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4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有些欣慰。
同样割舍不下的还有春妮。可以这么说,春妮是在她们的影响下成熟起来的,虽然爱情之路她走得更快更远,但心理上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只是她的出路比两个姐姐要明朗得多,那就是守在父母身边,做个货真价实的秀水人。可又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则是相同的,那就是,那段感情随着林瑶的离去灰飞烟灭了。两个姐姐不也是一样的吗?似乎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了,爱情却还是那么遥远。什么是爱情?她说不清,而眼前的事实告诉她,越是真正的爱情,越有无法实现的障碍。
抛开爱情两个字不说,单就姐妹感情,春妮也觉得这两个姐姐超过了任何一个人。自己找不出更合适的理由让她们留下来,也只能暗自伤心落泪。最后一个夜晚,春妮缠磨着非要跟两位姐姐在一起,她娘也只好答应了她。
还是小学校的房子里,还是毓秀布置的那个温馨的小窝,姐妹三个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几个夜晚,当春妮躺在这张床上的时候,就想起跟林瑶在一起的那个夜晚。那份狂热和激情,只要想起来就脸上发烧。
而这个夜晚,脑子里却只有姐妹三人。因为有了太多的心事,便不先前那样说笑打闹,而是静静地躺着回忆些往事,设计着未来。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谁想象得出。对她们而言,未来更是一个空洞的词。她们没有未来,却又以实际行动向未来迈进。
尽管有了好长时间的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依依不舍之情还是油然而生。她们又像一群小孩子一样聚在一张床上,热得难受,却不愿分开。说一会话,想一会心事。守在一起的时间感受的更多的是表面,而当真的要分别了,却是心灵上的震颤。她们各自表达着自己的心声,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话题,这一刻,也依旧是新鲜的。生活,恋爱,以及许多有趣味的事,现在说起来,都有特别的感受。好久好久,春妮拉住毓秀和巧云的手,仿佛分别不在明天,总担心她们现在就会飞走似的。
毓秀和巧云一口一个好妹妹地安慰着,她们心里也一样五味杂陈。在告别春妮之后不久,她们也会在某个车站或路口告别,那也将是锥心刺骨的滋味,只不过,借着春妮,提前品尝了一番。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她们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嘴上说有,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即使有这样的机会,想必也不会太多。人,为什么要设置些悲欢离合呢?噢,对了,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黯然销魂的离别,才有机会挖掘出人充沛的感情。
第八十三章 似水柔情
睡得晚,并不影响早早起床。
这是毓秀、巧云、春妮相聚的最后一个夜晚;一觉醒来,便迎来最后一个可以共享的早晨。
没人能想象出这个夜晚她们会有怎样的心情,没有过亲身经历的人仅凭想象是感受不到的。尽管相约而眠的时候已经很晚,天刚蒙蒙亮,姊妹三人就又醒来了。她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子话,巧云提出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刚翻开的泥土有股青涩而又新鲜的气息,这是她们熟悉而亲切的气息。从今天开始,毓秀和巧云就要与这种气息告别了,一股难舍之情不觉涌上心间。
三个人排成一列在田埂上走着,没有谁会割舍对土地的这份浓浓的恋情。毓秀和巧云蹲下身,摩挲着这块她们劳作过、撒下过无数汗水的土地。这一刻,她们都有跪下来亲吻这片土地的欲望,但似乎只是因为一点点羞涩,谁也没有做出来。一直以来,这片翻着麦浪、扬着玉米花的泥土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敲击着她们的心灵。
只有春妮有些不解,面对着两个姐姐反常而又在情理之中的行为,她不知该说什么。这片土地,自己还会相守下去,而且,很快就高中毕业了,自己也会走上与母亲和众多村民相同的路。如果跟这片土地厮守一辈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有亲吻它一下的想法。甚至,在感激这片土地时还憎恶它,因为它养育了自己的同时也让自己在烈日曝晒下汗流浃背永无止息。人的一生难道就是这样子吗?她想不通,可事实又证明不得不这样。她开始留恋姊妹三人初相识的日子,但那些天真烂漫永远只属于过去。
默无声息地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旁,三人有着各自不同的感触。河水依旧淙淙流淌,不急不缓,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新鲜故事;但也正是这条无声无息从未断流的小河,让她们想起了曾经的过去。尽管它自己并无故事,却给每个人留下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幻想和追忆。嬉戏、游玩,哪怕只是匆匆地走过,那些细节,这一刻,都历历如在目前。毓秀忘不了那次大山会碰到小燕时的情景,也正是那一次,她亲热地接触了这条河。也正是这一天,她惊闻巧云跟李有才外出卖粮的事,那个傍晚,这座小桥,留下的是惊心动魄,经历了大悲大喜。
“巧云,”站立桥头,毓秀的思绪回到了那个记忆犹新的傍晚,她还清晰地记得她蹲立的姿势和焦急的心情。“还记得你跟有才外出的那天吗?把姐姐都急死了。”
“当然不会,”巧云语气肯定,怎么会忘记呢,她亲历了那场噩梦,所有的细节都刻进了她的记忆深处,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自己才真正长大起来。“姐姐,那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像是在昨天。或者将来再想起来,比今天记忆得更清晰,理解得更透彻。我想在我这一生里,再也遇不到像姐姐这样的人了。我感谢这段生活赋予我的特别的感受,也感谢上苍用这种特别的方式让我们在此相逢。所有的懊恼和遗憾,都在我们的相逢中烟消云散了。”
春妮似懂非懂地听她们说话,这些感受,可能自己一生都不会享有,她想,这也是城里人独有的感受吧!不过,也正是守着两个姐姐的这三年,自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不点,长成了懂得情与爱和大姑娘。望着河水自由自在曲折蜿蜒地滑行,自然想到了林瑶,多少个日出日落,她们就在这河堤上漫步。也正是这些超常规的举动,惹来村民长久的非议。尽管母亲教训了自己多少次,连老实巴交的父亲有次在母亲的指使下居然举起了露着脚趾的烂鞋要打自己了,可那份狂热并没有因此而收敛。没有人了解她的内心,更不会有人读懂她的感情,那些只有在这条河堤才能收获的爱情滋味更是任何一个村民都无法理解的。虽然为那时的心动付出了代价,她还是认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淡淡的光晕弥漫了整个小村庄,一会从树林的缝隙里露出太阳斑驳的身影。那些曾经司空见惯的,现在,在每个人的眼里都赋予了特别的含义。这是她们共同迎来的最后一道晨曦,但没有可能共享同一天的晚霞了。人生就是这样,当天天相守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而当真要分别了,才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可贵。
不知怎么,随着两位姐姐离别时间一分一秒的临近,春妮的眼前又闪出林瑶的影子。手里藏着他几封信件,并不能取代她悬空着的心。尽管想过她们的结合已不可能,但还是寄希望于万一。感情是多么容易碎裂的东西,就如草尖上的露珠,经不得一点阳光,但它毕竟晶莹过,伴着初升的太阳闪烁过。它因了阳光而美丽,也随着阳光而消逝。
天空越来越明丽,勤快的小虫也已醒来,发出有节奏的合鸣。它们,也懂得这些女孩子们的心了吗?一定,不然,今早的合奏也不会蕴含着一丝丝哀伤。
没有任何语言,在晨风清凉的吹拂中,站立桥头的姊妹三人不知啥时把手牵在了一起,越攥越紧,仿佛只要这样就可以把自己融进对方的身体里。
春妮的泪花挂在睫毛上,在和煦阳光的抚爱下像一粒粒排列有序的珍珠。看到妹妹这样子,毓秀和巧云的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她们只能用手的温度或哪怕只是一个轻微的动作向对方传递着信息。至于内心里真正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同一个时刻,她们获得了相同的心理满足。人生会有许多次离别,而只有用心感受它,离别才别有一番味道。即使从相聚的那一刻开始就知道有分别,但当分别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它。
这一刻,已没有了时间概念,三三两两的行人提醒她们,握得再紧的手最终也还是要松开,贴得再紧的心也因时空的阻隔而留下新的感触。
那些,也只在将来感受它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享受正在拥有着的。
第八十四章 黯然伤别
感受着从未见过的送行场面,毓秀和巧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想掉泪。
知道消息的村民都赶来了,把学校前的小路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或唏嘘慨叹,或伤心落泪,春妮和春玲更是拉着毓秀和巧云的手痛哭流涕。
泪眼朦胧中,毓秀和巧云看到了一个特别的人物,这个人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很少露面。丑陋的面孔带着一丝慌惑不安,不过还是可以看出他刻意打扮了一下,以至于粗看之下也并不怎么骇人。是二龙,没错。自那次大火之后三年的时间里,毓秀和巧云很少见他出门,不过这次,精神状态好多了,眼角还挤出一丝难以形容的微笑。
或许另一个人在巧云记忆里刻得太深了,临走的瞬间偏偏想到了他,但始终没见他的踪影。这三年里,他见了自己就跟老鼠见了猫儿似的,反让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终于,当目光转向那个最不起眼的墙旮旯,还是与他的视线相碰。是的,那一个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往这边看,而当自己瞄准他的霎那,他反倒把头埋了起来。李有才,那个几乎把自己青春埋葬了的二流子,看上去还有些羞耻之心。在他旁边,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那不是菊花吗?说不出是什么驱使,巧云分开拥挤的人群,靠近前,见菊花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她的儿子正围着她转圈。巧云的这一举动使得李有才手足无措,除了抓耳挠腮,就只是讪讪地笑,脸色极不自然。
巧云跟菊花打了声招呼,弯下身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脸蛋,又接过菊花怀里的孩子。孩子圆圆的大眼好奇地看着她,很快,扎煞着两手咯咯笑了。
把孩子交给菊花,见有才正把脸扭向一边。
“有才哥,”巧云近前一步,“妹妹要走了,总得说句话吧?”
李有才这才抬起头,嗫嚅道:“妹妹要走哩,俺也替妹妹高兴着。回去见了父母,就说咱秀水村人问好他们哩。”
朴素的一句话,使得巧云眼泪涮涮地流下来,她伸出手,分别握着有才和菊花。
“有才哥,菊花是个好女人,要善待她。祝你们幸福!”巧云说完扭回头,强忍住夺目的泪水,分开人流,回到人群中央,就见毓秀正对二姐说着什么,旁边还有楚爷、柱子以及许多熟悉的面孔,个个眼圈红红的。
驼爷颤巍巍地挤近前,手里拿着两包东西。“这是我给老人准备的一点小礼物,就算我驼背老汉的一点心意吧!回去问候老人,就说我驼背也想着他们哩。”他揩了揩眼睛,“我也祝两位姑娘有个好将来,我土下也瞑目哩。”
毓秀和巧云咬着嘴唇,一人抓住驼爷一只手,眼含泪花。
“驼爷,等我们安顿下后,还会来看您的。”
驼爷一个劲地“哎哎”着。
这时,桂爷手执马鞭走近前。
“时候不早啦,该走了吧?”
毓秀和巧云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很多村民跟着走出老远。
哦,纯朴善良的村民,树木环绕的小村庄,你的影子渐渐模糊了,但你却清晰地刻在了两位姑娘心上。
桂爷执鞭,二姐、楚爷、柱子还有春妮和春玲坐在后面。毓秀和巧云看着这些最熟悉最亲近的面孔,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她们的感受。
“姑娘们还记得吗?”桂爷打了一个响鞭,“这头马驹就是‘欢欢’的后代呢。”
“是有些像,”巧云身微微笑了笑,“那年还沾了它的光,吃了不少料豆呢。”
车上的氛围马上活跃起来,欢声笑语一路伴随他们到达公社驻地。
经过公社大门口,巧云又想起这半年流逝的岁月,终于,她从魔掌中逃了出来,还达到了返城的目的,这一切还得感谢毓秀姐做出的牺牲。想到这,她把毓秀的手攥得更紧。春妮也凑过来,和她俩的手握在一起,没有一句言语,却又心潮澎湃。
春玲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在她幼稚的心里,才刚刚埋下情感的种子。她不明白这些大人们为什么会哭天抹泪的,不就是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要出趟远门吗?但她不敢吭声,只是好奇的目光逡巡着,不觉中也受了些感染。
“毓秀姐姐、巧云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