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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王蒙话说红楼梦-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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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夜半来,天明去”是一个诗谜,谜底是“霜花”。这个解释无懈可击,却让你十分沮丧,因为原有的诗意全让他解释没了。
  有人认为《红楼梦》是写宇宙和地球的发生发展史,有人认为它是反清复明之作,我可以明确地说我不相信这样的论断,它是对《红楼梦》的一种误读。但是,这种误读如果能够自圆其说,在他的那块天地里能讲出一些道理来,也不失为一种歪打正着的收获、一种心智的闪光和劳动的结晶。
  小说就像人生一样,它组合的可能性非常之多。所以西方有人搞扑克牌小说,第一页可以当最后一页读,任意打乱页码,每次会读出不同的故事和效果来。这些都不是主流,不是正宗,我也无意搞这些玩艺儿。如果有人对《红楼梦》进行新的排列组合,甚至搞成一个电子游戏的软件,也不妨视为一种心智的扩展。在这种扩展中获得某些有真正价值的认识是完全可能的。数学、几何学、天文学最初也是游戏,这些游戏扩展了人的心智,最终把它们用到科学上,用到宇宙航行上,取得了伟大的成果。

  与宇宙相通的《红楼梦》

  几乎用什么方法研究《红楼梦》都行,这是对其他任何文学作品做不到的。当然,不是说这些研究的价值都等同,但也不能说这些不同取向的研究一定势不两立。画了怡红院的寿宴图,也不影响他去分析人物的性格。我觉得《红楼梦》有一种质的优越性,就是它的特殊的原生性,它天然而成,使你慢慢地接受了、相信了它,感到它的那些人物都是活的。它自成一个宇宙,一个世界,既丰富又复杂,既深邃又玄秘,既真实生动又意味无穷。为什么你对《红楼梦》怎么研究都行呢?因为你对宇宙怎么研究都行,宇宙的特点《红楼梦》都具备了,它的规律性和非规律性,它的圆满和缺憾。上帝造出来的世界绝不是完美无缺的,因为它十分博大,这不是上帝之病,而是因为上帝之大。
  对《红楼梦》的解读和议论,其实已经远远超出了《红楼梦》的范围,议论《红楼梦》就是在议论社会、人生、哲学、科学、各种各样的理念、宗教,甚至就是在议论政治。这种现象使你感到《红楼梦》比各式各样的学说更优越,它有一种耐评性,有一种可误读性,当然也是可解读的。尽管我们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了《红楼梦》文本的范围,但仍然感到它是发掘不完的,我们不能不对它表示惊叹。正如冯其庸先生所说:“大哉《红楼梦》,再评一千年。”我还要说,曹雪芹和《红楼梦》永远与我们同在。


  青春与时尚的《误读红楼》

  青春与时尚的《误读红楼》(1)

  评“红”、讲“红”、考证“红”、藉题发挥“红”者多矣。自称“误读”的只此一家。
  而且“误读者”是一位年轻的女作家,是网上的著名写手,有网上的笔名“忽如远行客”与“尔林免”(不知何意)为标记。作者当编辑也写小说。我曾有缘阅读作者的一些散文,写得聪慧精细,洁净空灵,但仍属于白领小资乃至小女人写作一类——对不起。
  这样,她对“红楼”的“误读”使我颇感惊喜。她的新作《误读红楼》一书颇有大气,不拘一格,振聋发聩,言前人所未言,堪称启人心智,动人心魂。
  例如对于小说的前十六回,闫红即忽如远行客写道:
  这十六回与后面的风格迥异,它主题突出,内容驳杂……最过分的是第八回,先在回目上打个广告,说“送宫花贾琏戏熙凤”,明显地吊人胃口,谁知只旁敲侧击地描写了一阵笑声了事,极有为了吸引眼球不惜做虚假广告之嫌。这些手段,使得小说高潮迭起,卖点多多……远没有后面章节的从容、舒缓与自信,没有那种妙手偶得的空灵诗意,它写得太紧张,太像小说了,我觉得这暴露了长篇作者开始时的不自信。
  我的天,这是评曹雪芹吗?真是少年笔墨,敢想敢抡!然而细想,她说得有理,慧眼识英豪,慧眼也容易识过程乃至疏漏,智者的一失与愚者的一得,都不应该逃脱敏锐的阅读的眼睛。这也是评“红”上的头一次吃螃蟹的记录。
  底下说得就更内行,毕竟是写过小说的人呀。
  不是每一个作家提笔时都知道要写什么,许多细节人物已堆积在他心中,他要为这些东西找到一个灵魂……在这之前,你先要上路,要在茫然的搜寻中,渐渐锁定你的目标。(着重号是王蒙加的。)
  信哉斯言!天地良心!你不能小看这个写网上文字的年轻人,她的误读实际上是活读,就是用自己的经验、性情、信息、聪明来补充阅读的所获,用活生生的生活来解读作品;同时以作品解读自己的人生。她是从作品中发现人生,从人生中发现文学,从人生,从生活出发,以全部积累和灵性接受作品,阐释作品,想像作品,体悟作品与感动作品。
  文学阅读本来就是读者主体与作者主体的碰撞、互补、互相激活的过程。作品是主导的。作者对作品是既主导又可能处于自在的状态,即并不能完全自觉地掌握清晰。读者太主观会造成读误,读者太没有主体性了,会造成读而甚隔,读而如未读,呆读死读,把一本好书好模好样地糟蹋掉。
  敢称误读,把自己放进去读,有点胆子和自信了,读出点自己的玩艺来了。
  她又说:
  随着笔触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深沉的感情、绵密的记忆翻涌出来,单一的主题不能承载他要倾诉的全部……不再尝试把他心灵的海洋收束到一个瓶子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抡圆了写,情感的潮水席卷过来,淹没所有脆弱的主题。
  闫红描写的是怎样一种小说写作上的酣畅状态!得其三昧矣!这是创作论。曹公虽然伟大,他的创作也是可论的。
  我们再来看看她怎样分析,不,是感受史湘云这个人物,感受聚讼纷纭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还有宝黛爱情及宝钗的特殊地位与命运吧。她提到湘云的出场:
  湘云出场……
  接着黛玉和宝玉闹起了小脾气,宝玉打叠起千百种温存赔罪……却把个湘云撇到一边,关于她的身世背景,一字未提……
  黛玉出场则有很多前期铺垫,进了荣国府,更细细描画……宝黛初相见,那种恍若前缘的似曾相识,且喜且惊的不可思议,该是曹公的亲身体验吧,历经漫漫时光,沧海桑田,人去楼空,忽而想起,依然清晰至此,五脏六腑都会重温那最初的悸动。
  瞧,此人把“红”对于宝黛相见的描写转述得如此青春和时尚,几乎与最好的流行歌词相通。我们可以唱:
  恍若前缘/恍若前生/历经漫漫时光/历经潮落潮生
  且惊且喜/且喜且惊/曾在哪里见过/曾在哪里留踪
  楼空人去/人去楼空/模糊又似清晰/欢喜却是朦胧
  旧梦重温/重温旧梦/面对沧海桑田/分明悸然心动
  不行,王蒙老矣,如果是闫红自己写,一定更地道,更青春也更时尚。
  按:《红楼梦》本来就是青春小说,爱情小说,也是沧桑小说,政治小说,文化小说。
  对于《红楼梦》老人恋其沧桑感,少年恋其青春气息,通人解其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固然,自恋者撒娇者不希望把“红”说得那么老到。
  接下来,有对于宝湘关系的一语中的的分析:
  为何出场如此草率?难不成是曹公的疏忽……曹公特意要制造这么一种感觉:湘云从来不是让宝玉格外留心的女孩……他从不曾检索记忆,查找她出现的最初。
  ……惟独对于湘云的婚事,宝玉无动于衷,大约上面几位在他眼里都是“女子”,湘云在他眼里却是个“孩子”,订婚云云,听上去像一个玩笑……
  还有:
  同样是“雪白的膀子”,长在宝钗身上,宝玉就想摸一下……湘云一样有“雪白的膀子”,睡觉的时候搁在被子外面,大概算红楼女儿里将身体暴露得最充分的了,宝玉却丝毫不感到性的刺激,只叹她睡觉也不老实,很有兄长之风。

  青春与时尚的《误读红楼》(2)

  解得细,有女性特点,体贴入微是也。
  下面果然出现了流行歌词:
  ……这时的宝玉与湘云,如歌里唱的那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更事的我……他与她都有太多的选择空间,人生如两条平行线,共同伸向远方,切近而永不相交。
  闫红又设想,宝玉与湘云的关系应有大的过程、变迁,她联系张贤亮的《绿化树》里的人物终于认识到了吃饱了不饿是一个真理来想像贾宝玉,她说:
  趟过苦难的河流,太多的想法都被颠覆了……
  林妹妹死了,贾家败了,两个相距应该不远,宝玉没有遵守诺言,因为这时,他发现自己不能做一个职业情种。
  ……宝玉所能做的,只是想方设法活下去……
  这种情况下,和宝钗结合就成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宝玉失去了黛玉,又失去了宝钗,而湘云寡居,同命相怜,加上相互依赖,足以成就一桩婚姻,艰难岁月里,宝玉无法再把爱情当作一宗哲学来做……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的结尾说道:他们在苦熬。每次看到这句话,都不由心惊,人生本来就是受苦,冷暖交织,顺逆更替,只能享受而不能承受的生命多么单薄脆弱,无论怎样的经历,都是生命的一部分,爱生命者,当以同样的胸怀来拥抱。
  面对苦熬,湘云是最适合的那个伙伴……
  蓦然回首见湘云,见到的,还有那种啼笑皆非的荒诞感,你不知道老天为你安排些什么,就像阿甘母亲说的那句话,生活是一盒巧克力,打开包装你才发现那味道总是出人意表。
  这些设想,对于我这个读者来说,是有一些“想像过度”(如法律上所讲“防卫过度”)了,但仍然是一个有趣的思路。正如书中闫氏的对于后四十回的设想,极为别致,当然比高颚续书更生活化——闫红喜爱的是“红”的生命一样的自然、悲戚、难解难分。同样,这样的设想,只能弄出闫氏后四十回,不是高本,也不会是曹的原装原味。
  读《红楼梦》如读山川日月、星空海洋,也如读悲欢离合,恩怨情仇,发现与重组的可能性永无穷尽。
  这样,对于古老的《红楼梦》,今天的青年完全有可能进行青春化与时尚化的阅读。“时尚”不完全是一个好词儿,但也绝无先验的贬意。同样一个时尚之中,有轻浮也有前瞻,有做秀也有创造,有浅薄也有豁然的明朗。正像古典的守卫里同样有深沉和诚恳,也不排除有装腔作势的矫情与罗嗦,还有一种酸腐气。生命不会过时,情感永远鲜活,文化与规则, 术语与例证,或有嬗变,但《红楼梦》对于先锋们,永远先锋,对于时尚者,永有时尚,对于少女,永远少女,对于忧患老人,永远地老天荒。
  所以闫红分析尤三姐的时候能够拉扯到木子美。在分析秦可卿与贾珍之恋的时候能够想到爱情的不可能或缺的欲望方面,乃有相对宽容的同情和理解。她给可卿一个“神秘妩媚”的定性,应属无误。她有时把贾府说成一个公司,把贾母说成董事长,把小红和贾芸说成 “职场精英”。从她的参照系统,你可以知道年轻一代文人的知识结构与信息储备,她们可以有他们的读解《红楼梦》的方法,以及趣味。
  你有点拿她没法办,她说了是误读。但误读可能是搞笑,可能是戏说,也可以出创意,出电光石火,出长年不遇的一现昙花。有的误读可能比习以为常的正读更接近正确。误读者如果不俗,如果有智有情,有才华也有想像力透视力,也许误读是一个美丽的契机,是一个智慧的操练,是一个梦境的预演,是在尝试开辟新的精神空间。
  最少是修筑一个桥梁,用更年轻的语言说事,令更年轻的人爱上传统,爱上古典,爱上《红楼梦》。
  顺便说,我很喜欢闫红的语言,舒服,干净,恰到好处。
  我们更应该赞美的是曹雪芹,谈论《红楼梦》的人有福了,这书提供了近于无所不包的话题和机遇。闫红能从中读出的远远不仅是青春和时尚。比如闫红说薛宝钗,就“山中高士晶莹雪”这个判词,论起高士来,她说:
  见好就收,点到为止,宝钗从来没有得意洋洋……这种姿态,虽不是欲擒故纵,却无意中增加了她的分量。相形之下,黛玉就显得过于要强,用力太过,不似宝钗那般优裕从容。
  当年谢安盘桓东山,也是一点也没耽误他推销自己,不然怎会有“谢安不出,将如苍生何”的说法,所谓的退隐不过是退一步进两步,炒作也分热炒和冷炒两种。
  宝钗的志向,其实是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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