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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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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姐姐要出趟远门吗?但她不敢吭声,只是好奇的目光逡巡着,不觉中也受了些感染。
  “毓秀姐姐、巧云姐姐,”她天真地歪着头,“你们走了就不回秀水村了吗?”
  “回,怎么不回?”毓秀和巧云移过身子,“这里有春玲妹妹,还有这么多我们喜欢的人,自然还是要回来的呀!”
  “那,我能到城里看两个大姐姐吗?”
  “当然。等有条件了,姐姐就来接你。”
  大人们的心里,却没有孩子想得这么简单,越是轻松的话语,他们的心越沉重。特别是毓秀,严格说来还只是逃离,要是上面追究下来,扣一顶大帽子还不知怎么样呢。
  倒是毓秀自己一脸轻松,“等姐姐好起来啊,就把春妮和春玲一块带进城里去,不要家里的妈妈了。”
  一句话把全车的人都逗乐了,只有小春玲把嘴噘得老高。“才不呢,我要带娘一起去。”
  “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楚爷接过话茬,“等将来条件好了,咱秀水村也建起摩天大楼来,咱们一起过上城里人的日子。”
  即使轻松的话语,也不能带来轻松的心情。分别的时刻到了,所有人都一脸凝重,二姐千叮咛万嘱咐的。在她眼里,毓秀和巧云还像刚来秀水村时那样,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车子启动了,毓秀和巧云带着遗憾,带着留恋,带着感激,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返城的路。这才仅仅是个开头,生活之路还很长,怎么走,以什么样的方式走,还是个未知数。
  望着绝尘而去的公共汽车,二姐她们挥动的手久久没有放下。直到车子已埋进尘埃之中,手依然不听使唤地摆动着。
  “该回去了,”不知过了多久,柱子提醒二姐。
  二姐登上车,已经走出了好远,还不时回望公共汽车离去的方向。她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可以断定,这次分别,又一次深深刺痛了二姐的心。
  生离死别,说得就是这一刻的心情吗? 


第八十五章 意外之喜

  两个女孩子走了,最伤心的当属二姐。
  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二姐依然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一直觉得,所有发生过的那些事情都只是在昨天。连春妮也看出来,两个姐姐走后,母亲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笑脸,每天只要开口说话,定会提到毓秀和巧云。
  两位女孩子走了,有根的话反多了起来。他见二姐天天念叨,便劝导她:“两个孩子是往高处走哩,你该觉着高兴才是,干么还这么愁眉苦脸的。”
  “没心没肺的东西,”二姐总不给他好脸色,“再往好处去,也是少了两个孩子,也不知啥时才能见着。”
  “等她们安顿下来,自然还会回来的,”有根点上一锅烟“吧嗒”着,二姐一把夺过来。“就知道抽抽抽,也不怕呛死。”
  有根见不是头,大气不敢出,一声不吭地跳下炕,迈着悠闲的步子走了。
  屋里只剩下二姐一个人,说不出是委屈还是烦躁,围着小屋地转了好几圈,冷不丁闯进的春玲唬了她一跳。
  “娘,你没事吧?”
  “娘没事,就是让你那个木头爹给气的。”
  “我爹咋了?”
  “你爹咋了?问你爹去。”二姐没好气地说。
  “娘是想两个姐姐了呢,这事谁不知道?”春妮一阵风似地卷进屋,“娘,你瞧我带什么西洋镜来了?”说着把几个包裹放到风箱上。
  “死妮子,这么大了,没点正事。”二姐口里骂骂咧咧的,脚步却不觉移到门口,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巧云——”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你,你是怎么来的。这位——噢,我认出来了,是那个什么什么……小伙子。”二姐结结巴巴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巧云先是扑哧一笑,叫了声二姐,就扑到她怀里。
  过了好久,二姐才醒悟过来似的,赶紧让着卫建国。
  “快屋里坐,屋里坐,”她拿过两个麻扎,不好意思地搓着手,“瞧我这地方乱的,坐都没个正地方。”
  “娘是想姐姐了呢,什么事也干不下去。”春玲笑着插话。
  “死妮子,滚一边去。”二姐不耐烦地轰着春玲,“还不快问问三婶还有什么好吃得去?”又转向巧云,仔细端详着,“晒黑些了呢。咋也不先捎个话来呢?”
  “姐姐就想给娘个意外惊喜呢。”春妮嘻嘻地笑着,“还有啊,这次姐姐还带了样更重要的礼物……”她故意停下来,抿着嘴瞥了巧云一眼。
  “死妮子,又跟我来这一套。”二姐做了个扬手的动作,“在哪儿,快说,急死你老娘了。”
  春妮一把抓过卫建国的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二姐看到二人一块来,就意识到了这点,直到这时,才定醒过来一样,也细细瞅着这个瘦弱的小伙子,“爹娘都还好吧?”
  卫建国羞涩地应答着。
  “多亏了二姐照应,才有巧云的今天。巧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呐。”
  “尽说些没用的,”巧云咯咯笑起来,“从今儿个起呀,就赖着二姐不走啦,别说想,赶还来不及了呢,看你后悔不后悔。”
  二姐连忙说:“那敢自好,我就盼着这一天呢。”
  一会楚爷和有根进来,相互介绍问候过,又坐下来说了些分别以后的事,言谈中自然提到了将来的打算。
  “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了,”巧云的语气里已完全没有了孩子气,“他们答应我再回来。不过,”她扫了一眼卫建国,“我还是不能留在秀水村,只能跟他去了。他的父母年龄也大了,放不下这个娇弱的儿子,我也只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喽。”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一圈人笑得前仰后合。
  “那也好,”二姐欣赏的眼光一刻也不离巧云,“闺女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这下我老婆子可以放心啦。”又转向卫建国。“等回去也给两位老人捎个好,就说我这个亲家也请他们有空来串个门子。”
  又是一阵开心的笑。
  楚爷说:“你们说着话吧,我到果园看看,让驼背弄些新鲜菜,趁着今儿个高兴,咱一块乐哈乐哈。”
  有根也跟着楚爷走了,巧云又跟二姐和春妮亲热了一回。
  其实二姐心里明白,巧云更多地是心存感激才会跟那个卫建国到那个小山村的,她相信他们会恩恩爱爱,但将来的生活就很难说了。想到这屋,二姐心里又有些惋惜:唉,好好一个城市姑娘,因了这些变故,从今后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啦。伤感的同时,还是为巧云庆幸,毕竟,她找到了真爱,她期待着这样的爱会持久并让生活也跟着变个样。
  看到巧云,又不觉想起毓秀。那孩子内向,也不知回去后能不能承受住生活的压力。要是她的爸爸没什么大问题能守在一起也好啊!爸爸不在家,哥哥又在外,她孤零零一个人,熬到什么时候才是头呢?虽然有几封平安信在自己手里,但信件毕竟不能代替事实啊!
  “二姐,我还见到毓秀姐了呢。”巧云瞟了一眼在座的所有人,神秘兮兮地凑到二姐耳边,“毓秀姐也谈对象了呢。英俊潇洒,比我这个白面书生可强多了。”
  二姐喜滋滋地,禁不住放大声音。
  “真的?”
  “这个还能有假,”巧云嫣然一笑,“二姐,你就等着抱外孙吧!”
  旁边的春妮知道巧云没安好心,话中有话,脸“腾”地红了。
  村民也一拨一拨地问讯,欢声笑语又充满了这个拥挤不堪的小院,巧云也一个劲儿地说着感激的话。
  我的村庄,我的家。她在心里慨叹。
  我是不是也该慨叹一下呢?这是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我们姑且不说巧云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为他们的相聚和结合而感慨万千。不管怎么说,当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总算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应该知足了。至于未来的命运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该认不认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能言尽于此。能支配巧云命运的除了社会大背景,就是巧云自己了。我,只是一个看客,无力,更无法替她寻一条更光明的坦途。
  朋友,你能吗? 


第八十六章 春妮出嫁

  春妮要出嫁了。
  接到消息的巧云带着三岁的女儿囡囡提前两天赶了过来。
  在春妮出嫁前的几天里,倒是囡囡出尽了风头。她天性活泼好动,没有丝毫羞怯。特别是春妮化妆那会儿,囡囡滴溜溜地围着她转,口里还不住地说着:“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真漂亮。”
  二姐一把把她扯到怀里。
  “小囡囡,咋不叫阿姨叫新娘子了呀?”
  “我娘说的,阿姨要做新娘子了。”
  旁边一位大嫂故意打趣她:“囡囡,你娘是不是也是新娘子啊?”
  “我娘不是。我娘不漂亮。”
  逗得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最开心的当属巧云。几年过去,从一个普通知青,变成了的的道道的庄稼人,自己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可能真的如女儿所说,自己不漂亮而且也不再漂亮。漂亮只属于过去,农家的生活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也浇灭了她沸腾的心。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的林巧云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反倒踏实了,她觉得自己原本就不该生在城市里。而她的那个卫建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自然也习惯了循规蹈矩地走祖祖辈辈趟出来的路。这就是农村,几千年来固定不变,自己这一代自然也改变不了。
  看着即将出阁的春妮,不自觉地想起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人生,有这样一段值得回味的追忆也知足了。她不是没有同命运抗争过,可争来争去,还是争不过土坷垃。每次回城看望爸爸妈妈,自己也隐隐有些难过,但命运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安排,也只能随波逐流了。偶尔,她也会伤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女儿。只要山村状况不改变,女儿也就永无出头之日。她常常自我安慰,这种奢望也会慢慢消失的。就像自己,曾经的追求和向往都随着时日消磨掉了。或者,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她没有理由埋怨卫建国,他那刚刚燃烧的火苗还是因自己扑灭的。如果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如果不是她,他可能已经扶摇直上,过上城里人应得的生活了。一切都是命定如此,谁也怨不得谁。至于说爱情,慢慢也就融化到生活里去了。有时想起来,她都暗自发笑:辛辛苦苦地劳作,还有闲心体味爱情吗?爱情,是有闲阶级的附庸,对劳动人民来说,还只是奢侈品。
  那么,现在的春妮还能感觉到爱情吗?她不好问,但从二姐的话里听出来,那个林瑶自从回了城,没过多久,也就杳如黄鹤了。这次春妮结婚还特地告知了他,除了接到一封祝贺的信,还寄来了一百块钱。可以想见,爱情其实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买断的。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是几个农村壮劳力一年的收入,可见,爱情还是有价值的,而且价码不菲。她不知现在的春妮在想什么。她还会想念她的林瑶吗?她深埋心底的爱情还会发芽吗?
  春妮已经化好了妆,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听二姐说,春妮的对象是邻村的,高中时就一直追她,很出彩的一个小伙子,自己一眼就看中了。开始春妮还有些犹豫,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终于搞到了手。春妮,一个体验过另类爱情的女孩子,终于在爱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了。她开始懂得,爱情是转瞬即逝的,生活才是经久不息的。
  春妮一把火烧掉了林瑶的所有书信,苦笑着答应了母亲的恳求。
  做娘的没法选择爱情,却有眼光选择生活。春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父母之命,但冥冥中还是认同了父母之命。其实,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母之命,父母只是起了一个助推的作用。岂止父母之命,连媒妁之言还必须要有呢。当男方派遣媒婆来提亲的时候,这门亲事早已经定下来了。
  春妮曾经因林瑶幸福过,那是因为有爱情作燃料。现在,她脸上又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是可以预见到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的幸福。那个高中同学不仅相貌一流,家庭条件更是首屈一指。前者为春妮所认可,后者为父母所赞同。绕来绕去,爱情还是离不开生活啊!
  看着巧云晒黑的脸庞,二姐都有些不忍了,在她的身上,已找不到一点城里姑娘的痕迹。不过,还能说什么呢?就像春妮,现在还是个孩子,很快,就成人家的人了,然后,蹈自己的覆辙,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即使有机会,这头,还能回得过来吗?她不由得想起身处异乡的儿子,他也该娶妻生子了。只是,他过得还好吗?他的记忆里还有这个娘吗?
  刚刚还甜美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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