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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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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等林瑶开口,毓秀微微一笑。“哦,对了,你还得出去一下,小妮子还没穿衣服呢。”
  林瑶有些尴尬地退出。春妮嬉笑着爬出来,边忙着穿衣边骂:“蠢货,也不找时候,把香梦也搅和了。”
  毓秀拧了她腮帮一下。“嘿嘿,这才好呢,不用做春梦了,可以同步上演。”
  春妮羞涩地斜睨了她一眼。“又没正形,看我不让吕公子来收拾你。”
  摸着林瑶半湿的衣服,春妮有些心疼。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林瑶红着脸,扫视了一下毓秀。毓秀扮个鬼脸,“装什么呀?人家想你了呗。”
  一句话,林瑶的脸更红了。
  “有什么难为情的,这里又没有外人。”毓秀了解林瑶的秉性,你越不设防,他越放得开。
  但这次他没按毓秀的思路走,脸就像外面的天,阴沉沉地。
  “明天我就要走了,是来告别一声。”他的嗓子干渴得有些沙哑。“本想今天来的,怕来不及,所以昨晚就赶来了。”
  “啊?!”毓秀和春妮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为什么?为什么啊?”春妮的眼里急得要冒火。
  “我有过这预感的,”林瑶声音幽幽地。“上次已经透了口风。可能我爸爸的事犯得更大了,他们要我必须断绝父子关系才能留下来,不然,就得回去接受更大程度的改造。我想那样也好,至少还可以看看爸爸。不然,他会垮掉的啊!”话语里已伴着呜呜的哭泣。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那,那——”春妮迷茫的眼神充满伤痛。“毓秀姐,那该怎么办啊?”
  毓秀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这一刻,春妮又像是一个需要关心呵护的小姑娘了。
  现状,没有谁能改变得了,即使残酷,也不得不接受。
  “那你今天就回去吗?”春妮仰脸盯着林瑶,那一个慌乱的眼神里也满是失望。
  “是,必须。不然,赶不上明天的车了。”
  “那我送你去。”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春妮从毓秀怀里挣脱出来,猛地抓过林瑶的手。这一超凡的举动,把林瑶和毓秀都搞愣了。
  “那我送你回去。”春妮只顾自说自话,“反正要走了,就是最后一次,也算没白相好了一场。”
  毓秀扭过身子,泪珠在眼角打转。
  “也好。”她抹去眼角的泪。“林瑶,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该明白,春妮都是一个你值得用生命去爱的女孩子。”
  林瑶咬紧嘴唇,含泪重重地点点头。
  一上午的慨叹唏嘘,道不尽的情意绵绵。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也只有在伤感中无奈地分别了。
  毓秀让食堂单独做了几个菜,默默地吃完,就要送林瑶上路了。毕竟,还有十几里地,而且,道路泥泞,太晚,天黑前就赶不回家了。
  春妮执意要送他回去,毓秀也不好阻止她。她理解这孩子的心思,从她上午的表情言语就能看出她内心深深的痛楚。本来,毓秀想,这么大的事,怎么也得亲自到车站为他送行;但再看看春妮,就明白那一位并不希望自己这么做。是的,那份割舍不下的恋情,也只有短暂的时间来表达了,而这段时间,正该只有他们两个人,或哭或笑,滋意缠绵。
  送走二人,毓秀坐在宿舍的床上出神。三年的相处,至此又画了一个句号,而这个句号画得并不怎么圆满。青春的时光仿佛尽在这三年里了,而且,她本该为林瑶祝福,却只说了其他一些安慰的话。祝福?她想起这两个字就苦笑。虽然林瑶走了,但只是一次没有前景的返城,跟守在这里的自己没有多大区别。而祝福这两个字是轻易说出口的?何况,他和春妮刚刚连接起来的感情,又不得已而中断了。这段情该怎么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她也找不到方向。在这一点上,她倒为他们祝福过了,希望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二人的情都坚如磐石。而且,拿书上常说的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唉,感情!感情算个什么玩艺儿?想到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有如此之深的感情,却不得不分道扬镳,感情在世事面前竟然脆弱到如此不堪一击。而自己呢,自己的情感归宿又在哪里?看来,这个吕光明倒是真心实意地,可怎么就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即使心动,世事也会让自己不敢走下去。她不希望再像春妮一样来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感情,也就无法调理自己的心态。这些事,越想,大脑就越转不过弯儿来。一个小小的村庄,几年的时间让她见证了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感情再深厚,也不能再一起;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却偏要撮合在一起,这是对爱情的嘲弄还是感情的本真如此?莫非,这就是上天做出的安排?那么,自己又属于哪一类?
  心有多大,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第六十九章 让爱俘获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仿佛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复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叹,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欲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欲,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赞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赞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赞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戚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荡荡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占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 


第七十章 激情燃烧

  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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