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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蚂蚁-第23节

小说: 蚂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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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着国庆节,我在我爸爸的陪伴下回了一次家。我想去看看大虎二虎他们,不知道他们在中学里混得怎么样。  
  刚回到家乡我就听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我听到后就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棒冰放火烧死了石头!手枪也被烧死了!  
  这太让我意外了。  
  怎么会这样?我爸好像事先也不知道,不然他准把这件事情当一个大事情来告诉我。  
  这件事情迅速被传得沸沸扬扬,几乎每一个人看到另外一个人都会率先谈到这个爆炸性的新闻。而且我觉得这件事情就像一粒种子一样,在家乡的每一个地方都生根发芽。传闻的版本也很多,都是关于棒冰、石头、手枪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  
  回想起我舅舅对我说的话,我更觉得稀里糊涂的。  
  他们有的跟我舅舅说的有点像,说棒冰就是手枪的哥哥,但不是一个妈生的;有的说石头也是手枪的哥哥,是一个爸生的;还有人说三个人都是亲兄妹,是自相残杀——当然他们没有说出自相残杀的理由;也有人说三个人是在小猫小狗谈恋爱,还是三角恋爱,结果心狠手辣的棒冰就把倔强的石头烧死了,而手枪就为了石头也跳进了火海——这个版本的中心思想是,手枪跟石头谈恋爱,而棒冰是准备插进来的,跟我最开始的想法差不多,我最相信这么一个说法。我早就知道石头跟手枪在谈恋爱,我也早知道了棒冰喜欢手枪。  
  我后来一个人去看了那个事发现场,据说那是石头家的地窖。但是我看到的却是一个黑色的被烧焦的大窟窿。那个大窟窿就像一个大眼睛一样,只是一直睁开着,不会闭拢来。  
  我在边上站了半天,看着这只“大眼睛”,旁边都没有人经过。我拼命想像着那大火烧死石头和手枪的那一幕,但是想像不出来。我根本想像不出来。  
  当我要走的时候,我突然在这只“大眼睛”的边上发现了一个蚂蚁窝,里面有成千上万只蚂蚁正在往外爬。  
  看上去挺吓人的,它们还都在爬向我。  
  那些蚂蚁成群结队,黑黝黝的一片,就像是另外一只大眼睛。我想不明白这地方怎么会有那么多蚂蚁,而且都挤在一起,那么有规律有节奏地往我这里爬?  
  坐车到市区上学的路上,我满脑子都在想这整件事情。我惊讶,感觉不能接受。我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这种事——如果是电视剧我就能相信,但这是在我身边发生的,让我怎么能相信?无论我撅着嘴唇,或者闭上眼睛,我还是不能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稍后,我就把目光抛向远处,我的心才开始渐渐平静下来。隔着玻璃窗,我看到了大片大片的农田和正在长高的建筑物。我知道,我正在离开我的家乡,去往城市。        
…  
后记  
…      
  文/小饭  
  这一次你们看到的仅仅是一个故事。它被安排发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上海南汇。没错,那正是作者本人的家乡。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那里,能给我更大的能量和空间,也能让我更加充满感情。我在那里长大成人,却很遗憾地忘记了那里存在过和发生过的大部分人物事件。现在我很少回去,偶尔的几次探访总让我觉得时过境迁。这不是什么矫情的说法,或许是,那人还不就是在各种矫情中生活着的么?  
  最近我还经常做梦,虽然在梦里一切都是变形的。我用一个白日梦似的故事来追忆那里发生过和还存在的一切,来安慰我渐渐荒凉的内心。  
  故事里面没有任何正义可言,只有打架斗殴,亲情包含着欺骗,幻想始终大于规则。故事有不只一个的开头,但只有一个结局。我让四个人来分别讲述。尽管他们的成长背景并没有大的分别,但是毕竟每个人都还不太一样。我希望他们的讲述能在故事上互相补充——直至把整个故事呈现出来——但也不可避免产生了一些重复。  
  请原谅我所写到的那些重复的情节,但我保证不会超过四处。这可能会有助于你阅读小说,因为也许你读着读着就会忘记我前面讲了些什么,特别是当你今天读了一段,明天又开始读下去的时候。我就有这样一个毛病,以至于连我写的时候都会忘记我昨天写了什么,上一页写了什么。重复的意义不仅在于做一个提醒——何况它不单单只是重复。我总是告诉我的朋友们,这只是一个关于小孩子们打架的小说。为什么打架,以及怎么打架。从小到大我一直处于各种打架的危险之中,想必男孩子都会有这种体会。邻里街坊的同伴们,为一个皮球,或者一张香烟牌子恐吓你;班级里的大个子男生,为了能在女生面前耀武扬威,把他们强壮的拳头摆在你的面前;校外的小混混们,他们可能看上了你口袋里的零花钱。如果你的运气不够好,很可能你就挨了打……这很正常,如果你经常看《动物世界》或者《人与自然》就能明白。没什么大不了的,生活本该如此。你可以心里暗暗盘算着,你报仇的那一天用什么样的台词去羞辱对方,我是说你在挨打的时候可以这样想。不过我不建议你总是沉溺于那些复仇后狂欢的台词,如果你整天都想着这些事,对你来说没有多大好处。  
  用冰糖最后的话来描绘这个故事:它经常在电视里出现,但是生活中要发生这么一个故事,一百年也不会有一次。  
  有两件事情我必须得提一提。今年三月底,写这个小说中间我去听了张楚的一次现场。这多么像一次是我事先安排好的演唱会。可是节目单上,张楚所要演唱的歌曲里面并没有我期盼着听到的《蚂蚁》。在张楚即将离开舞台的那一刻,在那个空旷的广场上,我一次又一次地高声叫喊着,请求张楚唱一首《蚂蚁》。也有不少人附和我,他们一定也喜欢《蚂蚁》这首歌。我想他们都不可能想到我那么激动嘶喊的理由。张楚最后终于满足了我的愿望,唱了《蚂蚁》。虽然节奏和配乐上都有很大毛病,我也很高兴。这还不值得高兴么?  
  这高兴的情绪会一直延续到这篇自序的结尾处。让我说说另外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简单点说,我是要把这部小说献给:  
  我即将出生的孩子。  
  小饭,写于上海兴国路  
  200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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