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量自难忘-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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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你时你给我你的心,
里面是一个春天的早晨。
再见你时你给我你的话,
说不出的是炽烈的火夏。
——邵洵美《季候》
因之前的约法三章,此番重逢并未搅乱我的生活。我们小心翼翼不去碰触那个禁区,倒也相安无事。只是这个心结使我们的关系更加微妙起来,一来二去,竟越发惹人牵肠挂肚。
刚进四月,天气燥热。我悠闲的坐在树阴里,盘算着铺子的事。钱掌柜刚刚来过,告诉我最近有个叫拉索的比利时人手里有一批上好的西洋衣料,不少绸缎庄都觊觎这批货,想借此在京城打响名头。这个拉索一看货十分抢手,立即换上一副爱搭不理的派头,打算狠狠赚上一笔。
直觉告诉我这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但能够从众多对手中脱颖而出也绝非易事。我苦思冥想半晌,只觉得剪不断、理还乱,但为争取时间,还是决定明日亲自会会这个瘟神。
第二日,我早早起床,悉心装扮了,叫上老钱,直奔拉索的住处。
拉索三十出头,长长的骨骼,肌肉结实,深褐色的头发,有着欧洲人特有的优雅与庸懒。我们进去的时候,他正懒洋洋地斜靠在椅子上,闭着眼,沐浴在初夏的阳光里,消磨着大好的时光。
进了大厅,老钱正要行礼,我冲他使个眼色,示意稍等片刻。一会儿工夫,拉索果然张开了眼,懒洋洋站起身。见大厅中俏生生立个女人,灰色的眼睛立即闪出夺人的光彩,走到我跟前,优雅的俯下身,我礼貌的伸出手,他轻轻扶着,把嘴唇贴了上去。我的手被弄得湿漉漉的,万分后悔居然忘记戴手套来。
“美丽的女士,我能为您效劳吗?”拉索抬起头,火辣辣的看着我,口音带着西方人特有的音调。
“相信拉索先生已经见过钱先生了,应该能猜得出我们的来意!”我眼波流转,浅笑道,手却悄然放在身后,轻轻的擦拭着,眼睛则瞟向了老钱。老钱面红耳赤低头不语,一副非礼勿视的蠢样儿。我狠白他一眼,继续和拉索攀谈……
这次拜访出乎意料的成功,我一见拉索色眯眯的模样,心中立时有了计较,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装出一副毫无办法、可怜巴巴的样子,拉索自会心软,欧洲人天生的骑士精神终于战胜了理智,最终,打消了大赚一笔的念头,打算做回一名真正的绅士,去帮助一个勇敢而又孤独的上等女人。
第一次说谎,居然没有想象中的面红耳赤,转念一想,其中又确有一番真诚。不管如何,这番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忽悠得拉索服服贴贴,一口答允把手中的那批货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卖给我。
几日后,拉索派人送了帖子,下面还有一方漂亮精巧的盒子。我把帖子随手一扔,轻托下巴,凝眸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好奇的打开了。里面躺着的是一整套紫色的礼服,从后面一节一节系着抽带的紧身胸衣、法兰绒衬裙、上了浆的白衬裙、宽大夸张的裙撑一应俱全,正是欧洲女子时下最流行的装扮。我一下子便被这套礼服吸引了,紫罗兰的塔夫绸在夕阳的余辉下散发着高贵、神秘的光,那个年代欧洲贵族女子在穿着上机巧心思,确是令人望尘莫及。
我学着《泰坦尼克号》中的贵族女子,抱着床柱让老妈子帮我穿上紧身胸衣。老妈子自然是胤禛找的,她的间谍身份几乎不容质疑,目光中尽带着某种观察揣测的意味,为此我私下里要挟过她几次,可她不为所动,表现得忠贞不屈。帮我穿胸衣的时候,仍是一脸的狐疑与猜测,脸憋得通红,忍不住问道:“姑娘,您不会穿着这种东西出门吧?”
我白她一眼,气道:“自然不会!这只是内衣,就是贴身穿的衣服。”
“哦。”她如释重负应了一声,手却停了下来。
揽镜一照,胸衣的带子系得松松垮垮,我叹了口气,按捺住胸中的烦躁,开始详细的讲述这种东西的穿法和真正的用途,老妈子神情茫然,却参悟出自己应作的,立即使出浑身解数把这东西的带子系紧。
“紧点再紧点!”终于接近了传说中的四十厘米。
支开老妈子,自己套上了法兰绒的衬裙、裙撑,上了浆的白衬裙,最后是缀满蕾丝花边的紫色塔夫绸的礼服。凝眸一看,镜子里浮现的是一个蜂腰、翘臀、胸部高耸的陌生女子。
为免口舌之争,出门时我特意披上件宽大的斗篷,她盯着我花俏的蓬裙看一眼,没再言语。我暗暗松口气,疾步上车,开始盘算今晚如何应对。
一会儿工夫,到了拉索的府邸。大厅布置得浪漫奢华,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攀谈,留辫子穿洋服的伙计穿插其间,形态滑稽。一进门,蓦见立在角落的胤禛和十四。胤禛兀兀的看着我,神情淡漠,十四则一脸错愕。
拉索迎上来,一如从前的优雅,低头俯身轻吻我的手背。侍者立在旁边,等我脱掉那件不合适宜的斗篷,见我未动声色,僵在那儿尴尬得咳嗽起来。我一愣,立时明白他的意思,解开带子,把斗篷递过去,露出了漂亮的紫色礼服。和在场的外国女人比,我身材娇小、在礼服的衬托下,更显纤细,修长的颈项,裸露的手臂,开得极低的领口……不禁神气十足,买弄起这身华服,仿佛自己是这里皮肤最白、腰肢最细、最吸引人的女子。
华尔兹的优美伤感的调子蓦然响起,拉索伸出右手,我屈膝回礼,嫣然一笑,跳起了穿越以来的第一支舞。
舞步旋转绚丽,此刻已滑入了大厅正中,“您真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舞伴!”拉索笑眯眯的恭维道。
“拉索先生过奖了,您夫人也一定是个不可多得得美人儿!”
拉索干笑了两声,甚是尴尬,我偏转了头,敛眉噤声,眼睛四下乱瞟,一眼瞥见了角落里的胤禛面色阴郁。
华尔兹舞曲优美抒情的音乐戛然而止,不想再和拉索纠缠,我神情冷淡的转身离去。刚觅得个安静的角落坐定,十四就凑上来。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不禁多看上两眼,他今日的装扮倒像个十足的花花公子,健硕的身材披着随意衣裳,庸懒斯文,眼中隐含忧郁,动人心弦。
“小眉,你怎么在这种地方?”他敛眉问道。
“我为何不能在这儿,我和这主人有些交情!”
“怎么穿成这样?”
我心下颇为恼火,却嬉皮笑脸的答道:“十四爷不喜欢?”
十四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粲然一笑,眼睛不老实盯着我的胸脯看。
华尔兹舞曲又响了起来,十四站起身,一手按着胸口,鞠了一躬。我大感奇怪,万没料到他居然也会这个,赶紧起身还礼。他搂着我,舞步起伏流畅,飘逸舒展,比拉索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打扮得这么招摇,就不怕别人说闲话?”
我“呸”了一声,说道:“走别人的路让自己说去吧!”
他自然听出我是故意把话反过来说,头一仰,纵声大笑。
他的笑声引来周遭不少惊异的目光,我脸上一红,在他肩膀上狠狠掐了一把。十四微微垂下头,眼里盛满了柔情蜜意:“小眉,实在忘不了你,怎么办?”
华尔兹那悠长抒情的旋律戛然而止了。十四放开了我,忧郁的抽身离去。
我杵在原地,盘桓着十四刚才的话,神情落寞,正欲转身,冷不丁撞到一个男人怀里,凝神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胤禛。
“小眉,要走么?”
我下意识的点点头。胤禛要了我的斗篷,拉着我跨出大门。
回到住处,老妈子殷勤服侍,我脱下斗篷递过去,她见我竟然瞒着她穿这种坦胸露背的衣服,脸色煞白,不住的偷瞟坐一边的胤禛。我翻个白眼,自言自语道:“露馅了吧。”胤禛像没听见一般,挥挥手,示意让老妈子退下。
老妈子步履蹒跚,临走居然没忘带上房门,屋中一时寂静无比。
“你忘了我的话么?你应是珍藏在我怀里的。”胤禛的唇角刚硬如铁。
“咱们不是有约法三章么,您没忘吧!我的事不用您操心。再说这身装扮十四爷可是喜欢的紧呢!”我冷笑一声,指节铮铮作响,说出的话宛如瞬间迸发出的冰雪,“你嫉妒么?我也嫉妒过!你心痛么?我也心痛过!”
“我就是嫉妒,就是心痛,就是不喜欢!”他恶狠狠的盯着我,眸中仿佛要喷出火来,我恍然生出一阵恐惧,只欲转身离开。他站起身,粗鲁的把我身上的礼服扯了下去,我仅着胸衣,不知所措的立在原地,猛的被他凌空抱起,抛到床上。他的嘴唇狠狠的吻着我的,狂热粗野。我蓦的被这种难以言喻激情所征服。心中怨毒,沉声说道:“让你那些女人统统见鬼去吧!”不顾腮边拂乱了的发丝,反身占据在他上方。他大概从未被女人如此对待过,格外惊讶。我冰凉的舌尖滑过他的额头和鼻尖,在他的嘴唇上展转着,他的嘴唇干涩灼热,结实的胸膛一起一伏的顶着我的胸脯。这该死的紧身胸衣好像要把我勒得窒息似的,直起身子,松开了后带。我似乎早已被一股令人晕眩的东西控制着,心脏的血在奔涌,握着他的手顺着自己优美的颈项一直向下,细滑的肌肤在他粗糙的手掌里温暖无比,我闭上眼,感受着这种狂热的颤栗。此时,他正以同样的炽热回报着我,一遍遍呼喊我的名字。听着他的呼唤,我慢慢张开了双眼,轻轻褪去了他的衣襟,他黝黑的胸膛被烛光笼罩成了淡淡的金色,四周的空气弥漫着他的体味……
我感到极度的疲倦,他像着了魔一般,捧起我虚弱的脸,用做梦似的声音低喃道:“好吧,你是对的,我答应你!”
“什么?”我心头一紧,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答应你!”他又说一遍,死死扣住了我的手腕,“全心全意做你要的人。”
我紧紧的抱住了他,心中豁然,泪哽住了喉咙。他对我的迷恋已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了么?我同样深深的爱着他,不管历史上有没有我的存在。也许有一天我将带着破碎的记忆离开我的爱人,仅在他的脑海留下几缕孤魂,但此时此刻,他已读懂了我的心,他的心亦是我一个人的!
今天不是我歌唱的日子,我口边涎着狞恶的微笑
不是我说笑的日子。我胸怀间插着发冷光的利刃
相信我,我的思想是恶毒的因为这世界是恶毒的
我的灵魂是黑暗的因为太阳已经灭绝了光彩
——徐志摩《毒药》
黑风帮因为很长时间没办喜事,我和黑哥的婚礼连续举行了三天。礼毕后,我就被带进新房,被一个叫丁顺儿的喽罗看着。我坐在榻上一滴眼泪也挤不出,脑子飞快的转着,开始有意无意套丁顺儿的话,渐渐摸清了他们的底细。这是山东江苏的交界,黑风帮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招揽了不少乌合之众,干着见杀人越货的勾当,我和胤禛赶巧儿住了黑店,着了他们的道儿。
事情正如预料般简单,但人的命运往往要屈从于一些看似愚蠢简单的安排。我做梦似的看着四周,血红的幔帐刺眼的垂下来,我突然被一种难以名状癫狂所控制,纵声长笑。这儿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新房不是,突兀的红不是,新郎更不是!眼前晃着的是爱人苍白的脸,耳畔传来的是他越来越远的呼唤。我心中百感交集,我不得不一边咒骂,一边还要屈辱的活着。对,无论如何,一定要活着!我不能轻如鸿毛的抛弃自己的性命,因为我有足够的勇气与力量看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快乐的生活。
我和丁顺儿整整周旋了三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他带我亲自放人。我把胤禛的脸埋在怀里,贪婪的呼吸着他的气息,他的伤口已经结了痂,血仍然在汩汩的奔腾着,看来黑哥尚算守信之人。我摸了摸胤禛怀里的公文,庆幸这帮土匪都是老粗,没把这东西搜了去,转身叫了丁顺儿,把胤禛的身子扶上了另一个陌生人的背。
胤禛在秋天的弥雾里越来越小,我闭上双眼,喉咙好象被魔鬼呃住了一般,无法呼吸。
别了,我的爱人!你的蛮横、你的温柔、你的眼泪都将离我远去,但愿我能化做你胸前的朱砂,与你——同在!
周围死一般的沉寂,门缓缓被推开,黑哥跌跌撞撞的闯了进来,我唬了一跳,蜷在墙角。他扑到榻上,一会儿工夫,鼾声大作。我松了口气,站起身,狠恨揣他一脚,他翻了个身,嘴里喃喃的嘟囔着,落腮胡子上粘着白色粘稠的口水。
这一晚,倒也相安无事。
次日晚上,我使出浑身解数和黑哥喝酒,他自然大喜过望,万没料到短短几日,我就没良心的把那个小白脸忘得个一干二净,而且还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