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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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都说不清该对爹该爱还是恨。他问自己,回答是恨。没有爹,就不会有自己,没有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毕竟是爹的儿子,不能就这么看着爹活活饿死。不,不是饿死,是饿死加病死还有屈死。屈?小强说不清,爹这一辈子是不是冤屈的。他知道爹当过汉奸,可那是什么样的汉奸啊,他只清楚是打过仗,但谁跟谁打,连自己都没闹清楚,就随着大部队做了俘虏。他爹还不让他往外传,说他曾经假设,如果自己的那只部队胜了,自己会不会也像民兵连长李茂生那样牛气。当然,小强也知道这句话的厉害,如果传出去,不光爹会被拉出去打死,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风声和虫鸣,也还是没有其它任何一点动静。也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明白了自己就是在作贼吧,反正脚步放的很轻很轻,而且,三四里地一直弓着腰。他希望一直这样,只是虫鸣欢快地在耳边唱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在耳边伴奏。他不希望有另外的声音出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夜晚。
他就这么弓着腰溜到了家门口,又四处打量了一下,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他还是不自觉地这么做了。断定不会有人发现,他推开用几根铁丝缠起的木条栅栏门。
他的脚才迈进家门一只,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砸在肩膀上,还没回过神来,背上的袋子就被鬼扯去了似的,两只胳膊也像被魔鬼之手狠狠地缠住,扭到后背反剪起来。
“别吱声,出声老子打死你。”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在耳边低吼,肯定不是魔鬼,但听上去比魔鬼还恐怖。
第十章 知青点
秀水村的东端,有一座独特的院落。说它独特是因为它在这个破落的村庄格外耀眼。显然,这三间平房盖起来不到三年,还没有留下风雨侵蚀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全用青砖砌成的外墙皮,房檐处还有三重精致的红瓦,每当下雨的时候,顺瓦而下的水流如道道瀑布流泻而下,煞是好看。
院落的东面,是成片的玉米地。正是玉米扬花的时节,站在院里,便闻到一股浓浓的玉米香。在院落和玉米地中间,有一条小道,供村民出入。小道与玉米地之间,用小河沟隔开。河沟里布满杂草,还能看出几天前下雨留下的一汪汪水涡。每到夜晚,偶尔还能听到蛤蟆的叫声和土蛰“唧唧乖乖”的和鸣。
这就是“二流子”李有才的新家。别看家归在李有才名下,可从起屋到整个院落完工,并没有动李有才一分钱,也没让李有才出一分力。这是按上面的要求,给这个牺牲了两个孩子的“烈属”家庭特别的照顾。当然,也还有另一重意思,村主任当时就说:“李大妈献出了两个儿子,不能再让这个儿子打一辈子光棍,那样他们的父亲也会地下不安。”
农村有种说法:“娶新娘,先有房。”而由大伙出钱盖成的这三间房,算得上是秀水村独一无二的了,按说这家的主人娶个媳妇不成什么大问题。然而,当提亲者一说到李有才,三里五乡的人没有不摇头的。
“啊,就那个乌烂悠啊,就是有座皇宫也不能嫁给他。”
不过,住了半辈子泥坯房的菊花爹却不这么想,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房子的重要性。有房才有家,有好房子才能雨不淋、风不动。至于人,那算什么啊?村里那么多好小伙子,不一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吗?结果呢,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当有人一撺掇,他的心动了。虽然有才比自家菊花大十岁,脾气又差,干活更算不上好手,但有了这房子,就比什么都强,这是村里任何一个人一辈子挣不来的。等菊花成了家,有了孩子,还怕李有才的心收不回来?
他把这个想法试探着告诉了菊花,没想到女儿竟一蹦老高:“让我嫁给这个老光棍,我宁愿去死。”
提到死,着实把菊花爹吓了一个愣怔。不管怎么说,自己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这辈子也算完了。不过,菊花爹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能让菊花嫁到外村去,要么招赘,要么也找个当村的,老来也好有个照应。
李有才一直跟母亲住在老房子里,他自己也发誓,娶不到媳妇,决不进新家门。
现在,村里又来了个新知青,村主任考虑再三,没有合适的地方安置,就找到李有才,商量是不是可以把五个知青临时安排到他的新房里。
“啥?”李有才眼珠瞪得溜圆,“我的新房可是等娶媳妇的,不能媳妇还没娶到,先让他们给我作践了。”
好说歹说,李有才就是不松口。村主任叹息着正要离开,有才娘一步迈进屋。
“主任你也别为难,这房子是村里人给我盖的,咱不能没了良心。那几个城里娃来咱这里也不易,就让他们住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活动着,反倒多些生气。”有才虽说在外名声不好,对母亲却是极孝,而且,听母亲说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那我就听我娘的。”他重重地扔下一句,“不过丑话说在头里,等我有了媳妇,得重新用粉子涮一遍。”
“这个没问题。”主任爽快地答应,心想,只要知青有地方住,那些事将来再说。
于是,知青们有了自己的新家。林瑶和其他两个男知青住西间,毓秀和林巧云住东间,中间正好是吃饭的地方。
好在,当时盖房的时候主任多了个心眼。按农村的习俗,进院的大门不能与屋门正对着,必须用影壁墙隔开。主任说:“反正弄一回,直接贴东墙盖间厦子,也好做饭什么的,屋里也显得干净。”
这样,知青们正好可以在厦子里做饭,三间小房也被两个女知青拾掇的清洁无比。
“还真像那么回事哩。”三位男知青到房子周围转了一圈,回来看到房子大变了样,禁不住赞叹,“还是有女孩子好啊,以后连吃饭也不用愁喽。”
还有一点令知青们甚是欣慰,房子的主人李有才远不似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坏,他满脸堆笑,热情无比。先是把屋子里杂乱的东西收拾走,又把烧火之用的东西准备齐全。临走,还不忘指指南院墙边的两株枣树。
“你们来的是时候哩,”李有才甚至有些带着谄媚地笑笑,“瞧这枣子刚透红哩,想吃,可以随便往下打,反正是自家种的东西,又不是外人,别客气。”
这番话让知青们深感意外。谁说这个貌不惊人的李有才是个二流子?这不,说起话来蛮暖人心的嘛。也就不再在意,放下心思住下来。
新来的林巧云跟毓秀同岁,娃娃脸,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再加上剪得清清爽爽的头发,连给人的感觉都是甜的。而且声尖细音,步态轻盈,就像古典戏曲里千娇百媚的富家小姐。
那晚他们喝酒回来,一直玩到很晚。煤油灯虽然不够亮,但他们的心里都有了家庭特有的温暖。
说着闲话,不知不觉就提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李茂生匆匆而去,那么久也没有回来,还派了一个民兵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先回去。要不是柱子照应着,他们还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呢。特别是看到李茂生听到那话兴奋的样子,跟立了什么大功似的,便想那事对它一定有特别重大的影响。言及此,就又不觉纳闷:“抓贼?就这么个小村,抓的什么贼?”
天毕竟不早了,而且,柱子今天特别下了通知,由于明天去的地块较远,一大早就要出工,他们不敢玩太久,带着疑问回到各自的房间。
迷雾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解开了。
第十一章 有才学艺
天刚蒙蒙亮,就听到远处传来吹哨的声音,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知青们想,大概是今天要早起的缘故吧,所以也就没太在意,一个个慢吞吞地梳头洗脸,涮牙漱口。
毓秀和巧云忙着把饭做好,刚要喊他们三个来吃,就见李有才摇晃着细弱的身子大大咧咧进来,毓秀赶紧给他让座,他手一摆。“不啦,已经吃过了。从今儿个起,我也得上坡了。柱子哥说得对,只有好好做人,才有女孩子喜欢。”他打眼瞅了瞅巧云,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大概还不知道昨晚出了件大事吧?那个汉奸的儿子偷公家的稻子被抓了。这个可不兴往外传啊。我是听二龙说的,他昨晚半宿没睡,就守在他家门口等他呢。你说怎么着,正好逮个正着。这不,现在还关押在大队部呢,听说今天晚上就开批斗大会。”见二人没有反应,就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转了两圈,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她们二人说:“今晚有好戏看喽,今晚有好戏看喽。”
毓秀和巧云弄不明白村庄里人物的关系,所以没敢多说话,这反倒使有才觉得无趣,只好悻悻地走开了。
收拾好镰刀来到村口,外出收割庄稼的村民都已聚齐了,只等车把式楚爷和有根。不一会,拐角处两辆牛车慢慢悠出来,前面赶车的是有根,后面车上除了楚爷,旁边还多了一个细瘦的人,走近前,才看清是有才,穿件灰白汗衫,头上缠着黑里透白的毛巾,像刚从大牢里出来的犯人。
人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有才今天是咋地啦,想跟楚爷学车把式啊?!”一位穿花格子服的年轻媳妇边往车上跳边调侃。
有才只是嘿嘿笑,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全不像二流子的风格。
“有才说了,”楚爷一扬鞭,“从今儿个起,要好好做事啦。我这鞭王的大印,也中交出来了。如果有才真的成才,我就把手艺传给他。这可是他亲口答应的哩。”
“有才能学好,看来这世道要变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拍拍有才的肩,怀疑地说。
人们一路说着笑话,不觉来到了地头。这是一片成熟的大豆,枯叶大多已经败落,簇簇枝条上挂着一串串泛黄的豆角角,细摸,毛绒绒的,有些扎手。
令人奇怪的是,这一路上,有才像是变了个样子,只是眼瞅着楚爷鞭梢所指,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说来也怪,自从村里来了几个知青,特别是那个笑靥如花的林巧云住到自己的新房后,有才心里就直打鼓。
“城里娃就是好啊!”有才想,“面色白净,说话轻声细语,哪像村里这些老娘们,一个个粗吼咙大嗓子的,跟牲口叫起来差不了多少。只可惜,像自己这样的人,连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更别说城里娃了。不过,能常常看看她们的笑模样心里也舒坦啊!”
安置下知青的这个夜晚,他翻来覆去一夜没睡踏实,鸡叫头遍的时候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一大早就忍不住到新房看了看。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些知青跟自己根本不是一路人,可就是忍不住要去亲近。
他想学好,甩掉“二流子”这难听的名字,可又生性懒惰,想到在地里流大汗就发怵。忽然,他想起了楚爷哟喝牲口时那一声长啸,任什么样的牲口也得服服帖帖,心里便有些奇。何不向楚爷学赶车?这活路既轻松又招惹人。离开新家,他就找到了楚爷,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想到楚爷没等他把意思说清楚,就爽快地答应了。
趁早上凉爽,柱子一声呼喝,就按部就班地干开了。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将车上锅碗瓢勺及柴火等一应杂物卸下车,准备埋锅造饭。
第一次到这样的环境,巧云有些兴奋,左看看,右瞧瞧,问这问那,把二姐逗的直乐。
“巧云,”二姐一边整理蔬菜,一边打趣巧云,“别看你现在乐成这样,等这新鲜劲一过,有你好受的。”
“才不呢。”巧云一撇嘴,两个小酒窝像绽开的花朵,煞是好看。“读书的时候,看到关于农村的文字,我就陶醉,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大自然。我就一直向往着,等有一天,我就搬到农村去,在那里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学校一号召,还没中学毕业,我就抢先报了名。这一路上看到的,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二姐,你也一定喜欢这地方吧?”
“喜欢。”二姐“咯咯”地笑了。“不喜欢又咋样?又不能挪到你们城里去。”
就这样嘻嘻哈哈的,灶台支好了,西红柿、黄瓜也切好了。二姐和着面,对毓秀和巧云说:“做饭还早呢,你们先到野地里转转去吧,这里空气可比城里新鲜。”
毓秀和巧云跑开了,她们仿佛真的融入到自然之中。陶醉?是啊,巧云刚刚说的这两个字正符合了现在二人的心情。她们沿着河边嬉笑、打闹,一回头,已经走出老远。
这里可真是好地方,虽不能说山清水秀,却也有着天然之趣。二人这里看看,那里瞧瞧,总会有新奇的发现。特别是巧云,初来乍到,刚惊叹完这种草多么稀奇,又赞叹那种花多么鲜艳。不大一会功夫,左手便盛满了五彩斑斓的野花。这还不算,当一只长绿蚂蚱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