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重生日志 作者:金风子(晋江2014-01-03完结)-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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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又飞脱而出,去套那马背上之人。
那人也不是等闲弱女子,虽只闻众人聒噪而鸣,此种情形之下仍能冷静下来思索分辨,待了解此时情形之后,便努力在马背之上挺起身体——虽颤颤巍巍,且双手仍旧扳着笼头不放,直扣得指尖发白。
然而此时那斑斓猛虎在一旁甩尾酝酿良久,后腿用力,作势欲扑,周围那军士岂容畜生坏事,有那擅箭的早挽起弓来,不等猛虎扑出,一箭正在猛虎后腿,猛虎“嗷”的一声痛鸣,直吓得惊马马腿一软,一个趔趄便要栽倒。
然而此时掷杯套索已然再次出手!
一套索再出,众人皆喜,“中了!”却是套索正中那女子的肩膀。一时绳索收紧,那女子痛哼一声,勉强分出一只手来拽紧了套索。
掷杯在马上随着那惊马之势一路跑着,待得时机成熟,便道一声高呼:“松手!”于是鼓起坐骑,腰腹收紧,猛一拽绳索,马匹按照掷杯心意往外飞驰,那女子也同时收了紧握马缰的手,反而牢牢抓在自己肩头那窄窄的绳索之上。
窄窄的绳索,此时却是生命的维系!那女子此时唇都在微微发抖,她在等,等掷杯发力。
掷杯随着话语陡然发力!双臂猛荡,一荡便将那人从马上卷了过来!
这一扯之力如此巨大!掷杯双腿夹着马腹,这一扯之力马匹代受去大半,直拽得马匹脚下一磕一顿一颤,连掷杯也差点被带得甩离马背!幸而马背上那人是个女子,身体本就轻盈,再者掷杯生怕套索脱手,特意将另一端系在腰上,这才尽力维持住没能落马。
便闻得众人高呼,“好!”
然而那女子却是吃到了苦头,先是受惊,生死间走了一遭,后来绳索加身,全身重量全在那一条绳索之上,不免嘞得疼痛,落下马来之时哪能站稳,却是横跌在地,发出一声痛哼。
然而毕竟是保住性命了。
掷杯立即跃下马去,上前搀扶那女子:“你怎么样了?哪里疼得厉害?”
此时掷杯才看清那女子,只见那女子亦是一身胡服猎装,绫缎织锦,虽只是青色,却有层层亮银及亮金丝线杂糅其中,行动间抖擞发光,瞧着却像是进上的上好料子。再观其人温柔可亲,举动间却是落落大方,礼仪规整,虽然摔得不清,闻言仍是强忍着疼痛向掷杯道:“多谢相救,只是此时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的。”
掷杯见这女子举动落落大方,言辞有礼,虽然刚刚危急至此,却一直不曾乱了章法,慌乱间也未曾胡乱惊叫,却是骨子里便文雅妥当得紧的,便亦笑道,“你此时也不宜轻易移动,不知你们随行可有医师相伴?”
那女子微微摇头,脸上微露出自嘲之色,尚未开口,旁边围上来的几骑军士已然听闻掷杯所言,领头一声号令,便从队中分出两骑来,向不远处直奔而去。
然而就在此刻,掷杯只见眼前那女子面色突然一变,冲自己叫道:“小心!”
掷杯只觉肩头一重,觉得似有什么活物趴上了自己的后背——后颈处如针扎般又痒又痛;于此同时,后颈依稀似有呼吸之触,伴随着一股腥风,直冲鼻尖。
——是什么东西?
掷杯心中亦是一惊,轻转目光,只能瞧到肩头之上搭着的一对毛茸茸的两只前爪:黄中夹着黑色纹路,利爪从绒毛中弹出一半。那东西紧扣着掷杯肩膀,虽并未用劲,只那么松松的搭着,半蜷的利爪已经扎透了衣料,掷杯只觉着肩头的肌肤略有些痛意传来。
掷杯几乎立刻就想起了刚才那只作势欲扑的斑斓猛虎,不由得屏息敛气,动也不敢乱动。只能眼见着自己眼前那女子脸色苍白,也同时屏住了呼吸——“别乱动。”几个字说得轻之又轻,若不是掷杯离她极近,几乎无法听到。
便在此时,掷杯只觉得肩头那活物往下滑了一下,然后便觉着肩头一痛,却是那不知是何活物儿“呜”地一身轻鸣,挣扎着复往掷杯肩头攀爬。一股热腾腾的腥臭之气正冲着掷杯的耳垂,几根不知什么硬毛,抖抖索索,扎得掷杯又痛又痒。
掷杯的心中更紧张了,几乎是完全僵在哪里。想起周围的军士似乎不少,忙侧面用眼梢微微瞟去,却只闻四周一阵异样的吵杂,却没有人过来帮她一把的。
不会自己重生一次,辛苦赚来的这条小命就在这里浪费了吧?掷杯放缓了呼吸,身旁惊动肩头那位,心中哀鸣不已……若真是这么丢人,让人泄气的死法,真还不如不要重生这一遭呢!
掷杯一片精神只放在后背之处,并未发觉周围越发吵杂,一人一骑越过众人,正像她一路行来。掷杯心里正琢磨着要如何脱身才好,却不防突然响起男子戏谑清亮的声音,“怎么,许久未见,连只猞猁都将你吓住了?掷杯。”
这声音如此熟悉,掷杯不由得一愣,恰在此时,她肩头那活物儿猛地张大了嘴,腥臭之味随之便起,却是那活物儿大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掷杯顿了一顿,后知后觉的才从那男子话中反应出来——什么,竟仅仅是只猞猁不成?
掷杯只苦笑不得。在那个时代高官贵族们很喜欢驯养猞猁,与其他巨型动物相比,如今的猞猁在贵族人家便如同大些的猫,它们前腿短、后腿长,擅长扑杀兔、鼠、羊、鹿等动物,常常放置在马背上主人身后,一起参加狩猎。若是一般平民弱女子见了也许会有些害怕,但是掷杯可是从小当男孩儿养大的,在家中之时,仗着杜远疼爱,莫说是猞猁,便是更为凶猛的豹子、猎鹰,亦养了几只在府中……猞猁这玩意,是她小时候揪着尾巴玩的家宠。
自己竟然被这东西吓得不敢动弹?掷杯有些胃痛,怪不得周围的军士没一个上来帮忙的,幸好自己没有呼救,要不岂不招人笑话……
“竟吓楞了不成?莫非我认错了,你并非杜掷杯?”那男子戏谑的嘲笑声再一次响起,这是掷杯方猛然发觉不知何时一匹骏马正停在自己眼前,掷杯垂头望去只瞧见四个“乌云盖雪”的白蹄儿,以及半垂不垂、甩甩荡荡的男子的一双乌头履。
“阿弟?”掷杯嘴却仿佛比脑子来得更快,不经意间已经呼唤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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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弟?”掷杯嘴却仿佛比脑子来得更快,不经意间已经呼唤出声。
杜尉迟本想继续说些什么不中听的,话还尚未来得及说出口,被掷杯这么一声呼唤,直震得浑身上下颤了一颤,半响方道:“真真是奇了,掷杯你居然也会如此唤我?”
掷杯却舒了一口气——果真是杜尉迟!多时未见,他的声音已经从幼时软糯的童音,变成此刻一口标准的金陵洛下音,纵使如此,掷杯还是从那上扬的尾音一口叫出了他。自打自己重生之后,此刻二人头一回相见,也是头一此称呼他做“阿弟”,也难怪他直楞在当场。
原本,自己与他冰炭无法同炉,二人虽名为姊弟,却向来是直呼其名,见面必争吵不休。自己这么骤然改变,怕是让他极其为惊讶吧?掷杯瞧见杜尉迟一时惊呆了的表情,不知为何,心中涌出种莫名的得意之情,却一时忘了肩膀上那个催命的活物,这时略一动弹,那猞猁毛茸茸的四爪立刻扣紧了掷杯的双肩,掷杯一痛,不由得悄哼一声。
此刻掷杯救下的那个女子忙向杜尉迟急道:“求求你快些救她!”
“不用……”既然知道自己肩头不过蹲了只猞猁,掷杯早不再害怕,正要开口欲道自己来的话,只听得杜尉迟一声冷哼,然后便觉背上一轻,忙不迭的去看时,正瞧见杜尉迟俊脸上满是不耐,“不过一只玩物,什么时候你也怕这个了?”
掷杯原以为是猛虎,谁料却是只肥大猞猁,自己也觉羞恼,“它在我身后,我不曾瞧见……果真是你……”却是掷杯抬眼望了杜尉迟,一时竟忘了分辨,只顾瞧着他,语含亲切笑意。
只见杜尉迟懒散散坐于骏马之上,丰神俊朗,英姿勃发,竟将一袭再普通不过的青色小团花绫袍硬是穿出种极雅致轩昂的劲,只可惜极俊美的面上的笑容太过懒散,又带着三分讥讽的可恶劲,真不知是让人喜好还是恨好。他右手提溜着猞猁的颈毛,将那捣乱的猞猁举在空中。这猞猁养得肥壮,毛色油亮,在杜尉迟手上兀自挣扎不休,四肢乱蹬,扭脖转腰,发出“呜呜”的短促低鸣。
“怎么你一人到此,阿耶(爹)呢?”掷杯问道。听到掷杯提到杜远,杜尉迟才收了懒洋洋地态度,正色道:“阿耶与随行之人就在不远处,因远远瞧着此处情形异常,便暂在路边休整,我一人前来瞧瞧。”
杜尉迟说罢,吔斜着眼睛,瞅一眼掷杯,“怎生会料到是你。”正说着,那猞猁却不依不挠的作怪,蜷了身体用前爪去挠杜尉迟,杜尉迟一边说着话,只随手甩了两下,那猞猁当时就被甩得骨节松散,只顾“呜呜”一阵乱鸣。
杜尉迟嘴上对掷杯是毫不客气。然而杜掷杯观他鬓角微乱,额有细汗,再观他独身一人,周围并无仆从婢奴跟随,便知他其实心中着急。因此也不欲与他斗嘴,只回他嫣然一笑。
杜尉迟哪里会料到掷杯竟如此反应,却是被那笑容迷花了眼睛弄乱了心神,反倒恼了,“你……果然嫁做人妇,大不同以往了!”
掷杯便笑道:“你却是同以往一模一样,丝毫也未变的。”若是重生之前,掷杯见着杜尉迟,因有种种芥蒂在先,见面必是大吵。谁料重生一次,杜掷杯得知自己这个阿弟虽然嘴上不留情,却是个有情有义的,因此也不愿再同他斗嘴。
杜尉迟一张面若敷粉,一张俊颜本就生得极好,此时被掷杯一句话哽在嗓子里,面色虽变,却更添颜色,然而他手中哪只惯不老实的猞猁此时缓上一口气来,愈加挣扎不停,四爪只顾腾空乱舞,杜尉迟被它挣扎的烦了,又正恼着,狠狠地便将它往地上一掼,“好个能闹腾的牲畜。”
那猞猁被丢在地上,扭身一个打滚便翻腾起身,前腿低伏,后腿挠耳,再抖抖耳尖几根金赤的长毛,一双碧绿猫眼盯紧了杜尉迟,抓耳挠腮作势欲扑。
“还敢来?”杜尉迟冷笑道,从坐骑之上一跃而下,便向那猞猁疾行两步。那猞猁见状,作势蹬两下后腿,又见杜尉迟毫不犹豫继续跨步向前,忙“嗷”的一声四爪乱刨,远远躲了去。
掷杯见杜尉迟与猞猁做耍,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一旁刚获救那女子也在掷杯帮助下站起身来,微微抿嘴而笑。
“合撒儿!”突然听得一女子声音大呼道。掷杯这才恍然发觉,不远处有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正往这边赶来。队中人数众多,虽略作嘈杂之语,但每行数步,便有两个军士分散而出,立于两旁,以防野兽扑出突袭,隔出一条安稳的路途来。
领头的正是刚刚叫喊出声的女子,一身绯红骑装,饱满绚丽;腰佩金钩,耳垂明月珰,虽没有高大的义髻或者金凤冠,然而施朱涂粉,眉间一点金箔花钿;骑一匹雪白契丹高头大马,马身高大,四蹄修长,马鬃编梳做五花三缕,傲然行于众人之前,绯衣鲜亮,马色纯白,遥遥望去,犹如在云上,却最是华美耀眼不过。其后方是数名女子,身着与掷杯救下的那女子同出一辙的青色骑装,拥着那绯衣女子一路前行。再其后,方为她身后众人云集,亦整装如一。
那绯衣女子刚到近前,便瞧见自己的玩物被人追逐,滑稽丑态频出,不由得急了:“合撒儿!”
那猞猁本是养的熟了的,听闻自己的主人相唤,一时间精神大振,一身皮毛直愣愣的炸起来,黄黑间杂的长尾高高甩起,其上的毛亦乍了起来,瞧着却是威风凛凛。
杜尉迟却连正眼瞧也不瞧它,反扬了头去看那绯衣女子。那女子正怒气冲冲的当,冷不防与杜尉迟正巧看了个对眼:但见杜尉迟虽立于地上,却更显得纤长个头,宽肩窄腰,面如傅粉,生得极妙,行在砾石滩上,姿态优雅如豹。霎时间满腔的怒气如春雪消融,再说话时,面上不由得便带了三分笑颜——然而嘴上却是不留情面的喝问:“你们乃何人,为何要欺负我的合撒儿?”
杜尉迟却散漫无状的撇了眼那贵女,“你又是何人,为何纵宠行凶?”
那贵女被这问话气得反倒笑起来。她容色傲慢,坐骑又高,纵是笑颜,也透着居高临下的傲劲,“纵宠伤人?我若是想纵,你们此时安有命在!”
杜尉迟更不答话,只垂了头,反冲着那“合撒儿”处迈了一步。那猞猁虽然一副趾高气昂的样,但毕竟是吃了苦头,眼瞧着尉迟接近,忙“嗷”得一声,尾巴也垂了,毛也不乍了,蹲那后腿用力,一跃便慌忙纵上了那贵女所骑白马。那骏马的鞍鞯亦是金石所制,上有宝石镶嵌,华贵异常,只在其后多盘出一个圈来,便是那恰猞猁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