自已难受点,其它也看不出什么。
  一路打听着往梅林镇走,坐着古代的公共交通工具…驿站马车,专为广大百姓服务。心里无比怀念汽车的车速和柔软的坐垫。这种行程虽说不上风餐露宿,也实在让我觉得辛苦,心里时时想念阿绿阿红在身边的日子,多么惬意呀,此时的我自动忽略了我曾无比怨念没有抽水马桶和柔软纸巾伺候美臀的日子。果然好与不好是有了比较才会得出结果的,过惯了二十一世纪样样方便的日子,到了古代一出门,便变的寸步难行了。
  晃晃悠悠到梅林镇时,我已经有些撑不住了。找了家客栈,直接把自己扔到床上狠狠睡了两天,才慢慢吞吞的饱餐了一顿,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此时我已不担心发胖了,路上的水土不服,廋下去的肉估计没那么快回来。
  寒冬腊月才有梅花盛开的景象,我的银子若是住客栈,显然管不了那么久,我闲逛良久,在梅山脚下找到一家农户,鼓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动她们让我住进了她们家,只需付少量的伙食费和借宿费。喔喔,我高兴坏了,这可算是最正宗的“农家乐”了,又实惠又省心。
  这户人家姓金,而家里却是和金无缘。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看不到一丝半点略显奢侈的东西,想想自已曾住过的那间院子,才恍然发现原来我也曾那么富有过,虽然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心里也还是有点小得意的,好歹来一回古代,也当过一回富人了。
  金婶子为人和善,虽然我给的银钱不多,她也总是尽量弄些好吃的给我。而她和女儿苦荞从不与我同食,总是分的清清楚楚,这让我颇有些不自在,也很有负疚感。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时不时的便跑到梅山上转悠一圈,期望亲眼看着梅花慢慢打着花苞,日渐绽放,吐露芬芳。其余的时间便不管金婶子“不用,不用”的拒绝,我坚定回答“要的,要的”力所能及跟着她们做一些家务活,我们的关系便在这种拉锯战中一日日亲近起来。
  苦荞是个好女孩,无论是针线女红,还是做活烧饭都是一把好手,用一句话说就是出的厅堂,入的厨房。只是不识字而
  已,这在古代平民家里是一种美德,在这里,我显然是算缺德的一种。
  走过了探雪寻梅的时节,转眼便是大雪纷飞,隆冬而至。金婶子家门口多了两只大红的灯笼,墙角多了一堆竹筒。 
  直到金婶子期期艾艾的找到我说她的两个儿子要回来过年,家里地方不够,问我能不能和她们娘俩一间屋里挤一挤时,我才发现,原来要过年了呀,我到这地方都半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再到慢慢的习惯,竟然不知不觉间日子过的是如此的快。 
  我欣然同意,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到是苦荞怕我有芥蒂,一再跟我说他的两个哥哥都是很好的人,不舍得她去做人家婢女,也为了给她挣足够的嫁妆,才各自去谋生路,一年才回来一趟,平日只是捎个口信。我边听边点头,有这样的哥哥,是苦荞的福气,也是金婶命好,虽然夫君早丧,好在有两个懂事的儿子。
  苦荞说起嫁妆时,脸色微红,我起了调笑的心,问她可有意中人,苦荞羞涩的笑着不理我,我讨了个没趣,又嘻笑着问她这里的女子一般多大嫁人,苦荞小着声音说道“女子一般十五便要许人,过了十八尚未出嫁便算老姑娘了。有些早的十二岁便过门等日后圆房也是有的”。
  我吃了一惊,知道古代早婚 ,早成这样到是有些出乎意料,若是十八岁不出嫁便算老姑娘,那我现在到底属于哪一个级别?莫非在古代我也要修练成“灭绝师太”?我有些恍恍然。夜里我躺在床上寻思,要想嫁的好,一定要趁早,我的长期饭票到哪儿找?它又在哪儿飘呢?
  大年三十的那天,金婶子特别忙,苦荞也跟着奔进奔出,只有我,搁那都嫌碍事,我心里一闷,干脆跑到梅山上数梅花去。腊梅开的比其它梅花稍早一些,鹅黄的花朵粉嫩嫩的挂在枝头散发沁人的香味,我花了一会儿时间去想念另一个空间的亲朋好友,剩下的时间便尽顾着辣手摧花了。来年花又发,有花堪折不折白不折。
  我捧着一抱黄色腊梅花进门时,屋里已多了两位男子,一个看上去稍文气些,另一个明显有些粗矿。屋子里多了许多东西,想必都是他们带回来的。
  苦荞看到我,极是亲热的拉着我的一只胳膊,指着那个斯文些的男子向我介绍道“这是我大哥”,又转向有些粗矿些的男子介绍“这是我二哥。”介绍完了又献宝似的对着两个男子说道“这就是我先提起的阿胖姐姐。”
  那位大哥斯文的拱了拱手,二哥只是点了个头,都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迄今为止,还没学会这边的礼节,只能是笑着点头说了声你们好,算是大家彼此都打了招呼。
  都认识完了,苦荞这才开
  心的接过我手里的花枝,说了声好香,然后去找出空置的陶罐摆放。 
  金婶从厨房里跑出来,脸上充满了喜悦。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毫不避讳的叫着他们的乳名,原来大哥的小名叫大狗子,二哥叫土狗子。我想笑没敢笑,找了个借口溜了出去。
  晚上的餐桌上丰盛了不少,今天金婶也没见外,直接让我和她们一家人上了桌子,我也不是矫情的人,大大方方,除了不喝酒,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没半点客气,苦荞一边吃,一边有些自毫的介绍说桌上的鸡肉,鸡蛋还有猪肉都是他二哥从山上养了带回来的,顺带着还有许多晒干的野菜。我一边吃着点头,一边对着她二哥竖了竖拇指以示赞扬。
  原来除夕的说法是早就有的,夜里我撑的难受,正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时,院子里传来一阵辟里啪啦的声音,苦荞一阵风似的卷进来,带来一股寒气,不管不顾的一把掀开我的被子,满脸都是兴奋的表情拉着我的手说“阿胖姐姐,哪有这么早睡的,今儿个是除夕,要守岁的呢”
  我苦着一张脸,反问她“不睡又能做什么?”,其实我想说的是这里没电视,没电脑,没夜市,除了睡还能做什么,古代的人早婚想必和科技发展落后有直接关系,夜黑风高,深夜寂廖,不多找一个人做些运动实在无处消磨时光。
  苦荞把我的衣服抱给我,一个劲的催我快点,说他们家的习惯是每年除夕坐在正厅里,点一夜的炉子,讲一夜的故事,第二天再到各家亲戚中拜年。 
  我嫌吵,问苦荞“那辟里啦啦响的是什么,听起来像鞭炮,又不像。”苦荞笑着说“那是爆竹,每年过年都要点的。” 
  “爆竹不是鞭炮么?”我好奇问道。
  苦荞笑着解释“鞭炮是有钱人家点的,我们这里过年都是爆竹的”
  “爆竹是什么?爆竹很便宜么?”我后悔我以前没好好学历史,国学,以至于我到了这里,简直就是废柴一枚,还外加有点生活白痴。
  听到我的话,苦荞果然一脸惊讶的看着我,望着我问“阿胖姐姐不是我们大丰国人?怎会连爆竹都不知道。爆竹就是竹子呀,放火里一烧,就会爆开来响”
  “是好兆头呢”苦荞笑望着我。没再追问我怎么会连这么简单的事都不知道。
  我穿好了衣服,耷拉的眼皮,被苦荞扯到了火炉边坐着,听着他大哥讲着城里的种种见闻,和各类稀奇古怪的故事,他们一家互动的还算热闹,映衬着屋外不时传来的爆竹声,显得温暖而又温馨,真是幸福的一家子。 
  第二天苦荞三兄妹要去拜年,此事很明显我不适合跟着掺合,我便躲在屋里补了一天眠。金婶
  也没来吵我,事实上她也很忙,前来向她拜年的亲戚也有不少,苦荞说这是传统,我不太懂,我以前生活在城市,大家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那种,拜年问候向来都是委托电信网络等各种传媒手段完成的,为祖国的GDP贡献了N多的业绩。对苦荞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我有些羡慕,这才是生活,才是真正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正月里,山上的梅花渐开渐旺,前来赏梅的人也愈渐多了起来。
  苦荞他大哥是个善言的人,大概和他在城里帮人看铺有关,于时走亲访友的主要工作便落在了他的身上,苦荞他二哥不知道是不是在山里呆的时间长了点的关系,话不多,活做了不少,不管什么活,总会抢着做完,是个百分百的孝顺儿子兼好哥哥。我们遇到时,偶尔会闲话两句家常,大多数时候都是相互望一眼,各自点头笑笑,算是打个招呼。再各自忙各自的。
  我这些日子也经常往山上跑,一去就是大半天。山上因为去的人多,有一条就近的山道已经被人踩实了,变成了一条冰道,好在还有另一条稍远些的小石板路可以沿级上山,这条冰道才没有被人凿成阶梯状,便宜了我和一班山脚下的半大孩子天天在这里玩溜冰,玩的不亦乐乎。
  苦荞也想来,被金婶严厉制止了,说她已经十四了,是大姑娘了,不能太过自由散漫,以免传出去未来夫家嫌弃。 这话是苦荞私底下悄悄和我说的,我摸了摸鼻子,没敢多说话,若只是溜冰就和自由散漫打上等号,要被人嫌弃,那我这辈子估计是出嫁无望了。在这个时空,我的缺点实在太多,优点暂时还没想到。
  这天我照往日那般从石板小路上山,穿过层层幽香梅林,再到那条冰道处溜冰,冰道上首立着一位披裘带着风帽的女子,冬天穿的厚,看不出她身材好不好,至少她露出的那张巴掌小脸是极精致的,两只眼睛跟黑葡萄似的含着一洼清水,让人见了就心生好感。
  她一脸艳慕的看着那些孩子从冰道上窜上溜下,眼里充满了渴望。这里溜冰的女子就我一个人个子最大,我正想找个伴将自由散漫四个字共同承担一下,这样我的压力至少小了一半,于是我上前邀请她一起溜,她身后的一个丫头闻言对我怒目而视,斥我道“我家小姐身份贵重,如何能做如此幼稚之事。”
  好吧,我又错了,这时空,一个比一个金贵,就我最不值钱,我一转身,找一个最近天天见面的半大孩子借了个小凳子当滑板,一溜烟从顶上滑了下去。
  等我三步一滑,两步一爬,手脚并用的从冰道的边缘地带上来后,我发现先前那位小姐正眼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看,就像广告中的
  小孩子看着旺仔牛奶的那种感觉,那眼光让我有些寒毛倒竖,就算我转过身背对着她,也依旧能感受到她盯着我后背的眼光,我默念“别再看我,别再看我,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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