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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文怡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 (全文-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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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叫《瓜在胡侃》

作者:超级丑瓜…文怡

(一)

大概是8,9年前的一个下午,一同学给我电话说,帮我找了一份工作,还是在什么航空公司。上帝,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但凡跟航空沾边儿的事儿,就算是擦飞机,也显得格外高级。

备注一下,“高级”这个词,我是跟好友8总学的,虽她是个作家,现在一抖身又成了电视剧编剧,但她对任何美好事物的形容,贫乏到只会用“高级”这个词儿。真想不通,她那一个字一块钱的价格,是怎么磕来的? 无巧不成书,我一摄影师朋友,刚好把任何不美好事物形容为“不高级”。跟着他们俩,我也学脏了口儿。得,哪儿跟哪儿啊,又扯出十万八千里了。

您赶紧跟着我拐回来,接着说那天的事儿哈。时间紧,任务急,据说当天晚上我未来的老板就会到京,并下榻在王府饭店。“下榻”这个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用在我老板身上踅微有点大吃了。他到王府饭店,至多只能用“入住”这词儿。普京和张学友住王府,用“下榻”还靠点儿谱儿。

同学说已经把我的电话(那时,我的电话=我家的电话)给了我未来的老板,他到北京就会和我联系。吓得我这一身汗呦,这,这,这可叫我如何是好啊?刚从学校出来,我连件像样儿的衣服都没有?借都来不及了呀。

“我老板是怎么个情况啊?”
“你别叫的这么肯定,人家未准要你呢。”
“说未来的老板,太绕嘴,以下简称为老板,你懂不懂啊?我用的是合同中精炼的表达方法。”
“行了,别贫了,你好好准备准备吧,他可能一会就到了。不占用电话了哈。哎,对了,听说你老板是个华人,长得特像梁朝伟。”
“喔,真的啊?太牛了。结婚了吗?”
“不知道。”
“行吧,事成之后,我请你吃肯德基哈。”
“得嘞。哎,哎,你等等,什么事儿成了之后啊?”
“什么什么事儿?工作的事儿啊?”
“哦,对不起,我思想肮脏了。”
“不单是思想,好吗?”
“滚~~~”

兴奋,紧张,走遛儿并急切等待梁朝伟电话中ing。。。。。。

(二)

就在我反复走遛儿的当儿,老板来电了。谈话内容就不说了,以我如今的英文水平,已经完全无法复述当年的交流内容了。总之,除了我的“嗯,啊,哦,嗨,呦,您瞧这事儿闹得”之外,期间没什么废话,电话时长不到2分钟,感觉他做事儿貌似很有效率的样子。让我这个天天在学校以和同学侃大山为主业的人来讲,颇有点儿紧张。当然,也保不准他有心疼手机费的嫌疑。

更紧张的事儿,还在后头呢?面试的地点定在了王府饭店,时间是晚上8点。我一听就寒了,哪有这么个面试法儿的啊?这大冬天的,8点跟半夜有什么区别啊? 但这都是我挂了电话之后的嘀咕,电话中净顾着掰持英文单词儿了,能听懂已然不错,基本没思考的余地。反正应了人家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了。好在约定在大堂见面,这多少让我觉得,没那么恐怖。

临走前我妈包的饺子,还劝呢“再吃几个,再吃几个,这腊八醋泡的可好了,再吃俩,别一会儿饿,也没饭吃。来,就瓣儿蒜。”(备注:腊八醋是北京人在农历腊月八号这天,将去皮的大蒜浸泡到米醋里,泡上近1个月,等待除夕夜配饺子吃的,醋中的蒜味狂重,甜辣甜辣的。)
“妈,我一会是去面试,不是去杀虫,好吗?”

我家住三元桥附近,8点钟面试,7点就得出发。收拾了一下各种证件,穿上我最喜欢的黑毛衣,站在镜子前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的,迷着眼睛审视自己,得出一结论,漂亮!没辙,就这么自信。套上我的大羽绒服就冲下楼了。还说呢,这衣服买的特划算,巨大巨厚,120块钱,穿上很帅的样子,经常被男同学轮番借去约会穿。 现在想来怕怕的紧嘞,深蓝色的底儿,左胸一大块儿白,右胸一大块儿红,后背写着豁大的几个字母儿,走在街上,我活托儿就是一伪TOMMY的移动大广告牌子。

8,9年前的冬天,比现在要冷多了,小风儿嗖叟的划在脸上生疼,最要命的还是冻嘴,好多个字儿都念不出声儿的。不信你可以试试。有年冬天,我和好友走在路上,冻得跟对儿冰葫儿似的。一边走一边聊,赶巧抬眼看见一风向标,伸手就指“你看,风向....”,我使劲儿努着嘴,那个“标”字儿,怎么都从标不出来了。

我婚后的某天,突然像起这件事儿,转述给老公,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听来一句所谓的老人言“人冻腿,狗冻嘴。”

听我讲述自己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需要超强的耐心和坚定的毅力,因为我不定什么时候,就跑偏了。这篇文章也不定写到哪辈子呢?顺便把我童年那点儿破事儿也晒晒。

7点多钟,路上骑车的人很少,确切的说,人都很少。我疯狂的蹬了半小时,就到了“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的王府饭店。

紧接着,这尴尬事儿是一件接一件呦。。。。。。

(三)

别说,王府饭店还真豪华,您瞧瞧,开着那么多灯,都不怕费电,这要我妈在,一准儿都给关喽。豪华是豪华,气派归气派,可这不是咱这身份的人来的地儿啊?要不怎么说尴尬呢?

这第一件是,我的自行车儿存哪儿呢?
环顾四周找不到一辆自行车儿,真奇怪?都说中国是个自行车大国,北京每天上下班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的人有100多万,这里怎么一辆都没有呢?

我气宇轩昂的,推着我的野马牌自行车儿,凑近一刚从大门嘎嗒嘎嗒走出来,大冬天还穿着短套裙,胸前挂一金牌儿(金色的名字牌哈)的女孩儿,“你好,请问,这儿,自行车存哪儿啊?”,我笑嘻嘻的。

感谢上帝,她就从头到脚,上下打量了我3个来回儿就答复我了。“我们酒店没放这车的地方儿。去问doormen。”

“什么门?”

其实,问这三字儿的同时,我已经顺着她白眼球儿夹角儿的方向,看到了门童的位置。当我回过头来道谢时,胸前牌子上的LINDA,冒着好似炼丹炉泄漏的刺眼金光。

人有很多怪癖,其实,并不是莫须有的。或许在你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发生过某一些事,当时你并没在意,但其实在你心理留下了很深的印记。比如我,要不是今天写这个东西,我真不理解,为什么我从骨子里那么不喜欢LINDA这个名字。

走到旋转大门面前,我问了同样的话“你好,请问,这儿,自行车存哪儿啊?”两个穿得跟神父一样的男孩儿相互对视了一眼,鼻子比嘴先吱了一声儿,然后很挑衅的回了我一句“你说呢?”

三字儿,噎得我半天说不上话来。想我小文同学平日里也是伶牙俐齿,今天却来这里一再嘬憋,太懊讨了。通常在青春偶像剧中,这时,或英俊潇洒,或稳重儒雅,或一带着金丝边儿眼镜的青年才俊就该出场了哈。

完全不是为了与偶像剧挂钩儿,这时,的的确确有一穿着西装的,英俊潇洒,稳重儒雅,的男孩儿扑面而来,唯一和电视剧不同的是,他没戴眼镜儿,尤其是有色眼镜儿“这位小姐,您的车要存在我们员工存车处,在楼后面,但我现在没法儿带你去。”

尽管,小姐这个词儿,叫的我很是不爽,但考虑到他是今儿晚上第一个给我好脸子的人,我就自当没听见吧。

“没事儿,没事儿,你忙你的,我自己能找着,谢谢你哈,谢谢了哈。”我下意识的看了眼他的胸牌――JACKY。呦,和我偶像同名耶。我琢磨着,估计他也喜欢张学友。这个估计,在我面试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就得到了验证,当然,这事儿,得先放放再说。

再不加速度的说说梁朝伟的事儿,就太对不住大家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说,眼睁睁的看着每一个美好的想象,被砸在地上摔得粉碎,都是件令人堵心的事情。

(四)

停好了我的宝马,大摇大摆的往前走,到了旋转大门,心里小心翼翼蹑手蹑脚的,但表面上还得装出轻盈洒脱的样子,非中戏表演系学生所不能啊。憋足了劲儿推门转圈儿而入,刚要撒门把手儿,见上面一行小字儿:电动门,请勿重推。

王府饭店的大堂,真是金碧辉煌啊,当然,气势磅礴到还谈不上。刚一进门就能闻到一种淡淡的幽香,现在回忆起来,应该是香水百合的味道。大堂里的人来来往往,但却安安静静,舒缓而悠扬的音乐声压住了一切浅浅的嘈杂,在这个环境里,我也变得不由得安静起来。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我的球鞋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每走一步,就发出“吱扭“的一声儿,我也因此而接受着大堂中50%的目光追随。

好不容易找个地儿落下来了,长嘘了一口气,屁股底下的沙发垫儿,随着我的叹气声,也忽悠儿了一下,呀,真软和啊,还没坐稳当,一穿得和LINDA一样的女孩儿站到我旁边“小姐,请问您喝点儿什么?”
“啊?我不渴。谢谢。”

她微微一笑,抿着嘴。我立马意识到了什么。 “我在这里等人,先坐一下。”

她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特职业的微笑,轻轻的摇了摇头,后面的马尾巴跟着甩了2下,“对不起,在这里坐,都是要点饮料的,不好意思。”

“哦,如果不点就得离开,对吧?”

她还是抿着嘴笑。我后来发现,如果一个女孩子能学会这招儿,就可以达到男女通杀的境界,不管对方是谁,基本上都能满足最终的,或光明正大,或不可告人的目的。

“哦,那好吧,有什么喝的呀?”我接过水单一看,哦买嘎,怎么都是鲜榨啊?要不就是一连串儿我根本不认识的酒名儿,每个名儿后面,几乎都是三位数儿?快速扫过之后,我不得不很“优雅的”点了一个最便宜的,鲜榨橙汁儿,90块钱!

从点了这杯橙汁之后,我的心里就开始合计,我在学校每月的生活费才300,而且每天都能吃上一大鸡腿儿,如果赶上运气好,经常有同学请客什么的,每月还能省下60,去和平西街的服装小店儿里淘条牛仔裤呢。这可倒好,一杯饮料,喝掉我三条腿儿。

这杯橙汁儿应该说是我有生以来,最郁闷的一次消费。在后来这近10年的日子里,经过我的努力工作,再加上勤奋和刻苦,我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那时候了,也再不会为这90块钱一杯的橙汁而郁闷。

无论什么人约我,无论对方是谁,我都很大牌的说“好,没问题,几点见?……别,别,别,我来请,我来请,你就别和我争啦…好,好的,我在安贞华联下面的麦当劳等你……好,好,不见不散。”根本就不给他选地儿的机会!!!

橙汁上来前,我一个人傻呵呵的坐在那里四处观望,连房顶都看遍了。你发现没?一般电影电视剧里只要一演老冒儿,都喜欢拍她环顾周边的神态,最后还不忘补一个主人公抬头往上看的大特写。

酒店的暖气就是足,刚坐定没2分钟,就热的我不行。脱!

这一脱可倒好,刚一路上飞奔产生的摩擦,再加上冬天干燥的静电反应,从衣服里钻出的小羽毛,沾的我满身,满脸,满头都是,还有一部分都去空气中散步了。我感觉自己就象刚从鸡窝里钻出来的一样,黑色的毛衣上大面积的扎着白色的羽毛,很有可能像一残疾天使。

最受刺激的是,周边沙发上坐着几个,以娱乐事业为己任的夜间上班族,这几个打扮的很妖娆的女孩儿,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笑得那叫一个嗨皮呦。

赶紧穿上羽绒服,用手呼噜呼噜脑袋和脸,掸掉了少许羽毛,热就热点儿吧,总比让老板看到我的黑毛衣好。

至今,我依然是个对服装不太讲究的女人,平时也不喜欢逛街。但每三年一次的羽绒服换购工程还是相当盛大的,序幕一旦拉开,就且得踅摸呢。款式,颜色,价格,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唯一的要求,我不说你肯定也知道个100%吧?

喝着橙汁,等着梁朝伟的出现,回想起,这人的声音还真挺好听的,低沉,沙哑,浑厚,吼吼,有点象我喜欢的,曾和张学友合唱过《烟花句》的欧丁玉的声线。

轻轻的哼唱着《烟花句》,只见一个目测高度约1米8多超帅的大男孩径直的朝我走了过来。哦买嘎的,脸虽没看清,但基本外型过关了。

(五)

“wenny?”
“yeah;is me。”我心中窃喜,虽然长得不怎么像梁朝伟吧,但也过得去了。以后要是天天对着这么个人工作,估计也能保持个愉悦的心情。我们班以前的男生,都太难看了。就一个还算有点人样儿的,自打成了我男友之后,就短了姿色,说是什么,为了向我靠拢,以最大程度博得别人对我们有夫妻相的认同感。
“Michael在咖啡厅等你,过去谈吧?我是他中国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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