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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浮出海面 -王朔-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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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别结婚,石岜,听哥哥的没错。你本来可能还有点出息,一结婚全毁了。婚前跟蜜糖似的,婚后,女的瞧男的不殷勤了,男的瞧女的不新鲜了。我就不打算再结婚。”
  “我不结,答应你。”
  我一边和那个朋友前言不搭后语地胡扯,一边继续看台上跳来跳去的晶晶。她跳完编织舞,退到一旁席地而坐当观舞的民众,她们在台上也聊天。过了会儿,我见晶晶往台下观众席上看,断定她看到我后,便做了个“八”的手势,她轻轻点点头。
  “你给谁打手势,你给谁打手手势?”我那个朋友好奇地都快疯了,拼命伸着脖子往台上找。
  “好哇,和舞蹈演员勾搭上了,走向深渊。”
  “我得去帮农民兄弟点忙。你别跟着我,”我厌恶地说,“我拉屎可臭。”
  “我也没把你当麝香牛。”
  我在厕所里呆了半天,才出来,那个朋友也走进休息厅,东张西望地找我。我刚想藏,已被他发现,飞跑过来:
  “你千万听我一句……”
  “去你妈的吧,”我挣开她,冲他脸大喝,“我他妈愿意毁了自己。”
  我逃出剧场,那个朋友摇头叹气踱回观众席。满台都是腾挪跳跃的王侯将相、妃嫔宫娥以及渔人樵夫、甲士村姑。

  第一幕结束,演员们涌进后台,边走边拔头钗摘耳环,一溜小跑冲进各化妆室换妆。八点多一点儿,晶晶换完妆出来,薄薄的舞衣袖袂飘飘,远远看见我就笑嘻嘻的,越走越近,越发笑成一朵花。我看着她,觉得她真是很好看。
  “你笑什么?”
  “瞧见你我就想笑。”
  “笑我什么?”我拉晶晶坐在后台门口石阶上。
  “你瞧你吧,穷得叮了咣响,还挺沾沾自喜,四处跟人说要发财,简直象个骗子。”  “我哪四处跟人说了,不就跟你说过,也是说着玩。哎,我那个倡议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你还真要这样呀,我还以为你是说着玩呢。”
  “试试吧,怎么样?不行就拉倒,什么也不影响。我问你,你讨厌我吗?”
  晶晶摇摇头。
  “那就这么定下了。”
  晶晶光笑不说话。
  “别光笑。”我说。
  “试试就试试。”晶晶说,“以後你对我好吗?”
  “当然要比现在好。”
  我们相视而笑,晶晶用水袖掩住嘴。我们侧耳听前台的音乐,屈原已经被黜,痛不欲生。
  “你该进去了。”
  “再呆会儿。”
  “进去吧,”我推她,“散场我在大门口等你。”
  晶晶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进去。

  那些天,我是《屈原》最忠实的观众。还掏钱买票,请朋友们的客,拉大批闲人来捧场。晶晶跟我说过,一个再谦逊的演员也是很在乎观众掌声的。她很伤感地告诉我,她第一次登台跳什么“大寨,亚克西”时,下台听到一片掌声热泪盈眶,别人无情地告诉她,那不是掌声,是拉幕的隆隆声。现在她如愿以偿了。每当她宛转痛苦死去时,总能听到雷鸣般的掌声,虽然这掌声显得那么没心没肺。
  散场后,我就在后台门口等她。她梳着头发跑出来,我们沿着幽暗寂静的街道走回家。北京的夏末,街上摆满鲜花,夜晚清凉的空气中浮动着浓郁袭人的花香。
我把家里的窗户终日敞开,这样,晚上回到家就能嗅到满室芬芳。晶晶演出完总要喊饿,我们就搞点简单的夜宵,咖啡和馒头夹奶粉。我有一罐咖啡豆和一罐速溶咖啡,我常搞错,使咖啡味道一塌糊涂。
  “为什么不喝茶呢?”晶晶问我。
  我先说喝茶有点老气横秋,又说咖啡显得绅士,最后承认茶水使我走肾,夜里睡不踏实。我说过,我对婚前性行为持宽容态度。很使晶晶紧张了一段。后来她了解我后才安下心,我是典型的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你没觉得我其实很腼腆吗?”
  “不,没觉得。”
  “我从小就很害羞,很胆怯,为了掩饰这个缺点,我才学吹牛说大话,故意胡闹。可直到今天,我仍象一个经常手淫的中学生那样怯懦自卑。”
  “你是说其实象天使一样纯洁?”
  “那倒不是,”我不好意思了,“没那么白。”
  我告诉晶晶,我过去的确谈过几次恋爱,在我这个年龄也是正常的。但我人基本上是正派的,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
  有时,我们喝完咖啡很兴奋,坐在灯下彻夜长谈。我也问晶晶:
  “我什么地方,嗯,吸引了你,让你这么喜欢?”
  “我说过我喜欢你吗?”
  “你说过不讨厌。”
  “我也说不上来,”晶晶想了半天仍这样说,“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喜欢呗。
你很爱钱?”
  “是啊,”我说,“这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我也爱钱,所以喜欢你。”
  “别这么赤裸裸,晶晶。”我求她,“这太打击人情绪了。起码心里这么想,嘴别说出来。”
  晶晶和我大笑,笑得喘不上气。
  “好吧好吧,”晶晶说,“那我说我喜欢你是因为和你在一起可以不谈人生大道理,我感到轻松。”
  “还能再热情一点吗?”
  “我可以为你死,你能吗?”
  “不能!”我吓了一跳。
  “真是的。”她似乎挺失望。
  “你能为我死?”
  “是的。”
  我把窗户大开:“你从这儿跳下去。”
  我们又笑起来,笑得很厉害,我把窗户关好。
  “你说,陷进你死我活的感情中市是不是特傻?”
  “是你叫我热情点的。”晶晶点起一支烟,懒懒地说。
  “我不想陷进去,我不想丧失也不想看别人丧失独立的人格。”
  “怎么,你害怕了?”晶晶看着我大惊小怪地喊,“吓成这样,简直面无人色了嘛。”  “没有,我根本就不是怕,我是在坚持我的原则——我是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放心,”晶晶打了个哈欠,“用不着害怕,要是将来你对我说‘拜拜’,我就对你说OK。”
  晶晶早晨起床,一般都很早,不管晚上睡得多晚。她象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在屋里跳跳蹦蹦,搞一些空中劈叉击打之类的名堂。如果我还在睡懒觉,她就拼命砸门,大声放收音机,把我闹起来。然后拉我出去跑步,说我的身段实在不象话,再下去就甭想冒充演员往剧场里混。
  我们俩沿着阳光初洒的大街跑步,呼吸新鲜空气。跑完步气喘吁吁站在路边吃焦脆的炸油饼和松软的烤白薯。晶晶爱吃烤白薯焦黄的皮,我就把皮都剥给她。晶晶过马路不管什么交通规则不规则的,任意乱走。我批评她,她也不听,警察吼她,她才往人行横道上跑。警察叫她过去,她冲人家笑笑仍走自己的路,多数警察也就一笑随她去了。我过马路规规矩矩,可有时爱随地吐痰,卫生警察抓住就毫不客气地在众目睽睽下罚款,根本不听我有鼻炎的申辩。搞得我一见大壳帽就神经紧张。现在街上大壳帽又多,连邮递员也神气得象将军,一惊一咋的,我是不爱上街了。常常是我受了一肚子气,执意回家,撇下晶晶单独去自由市场买菜。南方女孩子从小就拎着篮子上街买菜,都有一手讨价还价看秤的绝活,北方再精明的农民也坑不了她们。我很放心晶晶,每次她都能买回又便宜又好的蔬菜。就是她也有一般南方女孩的毛病,逛市场一上瘾就刹不住车,转遍全城也要买回那几跟最佳黄瓜。
  她兴冲冲回来时,我已经急得胡思乱想了,对她发脾气:“道哪儿去了?一上午。”
  “买菜去了,你瞧着几根黄瓜多嫩,顶着花呢。”
  “犯得上么,不吃行不行?”
  “我怎么啦?”晶晶委屈地说。
  “知道吗,”我口气和缓下来,“晶晶,有时我老觉得我们好得不真实,象场美梦,特别是你一不在,我就恍惚受了什么幻相的蛊惑。”
  《屈原》演完后,舞蹈学院开始毕业分配,晶晶如愿分到一个在观众中颇有人缘的歌舞团。
  “我到团里后就不来你家了。”临报到那天晚上,晶晶嗑着瓜子对我说。
  “那你去谁家?”我在看博伊尔的《背叛之风》,没抬头。
  “我天天来影响你不能干正事,我自己也好长时间没学习。我妈妈都来信说我,不能光谈恋爱——虫!虫!”
  晶晶忽然指着墙上说。
  我抬头一看,有只蟑螂爬在墙上。我用书将它打落,铲起举到晶晶跟前。
  “别闹,你别闹。”她把我手推开。
  “你刚才说说什么,以後不来了?”我把蟑螂尸体开窗扔下去,坐回桌旁问。

  “少来。我到团里就不整天泡这儿了,我要学习了。”
  我嘻嘻笑起来。
  “怎么,看不起人。”
  “哪里哪里。”
  “反正我以後,一星期来一次。”
  “随便,”我说,“你要想我,我可管不着。”
  晶晶去团里报到后,真的很少来了。倒也不是“学习了”。团里国庆要推出一台新歌舞,排练很紧张。
  我去团里看了她一次,她跟我小小地诉了一下苦。对住在兵营里,楼上六六楼下都是军人很不习惯(那个团很可怜,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借部队的房子住)。
对被团里取消了探亲假也一肚子牢骚。她很想家,她父母也真疼她,不停地给她写信邮包裹。我对她说:
  “别老让你父母给你寄东西,就象我对你关心不够似的。”
  “是很不够,你怎么比得上我爸爸妈妈,他们对我才是真好。” 
  “你老说这种话,”我伤心地说,“使我痛苦。”
  “嗬嗬,”晶晶笑起来,“别假招子了,我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是真的。”我执著地说。
  “好好,”晶晶安抚我,“你是真的。我爸爸妈妈对我好,你也对我好。”
  第一场秋雨下过,我飞往南方。

  一个很有知名度的舞蹈家,因为岁数大了,准备告别舞台,但又不想就此赋闲。她家乡是南方一个近几年开始繁荣的边境城市,土地税金都很低廉,政策也宽,便打算在那儿成立一个私人舞蹈团,再附个舞蹈学校,把她的武艺一棒一棒传下去。
  那个城市本是个边境小镇发达起来的,虽说写字楼、酒店、工厂一夜之间林立了,文化方面仍是乡村的、外来的。全市只有一家电影院,电视一开,又总是境外那个殖民地制作粗劣、处处“穿帮”的武打长片。党的宣传部门也很挠头,一听这个舞蹈家的打算便欣然允诺,大开绿灯,市府给划了地投了资。一些一直为本乡出了个世界闻名的艺术家自豪的华裔阔佬也慷慨解囊。但那毕竟是高度商业化的地方,又无实力雄厚的基金会支持,孩子生下来养活他便是件难事。指望民族舞赚钱是做梦,一台普普通通、并不华丽的舞剧,服装道具就十几万元。票价又不能超过一斤猪肉钱。演员也不能象国家剧院的演员,一晚上几毛钱就打发了。商业演出是无利可图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同时兴办一些经济实体,酒吧、舞厅等等,以副养农。
这个舞蹈家是艺术圈里出来的清白人,跳舞是没的说,知道好歹,赚钱可就两眼一摸黑,蒙了灯。于是,不少有名无实的公司提出和她合作,帮她管理买卖,共同壮大。我的一个朋友开的野公司也加入了浩荡的竞争行列,并为此派了个能说会道的家伙驻在当地游说。可那家伙突然失踪了,我的朋友急得十年没犯的癫痫病都犯了。他不知听谁说,我认识那个舞蹈家一个深受信任的助手,便立刻委我个经理(据我所知,他那个公司的人都是经理),支了一笔钱,让我接手这事。我不忍看他为这事把命送了,便慨然去了。
  南国仍是盛夏,挥汗如雨,我在省里办了边境通行证,乘民航的直升飞机抵达那个边境城市。这里说是个城市,不如说是个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到处是吊车、预制件、未竣工的摩天楼和道路,操着南腔北调的建筑工人们在烈日下卖力地干活。已建成的商业区倒是繁华热闹、买卖兴隆,等待出境的侨胞熙攘满街。入夜,那些收外汇的餐厅酒吧灯红酒绿,香港和内地的三流歌星荟萃,通宵唱着流行歌曲。
喝得醉醺醺的外国技术人员、黑市商人和举止可疑的浓妆少女聚在一起寻欢作乐。

  我在这儿遇到一些老朋友。有的是取得学历后被招聘来的;有的我原以为作了牢;有的老老实实拿着几百元人民币谨慎度日;有的趁机猛赚钱已成了小富翁。他们给了我各种互相矛盾的劝告。
  我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当天便接到公安局的通知,说我找的人关押在他们看守所里。我以领导身分去了趟公安局,了解到这小子原来没给公司办事,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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