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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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自己猥琐的影子,在月光地下扭曲着,颤动着。月光!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如此摄人心魄的月光!
我的酒马上变成一身的冷汗。
我喘了半天气,才仓皇的抬起头,看不见那些卑微的奴隶,却看见在河的对岸,公主的红房子旁,同样是被月光照得白花花的地上,一群霓衣流彩的宫娥们,围着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个傀儡,在舞动着,歌唱着。歌声在微风习习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很远……我痴痴的站着,直到那两人中的一个,一个云鬓高耸,黑发及肩,穿着白菊花样衣服的少女,从地下站起,亭亭玉立的站在场中。
歌声和着我脑海中的一切迷茫困惑,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主!
流梳公主!
我知道,我张开嘴很难看,在喝得大醉之后甚至可以说是猥琐,但我的嘴还是不由自主的张大了。我肆无忌惮的看着流梳公主。我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往这边看上一眼的。
我佝偻着身躯,无意识的往河里走。
我看见公主,立在月亮地里。但月光是照不亮她的。是她照亮了四周。从她那漆黑的怒发上闪烁出的光芒,在黑沉沉的河里荡起一道又一道的光的波浪。她的白菊花的衣裙,在夜色下发着寒森森的光彩。她那雪白的小手吸引了我的每一道目光。我几乎零乱了。
仲昆就站在她身旁。当公主的歌声唱起来的时候,机关人就开始舞蹈。他和着极其准确而飘逸的节拍,娇小的公主身旁穿梭来往,公主清扬的歌声划过草原划过水面,我象被打到,身子一歪半躺在冰冷的水中。我的意识迅速的陷于朦胧和混乱,只感到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苍白,公主的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出尘入云,仲昆的身形也越来越飘忽不定……在彻底昏过去以前,我得出了一个决定和一个结论。
那个决定就是我要迎娶流梳公主,而那个结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被我推到了我自己的前面。
“你去看公主了?”
二哥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一下就从头冷到了脚。
奴隶们慌乱的跪了下去。我心乱如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跪下。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弯腰低头的站着,比趴在地下还难受。
二哥慢慢走到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更加惶恐。
“你居然去看公主。你好大胆。”
“我我我……我我……”
二哥忽然咯咯咯的象个母鸡一样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刮锅底儿一样刺耳,但我宁可他笑,因为通常他说的话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刺耳。
果然,他说,“可惜呀,你也是去看戏的。公主没你的份,本来就没你的份儿……
现在好了,又了新欢了,哈哈哈哈……”
我的心被刺得乱跳,不过反而镇定下来了。索性去想待会儿把哪个奴隶拿来打死出气。一想到我怕二哥,现在趴在地下的各个奴隶们心里何尝不是怕得发抖?我都想笑出来。我真的笑出来了。
“嘿嘿,二哥,您……”
二哥围着我转,象是在打量自己的猎物,见到我笑,他楞了一下,脸上迅速青了。
“很高兴,是吧?还有乐的。”他连连冷笑着说,“索性我就上奏王,让他把流梳公主嫁给那小子得了,嘿嘿,嘿嘿。那是哪一家的长子啊?”
“偃家。”我的脸上越笑越欢。
“偃家?是哪一家?没有听说过。”
“只是国人平民,家道微寒,当然不入您二哥的法眼。”我喜笑颜开的等着看二哥的表情。
那表情,就象是被蚂蝗叮了一口,二哥苍白瘦削的脸上肌肉一缩,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国人!怎么会是国人!地位寒微之人,你竟敢随便带入春日泽王家猎园!你好大的胆子!”
“是!是是!”
二哥整个五官都扭曲了,我心花怒放。
“你做事大胆!你混帐!你……你小子还把大哥的征岚剑拔出来玩过吧?你不要小命了!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老大会放过你!谁动那把剑,谁就是死罪,那是王的赐剑!等到老大死了,剑还是要交回去的,那是御用的宝剑!”
二哥冲我脸上唾了一口,往日温文尔雅的右大臣风范一扫而光。我开始笑不出来了。
“等着瞧!老大说话就要从西狄回来……这会说是胜了,其实是败仗,正没地儿找出气呢……嘿嘿,嘿嘿!”
我额头上的汗,“哒”的一声滴在青楠木地板上,仿佛迅速蒸腾起一股轻烟。
二哥“呼哧呼哧”的喘了几口气,再一次用他的三角眼下死眼的盯着我。
“你说,你跟我说。”
“二……”
“你的那些个玩意儿,是不是从那姓偃的小子那里弄来的,恩?”
“不是!”
“别骗我,我都知道。”二哥根本就不相信我仓皇的回答,“我的人看见了。”
“听说……你们在春日河的河岸,还用一个真人大小的傀儡给公主表演?”
我的头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连我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没有?”二哥哼的一声,“老三……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不讨厌人骗我。但我不许你骗我。”他的声音,和我的心一道,寒下去,寒下去……“你说,你是想落我手里,还是想落在老大的手里,恩?”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我的回答会是我愿意落在魔鬼的手里。但这种答案说得出口吗?我不怕哥哥生气。我怕我自己承受不了这个答案。
“二哥……二哥……”
二哥很欣赏的看着我惶恐的落下眼泪。他起码欣赏了半个时辰,我的声音都快沙哑了,他才冷笑着开了口。
“王,过两个月要举行郊祀大典,顺便迎接咱们老大凯旋。各方的诸侯都要贡上最新的金银宝物。这都是俗套,我知道。”
他凑近我的脸,恶恨恨的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要进贡最好的东西,老大吃了败仗,我贡上最好的,也许永远也没人能进贡的宝物,这一下老大就要被压下去了……老大被压下去,对你有好处,对吧?你的哥哥里头,除了我,还有谁照顾你?”
“二哥……二哥……”
“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弄来。”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很快的说。
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往下一缩。
“我就要那个东西。那是至宝。在那一天以前,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心里死一般的静寂,甚至可以说,象河里的石头一样渐渐的坚硬冰冷起来。
二哥很快的看了我一眼,确信我已经听懂了,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象一只捉弄完耗子的猫,一步一摇的走开了。
我很久都没有去云梦泽和春日泽了。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等我积攒起勇气去那里的时候,六月已经过去,秋天的金黄已经布满大地。
从来没有以如此的沉重的心情和如此坚定的决心跨上过云梦山。这两个月来,我变了很多,首先是,瘦了,也更黑了。站在偃师的身边,我觉得自己形容枯槁,不堪一看。
偃师容光焕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这一次甚至比上次还要明显的变化。两个月来,他们俩幽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光下,和着仲昆的舞步唱歌流连。我很清楚。被我派去,然后回来被我打死的奴隶已经超过十人。
在山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可是真的面对他了,也不过就这么回事。
我突然变得坦坦然的。
“听说你们最近经常见面,怎么样,公主还喜欢仲昆吧?”
“恩。恩!”偃师含笑着点头,他一点也没问起我当夜的不辞而别和这两个月来的经历。没关系,我也根本不打算给他解释。
“可惜呀。”我只是长叹着说。
“可惜?”
“是啊,”我很惊讶的看着他,“你不会不知道她是公主吧?”
“是啊,她是公主。”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偃师的脸色一下暗淡下来。很好,我喜欢看。
“她是公主。公主的意思就是天子嫁女,公爵以上主婚。连主婚的都是公爵。”我蔑了他一眼,“你是什么?”
一股红潮直冲上偃师的脑门。我就知道会这样。
“你现在还什么都不是,”我拍拍他的手说,“可是我早就劝过你。如果你早把你做的东西进奉给王,也许你早已进了宫,做起御用大官来,那就勉强可以说得了——可是你,哎。”
于是另外一股红潮涌上了偃师的脑门。没关系,我也喜欢这样。我早就在想着这一天了。
“我不想……”
“你当然不想。我知道你不想。可是现在说这些有用吗?你喜欢公主吧?”
“恩……可是——”
“可是公主也喜欢你。”我打断他的话说。“公主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她只喜欢你。因为你不同寻常。是,我市侩,你呢,你住在云梦山上。你简直就是一团云,一团雾。公主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我点点头说,“你也能给公主快乐。从来没有人能给公主快乐。你能。因为你聪明。你聪明得超越了时代。女孩子就喜欢这样的。”
一旦破开了口,偃师从来没有说得过我的记录。我很痞,这就足够了。白云是不会和泥巴较劲的。我知道偃师说不过我。而且这一次,我找住了他的软肋。虽然我的小命还在别人手里拽着,我却已经在另一边享受到把别人玩弄于股掌的快乐。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于这种快乐的向往,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
“还不晚。”我看着天边的红霞,说。红霞的下面就是春日泽。
偃师没有看我。他楞楞的望着落日的方向。
“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你一下直升九重天。”我说,“仲昆。”
偃师的脸抽动了一下,可是还是看着天边。
“下个月,王就要郊祀,那是一年中最重大的日子,各方的诸侯都会云集都城,参加这盛会。盛会上会展出各地送来的贡品,无非是什么生绢啦,苞茅啦,地瓜啦,每年都见的土特产,一点新意都没有。王看烦了,连送的人都送烦了。”
“可是今年郊祀不会一样。今年会是难忘的一年。因为在郊祀大典上,将会出现一场不同寻常的,从来没有过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的特殊的舞蹈。这场舞由王的幼女流梳公主亲自领唱,而舞者嘛……”
我偷眼看看偃师。他极力的忍耐着,可嘴角还是在痉挛般的抽搐着。
“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人造人。一个机关一个傀儡。一个能动,能跳,能舞蹈,却又全是木棍皮革做成的舞者。仲昆。”
我放松了口气,轻描淡写的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甚至可能超过化人大人带给王的震撼。是的。王会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诸侯会目瞪口呆,百官会吓得屁滚尿流。”
“只有你,阿偃。普天之下只有你做得到。以大周今日的国力,王如果听到西狄三十六国同时大举入侵的消息,也会一笑置之。只有你和你的仲昆能让王感到新奇,惊讶,感到世界之奇妙。你不知道,生活在明堂宫里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消遣了。”
我故意把享受说成是消遣,是想气一气偃师。果然,他的脸马上就白了。
“所以这是数十年来无可比拟的盛事。王一定会大喜,一定会。他一定会召见你,一定会的。如果你要求娶流梳公主……”
偃师的眼里放出光来。
“一定会。”
三个字,我用尽了我这辈子全部的感情和激动。
领我上台的宫女慌慌张张的没一点王家气派,我不由自主的跟着慌乱起来。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坐在离王那么近的位置。我紧紧抓着袍脚,生怕一脚踩到,头压得很低,以至于差点撞上站在台边主持大典的召公。
他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迅速安定下来。
然后我就看见了大哥。几个月不见,大哥更黑了,更瘦了。国人都知道他打了大胜仗,只有少数的人知道其实是败得狼狈不堪。所以人人都可以望着他笑,望着他流露出崇拜的眼神,甚至跟他拉近乎,说恭贺大捷威加海内之类的套话,我不能。我知道要是看大哥的眼神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把我眼珠子抠出去。我尽量弯下腰,让大哥以为我是在行礼而没有看他。故意不看他,也是要掉脑袋的。
我一刻也不敢多站,赶紧坐到台边上自己的位置上去。从那个角落里恰好可以看得见屏风后面的些许动静。我看见那不小心露出来的木剑的剑柄。
那是仲昆的配剑。为了给大王表演,仲昆已经习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