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名著同人)走遍欧洲拆cp 作者:昨夜晴风(晋江vip2014-01-05完结)-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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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忍心我这个儿子成为穷光蛋,还得通过一桩富有的婚事解决我的生计……”
“不久之后他替我找了个伴侣。他有一个叫梅森先生的老相识,是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和商人。他作了调查,肯定梅森先生家业很大。他发现梅森先生有一双儿女,还知道他能够也愿意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的财产,那已经足够了。我一离开大学就被送往牙买加,跟一个已经替我求了爱的新娘成婚……”
“我的感官被刺激起来了,由于幼稚无知,没有经验,以为自己爱上了她。社交场中的愚蠢角逐、年轻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人什么糊里糊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激怒我;她来勾引我。于是我还几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婚事就定了……”
“新娘的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我以为她死了。但蜜月一过,我便发现自己搞错了。她不过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妻子还有个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对这些情况都知道,但他们只想到三万英镑,并且狼狈为奸坑害我……”
“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四年之后我父亲相继去世。从此我够富有的了——同时又穷得可怕。我所见过的最粗俗、最肮脏、最下贱的属性同我联系在一起,被法律和社会称作我的一部分。而我开法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加以摆脱,因为这时医生们发觉我的妻子疯了——她的放肆已经使发疯的种子提早成熟……”
“我干了什么吗,简?我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形踪不定的人。我上哪儿去了?我像沼泽地的精灵那样东游西荡,去了欧洲大陆,迂回曲折穿越了那里所有的国家。我打定主意找一个我可以爱她的出色聪明的女人,与我留在桑菲尔德的泼妇恰成对比——我应当被认为有爱和被爱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绝对合理的。”
“十年中我四处飘泊,先住在一个国家的首都,后来又到了另外一个。有时在圣·彼得堡,更多的时候在巴黎,偶尔在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因为身边有的是钱,又有祖辈的威名作通行证,我可选择自己的社交领域,没有哪个圈子会拒绝我。我寻找着我理想中的女人,在英国的女士中间,法国的伯爵夫人中间,意大利的signoras中间和德国的Grafinner中间。我找不到她……”
这些句子是如此的清晰,就像他亲口说给她听的一样。
在罗切斯特先生空前激烈、至关重要的交战中,简用一种飘忽不定的、几乎像是塞壬之歌的嗓音说:“需要我安慰你吗,罗切斯特先生?”
他凝视着她,过了很久,才僵硬的动了动脖子,似乎是轻微的点头。
简无所畏惧的回视着他的目光。
她说:“衣食足而知荣辱,罗切斯特先生,像你这样从未经历过为下一顿饭如何着落而冥思苦想的人,是不会理解衣食不足的时候,一切高尚的情操都会消失不见的。或者说,您从未试图去理解。”
简顿了顿,把纤细洁白的手指压在花瓣般的双唇上,示意男主人不要急着打断她。她用平缓低沉的声调,像母亲给孩子讲睡前故事那样说:“如果不偷、不骗、不抢,下一顿饭就没有着落;如果不放弃曾经坚持的理想和道德,就要在衣衫褴褛的露宿街头;如果不让女儿钓一个金龟婿,负债累累的贵妇人们就要变卖家产沦落为洗衣女工;毫无贞洁观念的歌女舞女如果不依附于某个男人,就会被更多的男人垂涎和伤害……
罗切斯特先生,你的道德标准定得太高了,难怪对这个世界失望,难怪觉得世界亏欠了你。”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人在宇宙漫步,星空是他们最后的坟墓。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人因为饥饿而吃掉自己的孩子,或者跟别人把孩子换过来吃。相比之下,你这点婚姻和道德的苦恼,就像屎克郎找不到口味合适的粪球一样卑微。
当然,星空漫步和屎壳郎找粪球神马的,她是不会对罗切斯特先生明言的。
罗切斯特先生把头转开了,他不让简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
“事实上,人生在世几十年,‘想得多’和‘不知足’是一切本不该有的矛盾和苦恼的根源。”简的声调重新变得活泼欢快,“简而言之,以上的长篇大论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别矫情了罗切斯特先生,不想活了就去死,不想死就忍着。
罗切斯特先生:“……”
我历经千辛万苦,想寻找一个天使来拯救我,谁知道上帝给我派来了一个女巫!
作者有话要说:酷爱来卖个萌~
17号考试……求拯救… …
第29章
Chapter29 伶牙俐齿厚脸皮的简!
“晚安;班纳特小姐。”罗切斯特先生双目无神,表情呆滞,他已经没有体力继续下去了。
“晚安,罗切斯特先生;祝你好梦。”简翩然离开;像喜鹊那样体态轻盈的离开。
她来到育儿室,轻手轻脚的开了门,发现那朵从巴黎移植到英格兰的小花已经沉沉入睡。
她躺在洁白的被窝中,就像鲜花扎根在肥沃的土壤里。一顶洁白的带花边的睡帽妥帖的保护着那头巧克力般的秀美有弹性的卷发,缀满花边的细亚麻布睡衣包裹着小姑娘娇小瘦弱的躯体。
简心中流淌过一阵柔情蜜意;她低下头亲吻小姑娘还没退去不正常热度的脸颊;从小姑娘的头上和脖子上,闻出了牛奶、饼干和焦糖的甜蜜气息。
“晚安;阿黛勒宝贝儿。”
小姑娘肉嘟嘟的嘴唇上露出一抹纯真的开心的笑容,她在睡梦中用法语哼哼着说:“晚安,珍妮特……晚安,妈妈。”
“把我的画夹拿来,莉娅。”罗切斯特先生凝视着休息室门的方向,语气一如既往的独断专行。
从他见到这个奇妙的姑娘第一眼起,罗切斯特先生就知道她的外貌不论如何品评,都脱离不了一个词:美。
她无暇的肌肤是细腻的雪白,或许太过苍白了一点,但映在黯淡的炉火光辉中,橙色的光芒隐约渐染着她的脸颊,让这张完美无瑕的脸蛋更动人了。她总是翘起的嘴唇看上去饱满而柔软,明亮晶莹的、自信迷人的大眼睛是无云晴空的颜色。
她的脸上,她的身上,每一根线条都体现出不同凡响的美的特征,就算她穿着清教徒一般的素色黑长裙、戴着一条孤儿院装束似的白色领巾,就算她暴殄天物的把浓密夺目的金发用黑色的丝带松松的扎起来垂在后背上,就算没有蕾丝、珠宝和羽毛锦上添花……简仍然美得不可思议。
那双明亮锐利、看透人心的蓝眼睛……
——罗切斯特先生自认为戴上了花岗岩的面具,但被那双历经苦难却毫无阴霾的蓝眼睛打量时,他竟然依旧产生了玻璃一般被看透的错觉。
她看透了他内心的煎熬和折磨,看透了他被欺骗的爱情和愤怒,看透了他对年少无知的悔恨,看透了他……
这不是个好现象,他不能再被看透了。
罗切斯特先生一瘸一拐的走进图书室,在书桌前坐定,拿一块光滑的象牙在调色板上调匀色彩。那一片用来显示智慧的宽阔前额微微皱起,随着漂亮明洁的色彩在色板上调出,他的眉头慢慢舒展开,乌黑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坚毅严厉的嘴巴上也慢慢浮现出一丝笑容。
他要用最柔和的浓淡差别,用最甜蜜的色彩,去描绘那张精巧绝伦、英格兰温和的气候所能塑造的最可爱的面容。
他回忆着那张消失没多久的脸庞,回忆着那精致端庄的线条,回忆起纤细秀美的五指,还有那两条裹在黑色袖子里、与其说圆润优美不如说优雅结实的纤细手臂,回忆起那线条柔和脖子,回忆起她扬起脖子的模样,仿佛一只被困在笼中的天鹅,回忆起那两排整齐而闪光的小小的牙齿,回忆起玫瑰花瓣般的一张一合的嘴唇,不知不觉就想起这张脸的主人滔滔不绝、妙语如珠的模样,想起她振振有词、笑容满面的模样,笑意从来没有从那翘起的嘴角和明亮的眼睛中消失……
等罗切斯特先生从出神中回复神智,他丧气而愤怒的发现调好的颜料都干了。
第二天下午,他在花园里碰到了简和阿黛勒。阿黛勒跑去逗弄派洛特,而罗切斯特先生几乎是迫不及待又刻意做出严肃和不耐烦的模样——这让他的举止显得更加生硬了——对简发出散步的邀请。
一条长长的布满山毛榉的、同时又看得见阿黛勒的小路上,罗切斯特先生发出由衷的感慨:“我真羡慕你,班纳特小姐。”
“先生何出此言?我唯一比您强的地方,大概就是这张脸了。”
“不,班纳特小姐,我说的不是容貌——相反,我对自己的相貌体魄相当自信——我既健康又强壮。”罗切斯特先生用靴子轻轻踢着坚硬的地面,“我羡慕你,羡慕你经历了挫折和苦难之后,仍然保留着这样真挚阳光的笑容。”
“你也可以的,先生,来,扯动嘴角,笑一个。”
罗切斯特先生:“……”见鬼,果然不适合对简·女巫·班纳特小姐抒情!
他把线条冷硬的嘴唇扯成一条平平的直线,用一种玩世不恭的语调隐藏起心中的苦涩:“十九岁之前,我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偏爱同情和帮助羽毛未丰、无人养育和不幸的人,但是命运却一直打击我,甚至用指关节揉面似的揉我。我在你这个年纪,就成了一潭叫恶臭的淤泥污染了的死水,就沉浸在绝望之中无法自拔。现在我庆幸自己像一个印度皮球那样坚韧了,不过通过一两处空隙还能渗透到里面。在这一块东西的中心,还有一个敏感点。是的,那使我还能有希望吗?”
“这让我很难回答,先生,因为我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印度实心皮球啊。”
罗切斯特先生:“……”再也不指望从你口中获得心灵鸡汤了!
他愤然离开,留给简一个略显萧瑟凄凉、失魂落魄、孤单无助的背影。
时间过得飞快。
上午过去了。
午饭吃完了。
下午结束了。
楼梯上响起了吱格的脚步声,莉娅过来通知茶点己在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里摆好,听说开饭了,简一瞬间心花怒放,而阿黛勒则心怀不满的撅起了嘴——她的口味被简养刁了,但她不能总去麻烦亲爱的珍妮特额外担负起厨子的工作……
简拉着一脸“我纠结我惆怅我不开心”的小姑娘下楼去了。
“你一定想用茶点了,”到了女管家那里后,这位善良的太太说,“你午饭吃的很少,这让我十分担心。三个月来,你的脸色好不容易有了点红润,不那么苍白了,我们可不能前功尽弃。”
简唯唯诺诺,迅速开动。
被编辑写信催稿没时间吃饭神马的,她才不会乱说呢!
“来吧,亲爱的,你得用好胃口来证实一下,把茶壶灌满让我织完这一针好吗?”
这活儿一了结,她便站起来把一直开着的百叶窗放下。窗外暮霭沉沉,天色一片朦胧。
“今晚天气晴朗,”费尔法克斯太太透过窗玻璃往外看时说,“虽然没有星光,罗切斯特先生出门总算遇上了好天气。”
谢天谢地,这位难伺候的主儿终于出门我终于可以充分利用晚上时间赶稿了……
当然,简不会这么回答,她用一种合情合理的关心态度说:“罗切斯特先生总是出门。”
“是这样的,今年他在桑菲尔德停留的时间已经出乎意料的长了。”
“哦?罗切斯特先生去哪了?”
简不过是出于礼貌一问,谁知这位好太太等的就是这句话,她像一只猎物终于进网的蜘蛛那样,无孔不入的回答:“他去了里斯。埃希顿先生那儿,在米尔科特的另一边,离这儿十英里,我想那儿聚集了一大批人,英格拉姆勋爵、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等都在。”
嗯,还是原来的名字,还是熟悉熟悉的味道。
简发现了一个好办法——只要稍微给点回应,这位孤单寂寞的好心太太就会滔滔不绝的一直说下去,于是她善良的充当了捧哏的角色:“他什么时候回来?”
“今晚和明天肯定回不来。我想他很可能呆上一个礼拜,或者更长一点。这些杰出的上流社会的人物相聚,气氛欢快,格调高雅,娱乐款待,应有尽有,所以他们不急于散伙。而在这样的场合,尤其需要有教养有身份的人。罗切斯特先生既有才能,在社交场中又很活跃,我想他一定受到大家的欢迎。女士们都很喜欢他,尽管你会认为,在她们眼里他的外貌并没有特别值得赞许的地方。不过我猜想,他的学识、能力,也许还有他的财富和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