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记 作者:[美]马克·吐温-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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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也许我应该把他烧死。不过我是想用最好的办法。〃
这事传到加利福尼亚(这是在〃早期〃),引起了许多议论,但内德船长的声誉丝毫没有降低,还的确提高了。
当时,加利福尼亚有不少人以一种朴素原始的风尚与司法审判〃作对〃,因此,当别的地方也尊崇这种风尚时,他们当然会大加赞赏。
第五十一章
在我们那个〃繁荣时代〃的全盛时期,罪恶繁荣昌盛,兴旺发达。酒店里坐满了顾客,法庭上排满了被告,赌窟里挤满了赌徒,妓院里睡满了嫖客,监狱里关满了罪犯——这是矿区高度繁荣的最可靠的迹象——任何地区都是这样。难道不是这样吗?法院里堆积如山的案卷就是商业发达,银钱似水的最确凿的迹象。但是,还有一个迹象:它珊珊来迟,但它一旦来到,那就无可挑剔地证明〃繁荣时代〃达到了泛滥时代。它就是〃文学〃报纸的诞生。〃致力于文学的〃《西方周报》在弗吉尼亚问世了。全体文人都为它撰稿。P先生是该周报的主编。他是个提着笔的机灵敏捷的尖兵,一个能够写清新,美妙的赏心乐事的人。在他当《联合报》编缉的时候,他只用一行字就轻而易举地处置了一位同行花了不少力气写成的两栏凌乱不堪的攻击他的文字,这一行文字初看起来好象是一句严肃与买力的恭维话——这就是;〃我们的敌人的那些逻缉推理类似上帝的和平,〃——并且把它留在读者的记忆与回味之中,让他在闲暇时利用《圣经》中的一句经文的剩余部分——〃这非我所能理解〃,去体会那行文字的言外的、〃大不相同〃的含义吧。一次,他谈到一个小小的,饿得半死的路旁行乞集团,他们专靠掠抢乘坐大陆驿车碰巧和他们在一起逗留一天的乘客为生。他说他们在教堂里祈祷的时候,把先圣的祈祷词篡改为:〃赐予我们每天过路的生客吧!〃
我们对《西方周报》寄予极大的希望,当然,要是没有新颖的小说,它就没法存在,于是,我们动员起全班人马,全力以赴地投入这项工作。F夫人是一位能干的传奇作家,出自一个说不清名称的派别——我叫不出这个派别的名称,因为他们作品里的主角都是些极其高雅,尽善尽美的人物。她撰写了开篇第一章,塑造了一位可爱的金发女郎,这位女傻瓜别的不谈,只谈珠宝与诗歌;她信守道德,几乎达到了离奇的地步。她还塑造了一位更为高雅的年青法国公爵,他爱上了金发女郎。第二个星期,F先生也紧紧跟上,他写的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律师打算使法国公爵陷入财产纠纷,还有一位才华出众的上流社会的少妇前去勾引公爵,大败了金发女郎的胃口。第三个星期,D先生——某日报的一位愚昧无知透顶的编缉,跟在F先生后面写了一个炼金的神秘的术士。他深更半夜在一个山洞里与魔鬼密商占卜那几位男女的星象,打算给他们未来的生活增添大量的磨难,使小说更具有神圣凛然的气氛,引起读者的兴趣。他还塑造了一个披斗篷戴面罩的无赖,给他一份薪金让他手持涂了毒药的尖刀埋伏在公爵半夜回家的路上。他还搞了个满口土话的爱尔兰马车夫,让他为那位上流社会的少妇当差,完成把情书递给公爵的特殊使命。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放荡不羁的具有文学才能的新人来到了弗吉尼亚——他衣着褴褛不堪,但人非常文静谦和,简直是羞怯。他的态度是那样的温文而雅,他的举止是那样讨人喜欢,无论他是清醒着还是喝醉了酒,对一切和他交往的人都极友好。他请求搞文学,提出确凿证据表明他能够轻松老练地挥舞那支笔。于是F先生立即请他帮忙写那部小说。他的那一章排在D先生后面,我的则排在他的后面。这家伙所下的工夫不过是先出去喝个酩酊大醉,然后安顿下来在一种骚狂状态下施展想象力,开始下笔。这种骚狂是一种颠三倒四,莫名其妙行为的表现,其结果可想而知。他仔细研究了那些先行者们的大作,发现已经创造出足够多的男女主人公,他对这些角色非常满意,决定不再增添。满怀着威士忌激发起来的全部自信心以及威士忌给它的奴仆提供的全部的自满情绪,这个可爱的家伙全力以赴地动起手来。他把上流社会的少妇嫁给了马车夫,是为了令人愤概;把公爵配给了金发女郎的后母,是为了耸人听闻;停了那个亡命徒的薪金;在魔鬼和术士之间制造了一场误会;把公爵的财产全搞到了那个邪恶的律师手中,迫使律师受到良心责备而去酗酒,接着便产生震颤性谵妄,要去自杀;他弄断了车夫的脖子,让车夫的寡妇受尽了辱骂、白眼和贫困,最后死于痨病;让金发女郎去投河,把衣服丢在岸上,上面照例别着留给公爵的纸条,并祝他幸幅;通过左臂上的胎痣,让公爵最后弄清,原来他娶了自己失散已久的母亲,毁了自己失散已久的亲妹妹;安排了公爵和公爵夫人适当而必要的自杀,达到劝善惩恶的目的;打开地壳,让那个术士钻到地下去,照例伴随着烟火,雷声和硫磺味。本章结束时提出保证,在下一章,他要来一次全面的考察,然后再根据该小说的性质,继续描述那个魔鬼的下落等等!
此书读起来极为流畅,言词〃绝对〃恳切,十分有趣,足以把人噎死。但它一问世,便引起大动干戈。别的小说家们激怒了。那位性格平和的新编缉站在一片怒骂的烈火中,酒还没有完全醒过来。胆怯而困惑地挨个看着那些攻击者,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竟惹起了这样一场风暴,风暴终于暂时平息下来的时候,他作了谦和而恳切的解释——他说到底写了些什么他也不大记得清了,不过他敢肯定他尽了最大努力,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使小说不仅生动有趣,合情合理,而且富于教益并且——
攻击又开始了。小说家们刮起一阵辱骂和奚落的风暴,攻击他滥用形容词。围攻就这样继续着,每当那个新编缉想让他的敌人息怒,事情反而搞得更糟。最后,他提出重写那一章。这才缓和了大家的敌意。怒火慢慢平息下来,又恢复了和平,那位受害者安全退却,缩进了他那堡垒。
但在回去的路上,罪恶天使又勾引他喝得大醉酩酊。他的想象力又野马脱僵了。他领着那些男女主角比以前更加狂欢乱舞,然而,通篇却依然洋溢着先前著作中的那种令人信服的诚实和恳切的味道。他把主人公弄进最离奇的情节里,让他们作最令人惊讶的表演,叫他们说出最古怪的话来!不过这一章小说实在妙不可言。它是和谐的颠狂,艺术的荒唐,还有和正文一样稀奇的注释。我还记得一个〃情节〃,把它写出来作为全书的例子。他改变了有才干的律师的性格,把他变成了勇敢杰出的人物,赋予他声誉和财富,把他弄成三十三岁。然后,通过那个术士和那个戏剧化的歹徒的帮助,他使金发女郎发现公爵一方面觊觎她的钱财,另一方面却暗暗地倾慕那个上流社会少妇。她快刀斩乱麻地割断了和公爵的关系,把十倍的柔情倾注在律师身上,而律师则回报以二十倍的热情。但他们的父母却不答应。他们希望家族中有一位公爵;他们下决心一定要一位公爵,虽然他们承认,除了那个公爵,律师就是最中意的人选了。这时金发女郎自然害了大病。她的父母大吃一惊,恳求她嫁给公爵,但她断然拒绝,绝不让步。于是他们耍了个手段。要她等待一年零一天,要是到了那天她还认为不能嫁给公爵,他们将完全同意她嫁给律师。其结果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欢喜重上眉梢,健康迅速恢复。于是她的父母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二步。他们让家庭医生建议,为了使金发女郎的体力得到完全恢复,她必须作一次长时间的海上旅行和陆上游览,他们还邀请了公爵和他们一道去。他们估计,她有公爵一直陪在身边,又长期同律师断了联系,一切问题都会了结的——因为他们没有邀请律师。
于是,他们登上了一艘开往美洲的轮船——三天过去了,晕船已经停止,他们第一次来到公共餐桌就餐的时候,看见律师也坐在那里!公爵和金发女郎一家极力应付那尴尬的局面;航行继续进行,船就要到美洲了。但是,不久,在离新贝德福还有两百英里的地方,船着火了,一直烧到了吃水线,全体船员和乘客,只有三十人得救。他们在海上漂泊了一天一夜,其中就有我们的朋友。律师以非凡的毅力拯救了金发女郎和她的父母,他一个来回游两百码,每次救出一人——那姑娘是第一个。公爵则自己救了自己的命。第二天早上,两艘捕鲸船驶到这里,放下了救生船。这时风暴大作,登船时一片惊慌混乱。律师象个男子一样尽了自己的义务,帮助筋疲力尽人事不醒的金发女郎、她的父母和另外几个人爬上了一条救生船(公爵是自己爬上去的);接着,有一个小孩从小船的那一头掉进了海里,那位母亲的悲切呼唤声使律师忍不住又跳下海去,帮助六七个人救起那个娃娃。然后他又急忙游回去,但是迟了几秒钟,金发女郎坐的那条船已经开动。于是,他只好爬上一条小船,然后上了另一条捕鲸船。风暴更大了,把那两条船吹得互相看不见踪影——想把它们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吹。到了第三天,风暴平息下来,金发女郎那条船在波士顿北部七百英里的地方,另一条船在波士顿以南大约七百英里的地方。金发女郎那条船的船长要开往北大西洋捕鲸,未得命令不得返航或停泊;这是航海法。律师乘的船要开往北太平洋去捕鲸,未得命令也不能返航或停泊。律师所有的钱和行李都在金发女郎那条救生船上,因此都运上了她乘的那艘捕鲸船——于是,船长让他当了一名普通水手挣自己的路费。两艘船航行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一艘来到格陵兰岛沿海,另一条正在白令海峡。那金发女郎几乎早已被说服,相信她的律师被浪头打下海去,捕鲸船还没有把救生船开拢,他就失踪了。这时,在父母和公爵的劝诱下,她终于开始鼓起勇气去接受命中注定的结合,准备举行那可恨的婚礼。但是,只要一年零一天的期限未满,她一天也不妥协。一周又一周过去,日期一天天临近了,已经下令张灯结彩举行婚礼——这是一场在冰山和海象之间的大海上举行的婚礼。再过五天,一切就将无可挽回了。于是,金发女郎又是流泪又是叹息,心潮翻腾,思绪万干。啊,她真正喜爱的人儿在哪里呀?——为什么,为什么他不来搭救她呢?在那个时候,他正在白令海峡举起钢叉投向一头鲸,从北冰洋过来有五千英里,绕过合恩角过来有两万英里——原因就是这样的。他把钢叉投出去,但不是很准——他脚下一滑,掉进了鲸鱼的嘴里,顺着喉咙溜了进去。他昏迷了五天。然后他清醒过来,听见有声音;阳光从鲸鱼背上砍开的一个洞中照射进来。他爬了出来,把几个正在船舷边起鲸油的水手吓了一跳。他认出那条船来了,飞身跳到甲板上,使圣坛边那些正在举行婚礼的人大吃一惊,他高叫道:
〃停止举行婚礼——我在这儿!到我怀里来,我的宝贝儿!〃
对这篇信口开河的文学作品还有些注释,作者极力要表明这一切经历都是有可能的,他说,鲸鱼五天之中穿过北冰洋游完五千英里,从白令海峡游到格陵兰沿海这种事,他是在查尔斯·里德的小说《爱情要细流绵长》里看到的,他认为,这就可以证明这种事是可以办到的;他还引证了约拿的冒险事迹,证明人能在鲸肚子里生活,还加上一句:要是牧师能够忍受三天,律师当然能够忍受五天!
这时,编缉室里掀起了空前绝后强烈的风暴,立即解雇了那位新编缉,把那份手稿朝他脸劈去。但他已耽搁了那么长时间,再也没有人来得及重写那一章了。因此,那一期上面没有刊登任何小说。这只不过是一家资金薄弱,拼命挣扎,低级无聊的杂志,没有刊登小说这件事也许动摇了公众的信任;无论如何,它在下一期的第一版还没有来得及付印就象个婴儿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去。
有人努力想用一个有吸引力的新颖刊名使它复刊,F先生说就叫它《凤凰》吧,因为这个名字具有一种在新的,想象不到的条件下从死灰中复活的意义;但是有家报社的一个既低能又自作聪明的人建议我们把它改作《拉扎勒斯》;因为人们对《圣经》不甚了了,认为复活的《拉扎勒斯》和衣衫破烂,在富翁门前要饭的乞丐是同一个人,这个名字就成了全城的笑柄,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家报纸。
我遗憾极了,因为我曾为和一家文学报纸有关系感到非常自豪——也许比我在那以后做过的任何事都要自豪。我曾经为它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