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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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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
  “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
  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准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复向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象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向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尽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第五十四章 爱情抉择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痴。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做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
  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
  “别说了,别说了。”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
  “你当然不要听,”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
  “你坏,坏死了。”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命运更多时候并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啊!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跟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这样的处境何时是个尽头?她不敢想这些,一想,就有掉泪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她思绪的转移,让春妮感到受了冷落。她弯下身子凑到毓秀面前,见她泪珠涟涟,别有一番风韵。
  春妮没有说话,而是重又躺在毓秀身边。“姐姐,我知道,你又想家了,又想叔叔阿姨了。我真的好担心你,也好担心林瑶。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可现在,该怎么办呢?”
  毓秀毫不避讳她的思家心切,但眼前的事实无法改变。她不知道爸爸妈妈羸弱的身体还能不能坚持到自己回去的那一天。是的,回去,那一天又在什么时候呢?
  想到这些,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一个劲地翻卷。“爸,妈,你们一定要坚持,等我回来啊!”她在心里低吼,浑身抽搐,全然不顾春妮在身边。
  春妮紧紧拥着她,这一刻,倒觉得自己是大姐姐了。
  直到阳光洒进来,毓秀才仿佛意识到什么,不好意思地下床洗了把脸,和春妮并排躺着说闲话。
  “秀水村也是我的家,但肯定不是永久的家,我的家在爸爸妈妈身边。”毓秀毫不讳言自己的想法。“我来秀水村这几年,最开心的是遇到了你娘和你。你娘给了我精神上的抚慰,你给了我姐妹间的欢乐。我觉得,命运虽然坎坷,但有如此机缘,这一生也算值得了。”
  春妮像看陌生人一样好奇地打量她:“毓秀姐,你这是怎么了?倒像是悟禅机一样。”
  “是,妹妹,”毓秀眼神迷离,话语幽幽。“我可不像你,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敢爱敢恨。我不成,我得最大心愿就是陪伴二老,让他们安心度过晚年。能了却这桩心事,也不负爸爸妈妈养我这一回了。”她停顿了片刻,似乎在想着什么。“可是,我连这点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想着他们老去而无能为力。”
  “毓秀姐,”春妮也一样透着无奈的眼神。“要是我能帮你些什么就好了。”
  “你现在能守着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其它的事,不是你我所能解决的了的。”毓秀真诚地盯着她,一只手轻轻地梳拢她的头发。 


第五十五章 遭遇色魔

  连毓秀也没弄明白,春妮为什么提出要到中学留宿几天。是像她说的学校宣传队有什么活动还是只为了躲避林瑶?
  非常时期,女孩子的心境就像六月的天气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昨天还在梦寐以求,而当梦境真要变成现实了,却又不自觉地躲避它。
  其实,春妮的内心好复杂。她渴望见到林瑶,甚至不止一次想象着与林瑶在一起的幸福滋味;然而,当幸福真的来临了,又有些下意识地恐惧。他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吗?那个男人也真的喜欢自己吗?即使这一切都是真的,这种喜欢,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得不到的时候满足于瞬间,而真正触手可及了,内心的期待便是永久。瞬间,只是一个记号,只有实质的变化,没有实质的意义,而只有永恒的,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如果能保证后者,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更不屑于别人的冷眼和口水。口水能淹死人吗?或许会,但春妮不怕。等到人们口水干燥,感觉无味了,也就只剩下属于自己的爱情了。只要拥有真正的爱情,她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然而现在,她躲得远远地,不是惧怕爱情的降临,而是爱情来得太猛烈,让她无所措手足。何况,当那个男人的手越收越紧的时候,她感受的不仅有爱情,还有男人纯粹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不光林瑶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比他差。李茂生抓住嫣红的时候,二流子对付菊花的夜晚,手的力量不会比林瑶小吧?
  她忍不住几次想回村,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五天,整整五天,她都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白天的枯寂和夜晚的孤独让她觉得自己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自己的魂已经被他勾走了。可五天下来,她很骄傲,因为终于以自己的毅力战胜了爱魔。是啊,春妮渴望爱情,但也不是随意被爱情摆布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享受爱情,却不能在性欲中泛滥爱情。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能被称作爱情吗?想到这,她自己也不觉地笑笑。都怨“黄书”看多了,才会有这么多空洞到不着边际的想法。如果这些想法变成语言,在任何一个人面前说出来,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才怪。
  不知是不是巧合,那天她心急如焚地赶回秀水村,没有回家而是先来到小学校,她心里真有些想毓秀姐姐呢。不知怎么,见了面就好逗嘴,一离开就会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在她心目中,没有谁能取代毓秀姐姐的地位。好在,在学校的那几天,还可以到巧云姐姐那里去看看。不过有一次还是让她大惊失色,那个曾到学校人模狗样训导她们的公社一把手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色魔。当她冒冒失失地闯进巧云办公室的时候,那家伙正涎着脸对巧云做着什么。一时,三个人尴尬了好半天,她不想退出,她知道这个时候的巧云姐姐一定需要自己的保护。退出,就意味着默许了那个家伙的禽兽行为,就是自己将巧云推向了灾难的深渊。那个吕主任也只好斜睨了她一眼,但马上绽出一脸热情洋溢的横肉,煞有介事地对巧云打了个手势。
  “巧云哪,上面安排的那个剧目可要弄好喽,后天,县上领导要亲自过目。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公社声誉的大事,千万马虎不得。知道了吗?”
  巧云没有吱声,脸憋的酱紫。
  吕主任悻悻地溜了。巧云揽过春妮,嘤嘤抽泣起来。
  这个天真活泼的姐姐,一定是受到这个臭男人的欺负了。她把牙根咬得“格吱格吱”响,拳头也攥的紧紧地,可就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巧云姐姐,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她有些心痛。
  “离开?”是巧云哀怨的眼神,“离开又能到哪里去?回秀水村?”
  这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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