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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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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云姐姐,那个姓吕的没欺负你吧?”
  巧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毓秀都能听到她牙齿“格格”作响。
  “那个王八蛋,他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他。”
  “你一个弱女子,能斗得过他吗?”春妮此时又像个天真的孩子,仰脸审视着暗影里的巧云。
  “人家曾智斗李有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呢。”毓秀故意用怪声怪调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气氛。
  “这些家伙可比二流子更坏,也更不要脸。不过我都想好了,大不了冒死一拼,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实在不行,我还回到秀水村,一辈子守在这里。”
  “那倒是好呢。”毓秀继续调侃,“那咱俩都在秀水村随便找个人嫁掉算了,至少,咱们姐妹还可以守着。”
  “又胡说了。”巧云跳到毓秀床上。“姐姐是不是有相好的了啊?可让我嫁给谁去?连二流子都名花有主了呢。”
  说完这话,三个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所有的阴霾都一扫而光。 


第六十章 单相思

  林瑶心里同样也不平静,白天的一幕真像是悲喜剧,让他的心潮起伏跌荡。他想象不出所有的一切不顺利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爸爸并没有做错什么啊,怎么突然间就成了“反动权威”了呢。笑话!他差点把这两个字吐出口。一个书呆子,恐怕还没有能力悟出“反动”这两个字的确切含义,却被人把这两个字生生扣在脑袋上,而且越收越紧。但不管心里怎么想,这话无人可以诉说。如果不是因为春妮,他甚至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丧失了。
  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的啊!那个晚上,春妮挣脱了他的手,他一个人躲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家庭不幸,前途未卜,爱情受挫,谁人能受得了这三重夹击?说真的,那天,他真的想到了死。他不惧怕死,他的心早就死过不知多少回了。他也知道,那些下放到农村的知青跟他都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家庭成分好的,一个个找着门路返回去了;而自己,没有希望和未来。也只有等爸爸摘掉帽子,才会有出头之日。可是,这顶帽子非但没有摘掉,且大有蔓延之势,而今已波及到自己头上来了。连秀水村人也保护不了自己,只能听从上面随意摆弄。
  中午,当他听到让他必须进牛棚的消息,他近乎绝望了,又一次想到了死。自己死不足惜,可对父母双亲而言,却是雪上加霜呐。他心神恍惚地在小学校门前徘徊,说不上为什么,仿佛只是一种习惯。春妮不喜欢自己,几个月的“眉来眼去”原来只是自己的单相思,是孤苦的一厢情愿。他除了恨自己,就不知还能再恨些什么了。因为,恨的东西太多,堆积到一块就是恨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让他沦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他要以死抗争吗?是的。然而,他又千万次地叮嘱自己,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他,死了,也只是这世间少了一条生物而已。他觉得,活着是一种悲哀,死也同样是悲哀。他不知该悲哀地活着还是悲哀地死去。活着,受罪的是自己;死了,伤心的是父母。何去何从,他无法决断。
  他想,不管是死是活,他都要把自己的心声告诉春妮。除了对毓秀动过心,春妮便是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子。对毓秀如果说还只是青春萌动的话,对春妮,是出自心底的爱。甚至,就是这几个月的单相思,让他的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几个月里,他几次想开口,总是担心换回一个破碎的梦。一旦梦境破碎,所有的美好和愿望也随之化为泡影。他要让这个梦长一些,再长一些。但还是终于忍不住。果然,那一个对自己根本没有一点意思。春妮甩掉他手的霎那,他觉得天都塌了,地也在急速地旋转。他头晕目眩地回到住处,所能做的只是以泪洗面。
  不同的夜晚不同的心情。是暗夜让他壮起胆子抓过了那只柔嫩的小手,而这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怀揣着爱情的甜蜜滋味迟迟不愿入睡。期待是美好的,当获取了之后才明白,只有已经拥有的爱情,才是纯美无瑕的。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不同的环节,不一样的享受。
  他记起上学的时候从课本上学过的一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话可以这么说,但事实是,这几年,他心头一直阴云笼罩,自然的太阳祛除不掉心间的阴翳。唯有当爱神眷顾,心头才一片灿烂。
  此时的桂爷也心绪不宁。对身边的这个小伙子,他只觉得可怜,毫无别的办法。安慰?自己一个糟老头子,说不出什么慷慨激昂的话来;家长里短,人家又不耐烦听。他能感觉出,这个小伙子一肚子的心事,特别是刚过来的时候,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还好,下午三个姑娘一阵搅和,林瑶的心情开朗多了,这使他的心稍稍放宽了些。
  同为知青,毓秀和巧云来看看倒也在情理之中。倒是春妮,说话大大咧咧,一点也不设防,就有点看不懂了。噢,他轻吁一口气。还真看不出来呢,这个下午,春妮像是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的确,转眼之间,春妮已经是大姑娘了,而且,像她母亲当年一样,比花儿还漂亮呢。怎么以前从没注意过?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一点不假。就这俊俏样儿,还不知哪个男人有这艳福呢。
  嘿,他自己都在心里骂自己老不死的。都快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冒出这些小花花肠子来。他忽然警觉得有点什么,这个春妮,莫不是跟眼前这个小伙子有一腿?哎呀,感情这玩艺儿,还真是说不清。也好,这小伙子如果没个女孩子支撑着,还怕真就完活了呢。咳,也不知哪辈子造得孽,咋地就弄这帮子小青年到这旮旯里来受罪呢。
  “小伙子,干这活路还中吧?”
  一句轻轻的话,打断了林瑶的思路。
  “多谢桂爷照顾着。”
  “我能照顾啥子啊?你来,只是给我这老东西添个乐子就是啦。”他划根洋火,把灯芯用草杖挑了挑,几声“啪啪”的爆响之后,灯亮了。
  点上一锅烟,“滋啦滋啦”地抽着,像是自言自语,“年轻就是好啊!你看毓秀、巧云还有春妮,你们刚来的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呢,现在,学问比我可大得多啦。嘿,我老啦,也该轮到你们啦。”
  “瞧桂爷说的,你身子骨可硬朗着呢。”
  “岁月不饶人啊!”桂爷有意试探他,“也不知小伙子有啥子想法。要是打算在秀水村留下来,我倒是替你看好了一个姑娘。”
  林瑶吱吱唔唔地,“我连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呢,哪里敢再害人家姑娘。谢谢桂爷美意。”
  桂爷狠吸一口。“也是,你们这些城里娃,讲究个新潮,用不着什么牵线搭桥的。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子,自然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操心啦。”
  林瑶摸不透桂爷究竟何意,不敢再说太多,于是刻意转移了话题,跟桂爷谈起养牛经来。 


第六十一章 莫名其妙

  放麦假了,所有的中学生也走上了麦收第一线。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公社特别抽调了大批教师带队,到临近的农场参加劳动。事有凑巧,春妮正好分到了毓秀所带的组,主要负责把收进来的小麦晾晒、脱粒、收仓。
  农场附近就有一个很大的储备库,库中还有不少积压的陈年小麦。按上级的要求,在收下小麦之前,得先把仓库倒出来。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儿,且不说累与不累,仅是折腾过程中的尘土,足以让人窒息。好在人的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象,在这紧要关头,公社一个紧急会议,便把全公社的地、富、反、坏、右统统调过来,从事这项工作。在领导同志眼里,他们都是典型的牛鬼蛇神,都在专政之列。过去,他们骑在人民大众头上拉屎撒尿,现在,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是天经地义的。
  开始,毓秀也参与进来,但一试,心里开始发怵。倒不是这活路有多累,而是当走进那间尘土弥漫的屋子,鼻孔马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种就要死掉的感觉。是啊,毫不夸张地说,比死还难受。当然,自己也没有试过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去,无疑比登天还难。
  她不得不退出来,在争先进和死亡面前选择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轻松地活着。并不是自己多么珍爱生命,而是现在还没有理由就这么死去,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自己选择了死亡,也就意味着把父母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顾虑一次次让她灰死的心不得已而复活。
  正是因为有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反倒存了悲悯之心。她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立场错误,但人的本性告诉她,立场不能取代一切。人是有灵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再高明的理论也得经受大脑的历练。
  她不敢怀疑,但事实让她的疑心越来越重。那倒不是自己思想有多么卑贱,而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他们在这里的话,不也该是首当其冲的吗?在清明的空气中,他们呼吸尚且困难,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能坚持得下来吗?
  从自己的父母,想到了眼前这些人,他们一个个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出,在监工的带领下,把毛巾打湿了,捂住鼻孔,轮流冲进去,实在憋不住了,就跳出来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再弯腰拱进去。现在,她无法判断屋子里的浓度有多大,只看见灰尘像农家人在做饭,烟雾顺着门口和打开的窗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天燥热得厉害,连蝉也懒得叫了。她想做些什么,看着忙碌的人群却又不知该做什么好。其实,按上面的要求,她根本无须做什么,但她不愿意闲着,可是,那间屋子,她已没有胆量再进去,她担心会马上死掉。
  倒是春妮反没有这么大的精神负担,她带着那条叫“小黄”的小花狗到河边戏水去了。她认识那条小花狗,春妮告诉她是整个农场监工的头儿的。只是,到这里三天,倒是常见狗而不见狗的主子。
  春妮远远地向她招手,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监工,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和善地送她一个微笑,轻声说了句:“去吧。”她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到这个新鲜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着。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呐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弥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荡荡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尽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噗斥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
  “笑你呢。”
  “笑我?”
  “是啊,”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
  “我哪有,我是同情他。”
  “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
  “又提什么梦。”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
  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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