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传记电子书 >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

第25节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第25节

小说: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敏的小店是楼梯间挤出来的一个小角落。”“店已经够小了,6个榻榻米那么大还做了一个有如我们中国北方人的炕一样的东西。他呢,不是站着的,永远盘坐在那个地方,上面挂了一批花花绿绿的衣服和丝巾。”这是三毛对小店的描述。
  我站在离小店两步远的地方,好奇地向里张望着。哈敏(我想他就是哈敏)正盘坐在床上,他的四周的墙上,门上,到处挂满了沙丽、头巾,五彩缤纷的,看久了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站在门口一动不动足有5分钟,一直盯着哈敏看。这么长的时间,再没有经营头脑的店家想必也会出来问一声:“小姐,你想买点儿什么?”吧。
  哈敏还是一动不动。
  这下我更肯定他就是三毛笔下的哈敏。
  “哈敏不回国办货色,他向一个美国人去批,批自己国家的东西。
  “哈敏你不积极!”
  “够了。”
  “首饰不好看。”
  “那是你挑剔呀。”
  “这样不能赚钱。”
  “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永远是这种扯淡似的对话,我觉得哈敏活得有禅味。”
  这是三毛在书中的描写。
  我当时很想走上去告诉哈敏,那个花了100美金买下他妻子项链的中国女人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她在书中也提到了他的小店。可惜,她已经不在了。
  但我还是一动不动。
  我又站了几分钟,冲哈敏笑笑,转身下楼离开了小店。
  他是不是哈敏不重要,哈敏知不知道三毛的事情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整个少年时期,三毛浪迹天涯的故事曾带给我那么多的渴望。
  我常常遗憾地想,如果三毛还活着,我一定要交她这个朋友,至少,要做上两期《鲁豫有约》。
          “人越瘦越美”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我一直渴望自己拥有玉树临风、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气质,可惜,我从小就是个饕餮之徒。
    我俨然成了减肥专家,随时随地和别人分享减肥心得:“饭后站半个小时……”。
  “人越瘦越美”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英文里有一句话:You can never be too rich or too thin。翻成中文就是:钱越多越好,人越瘦越美。对于前半句话,我的感触不深。我喜欢钱,可是远没有到热衷的程度。只是偶尔站在李嘉诚的角度替他郁闷,因为前面永远有个Bill Gates(比尔·盖茨)比他有钱。
  至于后半句话“人越瘦越美”,却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小时候,我胖乎乎的挺可爱。
  我的大姑父已经70岁了,每次见到我,总是抽着烟,眯缝着眼睛回忆从前的事情:“你一生下来,就胖嘟嘟的,可好玩了。邻居们谁见了都恨不得咬你一口!”
  每到这时候,我总想象着大人们张着血盆大口在我的脸上、小胳膊上狠命地咬着,那场面极其恐怖。
  小学五年,我一直在北京月坛少年之家舞蹈班跳舞。每个周六下午,我一个人拿着月票,从月坛北街坐15路公共汽车,到南礼士路下车,过长安街后再步行长长的一段路到西便门,少年之家就在马路边一片简陋的平房里。
  我们舞蹈老师姓杜,曾经是专业舞蹈演员。她30出头,身材高挑,有一头烫过的短发,走路时挺胸抬头,永远穿合体的瘦裤子。每次杜老师带着我们扶把杆做基本功训练,我都会羡慕地看着她细长的双腿,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有那么修长的身姿。
  杜老师教我们跳的都是成年人的舞蹈:舞剧《丝路花雨》中的独舞《敦煌彩塑》、《小刀会》中的《弓舞》、四个小天鹅等等。那时,我迷上了舞蹈。少年之家的排练室里有不少舞蹈方面的杂志,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
  当时,我心目中的偶像是杨华、蒋齐、唐敏和冯英。如果我记得不错,杨华跳的是《敦煌彩塑》,蒋齐的代表作是《金色的小鹿》,唐敏和冯英都是出色的芭蕾舞演员。
  小学三年级,正赶上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专业招生。杜老师一直希望她的学生中有人能成为专业的舞蹈演员,于是带着我们去军艺考试。
  当时,考军艺难于登天。首先,要拿到准考资格。这要求考生必须拥有足够修长的双腿,标准是,女生的腿至少要比上身长14厘米。腿长指的是脚后跟上方到臀部下端。
  结果,我们少年之家一群女孩子中竟没有一个符合标准。
  这次考试使我平生第一次注意到了自己的身材。小孩子很实在,不懂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一心一意想着那14厘米的差距,这让我颇为沮丧。
  上了初中,我开始发育,胃口变的出奇的好。
  大概是初二那年吧,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爸爸正在做晚饭。我连书包都顾不上摘,就冲厨房里大喊:“爸,我饿死了!先帮我煎个荷包蛋!”
  我爸实在没什么原则,马上就要开饭了,他居然放下手里的菜刀,忙着往锅里打鸡蛋。我呢,就站在煤气炉旁边,用两片方面包夹住荷包蛋,大口往嘴里送。不到3分钟就结束了战斗。伸手擦擦嘴,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又对爸爸说:“我还饿,还要一个荷包蛋。”
  我那个爸啊,他又毫无原则地递给我一份面包夹鸡蛋,虽然嘴上照例叮嘱着:“少吃点吧,晚饭快做好了。”但眼神里分明是长辈对孩子的纵容娇惯。
  后来,我总对朋友吹牛说:“那天,我一口气吃了7个煎鸡蛋。”可仔细想想,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记忆,我不可能吃那么多吧。前几天,我专门就此事询问了我爸,他老人家斩钉截铁地说:“没错,你吃了7个。”
  我一下就急了:“你怎么能允许我吃那么多呢?撑着,怎么办?”
  “管?”我爸瞪着眼,好像要把我吃了似的。“管得了吗?不给你吃,你也得干那!”
  “没错,爸,她就像个小孩似的,只要一饿,立刻就要吃东西,晚一会,少吃一口都不行。”老公在一旁连声附和。
  我不说话了。
  我一直渴望自己拥有玉树临风、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气质,可惜,我从小就是个饕餮之徒。
  我记得,吃过7个鸡蛋后,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感觉胸口憋闷得喘不过气来。我没去医院检查,估计是蛋白质中毒一类的病吧。到了第7天,我跑到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一瓶北冰洋汽水,咕咚咕咚灌下去,憋闷的感觉立刻荡然无存。
  高中我上的是清华附中。学校离家远,我于是过起了住校生活。住在集体宿舍的女孩子通常都有两个爱好:聊天和吃零食。我们宿舍7个人也不例外。
  一天,我偶然发现,麦乳精如果不用开水冲泡而是干嚼着吃,味道很像巧克力。这意外的收获令大家很是兴奋,因为麦乳精比巧克力便宜多了。下午放学后,我们7个人凑够钱,然后一起去清华大学里的小卖部买了一大桶麦乳精,足有三、四斤重。回到宿舍,谁也不急着往图书馆跑,每个人都拿出自己的勺子,7双眼睛紧紧地盯住硕大的铁皮桶。
  学生时代,每个寝室的室长是很有威望的人。于是,我们的室长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开了麦乳精桶的桶盖,又小心翼翼地撕开了蒙在桶口处的锡纸,一股浓郁的甜味立刻扑面而来。说时迟那时快,7把钢勺同时伸进了桶内。
  半个小时后,我们风卷残云,吃出了一个亮晶晶、空荡荡的麦乳精桶。
  这时,大家都不说话。刚才吃得太快太猛,这会儿,一粒粒的麦乳精好像一直堵到了喉咙口,稍一张嘴,就会喷出来。更可怕的是宿舍的空气,弥漫着甜得呛人的味道,吸一口气就觉得五脏六腑都会被粘住。
  我们7个人呆呆地站了10分钟,突然,屋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呻吟声:
  “我肚子疼!”
  “我觉得恶心!”
  “我难受死了!”
  大家连滚带爬地躺到了各自的床上,一边痛苦地哼哼唧唧,一边还在坚持聊天。
  “刚才忘了看,该不会是麦乳精过期了吧。”
  “咱们可能食物中毒了!”关键时刻,一室之长做出了冷静、合理的分析。
  “天哪,我吃得最多!我不会被毒死吧?!”我们其余6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去食堂吃饭,也没去教室上晚自习,7个人一直躺着聊天。10点钟熄灯后还被宿舍楼查房的老师敲了好几次门警告:“413,还不睡觉,整个楼道就听你们的声音了。嘻嘻哈哈的,怎么那么大的精神,今天吃什么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7个人起床后感觉格外的神清气爽,神秘的疾病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为了庆祝重获健康,大家一起去食堂,饱餐了一顿油饼、稀粥。
  只是,从此以后,我们413室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也不准再提麦乳精三个字。
  高中三年,我把自己吃得白白胖胖的。高考复习那么累,我都没有瘦下来。连我爸都啧啧称奇:“闺女,你考试这么辛苦,怎么就不见瘦呢?”
  我自己倒无所谓。看看身边的女同学,高三一年下来,各个灰头土脸的,没有一丝青春年少的风采,我对于身材、相貌也就不那么斤斤计较了。更何况,我还有偶像的支持。当时,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山口百惠。她的厚嘴唇、咪咪眼在我看来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就连她圆润的胳膊、粗粗的腿对我都是一种安慰。“山口百惠也不瘦啊,我胖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时候,惟一让我觉得有精神压力的是去上海探亲。
  每年暑假,我的出现总会让娇小玲珑的上海街坊四邻大为兴奋:“侬看格小囡,模子老大,样子交关好。”翻成普通话的意思就是,你看这个小女孩,块头真大,人长得真不错。
  天知道,我那会不过是个一脸baby fat,胖乎乎的小女孩而已,被他们大呼小叫地称赞一番,我真觉得自己该痛下决心减肥了。
          真正减肥从大四开始
      我真正开始减肥是在1992年大四寒假过后。
  我失恋了,那真是天塌下来的感觉。生活还能不能继续我不知道。我一边复习准备考托福到国外留学,立刻离开北京这个伤心地,一边开始狠命地节食。那股狠劲让我第一次在自己身上看到了所谓的毅力。
  现在回忆起广院的食堂,我总是忍不住要流口水,但凭良心讲,当年饭菜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我每天不知是在和谁发狠,早餐只吃一个煮鸡蛋。中午永远买又便宜又难吃的豆腐泡炒肉片,而且只吃豆腐泡,肉连碰也不碰,米饭更是数着粒吃。这样做,既省钱又节食,一举两得。
  吃过午饭,我也不休息,一个人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到下午4点左右,我的肚子开始造反,我通常会吃一个水果,再接着做英文作业。晚上是最难熬的,肚子饿得叽里咕噜地,人怎么也睡不着。这样一来,日子倒好过了不少,我每天的精力都花在了托福和饥饿的问题上,心里的伤痛也就淡了许多。为什么开始减肥我不知道。从心理学的角度,这也许是疼痛转移法吧,把心灵的伤痛转移到肉体上,最艰难的时刻也就挺过来了。
  两个月之后,我的体重从110斤跌到了90斤。
  从此,瘦,成了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
  1993年和1994年,是我最不开心的一段时间。吃,成了我那个时期排遣内心苦闷的惟一方法。
  花,是我高中同班同学,我当年患难与共的朋友。难得她也正经历着生活中最彷徨、最不如意的时刻,于是我们两个人找到了共同兴趣:吃!
  东四十条的必胜客,那两年,我们每周至少光顾一次。两个女孩子,却要点一个厚厚的至尊Pizza、两份沙拉、两大杯可乐,然后,互相鼓励着,一口一口吃到撑得连站都站不起来。
  那一阵,我们两人的体重都在飞快地上升。更可怕的是,我们常常善意地麻痹对方:“你不胖,你一点都不胖。来,你再多吃一块Pizza吧。”
  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萨马兰奇在蒙特卡罗宣布结果的那个晚上,花从亚太大厦早早下了班,我们一起去长安商场旁边的麦当劳买了两个巨无霸汉堡包、两大份薯条、两大杯奶昔和两个苹果派,然后兴冲冲地来到我家,只等北京获胜的消息传来,就大吃大喝庆贺一番。没想到,萨马兰奇无情地念出了悉尼的名字,我和花都难过地大哭了一场,这其中,也颇有些借题发挥之意。哭过之后,我们将满满一桌的麦当劳快餐消灭得干干净净。
  1994年的夏天到了。夏天总是带给人希望。
  有一天晚上,我和花站在赛特山姆叔叔的门口,一人手里捧着一袋葡萄干面包正在话别。我突然对花说:“咱们开始锻炼身体减肥吧!”
  花看了看手里的面包,说:“好!”
  第二天,我们去长富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