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遮天----nv-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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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多了现代各国政治风云,知其各国交往不离利益两字而已。电视新闻和教科书的疲劳轰炸,总算今日有了用武之地。
母皇听后舒颜微笑。妙官躬身赞曰:“七公主妙计安天下,高啊。”
微笑从母皇高贵的脸上缓缓倾泻,点点头,凤心大悦,朗声道:“就照小七说的办!小七,难为你想出这么个好法子来。”
我看着凤颜大悦的母皇,恭敬跪地道:“儿臣不敢欺瞒母皇,其实这些想法不过是儿臣从书上得知而已。剽窃他人智慧,叫儿臣惭愧万分。”
说这话时,我一头冷汗,害怕母皇有心追问来源,幸好她正沉浸在惊喜中,并没有这样担心害怕的事情发生。
众人也没有反应,只有明慧看了我好几眼。可能大家都觉得至多幕后有人指点我而已,留待日后慢慢查访,免得当着母皇的面问起来,我又多了个能人相助的名声。
明德看我的眼睛充满惊奇,我满足地笑了。我虽安于现状,喜欢糊涂度日,但为了我想保护的人,我会不惜奋力展翼,不计任何代价。
最后由二姐明慧去齐国谈通商事宜,五姐明络出使燕国结盟。
回去的时候,云岫复杂地看了我一眼,我装作没有看见。对于云岫,我一直保持着距离,从我清醒到现在我们都是分房而居,两个结婚三载的人都还是冰清玉洁。
这个男子要的以前明澈无法给,现在的我给不起,所以就更尽量避免碰触。多情有时比无情更伤人,爱过才知道痛不欲生的滋味。
荷池里的花千朵万朵,纵使固执等成化石,前途仍是渺茫,也许我们都是等错了人。
第二章 红酥手(下)
更新时间2008…8…19 10:57:29 字数:4585
天香细细地为我梳发,雕花窗棂半开着,黑色的海藻披泄而下,溅了我一身。宽大的红色宫装,红得似火。我被裹在这样漫天漫地的红色里显得妩媚而荏弱。这样艳丽的颜色愈发使得我肤色近乎透明,平添我无限娇态。
两个俏丽的小厮正往花瓶插着倾城的牡丹,那花层层叠叠,大如海碗,红似胭脂,艳丽无匹。同样的倾城倾国,有的被十里软红帷帐起来,有的却流落荒野断桥,被狂风暴雨一摧,便支离破碎散了一地,有的还甚至来不及开放。我看着被养在水里的鲜花挑了一下嘴角,我明澈既然生在帝王家,便不容许有朝一日自己成了无根花。
拣朵最美丽的牡丹斜斜地往鬓边一插,菱花铜镜里映出一个女子,流光溢彩。那伺花的两个小厮目光偷偷溜了过来。
我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十指未沾阳春水,纤细柔嫩如兰,最让我满意的是修长的指甲上染上了红红的凤仙花。
梳妆完毕,早有下人呈上桃红四物汤,其汤由当归、白芍、熟地黄、川芎、桃仁、红花组成,可以养气补血。
一切准备就绪,方上轿晃晃悠悠去父后的坤宁宫。自从那日宴会后,父后对我尤其喜爱,不时召见,次数频繁得让人侧目。凤国公主十八岁成人后就离开皇宫,居住在自己府邸。其他的姐姐早已加封为王,只有我一个人还顶着公主的头衔,无位无爵。最近母皇也对我多有试探,看样子我封王的时候也到了。只是封我什么,母皇和父后估计倍感头痛。那时不给痴傻的明澈任何爵位,是希望不论任何皇姐做女皇时,都会顾念亲情照顾我。现在我醒了,那么必须面对皇家的一个事实,就是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眼下母皇看样子最满意三姐明睿,自然不肯把重要的封地给我,可也不想委屈我,毕竟二十年的痴傻女儿醒了,内心的偏爱也是正常的,还有一点便是那日宴会我展露头角,让母皇摸不清我的底细。
与父后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是撒娇卖痴作小女儿状,就是与他讨论些美容方子。有时母皇来了,问我些话我都磕磕巴巴,文不对题,对于政事更是不通,仿佛那日侃侃而谈的明澈只是个幻觉。
木秀于林风必折之,眼下皇太女之争扑朔迷离,四位皇姐盘根错节,人脉四通八达,而我这只突如其来闯入的鱼最好安份比较好。
轿子经过午门的时候,叫轿夫停下轿子,我笑着慢慢搭着小厮的手下来,乘轿直进帝宫是以前母皇与父后对痴傻明澈的怜悯,而现在的我不敢予人口实,在第二次进皇宫时我就改掉了以前的惯例。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时,母病儹越驾驶君车,君认为其孝顺,分其桃与君,君爱而喜之。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卫君想起从前厌之论罪。
天下最难测的是帝王之心,今日的特宠也许就是日后的祸患,自古以来挑战帝王的权威都不曾有好下场,小心谨慎,从来都没有错。既然现在我不再痴傻,那么就不肯授人把柄。有人心向来就在身边,谁给你冷箭,谁在你落井后下石,都有可能。
刚刚下轿立起身子休息片刻,就见一群健马飞奔而来,冲在最前的一骑就是三姐。手持银鞭,纵马飞驰,笑傲风云站在顶端的明睿。
白马嘶鸣,马蹄卷起的灰尘呛得我咳嗽连连。
明睿在我面前飞身下马,看我咳得面色潮红,泪光点点的娇态眉头紧蹙。她盯了我半天才容忍地说:“七妹最近频繁入宫,承欢于母皇父后膝下,如此孝顺,愚姐甚是心慰。”
我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盯着她的眼睛,脆声道:“我从书上看到一些美容方子,父后极有兴趣,所以天天和我实验来着。”从广袖下伸出手,献宝似炫耀道:“三皇姐你看,是不是色如豆蔻,名副其实的红酥手,很美吧。”我灿烂笑着,没心没肺。
“红酥手?”明睿的瞳孔收缩,一丝来不及掩饰的厌恶从中闪过。对于明睿来说,我这个妹妹不学无术还好,最怕是的现在男女不分,竟然浓妆艳抹,现在连指甲都涂上豆蔻,比时下男子更为艳丽。
我涂满豆蔻的手就那么直直地伸到她跟前,给她视觉莫大的刺激,满脸堆笑问:“好看不好看,三皇姐。”
果不其然,她立眉声色俱厉道:“七妹,你太不像话了!堂堂女儿成何体统?”
我恐慌地垂手听她训斥,却面露不以为然之态。
在她不屑转身离去,我低下头,微微笑了起来。
明睿一向洁身自好,从不贪恋男色,生活节俭,没有别的不良嗜好,对过份修饰没有英气的我自然轻视。这种骄傲会让她看不清很多东西。
第二天,京城便传遍了红酥手的传说。满皇城都知道七公主的红酥手,以致大家都在背后以红酥手称呼我。不学无术,比男子还美丽的七公主响彻京师。我听后在府邸里愈发高兴,在别人不解的目光中多吃了一碗饭。
没过多久,母皇正式册封我为“平安王”,封地安城。从今日起母皇正式放我下去与众姐妹一起自求生存。但母皇苦心我还是领会了一点,平安,是母皇对我最大的祝福吧。我的父母即使是站在最顶端的,可内心有时还是一对最普通的父母,这流露的亲情在帝王家显得尤其可贵。安城虽离京师偏远,可土地肥沃,足够让我做个安乐王爷。
自从做了平安王后,应酬莫名其妙多了起来,来相邀的宝马香车都是上层士族女子。我一袭红衫飘飘,坐在凤轿里,成了帝京最靓丽的风景。好多男子站在凤轿经过的街道边,悄悄看着我这个惊世骇俗的平安王。也有女子风闻我比男子美丽前来求证的。还有一些上层女子本来就追求柔弱美,好调脂弄粉为乐,现在以我为先锋,更变本加厉。
时尚这个东西,有时不过是一小部分人在特定时间掀起的新奇,上行下效的流传方式最为速度。一时我靠美丽和不合世俗名满京师。
由最初的青楼舞馆聚会,后来慢慢地我也被邀请去参加一些诗文,赏花会。在夜以继日的狂欢中,我也逐渐有了固定的朋友圈子。李丞相的幼女李文,周尚书的二女儿周迪。与我最是相契。这两个女孩子在家里也是典型的二世祖,成天花天酒地。但她们与众人不同的是,她们寻欢买醉的时候眼睛非常清醒。那是一种俯瞰众生的冷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曾经我也让自己麻木过,试图通过宣泄钝化自己的热度和锐度,可人明明在那里笑闹,心却游离得很远很远。
这两个人最喜欢和我喝酒,其中李文的喝法和周迪截然不同。人如其名,斯斯文文的李文喝酒却是直接提着酒坛扬起脖子就喝,但只喝一坛就醉了,醉了就喜欢高谈阔论,找人清谈,每每一语中的。周迪的喝酒方式极其斯文,用一个精致的玉杯,杯口比铜钱稍微大一些,也不见她如何狂饮,可等宴席散却时候,你才发现她已经喝掉四五坛酒了。周迪酒喝多了,颜色越来越白皙,人也越来越冷清,不肯多开口说一句,惜字如金。
而我喝酒则随意的很,高兴时用纤细的手腕拎起酒就喝,不高兴时候一杯接一杯,当然,我没有醉过。凤朝的酒是米酒,略带一点点甜,比水果酒还淡,已经喝惯了白酒的我,轻易是不会醉的,而我也不肯让自己真的醉。我喜欢清醒,我喜欢掌控可以掌控的东西。
倚云楼是我们常去的地方,那里即使是深夜依然亮如白昼。人声鼎沸,笑语喧哗,觥筹交错,杯盘罗列,丝竹不断,暖香袭人。
二楼有我们固定的位置,我们就是单纯的喝酒,这里酒是凤国有名的“绿窗”。酒色碧绿,入口醇香,滑入喉头时酸中带甜,喝入腹中别有滋味。第一次楼主问我们可需要小郎时,周迪笑笑说等有比我们更漂亮的人再送过来也不迟,害得楼主的脸青白了半天。周迪认为既然来喝酒就是单纯喝酒,男人嘛有亦可无亦可。若是找人解闷,那自然是比自己年轻漂亮才好,否则花钱还做冤大头。周迪总是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和李文也不是好色之人,对她的行为总是笑笑。凤朝名士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纵情恣意,发乎自然,所以我们三个人倒也并不特别。
当时李文正兴致来了准备和周迪拼酒的时候,那个小郎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他并不十分爱修饰,干干净净的,青衣青衫,头发也是随意束起,还有几缕垂了下来,拂在脸颊,怀里抱着古筝。他随意站在那里却宛如水晶流转,幽艳动人。那种美是天然的美,比四哥明楚年轻,比四哥稍微青涩了些,但比四哥多了些明媚。
周迪刚想发脾气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脸,然后取杯喝酒,默不作声。李文笑了起来,推推她道:“这个终于把我们俩比了下去了。”
那小郎径自放好古筝,叮叮弹了起来。筝声缠绵悱恻,勾起我满腔惆怅。弹筝的人浑然忘我,似将满腔幽怨化作筝声宣泄起来。这样的一个人,我们三个都不说话,不肯轻贱了他。
一曲终了,“啪啪”掌声从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公子走了进来,原来是吴侍郎的女公子吴欢。她朝我拱了拱手道:“王爷,久违了,上次一睹风采,今日相见更胜往昔。特送一名小郎,以娱耳目。”凤朝人对礼仪并不像我所了解的王朝那样等级森严,这也可能与凤朝人天生浪漫,注重自我有关系。这是一个宁做我的年代。
原来是她送来的小郎,我挑眉看她,此人眉清目秀,最重要的是目光尚算纯净,我等她说明来意。
吴欢看我漠然的样子,跪地道:“欢打听王爷出入这里许久了,所以特来有事相求。”她看我仍然没有表情,眼睛微红道:“欢有一叔,因欢自幼失去父亲,故小时极为相亲,自承喜年间入宫,已有一十五年。凤后与王爷素来亲善,因此想请王爷怜悯,在凤后面前美言,遣回我叔父。”
吴欢这个叔父,我还是有点印象的,在浣衣院执事,面貌极是清雅。皇宫向来是个名利场,你一旦入内,厮杀已是宿命。我上次入宫的时候父后正在折花,鬓角已有白发,伺候他梳发的贴身男官悄悄藏了起来。父后屡次召见我,询问一些我美容方法,极力想多留住些时光。虽然母皇只有一后两个皇贵夫,近年来更是心放在他身上,但是父后仍然心有不安,害怕色衰爱驰。父后那时把花小心放在瓶子里插好(母皇喜欢父后为她亲自打理一切),望着瓶里的鲜花出神道:“澈儿,这花插到瓶子里后就命不长久了,可即使是这样大家仍拼命要往这个瓶子里来。我若想长久要这个瓶子,手也不能不狠。”
我知道父后说的是什么。母皇两个皇贵夫,玉贵夫在与母皇生下大姐后病死,四哥五姐的父亲则天天在佛堂吃斋茹素。我不怪父后,这种事情本就没有道理可讲。玉贵夫死后我父后入宫,在我父后照料三个幼女时,艳贵夫乘虚而入。父后与母皇近乎决裂,直到母皇重新回头为止,但还是在父后心里种下了一根刺。父后的聪明之处就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