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话说红楼梦-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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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的评论等。一些被称为小说批评派的红学文字,亦属于此种类型:如王昆仑先生、蒋和森先生的《红楼梦》人物论著。(鄙人才疏学浅,不揣冒昧,也写过《贾宝玉论》之类的东西,献丑了。)这似乎应该算是现实主义的角度,即即使承认典型化、承认艺术夸张与艺术概括、承认艺术高于生活,前提却是文学人物的生活性,即断定文学人物的根据是生活,对文学的评论的根据是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和社会的见解。这种人物评论的长处在于:通俗、易接受,把文学评论和社会人生评论结合在一起,通过文学评论使人获益、使人在人生智慧方面得到长进。这种类型的评论和审美评价基本用语有两个:一个是真实,一个是意义。真实,既包括着生动,栩栩如生、生活气息、活在读者的心里,也包括着总体的可信性、说服力,亦即文学人物的产生与性格行为轨迹的社会的、民族的、时代的、具体的逻辑依据的可认同性。意义,则在于对人物的解释和评价:一、这个人物是可以解释和评价的;二、这种解释和评价是有一定的深度和新意的;有时候还需要一个三,这种解释和评价是符合公认的价值标准的。
许多许多的对文学人物评论都是这样做的,它们的成就和影响无可争议。但是这样单一的角度是否也可能有不足呢?这不是不可以探讨的。例如:一、这种评论有时可能忽略了文学并非生活、小说并非纪实(而是虚构)的一面。盖自其真处观之,如《红楼梦》,无一人物不真实;而自其虚构处观之,无一处非虚构。我所尊敬的金克木先生就曾指出,刘姥姥那样的人,进了大观园,是不会那样言谈行事的。我们也完全可以对于宝钗处事方面的高度成熟干练圆通与黛玉文才与情感的早熟感到可疑。确实,宝钗与黛玉都很迷人,她们征服了你,你忘记了或者在作品的超凡入圣的魅力面前,你不敢对她们的生活的真实性、即生活中实有的可能性提出质疑。其实,具有成人的阅历的人,都可以凭经验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活人的性格,能够提纯与“发达”到钗黛的程度吗?她们的性格光彩,不是可以说一半来自她们的生活性,另一半来自她们的非生活性吗?贾宝玉的性格与环境就更加如此,以致有的红学家认为他的原型是某位皇帝。当然,这里又有所谓艺术的真实的概念等待着我们。而艺术真实的概念就更难于论证,艺术魅力,往往是比艺术真实更强固的概念。许多需要十分吃力才说得清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说不清其真实性的艺术品(如神话、写意画、建筑、音乐、舞蹈、戏曲表演、许多类型的诗歌等),不是仍然被古今中外、世世代代的人们所热爱、所接受吗?
其次,用这种角度去评价并非写实的作品的时候,不免有些局促与尴尬。例如,评价《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时指出他(还是它?)的农民意识,这当然是不差的,但这就评不出《西游记》的特点、抓不着《西游记》与例如《创业史》的全然不同处了。进一步说,用真实性的尺寸去衡量神话,是否会给人以概念不甚搭界的困惑呢?
尤其是,采取这种角度的评论,有可能较少去注意这些文学人物的创造者的存在,较少去注意躲在人物背后的作家的意图、情绪、心态:他的全部聪明与愚蠢、单纯与混乱、喜悦与痛苦。我们简单地把人物看成了客观的存在,未尝不是上了作家的“当”呢!
那么,有没有评价文学人物的另外的角度呢?应该是有的,我想。例如,不完全把文学人物看成客观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识到他们是作家心灵的产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载体,是作家共有、又是每一个个别作家独有、而且能在或多或少的读者中得到或准确或变形的破译与共振的语码。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让我们用这种角度来对宝黛公案做一番再探讨吧。
选择的困惑
从这种角度来看,林黛玉、薛宝钗各代表作家对于人性、特别是女性、或者说是作家所爱恋、所欣赏乃至崇拜敬佩的女性性格的两个方面,也可以称之为两极。如果说作家在《红楼梦》的开头极力表达了他对于女性的推崇的话,那么这种推崇首先体现在林黛玉、薛宝钗上,这已经不需要任何司空见惯的引证。这样的女性的特点是美丽、聪明、高贵、灵性。在这些方面,钗与黛是共同的、难分轩轾的。另一方面,二人则迥然不同。首先,从生理上看,两人一个胖、一个瘦、一个弱、一个强……这里看来并无深意,但也不是全无讲究。盖对于女性美的价值观念,胖乎瘦乎,健壮乎柔弱乎,(男性中心的)人类社会其实一直是颠来倒去,拿不定主意的。我国唐代以胖为美,当代南太平洋一些岛国以胖为高贵,至今有些男士择偶宁胖勿瘦(自有所好)。与此同时,无数靓女为减肥而折腰,减肥,几乎成为现代化潮流之一股,这样说当非夸张。如此说来,曹雪芹当年之写钗黛,已经透露了人们在宝钗的“鲜艳妩媚”与黛玉的“婀娜风流”之间,“燕瘦”与“环肥”之间选择的困惑。鱼与熊掌难以得兼的遗憾——不仅宝玉难以兼得钗、黛,而且任何一个女子难以兼得钗黛之美,这种说法,当没有什么令人奇怪的吧?
从心理机制上看,宝钗与黛玉的距离就更多。感情与理智,率性与高度的自我控制,热烈与冷静,献身与自保,才华灼众与守拙尚同,这长久以来便吸引着作家的笔触与读者的神经。例如安娜·卡列尼娜与她的丈夫卡列宁的性格冲突,就不无这种色彩。我不知道托翁此书在其他国家的反映如何,反正在中国劳动人民中,确有读之而同情卡列宁而责备安娜的,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地道土产。笔者再提一个煞风景的问题:作为小说来读,作为电影、电视剧里的人物来看,安娜·卡列尼娜美丽则美丽矣,热烈则热烈矣,生动则生动乃至崇高伟大矣,现实生活中,您消受得了这样一位情人吗?起码对于炎黄子孙来说,林妹妹与卡列宁夫人,都是可望不可及、可审美而不可动真格的。而且不仅龙的传人然,那位滔滔不绝的罗亭,打动了非凡的俄罗斯女性的心,到了来真格的时候,不也是逃之夭夭了吗?
我们固然可以说宝钗与黛玉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性格,同样,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宝钗与黛玉代表了两种心理机制、流露了伟大作家对于这两种心理机制的敏感、理解、惶惑与遗憾呢?严格地、现实主义地说,一个人的心理机制很难片面而又高度发展到宝钗或黛玉这种程度的。两个女孩子是很难聪明美丽、各具特色、难分高低到钗黛这种程度的。《红楼梦》中的宝钗、黛玉,与其说是照实记录,不如说是写意传神的眷恋与寄托,归根结底是抒发了作者的心曲:悲其金而悼其玉,既是悲悼现实生活中或有的金与玉的原型,更是悲悼作者对于人生、对于女性美的理想,而这种理想本身就不是单一的与纯粹的,而是充满内在的矛盾与选择的困惑、遗憾的。宝钗与黛玉之间的疏离、对立、友爱(谁能否认她们之间特别是经过了一段磨擦较量以后,建立了相当不错的友谊呢)既是两个人、两种性格之间的纠葛,又是(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的两种心理机制、两种自我导向的相重叠、相分裂、相冲突的写照,从而是作家对于人性女性的理想与理想之间、理想与现实之间、现实与现实之间的种种观感、种种思索、种种追忆与幻梦的奔突、融解与泛滥的写照。
薛宝钗精神
薛宝钗体现的是一种认同精神:认同于已有的价值标准系统,认同于孔老夫子谆谆教导的 “礼”的即秩序、服从、仁爱的原则,认同于人际关系的平衡与实利原则。薛宝钗体现的又是一种理性的、冷静到近于冷峻的自我控制即“克己复礼”的精神。诚于中而形于外,薛宝钗的表现堪称是(那时候的)文化理想的化身:进退有据,刚柔得度,行止得体,藏用俱时。这实是一种政治家的素质,能令人联想到范蠡、张良、萧何、魏徵而远远高明过商鞅、吴起、伍子胥、韩信之辈。我们完全可以出自反封建的热忱而将这种文化理想贬得一文不值。我们可以诛薛宝钗之心,斥之为伪,声称“我不相信”,而且旁人难以为薛宝钗辩护。刘备、宋江,表现得越是理想越是要被斥为伪、被讥为刁买人心,这既说明了人心真伪之难辨,也说明了越是完美的理想越是难于令人接受它实行它的可信性。“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的名言不知道是否可以在这里得到一些印证。我们也完全可以为宝钗的超人般的精明、城府、冷静而感到疏离、反感乃至毛骨耸然。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社会生活中,在哪怕是夫妻、父子、兄弟、在两个人或多于两个人的相处中,如果没有起码的理智和自制,如果没有起码的薛宝钗精神,如果实行绝对的不折不扣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么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就很难有哪怕是一小时的平稳与和谐。我们还不能不承认,如果拒绝丝毫的认同,一个人很难正常地生活二十四小时而不自杀也不发疯。包括作为对立的另一极写来的林黛玉,也不是全无薛宝钗精神:请看,林妹妹初进贾府,她不是也只得随和着些,连每饭后必过片时方喝茶的习惯规矩都改过来了吗?当林小姐因为引用了不该引用的闲书(涉嫌黄色吧)上的语词并因此受宝姐姐的教育帮助的时候,她不也是虚心接受而衷心感激的吗?我们可以抱怨薛宝钗的人性的深藏,却不能不承认正像任性是一种人性的表现方式一样,含蓄、克制、冷静计算,乃至为了某种道德、文化、功业的要求而压抑牺牲一己的生理欲望也是一种人性的层面表现,哪怕称之为人性的变异。变异也是人性,谁能论证人性只有一种模式而且是不可变异的呢?只有承认薛宝钗式的心理机制同样也是人性的一个层面,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能性,才能解释古今中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道德家、谋略家、智者、禁欲主义者,也才能解释我们为什么说薛宝钗也是理想了。
林黛玉精神
然而,如果仅有这样一种机制,这样一种理想,人、人生、人际关系又太枯燥、太寂寞、太冷峻了。那种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输满各种程序的电脑。当然,一定程度的电脑化,如前文所述,也是人性题中的应有之义。说不定恰恰是在这种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组织的日臻完善、人类电脑化的趋势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人们就更加需要林黛玉式的少女气质的匡正、补充、冲击。一种感天动地的、炽热如火的、悲剧性的爱情,谁能不为之而怆然泪下呢?现代社会越是产生不出林黛玉式的人物,越是削弱乃至扫荡林黛玉式的心理机制,读者就会越加欢迎林黛玉,向往林黛玉,热爱林黛玉。林黛玉是理想,林黛玉是诗,林黛玉本身便是情,是一切电脑都没有而人类所渴望、所难以获得、所梦寐以求的情。林黛玉的钟情、嫉妒、多疑、纠缠、惧怕,林黛玉的病态,表现了许多弱者的内心,表现了许多强者深藏的、潜意识中不愿人知的那一面内心。如前所述,《红楼梦》里写到了林黛玉的“薛宝钗精神”,那么,薛宝钗是否也具有“林黛玉精神”呢?很难说没有。宝玉挨打以后宝钗的两度忘情表现,一次是“含泪”“弄衣带”“软怯娇羞轻怜痛惜”,一次说薛蟠“我先就疑惑你”(均见第三十四回)就是明证。这就是说,是社会的人,就会有薛宝钗的精神,是人特别是女人,就会有林黛玉精神。阅读林黛玉会引起这方面的认同、共鸣、宣泄的快感与反省的清醒、俯视的超越,这是构成林黛玉的艺术魅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曹雪芹活着的那个时代,在封建礼法重重束缚人性特别是女性的这个层面的时代,林黛玉的出现,恰如空谷足音,它的艺术冲击力,实在是无可比拟的。
美而不美 善而不善
不仅如此,曹雪芹的伟大还在于他写出了这种性格素质的魅力,也写出了它的美而不美、善而不善的那一面。林黛玉的任性,林黛玉的狭隘,林黛玉的软弱而又孤高,林黛玉的蔑视群氓(她对刘姥姥的嘲笑是何等刻薄!)无论如何也难算是美德善行,我们又何必为“贤者讳”呢?如此这般,林黛玉与薛宝钗,既是两个活生生的典型人物,又是人和女性的性格素质、心理机制的两极的高度概括。一边是天然的、性灵的、一己的、洁癖的,一边是文化的、修养的、人际的、随俗的;或此或彼,偏此偏彼,时此时彼,顾此顾彼或顾此失彼,谁能完全逃出这二者